每一樁案件,都應該有一個真相。
……至少這是大多數人認為的,對吧?我們有共識吧?讓我們先撇開甚麼平行宇宙或量子力學不談,好好的來談一談所謂的「真相」。(薛教授我真的沒有看到你的貓,我絕對沒有用小魚乾誘騙牠,真的沒有。)
以我的觀點而言,真相可能被隱瞞被扭曲,但它還是存在,只是我們不知道它長甚麼樣子。如果你同意這個前提,相信真相確實存在,那麼問題就是:我們要如何獲取那個真相?
以一個命案來說,最簡單獲取真相的方式,當然就是兇手自白,讓他們自己告訴我們:他們怎麼殺人、為什麼要殺人。
慢著──聰明的你一定有想到,自白就是講真話嗎?
這時候,大家就會把眼光轉到警察跟檢調單位身上,萬一眼前這位嫌疑犯,其實是被嚴刑逼供的怎麼辦?是不是你們這些腐敗的執法者在亂搞?
真相只有一個!這個殺人兇手如果不是喪盡天良,就是完全無辜,遭到奸人逼迫陷害。總之,必定有個邪惡勢力,在阻擋我們挖掘真相──這是很普遍的善惡二元觀,它不一定錯,但有時候未必能拿來解釋所有案件。
比方說,曾經被列為女明星湛蓉命案頭號嫌犯的曹阿明,之所以被認定為兇手,就是因為他的自白。然而在案件證據出了問題的狀況下,曹阿明也隨即推翻過去的陳述。在檢察官重新調查後,確實排除了他的嫌疑。
曹阿明身上還發生過另一個同樣的狀況,那時他已經因為閔姓女童命案被判死刑。1995年,曹阿明被控謀殺內湖區一家電器行老闆娘吳麗華,這起案件同樣有他的自白。他甚至聲稱,他不會親口說出他犯下多少命案,但只要檢警有證據,他就供認不諱。
結果這樁案件到了法院,法官又發現本案根本沒有足夠事證──號稱是曹阿明遺落在現場的佛珠證物,無法證明其主。唯一能夠確定兇手是誰的,就只有被當成兇手之人的「自白」。換言之,也就是套套邏輯。不意外的,曹阿明又再次翻供,表示他根本沒去過電器行買東西,也沒有那串佛珠,遑論提西瓜刀砍人。
曹阿明為什麼總是這麼做?如果他沒犯罪,為什麼要承認?為什麼他自白了又要翻案?如果檢警沒證據,為什麼接受他的自白?這些令人大惑不解的問題,很容易讓人忍不住往壞處想:執法單位是否為了破案績效,把懸案往一個死刑犯身上推呢?
老實說,我在研究這個案件時,無法百分之百肯定上述問題的答案。在調查的時候,我受限於媒體報導資料,摸不著刑偵檔案的邊。我們能做的就是從現有的資料爬梳出的部分事實,比對矛盾之處,再針對各種可能性去推論出一個「或許比較接近真相的說法」。
回到曹阿明的例子。在曹阿明為了女童命案被槍決前夕,他「又」自白了。這次他在遺書中宣稱殺害四名女性,把屍體埋在警察公墓附近。警方對此不敢大意,在曹阿明死後前往該地挖掘,然而耗盡了一天的人力物力,在警察公墓池底的土堆盡頭,還是只有土堆。
曹阿明到死後,還是擺了警方一道。這次檢警可沒有動機要逼他吞下沒犯的罪業了,他究竟為什麼要這樣做?是為了延遲將至的死期嗎?但若是如此,他應該更早提出才能得逞。抑或是,他從頭到尾都只是想要擾亂執法單位?只要能耍弄警方,死也無妨?
無論真相為何,這之中恐怕沒有無辜的人。曹阿明自白誤導辦案,承辦檢警即使沒有逼迫過他,卻也在沒有事證的情況下就接受了。而吳麗華與湛蓉兩位被害人,至今依然沒有得到應有的正義。
獲取真相已經夠難,混亂的自白與不謹慎的執法者,則使這條道路更加艱辛。我們所能做的,就是更努力地去理解複雜的人性,及其構成的障礙。在那之後,或許我們能更靠近終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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