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蓉謀殺案】灰暗的足跡(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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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陽集團總經理,兼背信案通緝犯顏世宗,竟然在涉入命案的情況下,被警方輕易放過了,還就此不知所蹤。如此嚴重的疏失,自是引起輿論一陣喧嘩。

不過更震怒的,當然還是檢察官方面。這等於是警方當初在查案時,跟顏世宗一起糊弄了檢方一把,導致人跑了兩年,今天檢方才知道該抓誰的窘境。無論警方是輕忽、便宜行事才被利用了,還是受到某些高階人士「關說」,而隱瞞情資縱放之,檢方這次都不可能輕易放過警方。

1995年8月3日,媒體上傳得最沸沸揚揚的消息,就是某個不具名高階警官,曾經替顏世宗關說承辦人員的新聞。據報導,當初調查重啟,檢方發現顏世宗在證據的初步比對有一定程度的涉嫌,卻沒有被警方進一步約談時,就立刻指揮新的承辦員警去找顏世宗。不過人當然早就跑了,警方再度一無所獲。

就在此時,突然有一位高階警官出現,向新的調查小組傳來顏世宗的訊息:顏願意出面說明,只要警方不「計較」他的背信案通緝問題,把他當場逮捕就好。

都這種時刻了,這種要求哪有可能被答應呢?承辦人員沒有承諾,於是顏世宗又再度銷聲匿跡,沒有人拿他有辦法。
這個袒護通緝犯的高階警官,是否真的存在呢?

針對湛蓉案承辦警員的內部調查,隨即展開。

吳東都檢察官開始調查當初的承辦人員,要求內湖分局前分局長、前刑事組組長與現任組長、偵查員、人事室跟檔案室人員等人,前往地檢署說明。還搜查了某位偵查員的住處。儘管這個過程中都無法找到足以定罪的證據,檢方卻發現了更多的疑點,聽見更多的風聲。

首先,是顏世宗在自願提供檢體後不久,竟然就人間蒸發,以時機論實在有些巧合。為什麼他要逃?難道他知道比對結果對他不利嗎?先不斷言他就是真兇,那他又是怎麼知道自己的比對結果呢?

有個傳言指出,是因為警方內部人員洩密給顏世宗,他才得以在被承辦人員再度找上門之前,腳底抹油落跑。否則,被警方採集檢體進行比對的對象有三十人左右,顏也不過是其中一人;若非知道自己的比對結果如何「脫穎而出」,又知道警方辦案的進度,常理來說,不會特別先去跑路。

另一個可疑之處是檢方調查時的發現。回到1993年命案發生不久時,曾有人利用內湖分局的勤務指揮中心電腦,查詢過顏世宗的紀錄。這代表著甚麼意義呢?

凡是警方辦案,要約談刑事案件相關人員時,必然會登入系統查詢被約談者的資料,看他們是否有前科或其他紀錄。一般來說,刑事組的偵查員會直接使用隸屬刑事組的電腦查詢資料;但這是1993年,電腦知識還不夠普及,對於一些不熟悉電腦操作的刑警,他們就得請勤務指揮中心的人員幫忙。

而要登入警方系統,一定要輸入專屬的使用者密碼,只要透過這組密碼,檢察官就可以確定是誰在查顏世宗的資料。是誰對顏感到興趣?是誰讀了他的資料,明知通緝犯身分仍予以掩飾縱放?

可惜,事情並沒有那麼單純。

畢竟這個查詢者,當初選擇透過勤務指揮中心的人員登入系統,就是為了迴避身分曝光,即使檢察官查到密碼,也很可能只查到指揮中心的值班人員身上。

結果這個線索還是斷了,再無下文。檢方與社會大眾只知道,承辦警員宣稱自
己不知顏世宗的通緝犯身分,恐怕並不全是真相。

整起湛蓉命案,不僅在偵查方面陷入泥淖,還不停扯出案外案。整個偵查過程中的種種瑕疵、不合常理的錯誤,都很難以合理化。倘若是偵查技術不足,或事證不幸被兇手、自然因素等等破壞,倒還可以理解辦案人員的苦處;但湛蓉命案的錯誤,卻在於正常偵查程序未被遵守,應該偵辦的對象卻被縱放,這似乎就很難單純用疏失來解讀了。

即使說關說者、洩密者不存在好了,那又要怎麼解釋警方第一次放過他,後來又無法找到顏世宗的問題呢?

隱藏的黑幕到底有多深呢?

【湛蓉謀殺案】下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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