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霧公堂系列文章】逼我下馬走路就殺你喔──凌定國的復仇(三)

路那/調查員 檔案調閱845次

不怕天罰的人很多,但在這件案子裡,最出名的一個叫凌定國。

1869年9月,凌定國至彰化。他的任務,是查辦阿罩霧林家所涉及的多項竊占土地官司。
但這並不是凌定國第一次到台灣。

實際上,他在七年前,因為轟動武林驚動萬教的戴潮春舉兵叛變,受命替補當了彰化知縣。彼時的他,和阿罩霧林家可是同一邊的戰友。但戰友並不代表不會對彼此不爽──實際上,聽說凌定國讓林文明的哥哥林文察不爽到找他老爸凌競光算帳,打了他好幾棍「以示訓誡」。

對,就這麼剛好,凌競光是林文明的部下。凌定國做了什麼事,讓林文察這麼不爽呢?

原來,當時是替補知縣的凌定國,路過林文察家,竟然不下馬,而是我達達的馬蹄就這樣喀拉喀拉地走過去。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這有什麼嘛?連勞基法都不會要求勞方經過資方的家要下車走路啊你說是吧──呃,至少現在還沒有。

但是諸君,這是清朝。文武百官管你年紀多大、職級多高,去覲見皇帝的時候要在一定的距離之前下馬離轎用走的;草民如你我,在遇到大人出巡得速速離開馬路跪在旁邊迎接。而當時林文察官拜福建水陸提督,是從一品的官位。凌定國不過是個七品知縣(還是候補的)。對於林文察來說,真是可忍孰不可忍。

父親遭毆。聽聞此事,凌定國的反應不是去找林文察道歉,而是勸父親辭職。

從這裡大概也可以看出凌定國性格裡剛強的一面。實際上,凌定國的難相處是出了名的。

根據記載,他當知縣的時候,和鹿港當時知名的文人陳捷魁意見不合,陳捷魁氣到寫了一篇〈酷吏論〉嘲笑他。凌定國當時雖恨的牙癢癢的,但也拿他沒辦法。

但是阿罩霧林家就不一樣了。

陳捷魁尚且是和他本人吵架,林文察卻是對他父親出手。對於凌定國這麼驕傲的人來說,這口氣應該很難吞下去吧。俗話說,君子報仇,三年不晚。耐心等候的他,終於等來了或說是爭取到這個千載難逢的大好機會。

──殺了林文明。
──毀了阿罩霧林家。

為此,凌定國甘冒大不諱,利用媽祖聖誕之時,作為謀殺的啟動之日。而更不可思議的是,這個計畫竟然得到了他長官、道臺黎兆棠的同意。凌定國對林家的怨恨,可能來自於林文察辱父之仇。但黎兆棠不可能僅僅因為這樣,就同意甚至下令擒殺林文明。

那麼,讓黎兆棠痛下殺手的理由,到底是什麼呢?
《林文明壽至公堂案3/5》下集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