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霧公堂系列文章】彰化媽蔭外方:霧峰林家的盛衰(二)

路那/調查員 檔案調閱1042次

臺灣眾神中,香火最盛的神明之一,就是主管海洋的媽祖了。

每年農曆三月,媽祖誕辰時,各地也因此組織和舉辦了大大小小的進香團。各地媽祖在此時,出巡繞境有之,回祖宮謁見有之。而清代媽祖信仰最盛之處,則是在臺灣的中部。作為臺灣中部大族的霧峰林家,其族內記載開台祖漳州林石,在拓墾過程中攜帶媽祖的香火袋,顯見他也是媽祖的信眾。其主要信仰的媽祖,就是位於彰化的南瑤宮媽祖。

有「彰化媽蔭外方」美稱的南瑤宮媽祖,見證了林石從一介平民,到「四大族長」,又到受林爽文事件牽連,而族人星散的歷程。然而當時的林家怎樣也無法預料,本應庇佑家族的媽祖,最後竟成了官府借刀殺人的工具。

清穆宗同治9年3月17日未時,亦即西元1870年4月17日的下午一點到三點間,在兄長林文察過世後成為霧峰林家領導人的二公子林文明,在昨天(16號)的「媽祖進香事件」告一段落後,應專員凌定國之邀,到當時充作彰化縣衙的白沙書院。

林文明以為自己不過是去解決林家自同治6年(1867)年起接連不斷被鄰族控訴強佔田地的案件。由於案多而雜,閩浙總督英桂在同治8年(1869)委派專員凌定國到臺審理。

凌定國來台後,與彰化縣令王文棨共同審理,將新案、舊案、已結、未結等案一併審閱,案件總數達47件,而林家被告的範圍則從頂厝林奠國、林文鳳到下厝林文明,一體均霑。但因自身有軍功,加上林文明在一連串的堂訊後,認為自己佔了上風,遂要求註銷多數控案,「以清訟牘而儆刁訟事」,深覺勝券在握。

而凌定國一方,則抓住了林文明的心態與其在地方上的勢力,決定趁其不備,在1870年3月的媽祖聖誕時,一舉消滅林文明與霧峰林家的勢力。

南瑤宮媽祖是為了對抗泉州人信仰的鹿港媽祖,而由笨港媽祖分靈而來的。

因此,每年三月媽祖聖誕時,南瑤宮媽祖亦會在此時往笨港進行一年一度的進香活動。作為中部大族,霧峰林家與南瑤宮的關係十分緊密。除了先前所述,林石為南瑤宮媽祖信徒外,霧峰林家亦為南瑤宮老五媽會的重要成員。

林獻堂的父親、林文明的堂兄弟林文欽,即是老五媽會第五任總理。因此,1870年的笨港進香,林文明於其中扮演重要角色,事所必然。而也正是這樣的「必然」,讓林文明毫無戒心的走進他人設下的陷阱。

林文明因有戰功,而官拜副將。作為朝廷命官,若要斬殺林文明,依清廷律法,需先奏准革職,才能審訊處刑。然而此事曠日廢時,且如此一來,林文明勢必會知道朝廷正在想辦法對付他,說不定一怒之下,舉兵興事。若是林文明成了戴潮春第二,甫結束太平天國之亂的清廷,或將無力面對新一波的亂事。因此,從被賦予「了結林文明」任務的凌定國觀點來看,他勢必要設下一個左看右看、正看側看都無懈可擊的「緊急局勢」,好讓他和一眾官員能「合理推諉」斬殺朝廷命官的罪責。

那麼,這個局,到底要怎麼設呢?凌定國的腦子轉得飛快。他想到了一個誰都不會起疑的場合──南瑤宮媽祖每年三月定期往笨港的大進香。

《林文明壽至公堂案2/5》下集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