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o4n6的鑑識實驗室】馬毛破案記:毛髮與它們攜帶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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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在《CSI犯罪現場》的「教育」下,相信大家都深知微物跡證的效用。但具體來說,微物跡證到底是怎麼作用的?以最常見的頭髮來說,一根毛髮是哪裡攜帶了什麼樣的資訊,可以帶領辦案人員通過案件的迷宮呢?又是以什麼樣的檢證過程來達成破案的目標呢?


作者:nano4n6

鑑識科學為任何應用於司法上的科學

(Any Science Used for the Purpose of the Law is a Forensic Science. )

--American Academy of Forensic Science

馬毛破案記:一根馬毛找到的兇手

「是誰亂丟我的毛?!」

1936年的4月10日,美國國家廣播公司(NBC)執行長路易士.泰特頓(Lewis Titterton)的夫人南希(Nancy Titterton),被發現遭人強暴殺害後陳屍於豪華自宅的浴室裡。南希是被自己穿著的睡衣勒斃的,而現場留下的,除了一條約一呎長、用來捆綁被害者的繩子外,幾乎找不到其他的證據。

不放棄的鑑識人員,最後在她的臥室裡找到一根2 公分不到的白色毛髮。這是誰(或者什麼)的毛髮?這根白色毛髮會是破案關鍵嗎?鑑識人員化驗出來的結果,發現這是根馬毛。馬毛怎麼會跑到貴婦的臥室?難道她家的臥室大到可以養一隻小馬?

負責此案的警探,很快地做出了這根馬毛應該是從某樣製品上脫落的物品。經過整整一週的調查後,警探發現這條繩子來自於一間位於賓州的繩索公司。而根據公司記錄顯示,同樣的繩子,曾出貨到紐約市庫魯格家具行。

負責的警探覺得自己中了大獎。因為報案的第一發現者,正是這間家具行的搬運工,約翰˙菲奧倫扎(John Fiorenza)。當天上午,約翰預定搬運一組沙發到南希家中。最後,嫌犯在證據確鑿的狀況下俯首認罪,並於1937年1月22日執行死刑。這也是一個在鑑識科學發展的早期,用纖維證物來找謀殺案兇手的經典案例。

為什麼一根馬毛就可以讓警察、檢察官、陪審團一致認定這是有效的證據?1930年,被視為「微量證物之父」的法國刑事科學家埃德蒙‧路卡(Edmond Locard)博士,發表一條奠定微物跡證的原理:「(當物體)發生接觸時,會產生相互轉移作用,使得其中一物體上之物質轉移至另一物體上」。稍後,這條原理由美國鑑識科學之父保羅‧柯克(Paul Kirk)進一步修正為:「嫌犯不可能不遺留證據在犯罪現場,與帶走原本就於現場的證據」。在這些學者的努力下,針對微量證物所做的分析逐漸地對案件偵查發揮了關鍵性的影響。上述的「馬毛案」就是一個例子。

所謂的微物跡證,其實涵蓋了非常廣泛的種類,包括毛髮、纖維、玻璃碎片、油漆、土壤、植物種子、礦物、以及各類的未知高分子材料等。但如果這些東西全部混雜在一起,並被擠壓到難以辨識,那麼又要怎麼稱呼呢?學者尼古拉斯.佩特拉克(Nicholas Petraco)在分析世貿中心雙子星塔倒塌的殘跡時,將此類多樣證物混合在一起的微物跡證稱為「塵土」(Dust)--這個再普通不過的名詞,因此而有了全新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意義。

微物跡證可能是任何的東西,如油漆碎片、一塊玻璃到植物殘骸等,可運用非常多的分析方法來處理。科技的進步使得微量證物的分析更加周全且精確。在建立完整的資料庫後,可讓以往被視為間接證物(circumstantial evidence)的微量證物,經過追查其來源可以協助案件偵查,在案件缺乏DNA以及指紋證物下,也能對於案件偵查方向扮演關鍵角色。

微物鑑識的第一課:毛髮與纖維

地球上的人種可分為高加索(Caucasoid)、蒙古(Mongoloid)與尼格羅人種(Negroes)

鑑識科學上較常見的是毛髮與纖維證物。關於毛髮鑑定,鑑識人員會著手調查的問題大致上有以下數種。首先會診察毛髮的型態。舉例來說,這個毛髮的所有者是否有什麼特殊的毛髮疾病?毛髮是否有染髮或漂白?毛髮的顏色為何?大約是幾個月之前有染髮?毛髮上是否有留著特別的微量塵土?其所有者可能是人類學分類中的高加索人種、黑人種或者是蒙古人種?是否有可能有混血種的可能?這些說明,可以幫助我們縮小所有者的範疇,也就是「類化性特徵」(Class Characteristics)。所謂的類化性特徵,指的是「可以被分類,但無法縮小到特定個人」的項目,像是上面所說的,範圍可以縮小到特定的人種,但無法縮小到特定的個人(可以縮小到特定個人的鑑定結果,被稱為「個化鑑定」)。這樣的證物,也被稱為「間接證據」。透過間接證據,雖然無法立刻找到真兇,但卻也能給執法者一些協助偵查的資訊。

那麼,我們要怎麼進行分析呢?

如上所言,毛髮分類是分析的第一步。首先,從毛髮的結構來看,可將它分為「毛根」與「毛幹」。毛根被毛囊組織包圍,毛囊則是由皮膚表皮的外皮細胞層層圍繞而成。毛幹則可分成最外圍的表皮、中層的皮毛質及中心的髓質等三層。

但,在進入正式的分類之前,你知道什麼是表皮、毛皮質與髓質嗎?

毛幹是由最外圍的表皮、中層的皮毛質及中心的髓質等三層構成。

所謂的「表皮」(Cuticle),指的是覆蓋於毛髮最外面之薄層,又稱為角質層,也就是一些熱愛保養肌膚的讀者們會定期想要清除的部分。我們的角質層,是由許許多多經「角質化」,變得又硬又扁平的,以魚鱗狀互相重疊的方式構成,不含黑色素,因此呈現無色透明的樣子。它的功用則是保護內側的毛皮質。由於看起來像鱗片,所以,呃,又稱為「鱗片」。鱗片的紋理極富變化,會因動物之種類及毛髮之部位而有不同之差異,故毛髮表皮鱗片型態之特徵可應用於鑑定上。

又稱皮質的毛皮質(Cortex),表皮的內側、髓質的外側,是毛髮中的夾心餅乾。我們毛髮的顏色,主要就是由這個部分黑色素的多寡來決定的。如果毛皮質中含有真黑色素 (Eumelanin),那麼頭髮會呈現出不同程度的黑色。若含有附黑色素 (Phaeomelanin),則會呈現紅竭色。髮色的組成,原則上即是皮毛質中這兩種色素比例的呈現。

毛皮質的主要是由纖維狀細胞、細胞間質,及及間質之間的小氣泡所組成。毛髮鑑定的重要依據之一,即在於這些組成彼此之間的消長、大小與型態。

由互相分離、透明的多角形細胞所構成的髓質(Medulla),是毛髮的核心。一般初生的毛、胎毛、細毛或軟毛並無髓質。經測量,髓質直徑和毛髮直徑的比值,稱為髓質係數(medullary index)。人類毛髮的髓質係數大約少於三分之一,而動物大約大於二分之一。髓質係數可以用來判斷毛髮是人類或動物所有。

接著,依據毛髮的型態,以及它們是否有髓質的特點,可以再將毛髮分類為頭毛、體毛、陰毛、睫毛、眉毛、髭鬚毛、腋毛和臉部細毛。頭毛一般形狀不一,大部分都有髓質;眉睫毛的形狀比較彎曲,髓質較粗;髭鬚毛的形狀不規則,呈類似三角形;體毛的尾端粗,有不規則的形狀;陰毛較粗,呈捲曲狀等型態上差異。

參考資料:

The Analysis of Dust Traces, by Locard, Edmomnd,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ce Science, Vol. 1 (1930), Part I pp. 276–98, Part II pp. 401–18, Part III pp. 496–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