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婉如命案02】疑犯直指計程車司機,人心惶惶搭車安全受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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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婉如遇害身亡一事,震驚全國社會,命案報導連續數週,甚至數個月。除了案件本身的殘酷激發關注,另一個原因是在彭婉如失蹤的前十天,台灣才剛發生另一件同樣受到全國注目的大刑案──劉邦友血案

劉邦友是當時的桃園縣長,在1996年11月21日早晨,在縣長官邸與其他八人(包括桃園縣議員、機要秘書、警衛、幫傭等人)遭處決式槍殺,八人慘死,僅一人重傷倖存。

一個堂堂地方首長,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慘死在官邸之中,簡直丟盡了執政當局與執法單位的顏面。而就在警方因這起血案焦頭爛額、幾無進展之際,彭婉如命案又發生了。接連不斷的重大刑案報導,每天佔據著報紙頭版,使得整個社會壟罩在恐懼的氛圍之中。

承受著雙倍龐大的壓力,整個警調單位不得不傾巢而出,調動手邊所有資源,全力偵破兩起案件。

調查人員從彭婉如的人際關係、失蹤過程與現場狀況判斷,犯案動機為政治因素或結怨仇殺的可能性並不高。三十五枚刀傷之中,彭婉如的背部中了三十二刀,其中兩刀刺穿肺部,另還有一刀從左下顎刺穿喉嚨,為其致命傷。雖然下體沒有發現精液,但卻有其他男性分泌物,而且有明顯瘀傷,顯示她的雙腿曾被人強硬拉開,極可能是強暴的跡象。

彭婉如生前最後蹤影出現在尖美飯店門口,目的地是圓山飯店,她在這段路程中幾乎不可能搭乘計程車以外的交通工具,而她沒有抵達過圓山飯店的事實,也表示她是在路上遇害。而陳屍現場位於鳥松鄉的荒煙蔓草之中,離飯店有一段距離,表示棄屍者應有自己的交通工具。上述的跡證顯示,彭婉如命案最可能是一起突發的性侵謀殺案。近午夜時分的高雄市區,她招來一輛計程車,不意也招來自己的死亡……

現在只留下一個問題:兇手是誰?

而警方又要如何找到兇手呢?

警方在調查目擊者證詞時,找到飯店外面的不具名證人,聲稱看見彭婉如坐上一台福特天王星的計程車。警方又調用尖美飯店附近商家的監視器,終於找到了那台計程車的線索:一個模糊的車牌影像,只能分辨出前面三個號碼為Y跟29。

至於屍體與陳屍現場,由於血液殘量不多,警方研判這裡不是案發第一現場。屍體旁邊也找不到彭婉如的行李與物品,她的皮包則遠在東港大橋下被民眾發現。顯然兇手在他處行兇後,將她棄屍在鳥松荒野,把物品在東港溪丟棄。由於屍體明顯被清理過,從被遺棄在東港的皮包中找到的一條濕毛巾,上面的血跡與彭婉如血型符合。警方研判兇手可能是在第一現場行兇之後,曾將屍體運往第二現場進行清理,最後再載到鳥松鄉第三現場遺棄。

那麼第一現場會在哪裡呢?警方在尖美──圓山路段附近的覆鼎金公墓處,找到一灘疑似為人血的血跡,當下即判斷這是第一現場。然而,檢驗並沒有辦法馬上確定這灘血究竟是甚麼,是人血、雞血、其他動物,是否是彭婉如的血?一開始有消息傳出這不是人血,後來反覆檢驗後,又確認是人血,而且是數人血液的混和。不確定的檢驗結果,使得第一現場位置遲遲無法被確認。

比較可喜的是,警方找到不少可以用來確證兇手的線索。現場有一個掌紋跟數枚指紋,確定屬於兇手。此外,或許是彭婉如曾試著跟兇手搏鬥,她的遺體指甲內,含有人體皮膚碎屑,可用以比對嫌犯DNA。

因為掌握了不少線索,警方在調查前期,對破案還算頗具信心。問題只剩下要怎麼鎖定嫌犯,在高屏地區的茫茫計程車海中,找到符合掌紋、皮膚者。

但這偏偏是個大問題。計程車的數量何其之多,究竟要怎麼縮小範圍,找到嫌犯呢?

警方認為作案兇嫌應該與命案現場有地緣關係,因為行兇地點與搬移現場的跡象顯示兇手對高屏地區有相當的了解。他們一方面擴大清查南台灣的計程車,另一方面則將希望放在拍下車子影像的錄影帶上。錄影帶影像模糊,只能辨別出兩個車牌號碼,但卻可以看出這是一台福特天王星第二代,並經過合格改裝瓦斯燃料的計程車,警方因此把主要搜查範圍設定在福特出廠的瓦斯車上面。儘管如此,因為錄影帶沒有拍到彭婉如上車的畫面,警方也不敢保證作案車輛就是這台福特天王星,因此還是持續調查高屏地區為中心的所有計程車,以及有前科的計程車司機。

除了高屏地區之外,台南跟台北的警方也展開大規模的計程車輛清查。畢竟車子會跑,在這數天的時間之內,作案兇車搞不好早就離開高屏地區了,面對這種震驚全國的社會案件,其他地區也不敢對此掉以輕心。

畢竟彭婉如並不是第一位死於計程車相關命案的被害人。長期以來,獨自搭乘計程車的安全問題就已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搶案、性侵案與命案時有耳聞,整個社會對計程車司機的印象本來就很差了,彭案爆發更只是雪上加霜。

早在彭案發生以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就已在立法院躺了六年,條文內明訂曾犯故意殺人、搶劫、強盜、強姦、恐嚇取財或擄人勒贖之罪,經判刑確定者,不准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執業期間犯罪經判刑確定者也會被吊銷登記證與駕照。

然而,這個草案從來沒有成為朝野各黨派優先審議的法案。過去的相關案件從來沒有得到這麼大的關注,頂多在社會版的角落出現,幾天後就被眾人遺忘,只殘留下「計程車很危險」的潛意識,卻沒有發展成要改善體制的概念。若不是彭婉如案爆發,兼以死者有特殊的身分與名望,得到媒體的大篇幅報導,恐怕立法機關跟社會大眾,仍會繼續漠視計程車管理的必要性。

政府長期的冷漠與放縱,後果卻在此時反撲,警方在清查涉案計程車時遇到了嚴重的阻礙:先不說有牌的計程車數量就多如過江之鯽,還要算入難以清查的無牌計程車。除此之外,一台計程車的實際司機,也未必會是登記在案的同一人。如果殺害彭婉如的兇手是跟人借車,其姓名從來沒有出現在執照上,那警方要找到這個人的難度就更高了。

警方快速地鎖定了幾個可能涉嫌的司機名單,一一將人追緝到案調查,進行指掌紋比對。但儘管查遍了高屏地區的司機,比對的結果卻一一地將他們的嫌疑排除,若不是車輛的型號不合、找不到符合跡證、就是不合兇手留下的指掌紋。

真兇究竟在哪裡呢?茫茫的人海中,要一一清查比對已非易事,原本警方以為自己掌握了諸多線索,又用盡了全國的力量搜查,幾乎沒放過任何一人、任何一車,要破案應該只是時間的問題。但經過幾個月的搜查,仍然一無所獲,警方早期的樂觀,逐漸隨著時間過去消磨成保守的猶疑。

而出人意表的,警方未能在主動搜查中找到命案嫌犯,嫌犯卻一個接著一個,自己找上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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