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夥同新男友殺前男友的情殺案,隨著警方深入調查,竟然揭露出更多的暴力案件。究竟這一切的風暴中心──潘明秀,她失蹤的前夫周儉是去哪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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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落不明的前夫
潘明秀的前公婆、也就是周儉的父母,也懷抱著這樣的質疑。他們前往探望潘明秀,並藉此機會向警方傾訴他們的懷疑。警方這邊,則因早就覺得潘明秀在行兇後過於冷靜,不像首次犯案,因此相當認真地看待周儉父母的懷疑。調閱資料後,發現兩人在1987年結婚,婚後住在關渡自強新村。本身也有輕度殘障的周儉,從事派報、快遞與收帳等工作,潘明秀則在士林夜市擺攤刻印。婚後,兩人很快地育有一女。1992年年底,周儉將手中松山一棟國宅賣掉,獲利125萬元後即告失蹤。潘明秀隨即報警尋人。遍尋不著後,潘明秀於1994年以無故失蹤、未盡到照顧家庭責任,有遺棄之嫌為理由,向士林法院訴請離婚獲准。
潘明秀是在18歲時,與大她6歲的周儉相識。當時,她到榮總殘障技藝訓練班學習刻印,因而結識了學長周儉。儘管自家反對,周儉仍舊娶了潘明秀為妻。婚後,夫妻與公婆同住,四人在北投關渡租屋,分居上下樓。兩人原本都開設刻印攤,但潘明秀在文林路的攤子生意奇佳,據報導,月入有十萬元之多。相較之下,周儉的生意不知為何一直拉不起來。後來周儉就改行,以派報與快遞為業。
這樣一對克服了阻礙而成了婚、事業正在起步的小夫妻,為何最後會落得妻殺夫的下場呢?
「我可以幫你殺了他」徐志忠伸出的魔鬼援手
或許,問題出在周儉無法應對潘明秀賺的比他多的這個事實。於是,周儉或者源於自卑,或者是源於壓力,開始往賭博的道路前進。除了賭博之外,周儉也染上了酒癮,更開始吸食安非他命。於是,婚後不過半年,周儉就從呵護潘明秀的好老公,成了酒後毒打她的惡丈夫。潘明秀向周儉提議離婚,周儉說不,除非你給我五百萬元。潘明秀的收入是不錯,但距離五百萬仍有遙遙之距。在那之前,她都必須要在周儉的淫威下過日子嗎?她無法想像那樣的人生。
潘明秀向她的朋友們哭訴這樣的處境,並說了真想殺了丈夫啊!年輕氣盛、尚未入伍的徐志忠,伸出了魔鬼的援手。他說,我可以幫你殺了周儉。
事情就此飛速地往不祥的方向進展了起來。根據潘明秀的供詞,她在1992年的耶誕節前夕,和丈夫周儉、弟弟潘明宏外出吃飯。她要求徐志忠假裝成弟弟的同學,一起出席。四人到了忠誠路的一家啤酒屋喝酒,待周儉被灌醉後,就把他載到基河路公車站附近,由徐志忠將勒斃。隨後,三人開車,將屍體載到南部棄屍。奇怪的是,他們第一次棄屍的地點要比第二次上心許多──先是將屍體葬在潘明秀位於高雄彌陀的外祖父母的墓旁,但因墳地常有新墳,怕被發現,之後又將屍體移到彌陀鄉中山路的老家後院內。
這樣的行兇方式,與徐志忠被殺的模式,可說如出一轍。而「拉一派,打一派」的方式,也成了潘明秀以行動不便之身,卻能夠謀害前夫與男友的關鍵。
一廂情願的迷戀,走向死亡結局
周儉死後,徐志忠很快地被徵召入伍。在軍隊的日子,徐志忠透過信件,維持著與潘明秀的聯繫。退伍後,徐志忠也不顧父母的反對,持續與潘明秀來往。他對潘明秀的感情,連潘明秀的一度同居的前男友、後因強拍潘明秀裸照、強姦與強盜等罪入獄的冉超群都感到自愧不如。當冉超群在獄中得知徐志忠被殺的消息時,他對前來採訪的記者,吐露他的不可置信。
「我不懂的是,死的竟然會是徐志忠,憑良心講,圍繞在潘明秀身邊這麼多男人,不是為錢,就是為慾,其中,徐志忠對她最是忠心耿耿,可以這麼說,無論何時何地,只要她一call他,徐志忠隨傳隨到,每天還替她買送三餐,連我都辦不到。」
然而,外界看來的忠心耿耿,與不辭辛勞的買送三餐,就是潘明秀想要的愛情嗎?
記者問潘明秀的時候,她說「我跟徐志忠,完全是他一廂情願的熱戀。」由於徐志忠幫她殺了周儉,因此每當潘明秀想要和徐志忠分手時,徐便拿這件事來威脅她,更不時暴力相對。在潘明秀被捕,而殺夫一事也東窗事發後,潘明秀曾對女警郝文玲說,她殺了周儉的三年來,從沒做過任何噩夢,而警方第一次因徐志忠的案子找上門來時,她的內心卻是大大的鬆了一口氣──「終於殺死他了。」原來,潘明秀一直擔心高頭大馬的徐志忠殺不死。
比起被發現犯下殺人罪,潘明秀當時更在乎的卻是「終於殺死他了。」從這樣的自白,不難看出徐志忠帶給潘明秀的,比起快樂的愛情,毋寧應該是更為沉重的心理壓力。甚至到了被捕的時刻,潘明秀都難掩恨意的表示,「我不後悔殺他(徐志忠),只不過拖累了這麼多好朋友,實在覺得很抱歉。」
至於被拖累的好朋友鄭連金,在談到為何願意替她殺人的時候,是這麼說的:「我知道殺人不對,但是潘明秀一直哭著對我訴說瘋狗的種種不是,並苦苦哀求,徐若不死她只有自殺一途。」內文中的「瘋狗」,是徐志忠的綽號。從這個綽號看起來,不難想像徐志忠的脾氣並不溫和。
充滿誘惑的黑寡婦,或者平凡但不甘處於弱勢的受害者?
潘明秀連殺兩男的案件曝光後,記者開始在她身上尋找可以吸引異性的焦點。就連辦案的刑警,也被問到「是否認為潘明秀具有吸引力」這樣的問題。時任士林分局刑事組組長,負責偵辦此案的張江良在被問到這個問題時說,潘明秀確實讓人印象深刻。從警察的角度來看,她頭腦冷靜,心思深沉,是千面女殺手;而從男人的眼光來看,則認為她非常懂得抓住男人的心理。媒體描述,張江良開玩笑地說,還好幹員都先打了預防針,否則光看到她楚楚可憐的眼神,誰都不相信他會殺人。
或許是這個描述太過精確。接下來的報導中,對於潘明秀的描述,也從清秀的外表,轉而聚焦於「魔力的眼神」。隨後,眾家媒體紛紛以「黑寡婦」、「毒寡婦」、「女王蜂」、「謎樣的女人」等名詞來形容她。「身邊男人,沒好下場」的標題開始出現,而潘明秀在男女關係中表現出的前衛性格,以及經濟獨立的這些層面,也成了各家媒體渲染的大好材料。
然而,當時仍然有人出來針對這樣的觀點加以批判。時任中央大學英美語文學系副教授的丁乃非,便投書報紙,指稱「一再強調潘明秀的不可想像、難以『理』解。這樣的論述將潘明秀的行為從她的實際處境中抽離,沒有人想追究二十世紀末期,富裕的台灣社會,一位貧窮卻自力更生的殘障女性,是在何種情境下,必須自力救濟,計畫殺害那些傷害過她(而且勢必會繼續傷害下去)的男人?在這個仍然以「悲情女性」為常態的社會中,受害的女性只能以崩潰或自殺的姿態出現,像潘明秀這樣敢於反擊而不自殘的女人,自然被視為「女王蜂」,甚至因為她拒絕『從一而終』的關係,而被當作『現代潘金蓮』。」由於當時正當呂安妮與王文洋婚外情事件曝光,丁乃非也援引此事,表示「讓我們想像一下,如果潘明秀是台灣大型家族企業的男性掌門人,這樣的一對多關係豈不正是其多謀遠慮的最佳競技場?」
那麼,潘明秀又是怎麼看待自己的呢?面對這個問題,潘明秀自己的回應是,「我講什麼也沒人相信了,反正我是全台灣最黑的女人,不是嗎?只是大家似乎對我有過多的想像,我不過是個平凡、苦命的女人罷了。」而這個自認平凡苦命的女人,說她落網後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確實「和幾個朋友抱怨過我的不幸。」但「他們大可聽聽就算了,為什麼他們真的會替我殺人」?
潘明秀此話,或許不無為己脫罪的盤算。畢竟,如果潘明秀不是非常認真地想殺人的話,就算這「幾個朋友」願意替她殺人,那麼局也是設不成的。然而,丁乃非的批判,卻並非毫無道理。而作為一個無論在身體能力、知識狀態與家庭環境都屬弱勢的女性,身處在圍繞她身旁「不是為錢,就是為慾」的「好友」群體中,除了利用這些「好友」以暴制暴外,潘明秀又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擺脫前夫與新歡的暴力相待呢?
二十年後
潘明秀或許情有可原,但那也無法讓法官對她謀殺了兩個人的罪惡視而不見。在連綿不斷的審判中,潘明秀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而共犯們也從無期徒刑改判為有期徒刑。2006年,潘明秀在獄中獲悉由婆婆撫養的獨生女跳樓自殺,未曾留下遺書。2011年,在服刑16年後,她假釋出獄。曾與她有長期接觸的桃園女子監獄教誨師張正雲,在日後談到潘明秀時,說潘明秀在獄中常常淚流滿面,「訴說著自己因情感糾葛痛下殺手,這麼多年來陰影揮之不去,感到後悔。」
潘明秀的後悔,是真誠的懺悔,抑或是鱷魚的眼淚,外界難以確知。同樣難以確知的是,如果當初周儉與徐志忠多一些分手的智慧,這兩件轟動台灣社會的殺人案,是否就不會發生?我們只能期許在這個社會增強情感教育與性教育之後,能夠少一些悲劇。
[the_ad id=”8081″]辦公室調查員
心情隨著天氣變化起伏,熱愛香水,擁有一隻野生的馴化貓頭鷹。人生的格言是”Revenge. It’s even better than biscuits.”,但到現在都還沒復過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