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中,總會遇到一些非常重要的人。若他們逝去,無論是誰,都會感到非常痛苦吧?尤其當他們是意外離世,又或是慘遭殺害時,多數人都難以面對。
但這次所調查到的案件中,有一個男人,他曾遭遇失去摯愛的巨大痛苦,卻能從痛苦中站起來,甚至幫助、支持擁有相似遭遇的他人,一同迎接更好的明天。
深夜裡還亮著的玄關
1997年10月11日凌晨,加班到深夜的岡村勳剛回到家。發現家中的玄關門不僅沒有鎖上,甚至還半開著,透出一片光亮。一旁欄架上的蘭花盆摔了下來,碎成數片,讓他有種不祥的預感。
走進玄關,妻子真苗冰冷的屍體仰倒在玄關的水泥地上,她身著外出用的套裝,黏膩的暗褐色血液從她的胸腹蔓延到地板上。即使沒有探查她的鼻息,也看得出來她早已氣絕多時。
見到愛妻的慘狀,岡村勳內心痛不欲生。身為丈夫的他想抱起妻子,但身為律師的他想道:「這種情況,絕對不能破壞現場。」於是他抑制自己的悲傷,繞到後門,跑向家中的電話。
報警後,警察與救護車迅速趕到現場。確認真苗已死,便由警方展開了現場調查。
由於真苗放在起居室的皮包、百貨公司紙袋內的物品,以及其他貴重物品都沒被取走,排除了劫財殺人的可能。且屍身上傷口極深,警方認為,這件命案為仇殺的可能性很高。
另外,從百貨公司的收據和身上的套裝可以推知,真苗大約回到家沒多久即遇襲。而平常用來代替簽名的印章,就掉在離屍體不遠的地方,因此警方推斷,歹徒可能是有計畫地埋伏在岡村家附近,假扮成快遞配送人員,等有人回家便上門按鈴,加以襲擊。
究竟誰對岡村真苗或岡村家的人,有如此深仇大恨,定要策畫這樣的計謀,也要置人於死地?
泡沫破滅,怒火中燒
曾和岡村勳有過節的西田久,或許是具有動機的其中一人。
1991年,西田在山一證券開戶,陸續投資了價值一億多日圓的股票。不幸的是,當時是泡沫經濟破滅的時代,股票價值持續下跌。西田卻因涉及恐嚇罪,於1993年入獄。
服刑中的西田寫信要求山一證券代為拋售名下股票以止損,但由於在獄中的西田沒有完備的書面資料,因此遭到拒絕。
西田於1996年出獄後,經常到山一證券鬧事。「要是當初你們有幫我把股票賣掉,就不會有這樣的損失了!那些股票原來的價值將近兩億欸!現在賠了這麼多,你們應該要負起責任賠償吧?」
他甚至對證券公司職員語帶威脅:「我知道你家住哪,你和你的家人最好小心一點!」
山一證券多次與西田溝通未果,又遭受恐嚇威脅。面對這樣的情況,只好請法律顧問協助,希望循法律途徑解決。而岡村勳正是山一證券的法律顧問,使得他也連帶成了西田的眼中釘。
在刺殺案發生約一週後,警方以殺害岡村真苗的罪嫌逮捕西田。除了他有犯案動機以外,也因為找到了可能的目擊證人。
根據警方訪查,岡村家的鄰居在10月10日的晚間六點左右,曾聽到女性的尖叫聲。「突然聽見有人大喊『有強盜!』沒多久又聽到打破東西的聲音。」附近的幾名小學生則說,在他們一同回家時,大約六點左右,曾在岡村家附近看到一名60-70歲的男性,抱著一個紙箱,很快地跳上車開走了。據他們的描述,那名男子的特徵和63歲的西田雷同。
但光憑這兩者,仍然證據不足,西田也不肯認罪,宣稱案發當時在台場公園一帶兜風。
到底殺了幾人?
之後,警方在西田家附近的運河,搜到一艘廢棄的船隻,在船上找到了他在案發時間前租來的車子,且車上的地墊沾有血跡。陸續出現指向西田的跡證,並多次訊問後,西田的態度終於鬆動,承認是自己殺害了真苗。「我本來是想幹掉那個律師的,山一證券讓我失血這麼多,也應該讓那個幫他們說話的律師像我一樣吃到苦頭。」
自此他便供認不諱,無論是犯案過程,還是湮滅證據的方式,他都招得一清二楚。
案發當天,西田開著租來的車,前往岡村家所在的住宅區,埋伏在附近。直到岡村家亮起了燈,他才換上準備好的服裝。
「我裝成快遞配送員,去到他家。那個太太突然大喊『有強盜!』我就對著她的胸部和肚子刺了幾下。」犯案後,他隨即逃離現場,還不小心撞上了放著花盆的欄架。
之後,他便開車到台場處理犯案用的工具。「刀子、黑色安全帽和衣服,我都丟在台場那邊的海裡了,」他的語氣聽起來毫不在意。
除此之外,警方懷疑西田也與另一起刺殺案有關。就在同年的8月,山一證券的客戶諮詢室室長,樽谷紘一郎,也在回家途中遭人刺殺。
樽谷曾經處理過西田的客訴,多次與西田溝通,甚至曾當面遭受威脅。警方追查到,西田在這起刺殺案的當日,也曾租了一部車。且兩個案件的共同點很多,目擊者對於犯人的描述也很相似。但後續並未尋獲更有利的證據,而無法以此案起訴西田。
11月8日,檢方因岡村真苗一案,以殺人罪起訴西田久。
比失去她更大的痛苦是,無法為她說話
1998年2月,東京地方法院首次為此案開庭。岡村勳為了得知妻子枉死的真相,來到了法院。
這是他第一次以被害者家屬的身分出現在法庭上,不同於擔任辯護律師的時候,這次他只能坐在旁聽席上不發一語,眼睜睜地看著檢方與加害者的辯護律師攻防。但未曾接觸到現場調查報告或相片等佐證資料的他,即使旁聽也難以了解其中的詳情。
審理結束後,想申請庭審記錄,加以研讀的他,得到的回絕雖委婉,但卻不可動搖:「我們非常了解您的心情,但由於在法律上,被害者沒有記錄的閱覽權,我們無法提供閱覽。」
直到身分轉換的現在,他才意識到被害者及家屬在司法層面上有多麼的無助。在刑事訴訟法中,加害者擁有法律上的地位,以及許多保障其權利的規定,但在法典中,卻幾乎沒有和犯罪被害者有關的規定。
因為,刑事方面的司法制度設計核心在於,「犯罪」是侵害國家秩序與社會利益的行為。案件的偵查、法庭的審判,都是為了維護國家及社會的基本秩序,而非為了挽回犯罪所造成的損失。因此,站在加害者對面的,是代表國家,具有公權力的檢察官。被害者們在法庭上是沒有任何位置的。
被害者不僅無法與加害者方同樣擁有調閱、複製調查記錄、庭審記錄的權利,就連在法庭上發言的機會也沒有。即使對方在法庭上大放厥詞,謊話連篇,也無法阻止、質問或反抗。
整個司法制度,都忽略了遭受損失的被害者們。當時的法律界也傾向談論「被告的權利」,「受害者的人權」根本不存在。
這種種的衝擊,在他內心埋下了一顆種子。
「雖然今日是地獄,但明日一定會變得更好」
1999年9月6日,是岡村真苗的冥誕。若她尚在世,便能和丈夫、子女一同歡度65歲的生日。但在這天,已失去妻子將近兩年的岡村勳,收到了西田久獲判無期徒刑的消息。
「實在判得太輕了」,他說。
但他未將時間用在怨天尤人,而是邀請了幾名其他犯罪案件的被害者家屬到他的律師事務所聚會。在這次聚會,他們分享了各自的經歷與其中的挫折,並對犯罪被害者所需的扶助提出建議。
最後,大家決定召開研討會,並成立一個團體,為其他犯罪被害者的權利奔走。2000年1月14日,他們舉辦了一場會前記者會,邀請社會大眾參與他們所舉辦的研討會。
在記者會上,岡村這樣說:「如各位所知,代我而死的妻子,在兩年前過世。在這兩年間,我不停地自責。在律師生涯中的第三十八年遭遇此事後,我才知道被害者有多缺乏相關的權利。我對這樣的自己感到羞恥。」
到了1月23日的研討會,原先預定可容納80人的會場,竟聚集了超過200名從全國各地前來的犯罪被害者、家屬及相關人士。約20名被害者與被害者家屬,在台上分享自己的經驗:
「想要申請閱覽庭審記錄,卻被拒絕了。」
「因為拿不到庭審記錄,上訴的訴狀還是看著報紙寫的。」
「想帶著妻女的遺照進入旁聽席,卻被阻擋在庭外。還是檢察官說情後,法院才勉強同意。還得在照片上蓋著布才能入席。」
研討會後,現場參與者一同舉行創會儀式,將團體名稱訂為「全國犯罪被害者協會」(全国犯罪被害者の会),又稱「明日會」(あすの会),並推舉岡村勳為首任代表。
此後,「明日會」為日本的犯罪被害者及家屬,推動建立「犯罪被害者基本法」,並爭取到許多制度上的保障,包括讓被害者與家屬不再被排除在搜查與訴訟之外的「被害者參加制度」,以及更完善的經濟補償制度等。
完成階段性任務後,擁有超過350名會員的「明日會」,於2018年6月宣布解散。此時,岡村勳已屆89歲高齡。在最後一次會員大會上,他這樣說:「創會目的幾乎已經達成了,我也能夠對內人有所交代了。不過,協會解散,並不代表被害者問題就完全解決了。」
「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被害者,希望每一位國民,都能好好思考犯罪被害者所遭遇的問題。」
正如岡村勳所言,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被害者,犯罪被害者
問題並不僅僅發生在一時一地,或許你我都該關心犯罪被害者相關制度的建立與執行。
台灣雖然也參考各國制度,設立了「犯罪被害者保護法」,但多數法條都著重在經濟方面的補償或扶助。而負責協助犯罪被害者及家屬的「犯罪被害者保護協會」,則受限於法規、經費與人力不足,無法照顧到所有被害者。而被害者訴訟參與相關法案,也尚在研議當中。看來,台灣在這方面,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參考資料
- 新聞資料
ヨミダス歴史館(讀賣新聞資料庫)
聞蔵 II ビジュアル(朝日新聞資料庫)
中央社新聞
報導者:「【誰來保護被害人家屬】等待傷口癒合時」(查詢日期:2019.6.7)
- 圖書
《與手槍的不幸相遇:日本司法物語》,夏樹靜子著,李昊譯,北京大學出版社發行(譯自《裁判百年史ものがたり》,原書由文藝春秋出版)
- 其他資料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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