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詛咒我的父親,一邊像赴婚禮一般前往受刑:漢諾威吸血鬼佛德里希.哈曼的故事
河裡的頭骨
「我摸到東西了!」男孩興奮地向他的同伴說。他小心翼翼地從泥沙裡挖出他摸到的硬物。會是什麼呢?滿懷期待的兩個孩子,一同看向了從河底挖出來的東西。
不看還好,一看之下,也不知道是誰尖叫了一聲,那塊圓形的物品就又落回了河中。待兩人平復心情後,膽子大一點的那個孩子,再度上前,把「那個東西」提了起來--這次,他們看清楚了,那個黃黃的圓形物,確實是頭骨。而有著「好拿支點」的,正是圓圓的眼窩。
孩子們面面相覷,趕忙到警察局去報案。警方檢驗了頭骨,發現這是一名18到20歲的男性,骨骼上有著刀傷。這是一起謀殺嗎?抑或不過是無聊的醫學生在極大的壓力下搞出來的惡趣味?在事情還沒確定之前,他們不想倉促地將之認定為謀殺。
但,骨頭彷彿決定時間到了。在1924年5月17日發現第一顆頭骨後,兩週後的29日,在差不多的地點也發現了另一個同樣屬於18到20歲的男性頭骨。六月,在萊諾河畔(Leine river)和漢諾威西部一家工廠附近,又發現了兩顆頭骨。這次的頭骨屬於十幾歲的年輕男性。在這之間,又有兩個男孩在漢諾威南部的德爾文(Döhren)村的田野中發現了一個裝有許多人骨的袋子。這一連串的發現,使得漢諾威警方再也不能等閒視之。漢諾威居民更是議論紛紛--每個人都聽過從去年開始四處流傳的謠言:在漢諾威,有許多年輕男孩奇異的消失。現身的四個頭骨與一袋人骨,顯示著這城裡確實有著什麼在潛伏著。漢諾威的居民們再也忍不住了,他們必須知道流經己城的河流到底埋有多少屍骨。
他們決定組織起來進行搜查,時間是1924年6月8日。在數百名居民的搜查下,河岸與周邊地區邊確實又出土了一些人骨。隨後,警方認真地搜查了整條河流,並找到了五百多塊的人類骨骼,上面有許多都具有刀痕。法醫證明,這五百多塊骨頭,屬於至少22個不同人體,都是男性,超過30%的遺骸是屬於15至20歲的年輕人。
是誰在漢諾威遊蕩並獵殺這些男孩?他們死前遭遇了什麼?到底有多少人受害?震驚全市的發現,讓漢諾威警方承受了莫大的壓力。幸好,他們手中已然有著幾個頗有可能的疑犯。
鎖定嫌疑人:佛德里希.哈曼
警方鎖定的嫌疑人之一,是1879年生的佛德里希.海因里希.卡爾.哈曼(Friedrich Heinrich Karl“ Fritz” Haarmann)。時年45歲的佛德里希.哈曼是警方的線人,經常出入漢諾威中央車站。哈曼自1896年後,因偷竊、搶劫、鬥毆猥褻兒童、性侵與毆打未成年人等罪刑,被定罪了十五次。由於他對漢諾威犯罪網絡的熟悉,當地警方於是吸收他作為線人,佛德里希也相當積極地配合,多次帶著警方抓獲竊盜犯。但真正讓漢諾威警方雷達直響的是,佛德里希所犯下的性犯罪都是針對男性。而早在1918年,漢諾威警方便曾因一起年輕男孩失蹤案找上哈曼。
佛瑞德.羅特(Friedel Rothe)是十七歲的逃家男孩,他在1918年9月25日失蹤。他的朋友告訴警方,羅特消失前和哈曼待在一起。在羅特家的堅持下,漢諾威警方前往哈曼位於賽勒大街(Cellerstraße)27號的單房公寓搜索。他們沒有找到羅特,但卻發現哈曼的公寓裡有一個十三歲的半裸男孩。哈曼被控性侵與騷擾未成年,判刑九個月。整個1919年,哈曼都在想方設法地避免入獄。到了該年10月,他認識了18歲的逃家青年,來自柏林的漢斯.格蘭特。格蘭特因和父親吵架,離家出走,在漢諾威車站附近賣舊衣維生。
哈曼最終還是入獄了。出獄後的他,最後和格蘭特一起搬到了新大街八號一樓(8 Neue Straße),繼續擔任警方的線人。1923年,他搬到紅排路二號(2 Rote Reihe)的單人格樓公寓。
由於他和漢諾威警方實在熟的不能再熟,因此懷疑他涉有重嫌的漢諾威警方,在考慮以跟監的方式偵查時,還得特別從柏林找來兩個年輕警官擔任跟監的工作。1924年6月18日,針對哈曼的監視開始了。
這次的跟監行動沒有花費很久的時間。6月22日晚上,臥底警察在漢諾威中央車站發現哈曼與一名十五歲的男孩爭吵。隨後,哈曼便向警察舉發男孩以偽造的證件旅行,要求警方逮捕他。男孩名為卡爾.弗洛姆(Karl Fromm),他向警方供稱,他與哈曼一起生活了四天,多次被他強姦,還被哈曼用刀抵住喉嚨。隔天,哈曼就被逮捕了。
連續殺人犯的恐怖閣樓
哈曼被捕後,他在紅排路二號的閣樓公寓遭到仔細地搜查。警方在公寓的地板、牆壁與床上都發現了大量的血跡。針對這個發現,哈曼表示這是他從事黑市肉販生意的副產品,而不是警方以為的人血。然而,哈曼的人緣顯然不怎樣--他的鄰居們紛紛跳出來:賽勒大街的、新大街的、紅排路的,許多人指證哈曼帶了各式各樣的男孩出現在住處,而也有許多人目擊他拿著麻袋、籃子等物品,在深夜或清晨離開自家公寓。更有兩名鄰居向警方指出,他們因為好奇,曾在1924年春天跟蹤哈曼,親眼看到他把一個沉重的袋子丟進萊納河中。
坦白說,人們的證詞或許並非那麼可靠。在對同性戀有著強烈偏見(千萬別忘了不過十數年後由希特勒等一干人所主導的大屠殺,遭戮的一大族群即是同性戀)的時代更是如此。人心惶惶之下,想盡快找個替罪羔羊,也不是什麼罕見的事。然而,哈曼所面臨的指控,並非只有鄰人們言之鑿鑿的證詞。警方在哈曼的公寓內,發現了大量的物證--被懷疑為失蹤青年財產的物品。在通訊還不發達的當時,這些物品都在漢諾威警察局公開展出,要求全德國失蹤少年的親人親自查看是否有屬於他們兒子、兄弟與朋友的物品。隨著新聞的發出,前往指認的人數大規模的上升,許多物品被指認為失蹤者所有。但哈曼怎麼可能如此輕易地認罪呢?他辯稱,這些物品有些是他從事二手衣物轉賣的時候蒐集到的,有些則是與他一夜情的男性所留下來的。儘管聽起來很荒唐,但這些確實都不是直接證據,只是間接證據。
儘管眾人都咸信哈曼有罪,但他們確然缺乏一個讓哈曼無法狡辯的證據。哈曼能順利逃脫法網嗎?
6月29日,案件出現了轉捩點。18歲的失蹤少年羅伯特.維策爾(Robert Witzel)的衣服、靴子與鑰匙被從那堆證物中辨識出來。而他正是已經被確認死亡的其中一人。他的頭骨在5月多被發現,維策爾的朋友則指認在他失蹤前,他曾看到他與哈曼在一起。伴隨著更多維策爾案的細節逐漸浮出,相關證據終於擊垮了哈曼。
漢諾威吸血鬼
大量的證據,再加上警方找來了哈曼的姐姐曉以大義,最終,哈曼承認,他在「狂熱的性激情」下,在1918年到1924年間強姦、殺害與肢解了許多年輕男性。哈曼說,他從未打算謀殺任何人,但他會被「一種不可抗拒的衝動」給「抓住」,想「咬入或咬穿他們的喉結」。大多數受害者在他用手勒死他們時,也會順便被咬入/咬穿喉嚨。雖然有一名幸運兒逃出,但顯然這名倖存者並未向警方報案。
這個細節一經披露,群眾的激憤與恐懼可想而知。出於哈曼喜愛啃咬受害者脖子的特徵,「漢諾威吸血鬼」的稱號不脛而走。然而,更驚悚的細節其實還在後頭。
還記得1918年,漢諾威警方找上哈曼的門,想要尋找十七歲的逃家男孩佛瑞德.羅特,最終卻找不到羅特,只找到十三歲的男孩嗎?哈曼說,其實當時羅特的頭顱就在壁爐的後方,他還沒來得及毀屍滅跡。這是一個多麼令人啞口無言的細節啊?!設若當時漢諾威警方有找到羅特的屍骨,及早逮捕哈曼,後面這一系列的死亡也就不會發生了吧?
哈曼說,在他殺害受害者之後,他會很快地就肢解掉他們的屍體。儘管殺人如麻,哈曼卻堅持他認為所有肢解的行為都相當令人不快。「我第一次肢解之後病了八天。」哈曼說。但顯然,這樣的不舒服與恐怖並未阻止他在殺人魔的道路上狂奔,在謀殺那一刻他所感到的激動,「要比事後的切割與砍削的恐懼更為強烈。」
他通常需要兩個整天來完成這件事。為了讓自己精力充沛,哈曼還會先幫自己倒一杯濃濃的黑咖啡。接著,他讓受害者躺在公寓的地板上,用布把臉蓋住。之後,他會剖腹,取出腸子,再用毛巾吸取腹腔內的血液。接著,他會在受害者的肋骨與肩膀之間切上數刀,取出受害者的心臟、肺臟、腎臟等器官。哈曼會將這些器官都放在一個桶子裡。接著是卸下腿和手臂,最後是削掉四肢和軀幹上的肉。哈曼說,這些肉會被丟在廁所裡,或是丟到附近的河流中。然而,因為哈曼確實有個在黑市賣肉的副業,而黑市的肉通常是碎肉,因此這些人肉到底是不是真如哈曼所說給銷毀了?抑或以更「簡便」的方式成了黑市裡流通的物品?便成了漢諾威市民當時心中揮之不去的恐懼--幸好,在審判時,有專家作證,在哈曼房子裡找到的肉品都不是人肉。
至於死者的衣服與用品?哈曼通常交給他的小男友,翹家的漢斯.格蘭特。自稱為異性戀的格蘭特,不只並未成為哈曼的手下亡魂,還更進一步地成了他的犯罪搭檔--哈曼說,有幾個案子,是因為格蘭特想要死者身上穿的好衣服,他才下手的。格蘭特則說,並非同性戀的他跟著哈曼,是因為哈曼可以供他吃住,別無其他。
第一次大戰之後的德國,是一片荒蕪
格蘭特的這個說法,放在今天來看,可能讓人覺得匪夷所思。格蘭特是年輕力壯、芳華正茂的年輕小夥子,為什麼無法自己求得溫飽?這就得回到案發當時的德國社會的背景下去了解了。就在格蘭特與哈曼相遇差不多一年前的1918年11月11日,第一次世界大戰才正式落幕。這場打了四年的戰役,不僅耗盡了德國的國力,也從根本改變了德國的政體--威廉二世遜位,遠走海外。新生的共和政體不僅毫無經驗,更是由各方意見不同的人馬組織而成。此時,俄國的共產革命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著,其硝煙跨過東歐諸國,也傳進了德國。1919年1月11日,柏林發生了自由軍團與共產黨的巷戰。這場小規模內戰持續到三月初,以上千人的死亡作為收尾。與此同時,在憤怒的勝利國面前,德國還不得不接受屈辱的《凡爾賽合約》:德國被要求裁撤海陸軍、失去百分之十三的國土、高額的戰爭賠償,同時得全責承擔戰爭爆發的責任。姑且不論這些對新敗德國人的打擊,至少在經濟上的蕭條是無可避免的。
這就是為什麼哈曼從事黑市肉販、格蘭特從事黑市二手衣,但與他們合作的警察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原因。戰後的混亂與經濟的蕭條,使得所有人都在掙扎求生。這也是為什麼哈曼有那麼多的獵物的原因--戰後的混亂,促使許多年輕人離鄉背井討生活。他們的兄長、父親有許多都在四年的血腥戰爭裡死亡或負傷。即便身為男性,賣淫也成了常見的生活方式。哈曼說,他在殺了這些男人之前,都先讓他們飽餐一頓。身為加害者的哈曼或許認為他已盡己所能,然而可憐的受害者卻不知道這一餐的溫飽,其代價不是一次性的服務,而是永恆的被剝奪生命。
世紀審判
經過一個月的調查,漢諾威警方確信哈曼就是隱藏在漢諾威的殺人魔。7月8日,漢斯.格蘭特被捕,一週後被控協助殺人。至於哈曼到底殺了多少人?狡猾的他對警方說,大約在五十人到七十人間。但當被問及細節時,哈曼又拒絕談論。最終,哈曼只承認有證據表明是他犯下的謀殺案,且堅稱所有的謀殺都非預謀--儘管警方發現許多間接證據,表明哈曼與格蘭特不僅預謀殺人,更力勸受害者的熟人不要去報案他們失蹤。
最終,哈曼以27起謀殺罪的罪名受審。1924年8月16日,哈曼被移送到哥廷根醫學院(Göttingen medical school)接受心理檢查。9月25日,他被判有能力接受審判,遣回漢諾威。一開始,這起審判是公開的,所有人都可任意進出法庭旁聽。然而由於犯罪細節實在太過聳人聽聞,因此在審判開始的第三天後,法官便不再讓民眾入場旁聽。這起被描繪為「德國史上最令人反感的案件」也躍上了國際媒體。
儘管哈曼承認他犯下了多起謀殺,但他卻堅稱維策爾一案所找到的頭骨並非維策爾的。那些頭骨都不是他的受害者,哈曼說,因為他幾乎總是搗碎了受害者的頭骨,只有將一個完整的頭骨扔進河裡。
這是哈曼的脫罪之詞,抑或漢諾威城裡確實有另一個潛伏著的、專殺男性,且同樣熱愛分屍語棄屍河邊的殺人魔?不能說這毫無可能,但機率確實不大。
審判持續了將近兩週,共有190名證人作證。哈曼被判斬首,格蘭特則因證人作證,被判十二年的有期徒刑與死刑。哈曼從容地接受審判的結果,更對媒體發表了一份聲明。在這份聲明稿中,他說「判我死刑。我只要求正義。我不怨憤。請讓它簡短快速,讓我脫離今生這樣的折磨。我不請求慈悲,也不尋求上訴,我只希望能在我的牢房裡再度過一個有咖啡、乳酪和雪茄的快樂夜晚,然後我能一邊詛咒我的父親,一邊像赴婚禮一般前往受刑。」另一方面,格蘭特則因這起判決而變得歇斯底里。1925年4月15日早上六點,哈曼在漢諾威監獄中的斷頭台上遭到處決。「漢諾威吸血鬼」的恐怖故事,也到此告一段落。
一邊詛咒我的父親,一邊像赴婚禮一般前往受刑
佛德里希.哈曼在眾人前的公開發言,無疑展露了他對父親無盡的憤恨。他的父親做了什麼,讓哈曼以待罪之身,仍不忘將罪過也分派給他一份?據稱,佛德里希的父親奧利.哈曼(Ollie Haarmann)是為了錢而與哈曼的母親弗莉茲.哈曼結婚。佛德里希是兩人的第六子,也是最小的孩子。奧利.哈曼是個脾氣暴躁、愛好爭論的好色之徒,小時候的佛德里希則是柔弱溫順,熱愛針線活、烹飪與洋娃娃的男孩。不需要是福爾摩斯,也可以知道奧利對這樣的幼子作何感想。因此,當佛德里希八歲時遭到老師性騷擾時,他極有可能不只袖手旁觀,還落井下石。
綜觀哈曼的一生,他不是沒有努力「走向正道」過:他參軍受訓,結交女友,準備和未婚妻共組家庭。然而命運彷彿與他作對一般。接連的意外,讓他無法繼續待在軍隊;訂婚最終也無疾而終。儘管這些受挫絕對無法成為他不斷性侵與殺人的理由,但一個殺人魔是如何鍊成的,卻是整個世界都不得不持續去探問的問題。
*從漢諾威車站到哈曼舊居的路途:
[the_ad id=”8081″]辦公室調查員
心情隨著天氣變化起伏,熱愛香水,擁有一隻野生的馴化貓頭鷹。人生的格言是”Revenge. It’s even better than biscuits.”,但到現在都還沒復過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