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集《謀殺入門課》裡,一群青春年少、野心勃勃的大一生,在陰錯陽差之下,捲入了謀殺與背叛的漩渦。在37年前,美國中部一個平靜的小鎮裡只想安穩過日子的全體居民,也在陰錯陽差之下被捲入了鄉村惡霸肯・麥克艾洛伊(Ken Rex McElroy)的謀殺案之中。小鎮能找出來誰是兇手嗎?或者,對於兇案的發生,其實他們全都推了一把?
0. 惡霸死了,整個小鎮都是殺人兇手?
1981年7月10日的早上10點多,在美國密蘇里州的鄉下小鎮史基墨(Skidmore),有個47歲的粗壯中年男子慢慢走出一家酒吧,他的妻子順從地跟在後面。他們坐上了小貨車,正準備離開,車外突然槍聲大作。男人被兩發不同口徑的來福槍子彈從後方擊中頭部,很可能當場死亡。周圍的街道上至少有3、40個人在場,他們大部分人也才剛從酒吧裡走出來。在槍聲中,有人掩護男人尖叫著的妻子進了旁邊的銀行躲避。槍聲止息之後,有人打電話給死者的家屬,要他們來接歇斯底里的寡婦,然而沒有人靠近那輛車,去看男人是否還有最後一口氣。救護車跟警察在槍擊後大約一小時後才出現——他們是被死者的律師叫來的。
事後幾乎所有被調查的證人都說:「我聽到槍聲就趴倒躲起來了,我什麼都沒看見,我不曉得是誰開的槍,我也不想知道。」許多鎮民的感想是,這個地方惡霸死有餘辜。然而這個小地方的命案,卻迅速地傳遍全國,甚至引來國際報導(連BBC跟德國《明鏡週刊》都來了),一般的報導角度是:官府無能,所以這個鎮團結起來,把魚肉鄉民的惡霸給殺了。整個充滿時代錯誤的fu,還暗示整個小鎮都是共犯。
事實當然更複雜得多。
1. 法律保障律師,以及付律師現金的人
肯・麥克艾洛伊(Ken Rex McElroy)的劣跡,會讓人想起三流西部片或古裝劇裡的典型壞蛋——因為太過典型了,觀眾看了還會嫌太老套。然而這麼一個人出現在你的現實生活中,就是個太過真實的惡夢。
肯生於一個貧困佃農之家,從小就難以約束。他15歲輟學,不會讀寫,一輩子都覺得被人看不起而怒火中燒,極端仇視有錢人(在這個務農地帶,所謂的有錢人就是日子過得寬裕的農夫)。他從青少年時期開始幹些順手牽羊之事,從未被逮,後來也就朝這方面發展了。他起家的主業是偷豬:白天開車在鄉間物色目標,晚上去偷,然後迅速轉賣。密蘇里州沒有規定農場要替牲口打上標記,鄉下地方又警力不足,如果不是現行犯被抓到,基本上很難定罪;麥克艾洛伊也夠聰明,會利用老婆跟眾多女朋友的名義變賣牲口,讓自己跟贓物的關係脫鉤。當然,如果農舍裡有其他值錢物品,他能偷就偷,絕不手軟。後來他還培養下線:鄉間遊手好閒的青少年如果偷東西給他,他就會出錢收買贓物再變賣。
肯偏愛未成年少女。他的歷任妻子與許多女友,都是在14、15歲的時候遇到他(或者說,被他逮到)。這些少女通常乏人照拂,在他的關注、金錢與暴力之下就範,成為他的禁臠與共犯。曾經有人試圖從這些女性共犯下手,來抓住肯的把柄:安德魯郡民選警長雷德・米勒(Reid Miller)跟公路巡警局的警官吉姆・羅德斯(Jim Rhoades)曾經抓住機會,對開著一卡車贓物被逮到的愛麗絲・伍德(Alice Wood,跟肯在一起最久的女友)跟瑪莎・蘇雷特(Marcia Surritte,肯當時的情婦)施加強大壓力,終於逼得她們指證肯的偷竊行為。肯聘用的律師李察・麥法丁(Richard McFadin),彷彿三流戲劇裡的典型無良律師,對於這位永遠付現金的客戶服務到家,自稱「只是雇來的槍手」。他們發展出一套面對官司幾乎永遠有效的策略:第一原則是,沒有證人就沒有案件;第二原則是,盡可能拖時間。按照密蘇里州法律,為了保護被告權益,如果律師還沒問完所有的證人,可以申請延期開庭。麥法丁在肯被告發以後拖了一年才做完兩位證人的證詞具結書,而且兩位證人都翻供了,說她們之前對肯不利的證詞都只是出於「嫉妒」。案子沒了。
2. 雖然他打我,但至少他注視著我:崔娜・麥克勞的故事
肯下一次上法庭,是被控強暴一個15歲女孩。這個女孩叫做崔娜・麥克勞(Trena McCloud),在許多人眼中,她內向羞怯、不太聰明又非常順從。她的繼父喜歡獵浣熊,因此認識了肯——肯熱愛獵浣熊,擅長培育獵犬,經常進行獵犬交易。他在這方面的同好都認為他眼光準確、交易公平。他們不曾見識過肯兇狠的一面。然而很不幸的是,崔娜跟她的家人就要見識到這一面了。
肯盯上崔娜的時候,她才12、13歲。崔娜跟其他小孩一起搭校車去上學的時候,需要在史基墨轉車。肯常常會在史基墨攔截她,等到放學時間再把她送回史基墨搭校車回家。一開始肯會買禮物衣服糖果送她,後來就會把她帶去汽車旅館。回家的車上,其他孩子往往看到崔娜衣衫不整,一路哭回家。然而這個順從的孩子沒有勇氣拒絕肯——畢竟,連她的繼父出面要肯收手,肯都完全不理會,她又能有什麼辦法?崔娜14歲的時候,因為懷孕而輟學。她把孩子生下來以後,一度企圖逃離肯的魔掌,她跟肯的情婦愛麗絲一起帶著小孩逃走,但很快就被逮到。帶著散彈槍咆哮威脅的肯把兩人帶回去痛打,並且性侵崔娜。他還讓崔娜親眼看到他放火燒了她繼父的家。崔娜後來到醫院去求診,醫師發現狀況以後通報社福單位,她暫時得到保護,肯則被控強暴、縱火、公然揮舞致命武器。
後來發生的事情堪稱匪夷所思。崔娜的繼父跟母親實在太過害怕,一度拋下女兒銷聲匿跡,崔娜跟兒子一起住進馬利維爾(Maryville)的一個寄養家庭。肯很快找到了她的所在地,開始不定時地坐在屋外虎視眈眈,打騷擾電話,崔娜往往被嚇到歇斯底里。(這是肯後來對付其他人的固定模式:帶槍坐在對街監視你,打騷擾電話,警察一來他就走。)肯對崔娜的毆打恐嚇讓她害怕得不得了,但她又曾經很矛盾地告訴寄養家庭的媽媽說,肯是「愛」她的。肯的確比她父母都更關注她,只是這種關注非常扭曲。崔娜在寄養家庭住了大約一年之後,她住在堪薩斯州的外公外婆把她接去住。但她與父母弟妹失聯,沒有朋友,寂寞無助到極點,竟然打電話要肯把她接走。接下來,肯跟他分居已久的第二任妻子夏倫離婚,在1974年10月娶了崔娜(崔娜未成年,所以她母親還簽字同意讓她成婚)。崔娜在麥法丁的安排下簽署了一份正式聲明,說她之前對肯的所有指控都是出於「嫉妒」。(這個說法很熟悉吧?)案子當然撤銷了。
多年之後,當肯去威嚇其他人的時候,崔娜還幫他開車,或者拿著散彈槍指著別人。許多認識小女孩崔娜的人,完全無法想像那個害羞的女孩,怎麼會變成一個面無表情的兇狠婦人。
3. 不在場的槍擊案:農夫亨利的故事
肯第三次被起訴,是因為他在1976年拿散彈槍在一個農夫羅曼・亨利(Romaine Henry)肚子上開了個洞。亨利說,肯質問他是不是擅闖他的土地,亨利說沒有,肯不相信,不分青紅皂白地開槍射中他肚子。肯的說法是,他不在場,開槍的人不是他,亨利搞錯人了。有三個當地人作證說,槍擊案當時肯在事發現場附近,另外有兩個證人(來自愛荷華州的木匠)則說肯在自己家裡。
肯的好律師麥法丁發現一件事:亨利在24年前跟人打了一架而留下前科,但他自己忘記了,所以在回答「以前是否曾經犯罪」的例行問題時,亨利說了沒有。麥法丁窮追猛打這一點,指責亨利不誠實,證詞不可信。另一方面,麥法丁找藉口延後開庭,肯則利用這個時間去威脅對他不利的證人。最後檢方證人只剩一個,卻在麥法丁誘導下改了供詞。另一方面,按照密蘇里州法律,辯方與控方都應該告知對方自己將傳喚誰作證,麥法丁一開始聲稱不知道他的兩名證人住在哪裡,所以檢察官艾咪・戴維斯(Amy Davis)沒有機會詢問,直到審判當天,才震驚地看到證人突然冒出來。她向法官抗議,要求延期開庭,法官不准。她臨時找不出證詞漏洞,最後肯無罪開釋。
史基墨鎮上的人大吃一驚。原來有人可以朝別人肚子上開一槍,結果還沒事?沒有人相信亨利會「看錯」。亨利後來在鄉間道路上再度跟肯狹路相逢,肯還示威性地朝著他頭部上空又開了一槍。
很顯然地,肯已經認定了只要有律師在,他無論怎麼蠻橫都能逃過司法的制裁。然而肯沒想到的是,小鎮居民的忍耐也是有限的。下一個惹到他的倒楣鬼,竟然讓他栽了個史上最大的跟頭……。
從《謀殺入門課》高分畢業的小鎮?—— 一個鄉下惡霸之死(下)
在網路與書海中追蹤血跡的大型貓科動物,除了打獵以外的時刻都處於節能省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