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張毒葡萄酒事件】50年的死刑等待,奧西勝的悲劇

達維/調查員 檔案調閱965次

 

1987年,著名的帝銀事件「犯人」平澤貞通,以九十五歲高齡因肺炎病逝在八王子醫療監獄中,結束他因一張名片開始的三十九年死刑犯生活。二十八年後,2015年10月4日,八十九歲的死刑犯奧西勝,也在同一間醫療監獄因同一疾病病逝。到底是什麼事讓他落得如此田地?讓我們來看看這有「第二帝銀事件」之稱的「名張毒葡萄酒事件」。

 

50年的死囚生涯

葛尾是個橫跨三重縣名張市與奈良縣山邊郡的小聚落,他們有個叫做三奈會的生活改善社團。1961年3月28日,三奈會年度大會後,十二名男性、二十名女性出席餐會,席間男性喝清酒,女性喝葡萄酒(有三人沒喝)。結果喝了葡萄酒的十七名女性都發現了急性中毒症狀,最後五人死亡,十二人輕重傷。當時奧西勝正處於三角關係當中,他和妻子、情人三人都參加了這場死亡餐會,結果妻子和情人不幸雙雙身亡。一天之內痛失兩個心愛的人,奧西勝想必痛徹心扉。最心痛的是,自己竟然成了嫌疑犯!

奧西勝當天負責運送葡萄酒到會場,曾單獨待在放葡萄酒的房間十分鐘。加上前面說的三角關係,引來了警方的懷疑,認為他在這期間對葡萄酒下毒。經過調查,發現奧西勝的確在幾天前購入一種叫日華林T(ニッカリンT)的農藥。經過五天的偵訊,奧西勝自白,表示自己因為想要了結這場三角關係,用牙齒咬開瓶蓋,將農藥日華林T倒進葡萄酒當中。但在不久之後的記者會上,他翻供主張自己無罪。

被認為是名張毒葡萄酒事件兇手的奧西勝,很多人相信他蒙受冤屈

真的是奧西勝做的嗎?他縱然有犯案的機會,難道就不可能是別人做的嗎?即便他持有「凶器」,但這凶器是當地通行的農藥,持有的大有人在。一審的津地方法院大概就是本著這樣的想法,懷疑他是清白的。因為無法確認唯一物證──「瓶蓋上面的痕跡」為奧西勝的齒痕,地方法院認為自白不可盡信,宣判無罪。然而,奧西勝卻在二審的名古屋高等法院被判死刑,依據的就是他的自白。之後律師團六度提出再審請求都被駁回。

奧西勝和律師團仍堅持不放棄。2005年,名古屋高等法院第一刑事部小出錞一庭長裁定開始再審,本案似乎迎來了曙光。這次律師團帶來了新的證據。針對酒瓶的鑑定書顯示,瓶蓋可能並非「用牙齒咬開」的。對酒瓶內容物的鑑定,也並未呈現加入農藥日華林T應有的反應結果。這些都與自白的證詞衝突。此外,農藥日華林T是紅色的液體,那瓶酒卻是白色的,這當中的矛盾不用鑑定就看得出來。理論上,這些新證據就足以讓沒有其他罪證的奧西勝無罪釋放,重獲久違的自由了。

然而,裁定再審的小出錞一庭長辭官後,新的庭長又無視這些科學鑑定結果,仍然依據自白取消了再審。在布川事件、足利事件兩起冤案獲得再審後,最高法院雖不負奧西勝的期待,在2010年裁定本案發回更審,最終卻又被名古屋高等法院裁定取消。之後的第八次、第九次再審請求也都以失敗告終,奧西勝本人更在第九次再審請求期間含冤離世,留下永遠的憾恨。奧西勝死後,他的妹妹仍發起第十次再審請求未果,至今依然沒有洗刷冤屈。

這個事件的再審請求,是在日本律師聯合會的支援下進行的。也就是日本律師聯合會基於一定的標準,認為本案很可能是冤案。探討本案的出版品、電視節目等等,也清一色站在冤案的立場。這起冤案到底是怎麼形成的,又為何沉冤遲遲無法昭雪?

回到命案發生地葛尾,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值得一談:在奧西勝被捕之初,聚落的居民們對他的家人仍很友善;然而,一旦他翻供否認犯案,居民卻開始對他家人使用「村八分」的霸凌行為:在成年禮、婚禮、生產、生病、新建改建、水災、喪禮、旅行等八項重大事件不提供協助。導致奧西家人最終搬離葛尾。自白的兇手竟然不被排斥,但可能是清白的被告,卻反而被霸凌?這種矛盾是為什麼呢?

這顯示當地人希望有個確定的凶手。「如果凶手不是奧西勝,那是誰?豈不代表凶手在我們之中嗎?」人們寧願相信凶手就是眼前這個人,而不願接受自己生活當中另外某個人是凶手,至於奧西勝本人是否真的犯下罪行,反而不是眾人關心的事。

2013根據名張毒葡萄酒事件改編的電影《約定 名張毒葡萄酒案 奧西勝死刑犯生涯實錄》

 

一定要找到兇手,即使只是意外

毒殺與其他殺人方式不同,很難找到確切的物證。因此毒殺很容易形成冤案,尤其當凶器是農藥的時候。奧西勝的確在案發之前買過農藥,但村裡持有相同農藥的人又有多少?我們沒有辦法排除其他人犯案的可能。英國的哈洛德.格林伍德(Harold Greenwood)冤案、法國的瑪麗.貝絲納(Marie Besnard)冤案、以及日本後來發生的和歌山毒咖哩事件,當中的毒物都是當地常用的農藥──砷。

格林伍德的妻子喝紅酒倒下後搶救不治,屍體驗出砷,使格林伍德被認為毒殺了妻子。法官最後認為可能是家庭醫生在急救過程中誤用家中裝過砷的瓶子裝藥,才洗刷了他的冤屈。貝絲納的丈夫死後,從她丈夫以及家族墓園其他死者身上驗出砷,貝絲納被指控謀害了他們。最後發現那片土地長時間施用砷作為農藥,才還給她清白。這兩樁案件最終都得以用科學證據還給兩個冤枉者清白,但對於同樣主張科學證據的奧西勝來說,日本法院的程序顯然沒有給予他應得的正義。

即便科學鑑定結果顯示自白內容有相當多疑點,最終都無法撼動二審的死刑判決,這是為什麼?依據刑事訴訟的無罪推定原則,「如果無法證明人一定是奧西勝殺的,就應該認為他無罪」。但是,如前面所說,毒殺很難找到確切的物證,人們又很希望有個確定的凶手。偏偏,奧西勝做了自白,這份自白在名張毒葡萄酒事件的審判當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儘管很可能是五天刑求之下的產物,但對於不願細心檢視其他證據的司法體系來說,卻是最有效力的罪證。

於是整個案子的審理「倒行逆施」了。竟然變成「如果無法證明人不是奧西勝殺的,就認為他有罪」。這種「惡魔的證明」,加上只想找個代罪羔羊為命案負責的心理,結果釀成了奧西勝的悲劇。

 

延伸閱讀:

 

【通往絞刑架的一張名片】帝銀事件

【和歌山毒咖哩事件】姊吃下的不是咖哩,而是整個國家的惡意 (上)

【和歌山毒咖哩事件】姊吃下的不是咖哩,而是整個國家的惡意 (下)

 

參考資料:

  1. 森炎《教養としての冤罪論》,岩波書店,2014年。
  2. 矢澤昇治〈科学的証拠の無視と自白偏重~名張毒ブドウ酒事件第7次再審請求最高裁特別抗告決定~〉,Westlaw Japan判例專欄2013年第17號,2013年11月25日。

(網址:https://www.westlawjapan.com/column-law/2013/131125/

  1. 〈再審決定することに何の不都合があるのか ~逃げてる最高裁〉,2010年4月7日。

(網址:http://c3plamo.blog.fc2.com/blog-entry-158.html

  1. 維基百科(網址:https://ja.wikipedia.org/wiki/名張毒ぶどう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