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效先殺人案(一)翻譯官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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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不完全的屍骸

苗栗造橋龍昇村的二寮坑產業道路附近,發現了一具焦屍。Œ

[Œ最高法院 46年台上字第 1265 號判決書載為:苗栗縣造橋鄉○○村○○○○路,經查,造橋鄉僅有龍昇村有四個字的路名,即產業道路之「二寮坑道路」,根據判決書中黃效先所陳述,以及現場環境的實際情況,二寮坑道路應為當時焚屍棄屍之地無誤。]

1957年5月12日的下午,那些年還不至於像現在這麼炙熱,但一具焦屍被棄置在荒野超過一天,難免會飄散出不尋常的氣味,引起附近居民的恐慌;尤其當找到氣味來源之後,更是讓所有人嚇得急忙走避。

兇手的焚屍手法似乎不是很高明,死者的體態、性別,甚至包裹屍體用的白色運動服和褲子都沒被燒盡,甚至還可以看到白色運動服上面沾染了血跡。上半身及頭部被白色的棉絨運動服包裹著,下半身著有腰帶和卡其褲,初估年齡應該不超過三十歲。根據沾染的血跡研判,死者後腦有個致命的傷口,死因應該是從後方遭襲擊;法醫更進一步檢證,發現頭蓋骨因一個直徑1.5公分的貫通傷口而破裂,死者的右眼突出,而頭骨裡面殘留的子彈殼,證明兇手是以行刑式處決、近距離槍殺了死者。

當時的台灣省刑警總隊,與新竹地方法院檢察官先後進行屍檢勘驗,死者除了兩腳沒有被燒透,全身皆有不同程度的燒灼痕跡,體內沒有任何內傷、也無藥物中毒反應,血液中的酒精濃度為零。

掌握到這些訊息,警方可以斷言這就是一起熟人所為的兇殺案件,畢竟要能不依靠藥物酒精而近身開槍,必須是很親密的人,或是取得死者相當程度的信任才有辦法做得到。通常焚屍是為了抹消證據或誤導辦案,只是兇手預謀準備的時間似乎不太夠,缺乏易燃物,加上焚燒時間不足,導致屍體焚燒不完全,留下許多線索讓警方可以蒐證。初步推斷,應該是熟人因故反目成仇、兇手一時怒不可遏才痛下殺手。兇手雖然心有悔悟但不敢自首,才會出此毀屍滅跡的下下之策。

按照當時的法律判例以及輿論風向,殺人判死是天經地義,殺了人還焚屍棄屍,那絕對是唯一死刑,不可能有任何司法或人權的討論空間。所以當時產業道路旁還住著零星的住戶,但他們只敢請鄰里長協助報警,也完全不敢湊上去看熱鬧,就怕被誤會跟死者有什麼關係。

幸好,死者被發現的當天就已經確知是外地人了。包括龍昇村在內,造橋鄉轄下的幾個村莊當時都沒有失蹤人口報案,根據雜草叢生的焚屍暨棄屍現場來看,沒有打鬥痕跡,也沒有其他的血跡反應,死者應該是在外地被殺害之後,才運到這裡焚棄。

而另一項證據來自兩樣證物,一是那件白色運動服上的編號「JE2002」,以及死者腰帶的不銹鋼扣環內側銘刻著「楊士榮」三個字。這條腰帶可能是死者的,也可能是兇手用來混淆視聽的。警檢不敢大意,仔細地追查「JE2002」跟「楊士榮」的關聯性。根據戶政單位的報告,以推定年齡排除了同名同姓的人口,這位被焚毀的「楊士榮」並非造橋鄉民,也不是竹苗一帶的人。

因為龍昇村的人口組成非常單純,出了這等大事,轟動全村,下一步可能就會透過媒體放送而席捲全國,警方如臨大敵,上級一聲令下,全國警員大規模地回溯最近的失蹤案件,找不到真正的「楊士榮」沒關係,至少要篩選所有可能的選項,檢索出對應的人物。男性、三十歲以下、有運動習慣、體格健壯、失蹤時可能著卡其褲等等,都是重要的線索。畢竟那是個每一天都被刻畫成太平盛世的戒嚴時期,任誰都不會想讓這種兇殺命案被大肆討論,所以辦案速度特別快。

身懷鉅款的翻譯官

大量且綿密的過濾比對,案情很快就出現曙光,台北市警察局第七分局曾在5月10日接獲一起失蹤報案,有一位叫做楊士榮的男子,當天晚上騎著腳踏車出門去拜訪住在萬華廣州街的朋友,身上帶著新台幣六百元,還有一本美國銀行的支票。警方連絡了當時的報案人,也就是楊士榮的弟弟楊士勛,希望聽他重述一次楊士榮離家那夜的所有細節。

「你是楊士榮的什麼人?」

「我是他弟弟。」

「你可以再陳述一次,他最後離家前的狀況嗎?」按照程序,警察先聽完楊士勛的口述、判斷他的話真實性可供參考,才會決定進一步做正式的筆錄。

「我知道他應該是有借朋友錢,因為他也不缺錢用。但詳細情況是怎麼樣,我不太清楚。」

「沒關係,你就說最後一天發生的事情。說你知道的就好。」

「嗯,那天晚上,我記得有下雨,士榮他說要出門,去廣州街找朋友,我想說外面還在下雨,就勸他改天。」

「他怎麼說?」

「他說,今天不解決不行,一定要趕快解決。」

「那你知道他去找誰嗎?」

「他沒有說過他在外面交了哪些朋友,但他滿常跑到廣州街去。那個朋友應該就住在廣州街吧。」

「那他是怎麼去的?」

「廣州街離我們家是不算太遠,他穿著黑色雨鞋,騎腳踏車就去了。」

「他有帶什麼出去嗎?」

「他說,那個朋友欠他一千元美金,他要拿支票去討錢。還說之後可以看看家裡還有哪邊需要用錢的,或是弄個小工廠、做點小生意什麼的,以後家裡的開銷他都可以支應得了。」

「一千元美金?這麼一筆鉅款,他騎著腳踏車就去拿嗎?」

「對啊,我就勸他改天,但他說欠他錢的朋友好不容易答應了,也湊到了錢要還他,他一定要趁勢追擊,不然到時候欠錢的人又反悔,那他就前功盡棄了。」

「你哥哥是做什麼的?為什麼有這麼多錢可以借給朋友呢?」

「他喔,他對外都說他去打過韓戰啦。雖然我們都知道他沒那種本事上前線,就是靠著英文很好,去當了國防部的翻譯官。但是打仗的時候,後勤翻譯官也是很重要,所以我們也就當他有打過韓戰了。」

七年前,韓戰爆發,英文能力很好的楊士榮被國防部派到韓國去當翻譯官,韓戰打了三年,楊士榮也在韓國待了三年,在國防部認識很多人物,甚至還有和幾位韓國人或美國人保持聯絡。楊士榮常常感嘆,雖然認識很多人,但有的是有料的人物,有的只是嘴巴上高來高去而已。

「那他這個朋友,你們從來都沒見過嗎?」

「沒有,因為他會英文嘛,又知道很多美國內部的消息,所以他就開始搞一些海外投資。他平常是在國防部聯絡局的行政室,有很多人都捧著現金來委託他操盤,希望能多賺一點美金,或甚至撈個移民美國的機會吧。」

這個消息讓警方大為振奮,通常不會有人晚上帶著鉅款和支票本出門,但如果是楊士榮這樣見過世面、對美國還算是有點門路的人,那就很難說了。換言之,兇手極有可能覬覦楊士榮的錢財,或是海外投資的事情有了什麼不和睦的地方,才會導致這種慘劇。警方開始朝著財殺的方向聚焦,盤查了一下楊士榮的交友網絡,很快就找到住在廣州街的這位友人。

有一位叫做黃效先的男子,就跟家人同住在廣州街,經常跟楊士榮兩人在西門町出沒,不少人都在美觀園日本料理店看過他們。

但是辦到這裡,警察就辦不下去了。黃效先這個名字,儼然就是警方的巨大路障,因為還不能完全確定那具焦屍就是楊士榮,如果沒有多加思考,謹慎以對,貿然向黃效先問起這起焦屍命案,也許後果將不堪設想。

深夜裡的爆竹聲

至少一個禮拜左右的時間,住在廣州街的居民不時會聽見鞭炮跟煙火的聲音。住在廣州街聽到鞭炮煙火的聲響,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畢竟龍山寺就坐落廣州街的核心地段,附近的地藏廟,稍遠一點的青山宮、祖師廟,都是在萬華屹立百年的古廟,被大小宮廟環繞的萬華,每個月都有不同的祭祀活動,尤其經歷了日本人對宗教信仰進行管制的皇民化運動之後,戰後的台灣民間信仰雖然還是要面對國民黨政府的高壓統治,但曾經消聲匿跡或是規模縮小的各種廟會文化活動,已經逐漸復興。

唯一讓居民感到奇怪的就是這一陣陣只在晚上響起的鞭炮或煙火聲,並沒有像往常的節日大拜拜那樣,伴隨著繞境巡遊的隊伍,把整條廣州街鬧得歡騰鼓舞,而是在冷清的月色中,突如其來地發出一、兩聲鞭炮聲響,伴隨著若有似無飄渺在夜空中的煙硝味,更像是水鴛鴦之類的爆竹,孤單單地響了幾聲,長夜倏地又歸於寂靜。

大概到了第三天或第四天,住戶們仔細聽音辨位,終於判斷出這連報警都來不及的深夜噪音,原來是傳自黃宅二樓陽台。廣州街的黃宅是一棟日治時代遺留下來的巴洛克式三層洋樓,跟隨國民黨政府來台的軍官將領,或是懂得跟黨政要人攀關係的聞達商賈,要不是直接入住日本官舍,不然就是占領了那些日籍屋主因為引揚遷回日本而不得不拋下的房產與地產。據地為王的心態以及欺上瞞下的圈地手段,導致戰後許多產權不清的問題,時至今日都還餘波未平。

廣州街的黃宅,就是這樣的一棟房子。男主人黃百韜,徐蚌會戰的時候,帶領第七兵團固守碾莊,由於強渡運河的計畫失敗,造成兵力重大折損,士氣大傷,面對解放軍的節節進逼,向國民黨中央求援未果,黃百韜見事不可為,最後不得不飲彈自盡,留下妻子和四子三女。1949年1月,國民黨政府尚未丟失中國領土,在南京鍾山為黃百韜舉行國葬,並追贈青天白日勳章,由其妻金素勤代領。金素勤從此帶著七個孩子,在國民黨政府撫卹軍眷制度之下,得以在渡台之後還保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並分配到這棟位於廣州街的氣派洋樓。

背景強硬的疑犯

人們聽出了鞭炮聲的源頭,就是廣州街黃宅,倒也就不覺得這之間有什麼特異之處了。金素勤持家嚴謹,和兒女七人相依為命,但畢竟貴為第七兵團中將司令的遺孀,許多顯要與他們的夫人經常會到黃宅作客,互相聯絡感情,在異地台灣能聽見鄉音,聊一聊黃百韜生前的豪氣干雲,都可以撫平和本省人近乎言語不通、文化差異甚鉅的苦悶。

黃百韜的七個子女們也都託了父親的威名,各自事業有成,來訪的朋友多半也是社經地位不錯的階級,有時候飲宴的聲音稍微大了,人們都已經習以為常。猜想可能這幾日他們興致特別好,所以放了煙花鞭炮慶祝些什麼喜事,自當不足為怪。

黃效先是黃百韜的長子,他理所當然成為繼承父親的第一人選,黃百韜的袍澤弟兄都對他照顧有加,由於黃效先的英文能力也還算可以,就讓國防部開了一個翻譯文書官的職缺給他。

剛好就是那個時候,黃效先隨軍前往韓國,支援美方,認識了同為翻譯官的楊士榮。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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