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我殺的,兇手是他!」
「胡說八道!明明是他殺的!」
韓國警方面對這兩位互相指責的嫌犯,不知道應該相信哪一個人的說詞。這一切的混亂,全都要追溯回那一夜的恐怖場景……。
在陰暗的速食店廁所裡面,鮮血濺滿了地板、牆壁、便器,血液的主人孤獨地倒在一旁,早已沒了氣息。他的脖子被人用刀捅了七次,看起來面目全非。
如此殘暴的謀殺,就是這兩位嫌疑犯的其中一人犯下的,他們兩人都是18歲左右的青少年,而且兩人異口同聲,指稱對方才是真正的凶手……。
梨泰院喋血之夜
上述案件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兩位被視為兇殘命案嫌犯的青少年,是如何被捲入整個事件之中?
事情是在1997年4月3日發生的。那一天,本來是個快樂的日子。
位於首爾的梨泰院,是充滿異國風情與夜生活的商業區域,四處都是尋歡作樂的年輕人。一群20名左右的青少年與青少女們,正在其中一棟建築物的四樓舉辦派對,大家非常開心、興奮,渾然不知有人已經嗨過頭,想要尋求與眾不同的刺激。
在派對的中途,17歲的美韓混血兒亞瑟‧派特森(Arthur Patterson)秀了一下他的玩具──一把小刀,眾人對這把小刀印象深刻,討論了一番。接著,派特森與18歲的韓裔美國人愛德華‧李(Edward Lee),去了建築物一樓的漢堡王點餐。
兩人點餐的過程中,去了一趟洗手間,一位22歲的大學生趙重弼(Jo Jung-pil,韓文為조중필)正在使用廁所。他與兩位美籍青少年素不相識,只不過是剛好在此擦身而過,連巧遇都稱不上。
然而,趙重弼卻再也離開不了這間漢堡王的廁所了。整個事件究竟為何而起,無人能夠確定,但就在亞瑟‧派特森與愛德華‧李離開廁所之後,趙重弼已經成為一具倒在廁所地板上的冰冷屍體。他脖子中了七刀,胸口中了兩刀,頸動脈破裂身亡。他的鮮血染滿洗手間的磁磚,本來應該給人歡快、輕鬆感的漢堡王,瞬間變成了恐怖的命案現場。
命案發生隔天,韓國刑警接到匿名線報,宣稱亞瑟‧派特森涉案,於是派特森旋即被捕。兩天後,愛德華‧李的父親得知兒子捲入整起事件,趕回首爾了解狀況,並找了律師陪同兒子自首。
照理來說,首爾刑警已經掌握兩位嫌犯,應該很快就能順利破案;然而難題卻在眼前,雖然派特森跟李,都坦然承認自己就在趙重弼命案現場,但他們兩個都不承認自己就是下手的真兇。
真兇就是他!他們異口同聲地說,不約而同地把手指指向對方。
兩個嫌犯,一個難題
真兇究竟是誰呢?首爾警方面對兩個嫌疑犯,瞬間感到一個頭兩個大。他們很確定兇手一定是其中一人,甚至是兩人一起作案,但兩人的證詞聽起來也都煞有其事,並直指另一個人單獨犯案,自己只是目擊者。此外,檢警要偵訊跟審判兩個美國籍公民,也受到美國方面的干預,兩名嫌犯與首爾警方之間的語言隔閡,更造成調查的困難。
愛德華‧李指稱攜帶小刀──也就是命案凶器──的亞瑟‧派特森向他炫耀自己刺傷人的事蹟,帶他進了漢堡王洗手間後,出於好玩而刺殺了被害人給他看。派特森則否認李的指控,宣稱是李拿了他的小刀,在他面前謀殺趙重弼。
一時之間,警方難以判斷孰真孰偽。從物證跟人證看來,派特森是凶器的持有人,他在命案當天所著衣物也沾滿血跡,經過DNA檢測後確定是被害人的血,當天參與派對的友人也指稱派特森是兇手;然而,這些血跡也符合派特森聲稱自己只是目擊者的說法,他可能是站在一旁,為被害人噴出的大量血液所噴濺到。
更重要的是,派特森的身高比被害人趙重弼矮上六公分,讓警方難以相信他有力量能制服被害人,但趙重弼並沒有與兇手搏鬥糾纏的跡象,顯得派特森單獨連刺一位比他高大的對手這件事看起來不太可能。相對地,愛德華‧李比趙重弼高兩公分,體重超過一百公斤,殺害趙重弼的可能性看起來比派特森高多了。他衣物胸口的噴濺血跡,也比較符合驗屍報告的結果,這顯示擁有身材優勢的李,比較可能是拿小刀連捅趙重弼頸部的兇手。
於是,韓國檢方決定以謀殺罪起訴愛德華‧李,因為他們認為李比派特森更可能是真兇,至於派特森則被以非法持有武器罪名起訴。李被判處無期徒刑,派特森則獲得一年半的刑期。
兩個嫌犯,零個兇手
然而,事情並沒有就此了結。很快地,韓國司法體系面對的「擁有兩個嫌犯」的難題,就進化成了「沒有任何兇手」的更糟狀況。
獲判重刑的愛德華‧李持續上訴,因為罪證不足,而在1999年獲得韓國最高法院判處無罪,得以返回美國。那麼另一位嫌疑犯亞瑟‧派特森呢?他也在服刑快一年的時候,便得到韓國方面的特赦,離開監獄。因為檢方的失誤,沒有延長他的出境禁令,使得派特森一獲得自由,就立刻躲回美國,檢警雖想重啟案件調查他涉案的嫌疑,也難以伸展。
結果,兩個命案嫌犯都以無罪之身離開韓國,那麼到底是誰殺了趙重弼呢?儘管檢警司法都知道兇手一定就在兩人之中,卻因為證詞衝突跟證據不足,變得無法證明任何一人是兇手,只能縱虎歸山。即使憾恨,一時之間,韓國方面也沒有任何辦法能夠解決這起命案。趙重弼的家屬只能懷抱悲傷,持續尋找還給家人公道的機會,但希望畢竟渺茫,這起案件就這樣成了縈繞韓國社會心頭的知名懸案。
2009年,一部名為《梨泰院殺人事件》(The Case of Itaewon Homicide,韓文為이태원 살인사건)的電影在韓國播出,內容雖然對角色姓名、事件細節做了戲劇化的改編,但觀眾很清楚這是在影射當年未解的懸案。電影極為成功,總共有50多萬人入場觀賞本片,社會上掀起一波討論真實案件的風潮,被封存在每個經歷過、討論過這起命案的韓國人心中的陰影,又被電影給召喚了出來。
這不只是為了一個無辜大學生的性命,也是出於韓美之間的微妙情結。長期以來,韓國需要倚靠美國的政治與軍事力量才能自保,卻也因為這個處境,而對有時顯得鴨霸的美國作風感到不滿,在好幾次不可避免的族群衝突中,韓國人總覺得自己佔了下風,受到不公對待。特別是梨泰院殺人事件,兇嫌剛好都有美國籍,而受到美國的保護,讓韓國司法體系很難像處理一般韓國命案來處理他們,甚至就是導致他們能逍遙法外的原因之一。
於是,韓國社會重新關注起趙重弼命案,有了社會關注的力量,韓國檢警又開始積極調查這起案件──沒想到這一次,他們找到了以往忽略的關鍵突破點!
十五年後,真兇就逮?
當初,檢方選擇起訴愛德華‧李,而非有更多證據指涉他行兇的亞瑟‧派特森,就是因為不認為身材較嬌小的派特森能夠順利制服趙重弼,還能對其頸部、胸部成功施展連環攻擊。但他們這次注意到,趙重弼在洗手間時,身上背著一個背包,派特森就是抓住背包限制趙重弼的行動,使他難以反擊。
有了這項強力證據支持之後,外加DNA也證明派特森身上沾滿被害人的血,韓國檢方便在2011年底,以謀殺趙重弼的罪名起訴派特森。這一次,美國方面十分配合,2012年10月,洛杉磯的美國聯邦法庭宣判派特森必須被遣送韓國,接受韓國法庭的審理。
派特森一直否認他本人是兇手。「讓他們(被害人家屬)一直經歷這份痛苦是不對的,但我被帶來這裡也是不對的。」當他戴著手銬被押送到韓國時,他對媒體如此宣稱。
兇手一直都是愛德華‧李,派特森如此指控。但法院不願採信他的說法,給了他二十年有期徒刑。
愛德華‧李已經獲得韓國最高法院的無罪判決,這表示他是一位無辜的旁觀者嗎?法院其實並不這麼認為,調查顯示,他很可能在一旁鼓勵派特森去殺人,是這起命案的共犯。然而他既然已經被判過刑又得到無罪判決,他便不能再次為相同案件獲罪。
梨泰院的那一夜,本應是個快樂的朋友聚會之夜,但派特森與李的友情,卻導向一起不可饒恕的罪行。究竟是誰殺了大學生趙重弼?是最後獲罪的派特森,還是罪證不足的李,抑或是兩個無知少年,在殘酷的嬉笑中聯手奪去無辜者的性命,卻都不願擔起罪責,互相毀滅對方的人生呢?
雖然司法最後能夠還給趙重弼家屬一個遲來的公道,但恐怕梨泰院的那一夜喋血,依然會是韓國人心中難以抹去的一塊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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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koreatimes.co.kr/www/nation/2018/07/251_252886.html
- http://content.time.com/time/world/article/0,8599,1954633,00.html
- http://www.koreatimes.co.kr/www/news/nation/2015/09/116_187445.html
- http://www.koreatimes.co.kr/www/news/opinon/2011/10/164_96958.html
- http://www.koreatimes.co.kr/www/nation/2018/12/113_187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