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戲劇之間的距離——現實與演繹的微妙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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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活動標題)影集《無罪推定》編劇的心路歷程,談如何把冤案議題帶到影視裡?

你是否曾經想過,為什麼有些電視劇能讓你深陷其中,甚至開始反思社會議題?《無罪推定》這部影集就是這樣一個例子。這次,我們邀請到了兩位幕後推手——編劇林佳萱和林珮瑜,來分享他們如何把複雜的法律議題變成吸引人的故事,並請到同為法律背景「法律白話文運動」的劉珞亦作為對談主持人。從法庭上的每一場辯論,到背後潛藏的司法真相,他們將帶你走進這些故事的誕生過程。

這不僅僅是關於創作,更是關於如何讓觀眾透過螢幕感受到法律的重量和人性的掙扎。法律,是一門看似冷酷的學問,但透過他們的筆,這些冷冰冰的條文和案件,被賦予了溫度和生命。他們的目標不僅是娛樂觀眾,更希望讓每個人都能在其中找到對司法的共鳴。

當天沒有來也沒關係,可以跟我們一起透過活動側寫,探索如何讓這些看似枯燥的法律條文,變成一部部扣人心弦的影集。

 

#把一個東西變得好看好聽,才能讓人身歷其境地理解、體驗一件事。

#故事比說教容易讓人接受、理解很多。

 

▍活動時間:08/18(日) 14:00-16:00

▍地點:疑案辦(台北市大同區民生西路300號8F)

▍主持人:劉珞亦(法白Roy ) 《法律白話文運動》社群總監

▍與談人:#林佳萱 《無罪推定》編劇 #林珮瑜 《無罪推定》、《最佳利益》編劇

▍主辦: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協辦:疑案辦

 

法律人和法律人的惺惺相惜:很多法律人都是理想主義者

珞亦:每個法律人大一都會覺得想要成為人權律師,但每個律師都應該是人權律師。

 

▍Q. 珞亦:兩位編劇想寫律政劇的原因:

珮瑜:我有機會在一場比賽中認識佳萱。當時我一看到佳萱的作品,就問他是不是法律系的。

而很多法律人,其實都是理想主義者。

(圖從左為編劇林佳萱、編劇林珮瑜、法白珞亦)

珮瑜:我當初會念法律系就是看了律政劇後,被當中來回辯證的精神「騙」進去的,實際碰到法律後(但也有可能是因為自己大學時不愛念書),和很多法律新鮮人一樣,才發現法律原來那麼無聊,一堆複雜難解的東西。

正當我沒有考上律師、以為自己對法律是一場錯愛之際,我反而在自己其他的專長——編劇中,重新燃現了當初對於法律的熱愛

如果律政劇可以成功渲染給我,就代表他也可以渲染給其他人,就啟發了我想要寫律政劇的念頭。

如何把一個個文字拗口複雜、開庭過程枯燥乏味、對常民來說又懼又怕、卻又和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的法律,帶到大家面前?讓大家能夠為之感受、情動,因而試圖去理解這些法律規則呢?

珮瑜:真實面對到法律的,是某些人的真實經驗,甚至是很多人的受苦才一直推動著司法體制的完善。對於我來說,在全然真空中立的「法條」,和以肉身的情感經驗面對世界的「人」之間,沾黏串連起的,就是「故事」。

對我而言,我最想要做的事,其實就是讓各種法律知識能以故事的方式進入臺灣人的心中。

如果可以以電視的方式讓臺灣的法律更落地於生活,讓大家發現自己遇到某些問題的時候,『好像在哪裡看過』,因而擁有更多的權力去和法律說no,那就會是一件很圓滿的事。如果大家不因為有趣而先理解法律,那麼下次有機會理解法律的時候,就是個人「身在其中」,有法律糾紛的時候。

(圖從左為編劇林佳萱、編劇林珮瑜、法白珞亦)

珞亦:我一開始念法律系其實是對政治有興趣,看到臺灣有那麼多從政者出身於法律系,就覺得考上法律系那一刻的自己,背負著偉大的使命。

佳萱:在劇作開發的初期,一邊創作的同時,我也同時準備著律師考試,現在為執業律師。

因此兩位都以法律為背景的編劇也相輔相成,良好地分工。

專職編劇、並有許多編劇經歷的林珮瑜,以戲劇化的角度切入讓整個故事更加精彩;佳萱則從法律的務實層面,試圖以最真實的司法實況,縝密地叩問司法的核心精神——《無罪推定》、以及所有司法現場的問題。

▍律師編律政劇很容易?律政創作其實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但也因此,佳萱說到,律政創作其實是件蠻痛苦的事情,因為要不停在娛樂和正確之間拉扯、質疑

佳萱:有時候也會害怕被法律人看到會有什麼想法。像是臺灣律政劇中,時常會有律師站起來雄辯的片段,但其實真實狀況中根本不是這樣,大陸法系的律師其實大多非常平和、坐著把一切講完,有時候甚至也不用說太多話。所以法律人看律政劇,都會覺得律師走來走去講話超怪的啦!

現為執業律師的林佳萱、以及作為法律補習班老師的珞亦,都說現實狀況中的開庭是很無聊的。

珞亦:除非他們開始吵起來,有一方指著另外一方說「欸你說的才不是這樣」。

但這樣的狀況珞亦只看過一次,佳萱則是從來沒看過。

珞亦:那麼問題就來了,法庭如果那麼無聊,要把法庭中的故事變得有趣,這個過程要怎拿捏?

珮瑜:兩人在這個過程中時常溫和地討論。每次寫最痛苦的就是法庭戲,如何讓大家覺得有在來回爭辯,還不能把法庭上那些艱澀的(大)部分直接寫出來。法庭上沒有人在講人話的,但編劇的首要是娛樂性,對我來說,首要就會把關這個部分。

身為法律背景很有責任覺得不能出錯,但大家能夠因為糾錯的過程產生討論、試圖去理解司法的流程,這就是因禍得福的部分。

▍Q. 珞亦:講到性別問題,《無罪推定》中雁青在進入職場時很頻繁地受到肢體觸碰(性騷擾),也面臨到事務所只收男生的狀況。把這個

佳萱:這我就很主動想講(笑)(因為前面佳萱的話比較少)。要先說到,這個劇集因為預算等等原因,很難呈現出設定中八九零的年代材質,但整個故事是定調在那個時候的。而當時的律師性別比是七(男)比三(女)左右,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老闆們直至現在也真的都是男性居多。

至於性騷擾,其實直至現在還是有非常多類似的新聞,只要關鍵字打對,就有源源不絕的案例出來。

前輩就分享過,在沒有很遠的以前,就會因為「律師是個體力活而女性體力沒那麼好」、「打訴訟要南北到處跑,女性開車危險所以不適任」等等誇張的理由,因而不收女律師。

(圖為編劇林佳萱)

珮瑜:在臺灣的進程中,「性別」以「性別平等」的法條領先於社會的很多部分出現於世,是讓很多人理解何謂「性別平等」的源頭。法律人應該是最早接觸到「性別平等」的意識和概念的,但其實大家沒有做到欸!所以除了是以性騷擾、性別歧視呈現故事年代,還是一個對法律界整體現象的反諷

珞亦:我在現代遇過一個故事,有一名男律師的實習生是一名漂亮女生,那位律師便一直拍實習生的照片並分享出去。這件事讓我覺得幹超噁有夠不舒服,他在分享的念頭上,是因為這是「我的喔」!我「分享」給你們那樣,對於佔有一個女性的資格感。

▍Q. 珞亦:「沒做就不會被抓、被抓一定有問題?」改編徐自強的案子對兩個編劇有什麼啟發?

珞亦:雁青在第一集和他媽媽分享楊明德可能是冤案時,他媽媽說:「沒做就不會被抓啦,被抓一定有問題。」我當時看的時候覺得超熟悉的,因為我和我媽也發生過一樣的對話,只是例子改成了「蘇建和案」,但這其實也是普羅大眾最常、最多會有的反應。

那麼就想問兩位編劇,在改編徐自強案子的過程中,是否有對兩個編劇有什麼啟發?給予其他看待這個事件的看法?

佳萱:對於法律系學生來說,理解徐自強案的開頭都是《釋字582號》,但不見得能那麼理解他們完整的生命故事。

但更進一步了解我國冤錯案件,就會發現這些案件其實都很像,這些故事的主角都是低社經教育地位者,在一開始就很難使用語言把自己的想法、經歷用眾人想像的一個「無辜者」說清楚而這個想像也關於是否有足夠符合社會期待的經歷

警察也喜歡找這樣的人,因為在直觀上就已經事先幫他羅織好犯案的動機了,例如為了生存、糾紛、錢財犯案,這也符合大家的刻板印象。但其實這樣一種先入為主、有系統性偏見地認定誰「好像就是犯人」的想法,就是一種「有罪推定」。

「殺人犯」這個標籤是被塑造出來的,尤其新聞媒體擁有這樣的權力。

珮瑜:一開始我很功能導向地在做這件事,只是因為以冤案作為故事推動讓人們能更暸解司法系統。因為我大學不太愛念書,我也是在編劇後才知道徐自強案。隨著故事慢慢地理解。

透過這個故事我想要講的是,一個社會要改變,我們到底要犧牲多少東西?不只是法官要無罪推定,所有人,都應該做到無罪推定,不是全盤吸收新聞上聳動而帶有偏見的內容,而是去探問「為什麼會這樣發生」?

另外一個觸動是,在田調和編撰的過程中,也一直看到、接觸到司改會、廢死聯盟等社運組織的成員和資料。大家對於徐自強案也許都蠻熟悉整體故事的經過,也知道這個案子帶動了許多廢死的討論,但我們一直都不知道形成冤案廢死的實際的過程為何?哪些細節觸動了什麼?以至這些組織會不辭辛勞地成長成現在的樣子。

珞亦:劇中楊媽媽說楊明德「看起來就壞人樣」,所以為人處事都特別小心。其實自己在大學時期剛接觸這個案子時,活動中看著徐自強平頭、在監獄裡狼狽的樣子,覺得他「看起來就有犯罪」。但他後來頭髮留長、都穿襯衫後,我卻立馬覺得這個人不可能殺人。所以可以看見大眾對於「殺人犯」的這個標籤是存在某種特定的偏誤、可以被塑造的

(圖為珞亦

珮瑜:所以也呼籲大家一開始看這些事情時,不要有情緒,先理解後再評判。

▍Q. 珞亦:如何進行田調?——看似中立的司法系統。

珮瑜:一開始尋求司改會的幫助,希望當時有參與過的每個志工能去回溯。

在徐自強事件審判的中間,也經歷了第一次政黨輪替。看了那些資料之後,深刻地感受到政治、政黨的執政影響了司法判決的角度和方向。

佳萱:一開始的田調是把所有的卷開始。更一到更五的卷看完後,覺得東西怎麼那麼少,卻能被叛為冤案?後來便開始找一些律師和本人一個個田調。

但田調的困難點就是,每個被採訪者的立場和觀點都不一樣,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那我要怎麼選擇以哪個切面去呈現立體的故事?

一開始劇本的野心大了一點,希望能把司法更迭的年代差異做出來。但後來考量到娛樂性和預算限制做了刪減。

珞亦:剛剛講到的政黨輪替是一個點,但其實整個看似中立的檢調司法制度,受到非常多因素會影響著。像是司法官都是一起受訓的,也就是說法院法官和檢察官過往曾一起長時間待在一起受訓,彼此都認識,而且很多關係都很好,但也有些關係不太好的例子,這些關係其實都會影響審判。

▍Q.珞亦:案件對於司法的叩問?

珞亦:圍繞著徐自強案,很多人對於死刑的議題充滿質疑,那也想問兩位在田調的過程中,有沒有看到什麼跟此有關的資料?

佳萱:楊明德故事的開頭是擄人勒贖的案件,這類案件在當時是唯一死刑,那麼對於犯罪者來說,肉票放不放回去都是死刑,那要不要把肉票放回去?這時候,我們還能說死刑有足夠嚇阻力嗎?是可以再商榷的。

珞亦:舉個例子給大家理解。大家想過這八年來進行過幾次死刑嗎?這八年來只進行過兩次死刑,但這八年來,有誰因為死刑而受到嚇阻覺得不敢犯罪的嗎?

▍Q. 珞亦:在田調過程中有哪些印象深刻的事情?

佳萱:第一集出現地「方正良案」就是由兩個田調過程中印象深刻的案子所改編,第一個是「周峋山」,他在1998年死刑定讞,他在10月13日定讞,10月19日律師要遞狀聲請非常上訴、拜會法律部長,當時法律部長是城仲模,但10月20日就死刑執行了。第二個印象深刻的是「盧正案」,當時的法務部長是陳定南,也是兩個冤獄案件,但得到與徐自強案很不一樣的結果。因此這兩個故事有隱晦地放在第一集當中,劇本中其實融合了許多不同實際發生的案子在劇本當中。

珮瑜:我在田調過程中常常問那些志工,為什麼要無償參與那些社會運動?

有人說覺得很可憐,不幫的話誰幫?淡淡的一句話,但乘載著人與人、與社會之間之所以能維繫的連結。每一次田調都會感動他們還在這裡、在這個沒有辦法得到很大反饋的場域,他們並沒有放棄。

珞亦:我遇到司改會相關的志工的經驗中,遇過有人說的是,希望自己能證明那些人是錯的。

▍Q. 司法作為絕對的反派?

珮瑜:很多律政劇中都會把司法判案者塑造為大反派,讓整個故事有清楚的正反面可以代入和選邊站。但在寫這齣劇時,試圖讓大家能以當時的時代背景,理解檢方和法官的行為選擇,因為那個年代綁架案超多,大眾都會覺得死刑就有用。而在一個亂世中,嚴刑峻法就是會被認為有用。

這不是對的,但這個社會的演進就是需要那麼久。

佳萱:我就是要把我當初劇本被刪掉的東西講一講(笑),當時釋字582有試圖採訪院檢跟大法官,但⋯⋯不是很順利,這個釋字原本是不被受理的,這涉及到我國的釋憲制度是解釋抽象法律原則,而不是個案救濟,所以大法官害怕讓這個變成第四審的機制。

珞亦:沒錯,在真實憲法審查上,其實是某大法官獨戰群雄說:「幹他是一條人命誒」,影響了整體走向。

佳萱:原本有想放這一段大法官的閉門會議,但後來就被取捨掉了。

不過劇集後面也放了一些院檢角度的敘事。沒有人是故意的,沒有人想要故意地去做一件錯事,那都是大家在某個時空結構背景下做出的決定。

珮瑜:大家其實都是在結構制度底下的人,如果換作為我們自己,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有辦法發出與眾不同的聲音嗎?我們會直接對著一個權威者(像是老闆)地說:老闆你是錯的嗎?

▍Q. 珞亦:幫大家問個很多人都想問的問題——為什麼是台語劇?

疑案辦工作人員冠廷:華視和公視台語台的計畫案,要求以台語呈現劇集,而當時這是公司相對成熟的劇本,就以此本去投稿,我們也很幸運中選了。真的是無心插柳的一樁美事。

因為是全台語製作,在選角時甚至也要考量演員的語言能力、還有台詞如何呈現。這過程中很感謝很多機構的協助,讓整個看似很突破的事情得以完成。

▍Q. 珞亦:兩位怎看待大多數人看待無罪推定的方式?看完這部劇後有怎樣的理解或改變/不變?

珮瑜:做劇首先是希望好看,其次是讓大眾知道,「無罪推定」是臺灣過去司法努力到現在、還在繼續努力的事情。人很難沒有偏見,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冷靜去多想幾次再去做判斷,那會是很棒的事情。

另外,也可以藉此機會明白,這些社運團體存在的理由是什麼,他們不只是因為理想、沒有受過傷,而是真實碰觸到社會的傷口後,決定投入。

也希望大家能因為接觸這部劇更明白法律,並對法律多一些主動性的探索。但不是鼓勵大家念法律系喔!千~萬~不~要~念法律系!!

佳萱:大多數人都覺得自己會做壞事,但每個冤案者也都沒有做壞事。希望大家能夠藉此更理解法律。

觀眾現場提問精選:

▍Q:如何與身邊的人溝通無罪推定的概念?

絡繹:會受到類似挑戰質疑的就是類似「鄭捷案」這樣的案子。很多人認為死刑有嚇阻的作用。

珮瑜:「無罪推定」的概念並不是在保護犯罪者,而是在保護我們每一個人,在司法強而有力的權力之下,我們有權利在沒有充分證據說明我們有罪的時候,被認定為無罪者。

佳萱:可以請他們看法白或者無罪推定。

▍Q:日後兩位會想要做怎樣的律政劇?

佳萱:希望做「非訟劇」,很像美劇「suits」,通常是大所在處理非訟案件,更有上班的感覺,裏面就有很多恩愛情仇、睡來睡去的。但不知道我今天講完後大所還會不會讓我潛入(眾人笑)。

珮瑜:想要做律政喜劇,希望是一些小到不行、更貼近大家生活的東西,像是社區管理條例之類的東西,以輕鬆的方式讓大家進入法律。

(活動最後大家的合照。謝謝大家的參與,我們下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