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遠的警世歌謠】 基隆七號房分屍案 :調查員筆記

路那/調查員 檔案調閱1527次
基隆七號房分屍案

【基隆分屍案時間表】

1916 吉村恒次郎考取台灣巡查。

1924 吉村恒次郎升上警部補(在高雄任職)。

1928 吉村恒次郎辭去工作,來到基隆的交通課。

1933 吉村恒次郎與婚外情對象屋良靜生下一女春子。

1934 「基隆合同廳舍」竣工。

10月:春子病死。吉村恒次郎妻宮氏大鬧靈堂。

        吉村恒次郎與宮氏的長子克之入屋良靜住處行搶。

11月:宮氏失蹤。

       警方根據供詞逮捕坦承殺妻的吉村恒次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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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員筆記】

究竟是何時第一次聽聞基隆分屍案,我已不復記憶。唯一記得的是當下的震撼──日本時代竟然已有這般殘酷的分屍案件?不僅如此,竟然還有由此衍生而來的電影「基隆七號房」甚至七字調的歌仔冊?對於熱愛推理小說,因此開始關注真實案件的我而言,在這塊土地上發生過這樣一件轟動一時,但如今卻似乎沒有多少人記得的殘酷分屍案,實在是再引人入勝不過的謎團了。

《基隆七號房慘案》是什麼樣的電影?歌仔冊裡書寫了什麼樣的內容?案件本身長什麼樣子?被怎麼報導?相關人等後來如何了?為什麼在當代它幾乎已成了被遺忘的過去?好奇之下,便著手開始蒐羅相關史料。

第一次的出擊頗令人喪氣。電影《基隆七號房慘案》儘管是上映於1957年的片子,年代並不算久遠,卻因當年對台語電影的打壓與不屑一顧,致使如今無處可尋,僅有幾份刊有其上映時間地點的報紙廣告,可供確認這部電影的膠捲確然在某時某刻存在,也確然有觀眾對此興味盎然。

我開始去找歌仔冊。幸運的是,儘管歌仔冊的愛好者在今日遠少於電影觀眾,然而由於紙本印刷的普及性,《基隆七號房慘案歌》不僅依然存在,同時還可以找到三種版本──根據柯榮三的考證,「基隆殺妻事件」的歌仔冊,分別有1958年張玉成編,嘉義新環球出版之《基隆七號房慘案》、1959年5月林有來編,新竹竹林書局出版之《二林大奇案歌:基隆七號房》,(《竹甲本》),以及1959年10月,同樣由新竹竹林書局出版之《基隆七號房慘案歌》,(又稱《竹乙本》)。各個版本間有些許不同,然而都比不上它們與案件之間的差異──是啊,當然在這中間我已經順手查了可以找到的、在當時討論案情的報刊資料。在當時諸報中,以《台南新報》的報導最為詳細,然而也最為煽情。報導宛若小說,在欄目與欄目間,事件人物們被賦予了各自的角色,呈現出事件的概略輪廓。

在閱讀報紙時,時常浮現在我心頭的困惑是,能相信這些記者多少?不僅是他們,包括當年判決中所記錄的,有多少是「實情」,又有多少是被告們僅能尋找最接近他們心中真實(或脫罪目的)的詞句所拼湊出來的?吉川薄倖,護妾心妾,倒也並非無法理解。令人無法理解的是,為何必然得殺妻?作為小妾,一般而言的願望不外取正室而代之。如果吉村都願意為了屋良而與她共謀殺人,那麼為何不簡單分手,各自分飛?那其中必然存在著更深的怨恨,以至於非得抹煞此人的存在不可。以此案的情況來說,那便是喧鬧屋良春子靈堂一事吧。但這又回到了先前的同樣問題:以宮氏妒恨之深,屋良取而代之,便是最好的報復。若僅是如此不足以解氣,應該也有其他形式的報復方式。

令人萬分不解的總歸是一個問題:何以致此?

在細究案件之前,我著迷於分屍謀殺的細節(怎麼做?如何做?而屍體被發現的緣由著實有些反高潮)。然而一但接觸了案件本身,引人困惑的反倒是人心中那些幽微難解的部分。

而那就是歌仔冊與電影所能夠填補,也必須填補的地方吧。給予一個強而有力的動機,一個通俗易懂的解釋──然而有些時候,這些動機與解釋,或許也太過典型,以致於不可信了。在歌仔冊中,宮氏、吉村與屋良三人複雜難解的恩怨情仇,被平面化為普通的三角關係。為了服膺這樣的三角關係,本尊原有的複雜個性也相應地被修正了──正妻理應賢淑,丈夫理應好色,妾室就是標準狐狸精,致使家庭失和,好人被戮。唯有刑案悚人的細節,作為某種寺廟中地獄惡鬼圖般的恫嚇,被保留了下來。所有聽聞此一七字歌仔唸唱的男人小心了啊,切莫好色,切莫薄倖;所有女人小心了啊,切莫誘惑他人,否則萬劫不復。

然而現實卻遠遠沒有這麼簡單。現實是柏油路,所有人都希望它平整無瑕,然而卻總是坑坑巴巴。現實是妻子面對不忠的丈夫,必須獨自撫養三個孩子之餘難以克制自己的嫉妒;現實是丈夫無視於婚約的忠誠意味,不僅四處尋花問柳,更忽視了對家庭的撫養義務;現實是必須靠自己姿色與勞力混口飯吃的獨身女性,遇上了願意憐惜她資助她,卻唯獨不願給她正式名份的恩客。現實是,最該負責的那個人,選擇了帶著眾人一起下地獄的解決方式。

也因此,這個案子一直沉在我的心底,甸甸地。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不知道該如何梳理這一團雖存在於過往,但卻又如此當代(情感問題啊,它從不過時)的案件。唯有更加盡力地從物質的方面進行探求與察考:吉村為什麼來到台灣?他到底擔任著什麼樣的工作?(下一秒我所面對的,便是台灣海關那繁複的機構史)他的薪水多少,足夠他支撐兩個家庭嗎?宮氏可能是怎麼樣的女人?她為什麼即便遭受到丈夫的背叛,也依然不願放手?是因為經濟因素,或者單純地因為她如傳言般的相當強勢?屋良靜呢?應該著眼於她的小女人形像(然而哪個小女人會贊成分屍的呢?)抑或因愛女之死而崩潰的失控母親?吉村與屋良如何策畫此事?吉村又怎麼打算和孩子們在日後共處一室?特別考慮他們顯然是站在母親那邊的。以及最令人困惑的一點:吉村真的覺得自己能逃過法律的制裁嗎?他憑什麼如此有信心?作為總督府的職員,他難道不覺得台灣與日本不同的警察制度特別地包山包海?這些問題有些可被解答,有些或許只能借助於更貼近人心的想像力了吧──而那正是我所期待的。期待有一天,根據這些有跡可循的事實,能拼湊出更具說服力的、謀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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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案情分析筆記

關於發生在1934年下半年間的「基隆分屍慘案」,相關資料僅有1934年11月6日至12月30日的《台南新報》連載與作為口傳文學的歌仔冊記錄,因此首先值得思考的便是與案情相關的細節,究竟有多少是正確可信的?一如調查員在調查筆記中所言,當報紙報導以「連載」方式在呈現這起殺妻案時,其中娛樂讀者的成分便更勝於追求事實之呈現──更不用說改編為勸世意味濃厚的說唱歌仔了。若就客觀現實來分析,或許可從真實的兇嫌身分與警方公布的證據來細看這起殺妻案。

主角吉村恒次郎1891 年生於日本,案發時已43歲,與結縭妻子宮氏的婚姻眼看即將邁入20年,兩人育有一子一女;一如案件報導,吉村39歲時發現自己罹患腸病,聽說喝酒可以有所改善,結果卻染上了酒癮。他的妻子宮氏隔年染上婦人病,認為是被丈夫傳染的,開始拒絕於丈夫同房──夫妻倆感情愈來愈淡薄,吉村或許也因此轉而將感情寄託在認識的小吃店女中屋良靜身上。

遠離故鄉、身體不適、與丈夫不睦,再加上發現丈夫酗酒並在外另結新歡,可以解釋鄰居經常聽到夫妻倆的深夜爭執聲;而吉村或許也因為失意落魄於異鄉、又面臨中年危機,自己又有外遇,或許帶著些許內疚的情況下,對發脾氣的妻子也「敢怒不敢言」,直到與外遇對象生下的女兒不幸過世(有一說是中毒),妻子宮氏與兒子克之又接連騷擾屋良靜,才終於「忍無可忍」,殺妻並分屍、棄屍。

但比起報紙連載中、兇手是因為受不了妻子無理取鬧而決定殺妻的描述,在歌仔中元配卻搖身一變,成了溫婉賢淑的婦人,遭丈夫與狐狸精小三殺害,因此兇手伏法是順應天理、還給好妻子一個公道……是的,除了真正的殺人動機這個疑點未能獲得解答,不同版本並呈的敘事也是此案影響值得推敲的地方。

此外,歌仔〈基隆七號房慘案歌〉中的「七號房」,事實上也是根據傳聞添加而來,指的是兇嫌棄屍前住的旅館房間號碼。歌詞中還描述了當警方來到吉村家中質問案情時,有小貓從櫥櫃底下叼出屬於死者的血衣,兇手這才百口莫辯、坦承犯行…… 據報刊報導,並無悔意的吉村與屋良在法庭上還相互推諉責任,在當時民風純樸、相信(日本)官吏比一般人更有道德良心的台灣,或許也可以解釋為何會有想要變更故事、使之「更符合」一般人對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