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店驚現怪腿人頭,孫伯英慘死之謎〉一文中,我曾分析了分屍案受害者孫伯英「只有頭顱沒有被領取」的怪異之處。這顆沒有人認領的頭顱,在浸入福馬林後,由警方放置於刑事局法醫室,一放就是40多年。由於孫伯英命案轟動一時,加上頭顱上的毛髮神秘的變長,因此根據媒體報導,頭顱成了「近年來成為參觀刑事局時必看的『景點』」。2010年,刑事局鑑識中心要搬到新的刑事科技大樓,這顆頭顱的去向,瞬間成為焦點。要接收它的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傳出不排除火化的新聞,一時之間,孫伯英的頭顱在案發後51年,又重回公眾的目光。頭顱最終的歸宿,到底在哪裡呢?
若在英國,那麼我想大概可以肯定會放在「犯罪博物館」(Crime Museum)吧。俗稱為「黑色博物館」的「犯罪博物館」,位於倫敦新蘇格蘭場之中。雖然因為搬過家而顯得很新,但實際上它的成立,可以追溯到1874年左右。
「黑色博物館」裡面,蒐集了各式各樣犯罪相關的物品。其中,比較「正常」的展品,包括第一封使用電訊以跨國逮捕犯人的電報、毒蟲愛用的毒品,以及歷代警方與犯人使用的武器。而那些令人不寒而慄的展品,則包括世界聞名的凶案「開膛手傑克」的相關證物──是的,你能在這邊,看到疑為開膛手本人的信件──以及其他謀殺案的關鍵物品,比如惡名昭彰的順勢療法師哈維˙克里賓(Harvey Crippen)謀殺妻子用的鐵鍬、遭「浴缸殺人魔」約翰˙喬治˙黑格(John George Haigh)溶解屍體的受害者的膽結石、絞刑用的繩索,甚至是炸彈客使用的背包等等。
這間博物館成立的原始目的,是讓新進警官得以學習與區辨罪犯的手法。為此,英國在1869年通過了「犯人財產法」,讓博物館得以沒收並蒐藏罪犯的財產──想想,當時仍在清國統治下的台灣,還沒有「警察」,而只有「衙役」呢。而也由於目的在讓新進警官學習,因此這個博物館在2015年以前並未對外開放,僅有像是作家柯南道爾、魔術師胡迪尼等知名人士受邀參觀過。
然而,隨著大眾對謀殺案的興趣越來越高昂,各種「黑色旅遊」不斷地推陳出新。新蘇格蘭場在2015年10月首次開放一般民眾入場,「以幫助參觀者深入了解犯罪調查與伸張正義的過程」,時任倫敦警察局局長的伯納德˙霍根-豪爵士(Sir Bernard Hogan-Howe)這樣說。
無論遊客是否從中理解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警世歷程,可以肯定的是一人15英鎊的入場費,將可為財政困窘的新蘇格蘭場帶來更多緝捕罪犯的經費吧。若能夠更有效的防制犯罪,這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the_ad id=”8081″]辦公室調查員
心情隨著天氣變化起伏,熱愛香水,擁有一隻野生的馴化貓頭鷹。人生的格言是”Revenge. It’s even better than biscuits.”,但到現在都還沒復過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