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打臉的被告一家
後來根據法庭的審訊紀錄,章姓醫師出庭作證時表示:陳傳洲是在十一點半時跑去找他,告訴他有要緊的事情,希望他出門往診,等到他到陳家時,陳金秀已經沒有脈搏,臉色也已經變了。所以無論是陳傳洲心虛也好,或者是記憶有誤也好,陳傳洲跟章姓醫師兩邊的說法是兜不上的。
更啟人疑竇的是,才這麼一個晚上的事情,同是一家人的陳定,與陳國洲的說法也有出入,陳定說那天晚上三人是各自前往公賣局(再幫下孫燕姿〈綠光〉),等陳定回到家時,發現桌上有藥汁,死者似乎還有胎動。
生母的說法則讓好奇的民眾更為之騷動,生母說當她在陳金秀死後隔天到達現場時,平常穿著樸素、不施半點脂粉的陳金秀,卻一反往常地擦著口紅,穿著盛裝、皮鞋,直挺挺躺在陳家的木床上,完全沒有任何掙扎或嘔吐的痕跡。而且桌上雖然有一大鍋藥藤汁,但卻沒有任何取食和煮製魚藤藥汁的痕跡,比如說口紅印、餐具和捶打魚藤的工具,屋內也找不到任何煮過的魚藤渣,只有在圍牆看到還沒煮過的魚藤段。
這到底是陳金秀自己有意自殺?還是陳家人「加工」之後的景象呢?但無論如何,陳金秀平靜的死狀,與典型的魚藤中毒症狀:嘔吐、腹痛、痙攣有很大的出入。而且現場關鍵跡證的消失,在在引起民眾更多的揣測與議論。到底她是不是真的服用魚藤汁致死?是自己喝下去?還是他人強迫?還是是被毆打致死?一切都得等待法醫解剖的結果。
法醫葉昭渠在解剖死者、化驗內臟之後,向記者公佈了驗屍報告,雖然有釐清了一些問題:死者雖然身上有多處外傷,但都不是致命傷,死者胃中也確有殘存的魚藤纖維,與殘存藥汁中的魚藤纖維相符,顯然是服用魚藤汁身亡。這時雖然已經有相當數量的證據了,但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還是得經過法官的審理才能確定。
在公布結局之前,先來談談那時的人們是怎麼看待這個案件吧!
命案之外的插曲
前面提到,在1950年代的台灣,年幼女性被過繼、買賣的狀況比比皆是,她們的命運就像浮萍一樣,飄到哪就是哪。陳金秀以這樣悲慘的狀況孤獨死去,當她的死訊一傳出,很多人都為之義憤填膺,這也讓陳家人倍感壓力,在張羅陳金秀後事時,當時的記者甚至觀察到陳家還買了整個新竹市最好最大的棺木給陳金秀。而當養父陳定準備佈置靈堂,跑去沖洗陳金秀照片時,也被氣憤的民眾團團圍住:「快交出蔡梅碟的照片,我們要讓社會大眾知道虐待養女的女人長什麼樣子!」
甚至還有熱心的民眾充當柯南(那時候沒有鍵盤),找出事發當晚的公賣局晚會合照:「照片裡面沒有蔡梅碟跟陳傳洲,他們一定是偷跑回家殺人了!」
民怨如此沸騰,警方也害怕蔡梅碟在出庭途中真的被民眾圍毆,那可就不好了,畢竟實際的是非曲直,還是應當交由國家的司法機關檢證、辨明。所以警方特別弄了當時還不普及的汽車—小包車,護送蔡梅碟出庭。
另外,也因為當時養女被虐的情形比比皆是,在戰前,有些在台居住、具有優越感的日本人,相當鄙視台灣人的一些習慣:「本島人會虐待養女、童養媳。」到了戰後初期的台灣,到外省人移入台灣之後,這又變成戰省籍的一個梗:「那些本省人都會虐待養女。」(但這些戰別人的人有沒有虐待養女我就不知道了)總而言之,到這個時候,大家都已經看不下去了,於是有上千名民眾聯名向省婦女會、婦聯會等組織陳情,呼籲政府機關、相關民間團體重視養女問題,遂有後來的保護養女運動,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無言的結局
那麼,大家應該很想知道陳金秀到底是自殺還是被自殺吧!
經過漫長的調查與訴訟過程之後,由於最後還是缺乏關鍵的證據,無法斷定蔡梅碟與陳傳洲是否殺害陳金秀,但因為蔡梅碟虐待陳金秀的事跡鐵證如山,除了陳金秀身上的傷痕之外,還有多達十餘名的證人具名作證:「她平常都在虐待她養女!」所以說平常做人處事還是要留給人家探聽啊!因此蔡梅碟以連續傷害他人身體的罪嫌,被判兩年有期徒刑,陳傳洲則無罪釋放。
好啦,大家不要打我(艸),畢竟資料、證據就是這樣,我總不能扭曲事實啊。
不過,調查員自己反覆地檢視陳家人在案發之後破綻百出的證詞,還是會認為這起案件很可能是陳金秀自殺,陳家人在發現之後加工自殺、推上一把。比如在回家後發現陳金秀還有氣息,但覺得不如就讓她這樣死了算了,因此而拖延就醫、報警的時間,順便整理現場,透過更衣、化妝,從外在跡證來強化她要自殺的意圖:「人家畢竟慘了一輩子,想要美美地死去」。
畢竟從暗黑一點的角度想,如果是陳家人要弄死陳金秀,可能就會強灌藥汁,直接佯稱自殺,然後開始辦喪事,連報警都省了,雖然還是會被鄰居黑特:「你們逼死養女!」但也不會搞到上報紙,被全民公審了。
無論是間接或是直接加害,陳家人與陳金秀之死還是脫不了干係,只是當時法律能做的終究有限,不知道同一時間的台灣社會,還有多少悲情的命運發生在養女們身上呢?
調查員
喜歡收集冷僻知識、獵奇,講話跳躍,非常討厭早起,喜歡美食而各種挑剔。善於收集資訊、放風聲,是疑案辦中非常可靠的後勤。經常幫同事製作案件懶人包,口頭禪是「再吵就把你做成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