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大理花懸案】破碎的星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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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個美麗的女孩,懷抱著明星夢,到好萊塢打拼。

她有亮眼的外型,也有成名的野心,卻從來沒有得到任何演出機會。畢竟在洛杉磯,實在有太多這樣的女孩了,能夠獲得製片青睞,成功演出電影的可是鳳毛麟角。

而在那個挫折的美夢盡頭,她沒有料想到,竟會迎來死亡的命運。

1947年初的一個早晨,一個年輕女子的屍首在洛杉磯的萊墨公園社區被人發現。調查後發現死者的身分是伊莉莎白‧蕭特(Elizabeth Short),一位二十二歲的女服務生。

現場可以說是慘不忍睹。蕭特的屍體從腰部被俐落地截斷成兩部分,散置在草叢之間,有如被拋棄的櫥窗假人模特兒。體內臟器全被摘去,幾乎沒有血液殘留,使她的身體異常蒼白。

兇手還沿著蕭特的嘴角,向上割開兩邊的臉頰,在她臉上劃出一道令人戰慄的微笑。而她原本秀麗的黑髮,則凌亂地向外披散,宛如一朵盛開的黑色大理花。

年輕女性戲劇性地慘死街頭,對當時毫無拘束可言的媒體來說,是個極好的報導題材。正好在前一年,好萊塢才上映黑色電影《藍色大理花》。伊莉莎白‧蕭特沒有機會演到任何一部電影,卻在自身的死亡事件中,被蜂擁而至的媒體記者們封了「黑色大理花」的名號。

無論被害女子生前有甚麼樣的夢想,肯定都不包括以這種方式成名。

伊莉莎白‧蕭特是誰?她生前的遭遇是甚麼?為什麼遭逢這種悲慘的噩運?

這是當時的辦案警方、媒體記者與社會大眾,最關心的焦點。

由於蕭特曾有未成年飲酒的前科,她的指紋在警局內已有建檔,所以洛杉磯警方很快就辨識出她的身分。《洛杉磯先驅檢查報》(Los Angels Herald Examiner)的記者們,一得到內部消息,就飛快地聯絡住在波士頓的蕭特之母,還告訴她:「你的女兒贏得選美比賽啦!」記者們用這個理由,從蕭特母身上挖掘了所有伊莉莎白的資料後,才告訴她:女兒其實被謀殺了。

那時的美國媒體對新聞倫理的「重視程度」,大概會連今天的臺灣記者都會自嘆弗如吧。

洛杉磯的媒體持續進擊,他們不僅快速地發明了「黑色大理花」一名,還不斷報導蕭特的私生活細節,毫不保留地探索其性史,有時故事甚至自相矛盾:她可能是個蕾絲邊、可能賣淫、也可能懷孕……媒體興奮地討論種種令人遐想的被害人歷史,卻沒有考慮過這些虛實參半的煽情報導,已經影響調查。

實際上的蕭特,是否真的是媒體所形容的「徘徊在好萊塢大道」的夢想家呢?由於找不到任何電影或舞台演出的紀錄,也很難證明蕭特真是為了成為演員而待在洛杉磯,更很難斷定其死亡與此相關。當然,也很可能是想當明星的她,從來沒有得到機會過。

不過檢視蕭特生前的人際關係,她確實跟演藝界人士有不少來往,而且交遊十分廣闊。除了室友是個女演員,她同時也與一位劇院老闆馬克‧韓森有密切關係。

據說韓森非常喜歡蕭特,嫉妒她與其他男性交往,這聽起來像極了殺人動機,自然也引起警方調查。不過韓森的嫌疑很快被洗清,如同接下來的一百九十二人。儘管調查了這麼多人,警方卻完全找不到足以破案的證據,無法定罪任何嫌犯。

話說回來,會犯下如此兇殘罪行,手段卻又精巧俐落之人,又會是甚麼樣的人呢?

無論是誰作案,兇手都是極為聰明之人,更是挑對了年代出生。他沒有留下指紋,沒有透露第一現場;而當年也沒有DNA鑑識,更沒有行為分析科學協助鑑定可能的嫌犯類型,大眾與執法人員對連續殺人犯的概念也還很粗淺。當時整起案件被媒體稱為「狼人謀殺案」(Werewolf Murder),也有報紙下標「色魔屠殺」(Sex Fiend Slaying),對案件的分析就只停留在殘虐與性的部分。

媒體嘉年華般的大肆報導,可能也引起了真兇或某些怪人的注意:1月21日,有聲稱自己是殺害蕭特兇手之人,寄信給《檢查報》的編輯,對近來的命案報導做了番「評論」,然後聲稱要寄一些「伴手禮」給報社。

24日,郵局員工發現了寄給《檢查報》的可疑信件,裡面不但有蕭特的出生證明、名片、照片,還有一封由不同報導剪成的信件,寫著「這是大理花之物」。警方立刻試著搜索上面的指紋,然而物品已被仔細清理過,搜查一無所獲。

接著,這位自稱「黑色大理花復仇者」的神秘人士,持續與報社通信,報社甚至還為警方跟他安排了一次「自首會面」,不過神秘人士從未現身。這位神秘人士到底是不是真兇呢?其實頗耐人尋味。他沿用了媒體報導的大理花稱號,這顯得他很可能只是一個看太多新聞的無聊人士;但他又可以拿出蕭特的所有物,這就不是尋常怪人能辦到的了。無論真相如何,神秘人士至今仍是保持神祕,警方一根毛也找不到。

儘管真凶依然未明,但倒是有一個特徵很明確:此人應有足夠的醫學知識和實作經驗,因為他既能完整清除屍體的內臟,分屍下刀的切口也很平整。這必然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到的。

在黑色大理花成為懸案之後好一陣子,有一位前警察史帝夫‧霍德爾(Steve Hodel),提出證據說明自己已過世的父親喬治‧霍德爾(George Hodel)可能就是殺害伊莉莎白‧蕭特的兇手。喬治‧霍德爾是個外科醫生,後來因為非法墮胎潛逃國外,他不但認識蕭特,還藏有她的照片。1949年的大陪審團在調查洛城警方腐敗問題時,曾經有一筆調查人員竊聽霍德爾醫生家的錄音紀錄,霍德爾在紀錄中暗示道,自己「即使是殺害黑色大理花的真兇」,也因為「他的秘書死了無法受到訊問」,警方不可能定他罪。

然而,霍德爾之子提出的證據與這筆錄音紀錄,也只能算是間接證據,確實不足以斷定其為真兇。喬治‧霍德爾就是殺害伊莉莎白‧蕭特的兇手嗎?即使真的是他,也因為其人已逝,不可能向他尋求司法的正義了。

被摧折的大理花,有得到真相的一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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