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亞森羅蘋:飛賊高金鐘的逃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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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調查員:唐澄暐

兒時最受歡迎的小說界英雄之一,莫過於亞森羅蘋了。他神出鬼沒的身手與風流倜儻的姿態,不知風靡了多少悄悄懷抱著叛逆情結的讀者。然而你知道嗎?在1950年代的台灣,我們也曾經有著一名監獄關不住,因而傳奇不下亞森羅蘋的竊賊--他就是自稱「廖添丁二世」、「魔術大盜」,而後人封為「台灣亞森羅蘋」的飛賊‧高金鐘。


在《寰海探奇》這本模仿讀者文摘《瀛寰搜奇》的怪事大全中,除了我一向關注的怪獸外,其實也夾雜了一些令人嘖嘖稱奇的台灣案件。比如今天要談的這名「台灣亞森羅蘋」,可能還有些讀者有印象的「飛賊」高金鐘。

在書中被稱為「台灣亞深(森)羅蘋」的高金鐘,據說不管被捕幾次都能逃出警方的鐐銬。好奇之下,我查了一些資料,但一找下去不得了──整本《瀛寰搜奇》零碎平板的奇人奇事,恐怕還沒有他一個人的生平來得不可思議。

 

五時五分的逃離:高金鐘與他神出鬼沒的越獄紀錄

「台灣亞森羅蘋」飛賊高金鐘

高金鐘這個名字第一次出現在新聞標題上,是1954年的事。據說已經六度從警方手中逃脫的他,在萬華逛寶斗里時被警二分局刑事組長林陳水發現;同為柔道二段的兩人一路追打,雙雙受傷,最後才由林陳水將高金鐘拿下。為了避免七度逃脫,這次警方除了給他上手銬腳鐐,還在門上加鎖,再多派兩個看守漏夜看管,但他還是不知怎麼辦到的,依然把手銬腳鐐都開了。

報紙公布的審訊內容,讓人得以一窺他過往的犯罪記錄。不過,如果把這和接下來幾年增添的資料相比較,就會發現他的「過往」常常交待不清又互相矛盾。一方面其記憶可能因為時間相隔太久、犯案次數太多而和實情有所出入,一方面在這次被捕以前,他那些案件也沒累積出多少名氣,也就不至於每一回都在報紙上留有確切的紀錄。

當時報刊對高金鐘「豐功偉業」的標題描述

我們只能約略知道,他第一次和警方交手可能是在1949年左右,當時他先是被刑警在公館住處包圍,逃脫之後去台南市把一間西裝店偷個精光,被捕移送台南地院之後,第二天就逃走了。但這是不是他第一次越獄呢?其實也很難確認。報導寫到,在那些口供中他曾說自己1946年就在台北偷摩托車失手被捕,後來就越獄了;也有報導說他自稱第一次越獄發生在草山劫車未遂而被捕之後,但在其他訪問中說,他又說那兩次都是被放出來的,不算。1950年他偷了英商德記洋行的吉普車開到南部落網,那次據他說也不是越獄,因為六個月後,或者三個月就獲釋了。

這之後高金鐘又在全台各地反覆被捕又脫逃,只是這段期間的非口供資料很少。其中一份比較可靠的資料,是1951年11月初的報導,當時還把他寫成「高金中」;當時他自稱保安司令部人員,在高雄鹽埕假藉調查走私來敲詐民眾,被捕時還誘騙了兩名婦女分別與他在兩地同居。另外一則最高法院有關「脫逃罪」的判例,則是提到高金鐘於1952年犯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但在1953年5月28日逃出台北監獄,其後並與共犯「在瑞芳、九份、新店、景美、中和、枋寮、中壢等處,竊取他人所有衣物、現款、腳踏車、收音機等變賣得款藉以維持生活」,直到1954年1月18日被捕。他被捕時已接近農曆年,據說他先是對台北縣警察局拘留所的看守放話「我要出去過年」,沒多久就在春節前後打壞了拘留所的木柵遠走高飛,還留下「廖添丁二世,飛簷走壁,高金鐘五時五分」之類的字句(不同報紙刊載的留書略有不同)。或許就是這次的囂張行徑,讓他在寶斗里被逮之後,終於開始成為新聞的追蹤焦點。

 

高金鐘越獄又竊槍,神秘人聯合報刊廣告

這次高金鐘在寶斗里被捕後,供出曾在台北縣平溪鄉合作社偷走衣服兩千多套等案件;兩個月後,他便被台北地方法院刑庭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強制工作三年,1955年8月移送位在板橋的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職業訓導第一總隊,執行剩下的刑期和保安處分。但在11月13日,他又再度逃脫,這回還闖進了職訓總隊隊長辦公室,偷走了一把美製左輪手槍和30發子彈(一說26發)。

原本只是關了又逃的慣竊,如今已升格為持警槍逃亡的重犯。然而他似乎對此自信滿滿,先是在十天後寫信恐嚇台北市警二分局,表示自己這次不會離開台北市,如果離開了就不是英雄好漢。不過他顯然人已不在台北,幾天後他又從台南寄恐嚇信給台北市警察局說要來報復,接著又寄信給刑警隊隊長,預告要帶領幾個弟兄來台北做幾件案子。

但高金鐘這次的逃亡,顯然沒有信中寫的那般囂張。接下來傳出幾件似乎與他有關的事件;據說他出現在萬華某間過去代他收贓物的人家,本來他想弄點錢,但碰巧對口不在,他不敢多留就趕在治安人員追來前逃了;他後來又跑到台北縣某礦場假冒治安人員借錢,據說還掏出槍來恐嚇,但也沒有成功;後來似乎又到了板橋大橋頭一帶借錢,但又再次給他逃脫。1955年12月7日,《聯合報》第一版還登出了一篇神秘的廣告,是某位署名「知友」的人給高金鐘的啟事:「四日下午四時,在宜蘭市至八堵快車上所談之事,已與有關方面洽妥,希速安心來談」,似乎代表高金鐘已有意透過中間人向警方有條件投案;但半個月過去,唯一的新消息就是傳出高金鐘逃回老家,潛伏在新店鎮青潭一帶的山區。

12月23日,北縣警局局長王魯翹和刑警隊長、新店分局長等人率刑警包圍了整座山,一天一夜後逮捕兩人;一人是與高金鐘相識的謝碧章,另一名則是與高一同逃來這裡的殺人犯。後來據供稱,高金鐘和過去相識的四名通緝犯一起跑來投靠謝碧章,謝只好在山上搭了三座草寮給他們居住,期間內高金鐘據說還兩度下山至桃園搶劫。不過在警方圍捕後,第二天他就轉而出現在木柵山上;過了一周,又有人在台北縣與桃園交界處看到他;一周後,還有人看到他在基隆火車站前從容理完頭髮,然後往瑞芳一帶的山地逃脫;然而幾個月過去,報紙上就是沒有逮到人的消息。這樣的懸而未決似乎也產生一些社會效應;1956年5月12日,當省警務局開始從教育機關手中接管電影映演查驗工作時,原本要開拍《飛賊廖添丁》的某間電影公司也被治安單位調查,並以「此時此地拍此片影響社會治安」的理由遭勸告停止拍攝。

 

台灣亞森羅蘋越獄技巧大公開:不是我厲害,是警察太遜了

1956年高金鐘遭逮捕後對記者講述他越獄與犯案的「豐功偉業」。

與此同時,追捕高金鐘的活動仍在暗中進行。基隆市警察第二分局長張永良自從接獲線民密報、得知高金鐘藏匿處之後,就開始設法派人聯絡,企圖策動高金鐘投案。張永良還曾假扮煤礦業者前往新竹縣關西鎮查訪,終於在山區一間草寮發現了高金鐘。讓高放下戒心後,張永良得知他藏匿的這幾個月過得頗為艱苦,便試圖突破他的心防,自願擔任中間人來幫助他自首。經過一番周旋,高金鐘才以「舉報逃亡期間發現的山區不明分子,藉以戴罪立功換取減刑」為條件,逐步答應下山自首。6月12日,就在約定的自首日當天,高金鐘如期出現,而張永良也表明了自己的警察身分;主動交出手槍子彈後,事先預備好的專車便將高金鐘載往基隆自首。

高金鐘在自白中,透露了這次逃亡的緣由。自從他在職訓總隊接下傳令兵的差事後,就一直被長官以大小細節刁難,要他送衣服去洗衣廠也不給他錢,弄得他兩邊不是人;有一次衣服就這樣燙壞了,長官認為是他搞鬼,就藉機把他關起來辱罵,使他忍無可忍,決心報復。他還說,他其實常一個人被派去板橋車站買東西辦事情,想逃跑根本不需要準備;他就是趁著某個下午長官沒注意時,到他房間裡拿了他的手槍,穿了公家的衣服,其他什麼也沒拿就跑了出來。就這樣在外面晃蕩了半年,期間只寫過一封信跟職訓總隊隊長說明逃跑原因而已;至於這段日子裡他都怎麼度日的?他坦承,這半年來他走遍了台灣各地,晚上就睡在山上的石洞裡或者平地的橋邊,要去什麼地方就在晚上走動,或者偷偷攀上載貨的慢速火車,逃亡中他回了台北三次,跟家人見過兩面。最後會想要出來投案,就是因為當初也只是為了報復才逃,一旦達成了也就沒必要繼續;而且,這次逃亡之後的生活沒人接濟,實在遠不如過往。

1956年7月7日,台北地檢處對高金鐘提起竊盜、脫逃和公共危險三項公訴,並於7月28日召開調查庭,下午宣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移付保安處分,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一個月後,高金鐘便被解回板橋職訓總隊。這次高金鐘至少看起來顯得乖順許多,而總隊據稱也「以說服代替責罵,以感化代替刑罰」,甚至還讓高上台向幾千名同學演講,為自己過去種種脫逃和說謊的行徑懺悔,並感謝總隊的以德報怨,還鼓勵大家「最好是被歡送出大門,千萬不要越過鐵絲網逃走。」

 

我本來很乖,都是交了壞朋友:高金鐘與他的竊盜生涯

在這段相安無事的日子裡,高金鐘也在新聞訪談中透露了自己的過往。與其他報導互相比對後,他在打響飛賊名號之前的過去,便稍微有了眉目。據報導,他出生於1922年,老家在新店,身分證登記在板橋;家裡除了母親之外,還有兩個哥哥以及一弟一妹。報導從沒提過高金鐘的父親,只有提過他有一位姓黃的養父,似乎就住在他登記戶籍的那個里。

他當初是有受過教育的;在新店國民學校畢業後,他繼續前往日本福岡工業學校半工半讀,並在那裡和一位叫做靜子的日本女性相愛結婚。但在學業快結束時,戰事逐漸進入高峰;他們倆先是被送回台灣,不久後他又被徵召到菲律賓馬尼拉的戰俘營擔任幹事,還把太太也接到了那邊,據說當時手頭還頗為寬裕;日本投降後,兩人被遣返回日本,在當地做起買賣美軍物資的生意,也在那時候生了一個女兒;1946年他們全家返台,在公館買了棟房子,做起礦場的生意。這時可說是他人生最得意風發的時期,許多在菲律賓的友人這時也回來相聚,但其中也參雜了不太對勁的人;後來礦場生意每況愈下,他不得不把房子暫借給其中一位朋友,自己回家省錢過日子,卻發現朋友把他那裡當成了盜賊據點;或許是迫於生計,在朋友勸誘下,他反而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加入了他們,學起竊盜技巧,開啟了反覆入獄逃獄的生涯。至於太太靜子,據高金鐘所言是因他的墮落而「怨恨交加,抑鬱而終」(但也有報導稱她是憤而返回日本),但關於女兒他卻是隻字未提──很多年後,人們才有辦法從其他新聞中得知下落。

經過了美好人生破碎、無數次犯案與逃亡後,此刻的高金鐘不僅在訪談中反覆表達自己的悔恨,更希望能一改前非,「以餘生報國贖罪」,而向板橋職訓總隊長請求赴前線為國效勞;不知是出於何種動機,上級機關還真的核准讓他前往金門工作,於是新生飛賊高金鐘「將功贖罪為國效勞」、「感懷教化函謝舊長官」等等的消息,便在1956年10月10日國慶當天,紛紛出現在各大報的新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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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越管訓所:不可思議的逃亡

1956年,「重獲新生」的高金鐘,又「故態復萌」地逃了獄。

然而,一如這類宣傳報導總有不能說的實情,高金鐘的自白恐怕也是言不由衷,且沒過多久就獲得了證明。1958年6月24日,在台東接受管訓的高金鐘假裝酒醉,趁著警衛疏於防範時再度逃脫。據說,剛開始接受管訓的高金鐘本來還很規矩,可是從金門轉到台東岩灣過了半年後,又慢慢開始無理取鬧、頂撞長官。雖然職訓隊察覺不對勁開始暗中監視,但高金鐘還是趁著一場突然而來的暴雨,翻過職訓隊五公尺高的圍牆逃了出去。等到當晚九點十分點名時,管訓所發覺不對,才開始在周邊搜索,但高金鐘早已不知去向。

由於據報高金鐘可能會前往台北尋仇,台北縣市的警方也奉命加強防範。各種高金鐘出沒的傳聞再次浮上新聞:上次高金鐘被逮時求警方讓他看兩場電影被拒,這次就有人在金山鄉的戲院裡看到高金鐘戴著金邊眼鏡坐在那看電影。當警方在金山一帶封鎖交通要道時,他又於7月18日深夜出現在新店青潭老家,待了十五分鐘後拿了錢離開,驚險地躲過包圍。同時,警備總部也正式加入這場競逐--他們懸賞了新台幣兩萬元,只為了捉拿他。

到底,全台遍佈眼線、大名鼎鼎的「警總」能否為已丟盡臉面的政府扳回一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