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催生者:不敢上男廁的玫瑰少年葉永鋕

檔案調閱4288次

  二十一年前的今天,屏東縣高樹國中三年級學生葉永鋕,趕在第四節音樂課下課前八分鐘,舉手向老師表達他想上廁所。得到老師允准後,葉永鋕跑到距離音樂教室百公尺遠的男廁所如廁。但一直到下課鐘響,他都沒回教室,座位上的書包跟課本就擺在那裡,直到有人走進男廁,才發現倒臥在水泥地面,臉部朝下,氣息微弱的葉永鋕

  從倒臥的方向可以看出當時他正試圖要爬出廁所求救,但因為腦部遭受的重擊,讓他喊不出聲音,口鼻不斷冒出的血,在廁所地板漫漶成一大片血泊。

  葉永鋕被送往同慶醫院,也就是後來的大新醫院,但狀況不佳,考量醫療設備的齊全性,即刻轉診屏東基督教醫院繼續急救。然其顱內受創嚴重,持續昏迷,於隔天凌晨4時45分宣告不治。

  兩個月後,89 年訴字第 371 號的判決書上載明法醫鑑定的死因:

死者於上廁所時意外跌倒,撞擊對撞傷引起顱內出血,致患小腦第四腦室及實質出血,壓迫心跳與呼吸中樞,迅速引起死亡......頭部撞擊地面,引起顱內出血,進而壓迫腦中樞而致死亡之結果,乃肇因於因本身之疾病而導致瞬間昏倒,於無防禦及護身之情況,並非導因於滑倒。

  換言之,鑑定書認為這是一起意外死亡,而所謂的意外,竟是「肇因於因本身之疾病」。

  這讓葉永鋕的母親陳君汝非常不能接受。葉永鋕從小到大都不曾有過什麼會導致瞬間昏倒的宿疾,陳君汝認為,法醫或法官將問題指向葉永鋕本身的宿疾,完全就是校方人員試圖規避責任的手段。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陳君汝,不信任司法體系和教育體制會還她跟她兒子公道,因為葉永鋕的死因有太多疑點了。

  例如,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葉永鋕不敢在下課時間上廁所?以及,什麼樣的原因讓他在廁所遭到如此大的撞擊?為何健保卡就醫紀錄幾乎為零,健健康康的葉永鋕,到了法醫筆下,就成了帶有痼疾的患者?

  根據當時加護病房的主治醫師孔令璋所做的說明,他研判:「這是一種外傷性的出血,是經過外力撞擊,不是自發性出血,這種情況暈倒的機率很小很小。」

  聽到主治醫師這麼說,陳君汝神色驚恐。難道葉永鋕是被打?或者被惡意推倒?究竟是如死亡鑑定書和判決書所說的疾病造成意外跌倒;還是主治醫師所指涉的外力致死呢?

  隨著新聞媒體的放送,陳君汝從不習慣在鏡頭上講述葉永鋕的故事,漸漸到後來的挺身而出,或許也是因為她看到許多跟葉永鋕一樣的孩子,在校園受到莫大的苦難,卻沒有人願意幫他們出一口氣,失去親愛的孩子,讓陳君汝毅然決然站到鏡頭前,大聲地喚回那些獨自走在危索上的孩子們。

                催淚注意!

  喜愛唱歌的葉永鋕,從小就有一種不同於屏東陽光男兒的氣質,手工編織和簡單的家庭烹飪是他平常的興趣,但這樣的興趣一說出口,就成為他被欺負的原因。葉永鋕還在世的時候,曾跟母親陳君汝談到他被班上同學在廁所脫褲子的事情,以「驗明正身」的藉口騷擾性別氣質不同的同學,這樣的霸凌事件我們或有耳聞、或曾眼見、或參與其中,葉永鋕正是因為這樣而不敢獨自上廁所。

  兩年多的國中生活,他都是跟比較要好的男同學結伴、趁下課鐘響前趕緊跟老師報告去上廁所、抓緊時機借用教職員廁所、或甚至不得不躲進女廁,才能遠離那些惡毒的性別霸凌。

  其實學校的師生都看在眼裡,但沒有任何人願意面對並解決這個問題,即使陳君汝多次到校為此與校方人員表達不滿,但校方人員漠視校園霸凌可能形成的危機。而陳君汝護子心切,對那些曾經霸凌過葉永鋕的孩子放話,卻也讓葉永鋕的處境變得更加孤險。

  教過葉永鋕的老師們都已經習慣了,葉永鋕總是會提早去上廁所,或是因為上廁所而晚進教室。但沒有人正視過這個問題可能造成的後果。青春期的性探索,缺乏引導就很容易失控變成檢討他人性別特質的霸凌與歧視行為。

  陳君汝到醫院的時候,葉永鋕渾身濕淋淋,而且褲子的拉鍊才拉到一半。至於案發現場的男廁,竟在葉永鋕送往醫院的途中,被老師下令清掃刷洗乾淨,以至於後續的現場勘驗都無法順利推展。

  陳君汝看到這些不尋常的現象,加上她知道有人經常在欺負葉永鋕,她直覺,葉永鋕是被人弄死的。甚至在葉永鋕過世的當天,陳君汝還聽到有人提議趕緊將葉永鋕火化。

  這一切來得太突然而且疑點重重,背後有彷彿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在急著要收網,陳君汝怎麼可能同意如此草率地把自己心愛的兒子就此火化!

「不准給我拿去燒!他早上還好好的去上學,為什麼會死掉?」

  這一個天大的疑問,讓陳君汝一路追索,同年,教育部由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委員紀惠容、王麗容、蘇芊玲、畢恆達等專家組成調查小組,已故同志紀錄片導演陳俊志及人本基金會屏東分會訪談高樹國中的目擊師生,公益團體與人權志工的介入,不管是在法律上的諮詢協助,還是消息的擴散與事件的紀錄與整理,都讓陳君汝得到一點點安慰。原來,這個社會上還是有人跟她一樣,關心並疼愛葉永鋕這樣獨特的孩子。

  2003年,台灣舉辦第一屆同志大遊行,為台灣的性別平等與人權自由創下里程碑。

  2004年,葉永鋕的死因尚未得到釐清,但《性別平等教育法》已經三讀通過,陳君汝在葉永鋕的靈位前哭訴:「葉永鋕,我不要再為你流淚了,再哭你也不會回來。最近有個兒子在當兵母親跑來我說,你沒有白死,她說,現在你的事件己經成為軍中莒光日的教材,很多學校也有在做教育了。一切好像有一點起色,我們沒有白走......。」

  在社會大眾的關注與人權志工的奔走之下,2006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終於做出最後判決

尿急至該廁所小便,因該廁所光線不足,地上水跡反光較少,加以該生尿急,快步進入廁所,且四下無人,於右手拉下褲子拉鏈,重心稍為後傾,適行至該地水跡處,剎時毫無預警滑倒,頭部枕骨偏左部位直接猛力撞擊地板,致該生顱內撞擊處及對撞處大量出血,經送醫急救延至翌日即同年月二十一日上午四時四十五分許,不治死亡。

  水箱漏水或電燈不明的硬體修繕不全,是葉永鋕於2000年4月20日當天死亡的近因;但性別教育不足的疏失、校園霸凌的問題,則是跟了葉永鋕十數年根深蒂固的遠因。

  2009年,高雄第一屆同志大遊行,陳君汝獲邀參加並上台發表一席談話,讓許多與會大眾淚如雨下:

我也要呼籲,所有為人父母們,都應該要尊重同志朋友的基本人權。你們(指遊行群眾)是病嗎?你們不是,他們在怕什麼。同志不是可以後天培養的,是天地創造出來的!孩子們,你們要一次要比一次勇敢!該哭的都哭了,沒關係。

  性別教育的路還很長,希望大家都不要隨意下車。

[the_ad id=”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