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向來是個颱風多、地震多的災難之島,今年雖然罕有颱風登陸,但這陣子的熱帶性低氣壓加上西南氣流,卻也在中南部地區造成了百年難得一見的超大豪雨。疑案辦調查員在此除了希望受災戶可以早日恢復日常生活,也要來介紹一起颱風夜發生的詭異命案。
颱風夜鬧祝融
那天是1962年(民國51年)10月3日,凌晨時分,名為「黛納」的颱風正朝台灣快速靠近,雖然暴風圈最後從巴士海峽掠過,沒有登陸,卻仍在台灣造成慘重災情。儘管台北市的風雨較小,市民們也多半在家防颱,不敢挑戰天意在颱風夜出門遊蕩。
就在這個風雨大作的夜晚,松江路一帶竟然竄出了一道火光,而且狂風暴雨不但沒有減弱火勢,火還越來越大。接獲報案的消防隊隨即頂著風雨趕來滅火,火勢終於得到控制,沒有蔓延到其他房舍。根據報案民眾的說法,起火點是一間空屋,應該沒有任何人住在裡面。
然而,消防員一進到焚毀的客廳,就看到斷裂的樑木與瓦礫堆下壓著一具焦屍,顯然是在火災中不幸身亡。但這位死者為何現身空屋?死者的身分又是何人呢?會不會是一位想要躲避颱風的街友,卻不幸身陷火海而死呢?
前來調查的警三分局人員,將俯臥的死者翻過來,驚訝地發現:這位死者不僅西裝畢挺,外面套著一件雨衣,而且還是一位身材相當高大的外國男人!一位外國人怎麼會在颱風夜裡被燒死在一間松江路的空屋?就在警方摸不著頭腦之際,他們注意到門口停著一輛嶄新的賓士轎車,顯然這位外國人的身分地位,絕非尋常之輩。警方不敢怠慢,趕快調查死者身分。
結果一出,所有人都不禁捏了一把冷汗。這個颱風夜還真是特別不平靜啊!
美軍中校之死
松江路火災死者的身分,原來竟是美軍顧問團成員:51歲的湯瑪斯‧格魯佛中校(Lieutenant Colonel Thomas E. Glover),他在同年6月抵台,結果不過三個多月,就橫死在颱風夜的大火之中,真相未明。美軍顧問團是負責駐紮在台、訓練中華民國國軍的美軍組織,等於是美國對盟友的強力支援,也是對盟友政府的監視者。因此,這起命案對於向來極為依賴美國各方面援助的中華民國來說,可是不能輕忽的大案,要是因此傷害到中美關係,那可就慘了。
警方在凌晨四點多時,便立刻向駐台美軍憲兵組告知格魯佛中校的命運,美軍人員也隨即抵達,接管了現場的指揮。因為格魯佛中校的美軍身分,他的遺體須由美軍接手解剖、調查,中華民國方面完全沒有置喙的餘地,只能束手旁觀,看著美軍技術人員在現場蒐證,並把遺體帶走。雖然完全無法經手遺體,但台北警方還是得硬著頭皮調查命案,畢竟人是死在自己的地盤上,如果不能給美軍一個交代,不知道會有甚麼樣的負面影響。
警方絲毫不敢懈怠,連忙調查格魯佛中校生前的行蹤。原來起火的松江路69巷8號花園洋房,在9月5日就已被格魯佛租下,還一次付了兩個月的房租。但不知為何,格魯佛仍然住在6月來台時住的龍宮旅社,直到10月1日才搬進松江路住宅。更奇怪的是,格魯佛在9月30日就離開了龍宮旅社,那天晚上他既不住在旅社,也不住在松江路,行蹤成謎。
格魯佛中校是個安靜的人,他很少跟旅社的其他旅客互動,也很少有朋友或電話來找他。他是個神祕的旅客,除了洗澡睡覺之外,幾乎不會待在旅社,無人知道他的行蹤。不過他溫和有禮,不菸不酒也不鬧事,讓服務人員印象很好。
最後一位看見格魯佛身影的人,是於10月2日下午前來為他修理屋頂的工人廖文仁。格魯佛在庭院一邊散步,一邊看著廖文仁工作,兩人唯一的互動就是屋頂上掉下的一片鐵皮打到了格魯佛的腿,但格魯佛毫不生氣,蹲下來把鐵皮撿起來交給了廖文仁。
在這之後,就再也沒有人看到活著的格魯佛中校了。
艱困又敏感的調查
警方的調查陷入了嚴重的膠著,格魯佛的行蹤既神秘又單純,幾乎沒有線索可查;即使有,也超出中華民國警察所能探知的範圍。究竟為什麼一位美軍中校會在颱風天被燒死在自己的租屋處呢?這究竟是一起意外,還是命案?從格魯佛死時的衣著來看,他當時並非在屋中睡覺,而是剛從外面回家。照理來說,他應該能夠逃離火災現場才對。此外,現場留有照相機用三腳架的殘骸,卻沒有照相機,幾件值錢物品也消失無蹤,是不是被人拿走了呢?
美國方面,基於格魯佛外交人員身分敏感,對其相關資訊特別保密,中華民國警方也只好審慎低調,極力迴避記者的追問。數天之後,從美軍方面傳來的消息,使這樁案件變得更加棘手。驗屍的結果顯示:格魯佛確實是遭人殺害,但卻不是被燒死的。
格魯佛的後腦有一塊瘀傷,但不符合被墜落樑木擊中會造成的傷口痕跡,更像是被人從後面攻擊所致。除此之外,格魯佛的頸部也纏著一條作用不明的白布,疑似是攻擊者所留下的凶器之一。
格魯佛的死因是上述兩者嗎?美軍提供的驗屍報告相當謹慎保守,沒有明確結論,不過可以確定一點:格魯佛是先受到攻擊死亡之後,才被縱火焚屍,而非被火燒死。既然如此,調查小組就可以確定格魯佛死亡事件是一起謀殺案。
那麼,警方現在要煩惱的問題,便是兇手究竟是誰了。由刑警大隊大隊長王魯翹領導,結合台北市警局刑警隊、警三分局刑事組人員所組成的「格」案聯合專案小組,立刻在驗屍報告出來之後,神神秘秘地展開追兇行動。
竊盜集團失風殺人?
詭祕難解的格魯佛命案,在歷經一個月的調查之後,突然之間大有斬獲。專案小組一改先前的謹小慎微,於11月3日自信滿滿地向媒體宣布:他們已經逮到殺害格魯佛中校的真兇了!而且還逮到了三個,只差一個在逃的人犯,就可以為格魯佛案劃下句點。
這四位兇手是怎麼冒出來的呢?專案小組向媒體解釋,其實他們自從美軍驗屍報告出來,清查了所有格魯佛中校可能接觸過的人士後,就已經鎖定整起案件是「竊盜殺人」,最後找到了有竊盜前科的犯罪集團──潘高雄、薛拋、鍾朝、羅文吉與陳明聰等拜把五兄弟。專案小組認定,除了陳明聰以外的四人,趁著颱風夜闖入格魯佛的松江路住宅行竊,並殺死正好返家的格魯佛。
綽號「牛肚」的潘高雄,是這個竊盜集團五兄弟的大哥,一年前才剛逃獄出來。他除了是個慣竊之外,還有拿刀殺傷人的前科,在1962年8月19日遭到通緝,9月3日因為在賭場鬧事而被捕。被關進看守所的潘高雄並沒有待上太久,就逮住「愛美」颱風來襲的好機會連夜逃走,與他的兄弟們再聚,然後就在下個颱風「黛納」肆虐台灣之際,洗劫並殺害了來自美軍顧問團的格魯佛中校。
開心宣布破案的專案小組,把四名人犯跟證物送上公堂,三個月後,潘高雄跟鍾朝因為殺害格魯佛的罪名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死刑,薛拋跟羅文吉則被判處無期徒刑。專案小組對此結果十分得意,動盪不安的台灣社會又得到了安寧,美軍也對此結果表示滿意。不過,這個事件就真的如此落幕了嗎?
潘高雄等四位「殺人兇手」隨即上訴,表示自己是受到警方刑求才不得不自白,還被迫按著警方劇本到現場演出如何作案。再細觀呈上法庭的證物,用來當作凶器的照相機三腳架與勒殺用的白布巾都是現場物件,其他被指稱「屬於潘高雄等人」的做案用具如螺絲起子、撬釘器、鋼鋸等物,都不能百分之百確定真的是四名被告的物品,而有可能是警方栽贓給他們的「證據」。
另一個被用來證明潘高雄罪行的證據,是他左手掌跟左下顎上的傷痕,分別可對應到命案現場被玻璃刺傷留下的血跡,以及被害人格魯佛的反抗一擊。不過,這個時代還沒有DNA檢測技術,加上火災與風雨對現場的破壞,法醫也只能確認留在現場鎖孔上的血跡反應,但不能證明血跡為誰所有。至於潘高雄下顎的傷勢,也有可能是他長期流連暴力世界所造成,無法證明確實是格魯佛所致。除此之外,格魯佛中校之死也還有諸多謎團尚待解釋,像是格魯佛付了租金卻沒有立刻搬家、他在9月30日的神祕行蹤,以及從現場消失的照相機等等,這起颱風夜的火災奇案,恐怕不僅是一群慣竊上門殺人這麼簡單。
儘管有這些疑點,四人不斷上訴的結果仍是翻供無門,一直維持原判。整樁案件纏訟八年之久,才終於在高等法院的更五審將四人全判無期徒刑,姑且槍下留人。以戒嚴時代習慣「速審速決」的命案判決來說,算是頗為罕見,既然這起命案如此「證據確鑿」,被告又「惡性重大」,那麼為什麼沒有早早槍斃,還可以拖了八年減為無期徒刑呢?
這個問題恐怕沒有答案。或許是因為格魯佛命案涉及的事務過於敏感,連最應該關心這位中校死亡真相的美國,也表現得十分神祕低調,沒有對中華民國警方提供的「真相」有太多意見。或許對他們來說,比起給予格魯佛中校正義,更重要的是為他詭秘離奇的行蹤,與牽涉到案件的機密情資保密吧!
參考資料:
《聯合報》相關報導
《中央日報》相關報導
Pacific Stars and Stripes, Sunday, October 9, 1962- Page. 31
Pacific Stars and Stripes, Sunday, November 25, 1962- Page. 31
《民國五十一年颱風調查報告》,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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