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昌年命案】央行副理捲款失蹤?屍塊深埋水泥中(上)

路那/調查員 檔案調閱1933次

I. 水泥下的男子:冬夜掘屍

1957年11月12日午夜,在和平東路三段六十三巷的一棟房子內,擠滿了警察、檢察官、法醫與工人。四個工人手拿工具,在浴室使勁地挖掘剛鋪好的水泥地面。四周隱隱傳來一陣騷動,那是人群預期即將有重大發現時,特有的心浮氣躁吧。明明是冬日的夜晚,然而屋內卻瀰漫著一股奇異的氣氛。

此時,更意想不到的訪客登場了──那是省新聞處電影製片廠的攝影師,帶著照亮全場的水銀燈來到這間屋子。在電視並不那麼普及的年代,省新聞處電影製片廠所拍攝的新聞影片,是台灣社會接觸時事的主要管道。他們的到來,不啻讓這個房間的騷動氣氛又升高了幾度。

隨著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人群也逐漸的往後退去。他們並不是喪失了興趣,而是從水泥縫隙間開始洩出令人掩鼻的臭氣。現場的氣氛也從不安的期待,轉為屏氣凝神的專注。工人們挖開水泥,碰到泥土,最後發現一件雨衣。拉去雨衣,看到一堆棉被。這簡直像是某種令人毛骨悚然的俄羅斯娃娃,在拉開棉被之後,終於找到一群人深夜聚集的理由──已經失蹤了好一陣子的央行出納科副主任張昌年的遺體。

此時,只剩下刑警總隊的法醫高坤玉站在坑邊,指揮著工人將屍體從坑底取出。張昌年的遺體被分成四段:右臂、左大腿、右大腿,以及連著左臂的身體。隨著屍體一同取出的,還有木棍、繩子與刻骨刀等三樣凶器。令人駭異的是,與木棍和刻骨刀僅僅是放在一起不同,繩子仍纏繞在受害者的頸上,死因可說是一目了然──張昌年先是被用棍子毆暈,再被用繩索勒斃,最後以刻骨刀分屍,並埋在兇手之一賈麟書新購入的住居之下。

II. 盜竊國庫?攜款潛逃?或是被「釣金龜詐騙」?張昌年失蹤的幾個可能

張昌年是誰?他做了什麼才得到這樣的下場?這或許要從他的失蹤開始說起。

1957年11月6日,《聯合報》上刊載了這樣一則訊息:「張昌年攜款失蹤 刑總懸賞查尋」。新聞簡短的表示,央行出納科主任張昌年在1日下午五時離家後,就此失蹤。兩天後,家屬到刑警總隊報案,刑警總隊發現他負責保管的美金整整少了2萬元。至此,「張昌年攜款潛逃」幾字,已成為眾人的預想。時任行政院長兼央行總裁俞鴻鈞遂將之撤職查辦、追究保證人,同時由央行出面,向省保安司令部、省刑警總隊及台北市警察局分別報案。

然而奇怪的是,張昌年總共保管了20萬2千元的美金鈔票,卻為何只拿走了2萬元呢?11月7日,《聯合報》的社論從此出發,提出了一個「釣金龜」的理論,認為張昌年「極可能是私提公款,周轉牟利,在暗中做黑市交易」,而「以張昌年的個人積蓄及其家庭背景,即使在黑市交易中,『潑』了兩萬美金,仍然可以設法補救,當不致畏罪藏匿。」因而大膽地推斷「張昌年是否上了黑社會人物『釣金龜』的圈套,以致兇多吉少,人財兩空?」

III.  重要關係人汪震,與「誣告白寶瑾」的案外案

《聯合報》的猜測,可說是正中靶心。兩天後,刑事總局宣布「重要關係人」汪震已經到案,刻正「漏夜偵訊中」。汪震是張昌年就讀寧波商業職業學校的同窗好友,之前是基隆稅捐處的職員。《聯合報》上一段對汪震經歷的報導,今日看來,實在是頗讓人白眼翻個不停:

(汪震)到了台灣之後,先在苗栗稅捐稽徵處任課員,不久因為貪汙案件去職,以後一段很長的時間失業在家,後來經拜託人事關係,恢復了工作,先調省財稅人員訓練班受訓,繼降調稅務員,不久易南凱任財政廳人事主任時,改調汪震到南投為稅捐處分處主任,易南凱任彰化稅捐處長時,調汪任該處秘書,二年半前易掌基隆稅捐處時,汪又出任秘書之職,擔任關保防業務。後來財廳發現基隆稅捐處有集體貪汙情事,白寶瑾奉命將他們這個貪污集團拆散,分別另調,汪震被調往高雄,但是汪不願就職。

諸君!這份報導簡直是明明白白地寫著「他汪某人就是靠關係進到肥水很多的單位瘋狂地撈錢,而國家機構對此的反應是『沒事沒事,我把污錢的人拆散調走了喔!』。」今日公務員在一般民眾心中的名聲不佳,應該就是拜這些老鼠屎所賜吧。看到這麼荒唐的事情理所當然地印在報紙上,連想生氣都不知道該從何生起啊!

當然了,並非每個公務員都可以這麼荒唐。那麼,汪震的底氣在哪裡?這,就要從他的背景開始說起了。汪震是浙江寧波人,想起他最有名的同鄉了嗎?

沒錯,就是人類的救星、世界的偉人、自由的燈塔與民族的長城,先總統 蔣公本人。由於蔣介石的關係,浙江人來台的人數,只比就在隔壁沒加蓋的福建少了一點,是外省籍當中占比最高的。在裙帶關係的媒介之下,攀親帶故自然也容易許多。更何況汪震的父親汪煥章在浙江做了二十年的中學校長,在寧波做了十年的教育局長,來台後更擔任省教育廳編審委員,姑且不論受人景仰與否,桃李滿門也是必然。

但這樣的背景,再怎麼說也不到驚天動地。那麼為何《聯合報》對汪震這個「關係人」有著這麼詳盡的報導呢?原因無他,在於汪震並不是第一次鬧上新聞版面了。由於在基隆稅捐處的集體貪汙被發現,汪震對於負責調動他們的白寶瑾此人心懷怨懟,因此以5000元的代價,收買了一個交際花「土包子」張國春,到白寶瑾的辦公室以第三者的身分大鬧了一番,企圖以此敗壞白寶瑾的聲譽。考慮到當時大學助教的薪水,一個月約為160元左右,而一碗麵的價格,差不多是一塊錢。汪震確實可以說是下了重本。

真‧高級外省人白寶瑾

只可惜,儘管披著高級外省人的外衣,浙江鄉親汪震的等級還是太低,低到他不知道白寶瑾何許人也──據其子白一麟的回憶,這個來自察哈爾的台北市稅捐處處長,不僅曾代替國民政府(在他們不知情的狀況下)接收了察哈爾省,到台灣後曾任台大與三軍聯大的歷史教授、曾官拜國防部少將高級參謀,更可能是特務體系的一份子。白寶瑾之任稅捐處處長,除了本身有財稅方面的長才外,更可能就是要去偵查稅捐機關貪汙案件的。

於是汪震那個洋洋得意的小陰謀,很快地就被識破了。方法也很簡單,檢警讓張國春指認誰是白寶瑾,張國春指不出來──至於是真的指不出來(畢竟汪震都花了五千元,至少會給張照片吧?),還是被嚇得指不出來,就不得而知了──於是本件被宣告為誣告,汪震和張國春都因此吃上了官司。

只是或許連汪震本人都沒想到,上一件官司還沒落幕,他就又涉入了張昌年失蹤案。然而或許是已經有面對警察的經驗,不管警方怎麼盤問,汪震說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儘管申請了延押,但警方對此也是莫可奈何。最後,他們決定先縱虎歸山,同時派員跟蹤。離開了刑事總局的汪震,茫然不知他仍處於警方的監視下。很快地,汪震又再度被捕。

這次,他供出張昌年已遭謀害的重大訊息。但是當然了,他也說,人不是他殺的。

根據汪震的說法,張昌年因為和妻子的感情欠佳,同時本身因替汪震寫告發信,因此也涉入白寶瑾案,再加上替人融資被倒,每個月都必須賠利息,負擔太大,便要汪震幫他偷渡香港。汪震於是勾搭上了同為浙江人的地痞,「小金」金明時。金明時說,需要美金三千元的費用。眾人於是約在知名的「朝風咖啡室」交付金錢。而張昌年在給「小金」和「船長」賈麟書三千元後,又偷偷地在廁所給汪震美金一萬三千元,希望汪震能在他離開台灣後,以這筆金錢接濟其家庭。

此番說詞很快地遭到檢警打臉。根據警方的調查,張昌年本身存放在中央銀行的財物並未帶走,除了身上的兩萬元美金與新台幣兩百元外,其他什麼用品都沒有,顯然沒有偷渡的意思。儘管有理由懷疑供詞並未盡道實情,但汪震提到的「小金」金明時和「船長」賈麟書,倒是一定要找來問問的。

左上到左下分別是:兇手汪震、金明時、賈麟書;右上到右下:兇手租用來謀害張昌年的凶宅、裝屍體的兩個行李箱、裝屍體的水缸

 IV. 兇手賈麟書,與背後的民國金融史

金明時的行蹤飄忽不定,但刑事總局倒是從線民處聽說了賈麟書最近剛買了新房。不同來源的線索,竟然對的上。警方於是來到了和平東路三段六十三巷的那棟房子。應門的是賈麟書的大女兒。經過警察一番盤問後,她終於哭著將父親告訴她的兇案經過和盤托出,同時也告訴警方去哪裡找她父親──新公園附近的怡園茶室。

在找到賈麟書後的那個午夜,警方終於也找到了失蹤多日的張昌年──只是,他成了被切成四塊並封在水泥的屍體。

賈麟書是誰?他又是怎麼涉入本案的?《聯合報》照例刊登了一份人物報導。原來賈麟書和張昌年其實是同行,兩人更都曾是中央銀行的同事。只是按照賈麟書的說法,張昌年在本行,他在地方分行,雖是同一組織,但彼此並不相識。

原籍山西太谷的賈麟書,之所以投身銀行界,要拜他的中學學歷所賜──他所就讀的,正是蔣介石的連襟孔祥熙所創辦的銘賢中學。彼時的孔祥熙,在中華民國的金融界可說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除了是知名的富豪外,同時也是個出了名的公私不分、利用公權力為中飽私囊的著名人物。小到一家人的日常開銷均由央行報銷,大到其子孔令侃在「抗戰」勝利後,就在上海開了一間投機公司,哄抬物價,並在造成了上海民怨飛騰後,仍不住手。想想,這樣的人不僅擔任央行總裁與財政部長的地位,更一度做到行政院院長。因此,他創辦的銘賢中學,其畢業生受此庇蔭,「大部分均介紹至銀行界服務」。所以若問賈麟書做了什麼可以進銀行界,大概因為,呃,他是山西人。

有這樣的財政長官,難怪底下的人通通不把貪污舞弊當作一回事──現在回頭看汪震,他大約會覺得很委屈吧。為什麼孔祥熙這樣做可以?他汪震就不行?但即便在這個上樑不正的環境裡,賈麟書仍由於「素行不良,酷嗜賭博」,導致「在一次結算中,因發現過失而被行方資遣。」

儘管有了一筆據說相當可觀的遣散費,但賈麟書卻因賭博而散盡家財。他的妻子在中央信託局產物保險處工作,本應可保一家安樂,但卻因賈麟書的好賭,氣急攻心而逝世。妻子逝世後,賈麟書在朋友介紹下,到台灣銀行擔任點鈔員,可以看出他想要改過的想法。然而這個認知沒有維持多久,他就鬧出了將宿舍一房二租的糾紛,終於徹底地被銀行界斷絕關係,淪落到在西門町當電影黃牛維生。

也是在此處,他結識了「小金」金明時,並走向成為一個罪犯的終局。

V. 私梟、流氓、騙徒、兇手:「小金」的故事

在主犯汪震、賈麟書與金明時三人中,要屬金明時最符合一般人對犯罪分子的想像了。原籍浙江溫州人的金明時,由於父親金信固在上海的生意,家境不差。1948年,金明時因不明原因,隻身來台。到台灣後,他似乎不再擁有家族的財務支援,因而也逐漸走上了犯罪之路。他在台灣第一起有紀錄的犯罪,是偷竊收留他的朋友的衣物變賣。之後,也開始做起走私的行當。

善於審度時勢的小金,自然不會不明白當時裙帶關係有多好用。因此,他宣稱自己是上海富商金廷蓀的五子,在基隆做進出口生意。金廷蓀何許人也?他可是上海大亨杜月笙的好友與生意夥伴。於是金明時的頭寸,說有多好調,就有多好調。

只是牛皮終歸會破的。後來商人們查出了金廷蓀是江蘇吳縣人,只有兩個兒子在台灣,並且一個在中華毛紡廠,一個在產物保險公司工作。不再能吃香喝辣的金明時,只得離開基隆,到台北重起爐灶。混的時間久了,人面也廣了,加上在基隆的人脈與作走私的經驗,小金逐漸在西門町打響名號,開始被稱為「小金先生」

因為從事走私的緣故,「小金先生」和基隆稅務署肯定不陌生。於是,透過這個在基隆和台北都有地緣關係的「小金先生」,原基隆稅務署職員汪震與前央行行員賈麟書,終於相遇了。

這三人的人生走在了同一條道路上,不過,這條路是怎麼轉向謀殺的方向呢?張昌年又是為甚麼樣的時機與因緣,而「被加入」到三人的謀殺之路上?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