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裝精神病就可以脫罪?讀《誰是受害者?》,解開誤解、破除迷思

小云/調查員 檔案調閱964次

作者:小云

「只要假裝有精神病,就可以脫罪、減刑了啊!」相信正在閱讀這篇文章的你,或多或少都曾經聽過這樣的說法,甚或本身就抱持著同樣的看法。但事實真是如此嗎?當然不能說絕對沒有這種情形發生,不過,想要偽裝精神病,騙過專業的精神科醫師,其實並不如一般人想像的那麼容易。

 

在香港的法醫精神科醫師何美怡所撰寫的《誰是受害者?犯案者是病人還是犯人?是謀殺或社會所逼?司法精神醫學權威的10堂課》之中,就提及了這麼一樁案件:被告畢拉是一名偷竊現行犯,因在法庭受審時突然發狂,而被送到香港懲教署轄下的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也就是精神病監獄,專門收押犯了案、判了刑,但有精神病的罪犯,或是被捕之後,需要進行精神鑑定的疑犯),交由何醫師評估精神狀態。

 

 

實際接觸後,何醫師發現這位病人的情緒很不穩定,經常大吵大鬧、四處便溺,不僅完全無法溝通,甚至還會推打懲教署的職員。何醫師無奈之下,只能先處方鎮定針劑,讓病人平靜下來再觀察情況。可是兩三天過去,情況卻還是沒有進展,病人依舊歇斯底里,難以問診。雖說如此,經過這段時間的觀察,何醫師也發覺了畢拉的表現「很不一般」──他會在有人看時發狂,沒人看時平靜(病房內設有監控儀器),在男職員面前較粗暴,在女職員面前則做表演。

 

精神病是二十四小時存在且不能控制的,並不會只有其中一兩個小時有症狀,更別說還像這樣有一套運作的邏輯,因此何醫師懷疑他是假裝患病。她透過懲教人員之口告訴畢拉:只要承認裝瘋扮傻,就可以重獲自由,否則要一直留在這裡打針。果不其然,隔天畢拉就「好」了,何醫師也終於得以問診。

 

原來畢拉是一時貪念而犯下竊案,被送到拘留所後覺得環境太差,靈機一動想到裝病就可以被送往環境較乾淨的醫院,搞不好還能夠獲得減刑。他也自承沒想到裝瘋賣傻是這麼累人的事,而且被打針以後整個人都很不舒服,根本得不償失。更何況,以畢拉的情形,如果沒有裝病,很可能當天在法庭就可以保釋外出了,實際上他等於是白白在小欖困了兩個星期,真可謂偷雞不著蝕把米啊!

 

何美怡醫師也進一步解釋,即使犯人確實患有精神病,仍需看他犯罪當下有沒有受到精神疾病的影響,而要證明這一點,必須經過專業嚴謹的精神鑑定評估,並且提供各種相關資料來佐證,絕不是犯人或律師宣稱有病就可以減刑,甚至脫罪的。

犯下大眾運輸隨機殺人案的鄭捷,已經伏法。圖源來自網路

 

事實上,細看書中的案例後會發現,多數的精神疾病患者都是沒有自覺的,他們往往認為自己沒有生病,比如被控縱火的何明,就聲稱自己長期遭受樓上鄰居的騷擾。他信誓旦旦地說,那家人不但偷偷跟蹤他,還總是在深夜發出巨響,影響他的睡眠,而他雖然曾守在大廳的電梯口試圖攔截、大罵對方,卻被對方搶先一步逃離。

 

何明此舉嚇壞了其他鄰居,更驚動管理員報警後將他送醫,醫院也診斷出他患有思覺失調症並開立處方,但何明一直不覺得自己有精神病,服完藥後就不願意再回診了。於是,他的症狀越來越嚴重,先是買了油漆到樓上塗鴉,後來甚至拿報紙塞在鄰居的門縫裡點火,為的是「要讓他們也感受被騷擾的痛苦」,終究釀成大禍,把整個單位都燒毀了。

 

直到上了法庭,何明才從法官口中得知真相,他的樓上多年來根本無人居住,屋主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移民海外,所以何明怎麼都見不到那一家人,也沒有人對他所做的事有反應。儘管如此,何明卻不相信法官的話,依然堅持樓上有一家人騷擾他十多年。由於無人傷亡,何明被控告了縱火罪,而非殺人罪,再考量他的病情,最後法官採納何醫師的建議,判何明在小欖監禁兩年,一邊服刑,一邊接受治療。

 

看到這裡,或許會有人感到疑惑,既然如此,那為什麼有些精神病患犯了罪,卻可以減刑,甚至被判無罪呢?關於這一點,在沈政男醫師為本書撰寫的推薦序中,已經說得非常明白,因為罪人需要的是監禁與矯正,病人需要的卻是治療與復健,而辨別罪人與病人,正是司法精神醫學的最主要任務。

 

書中的另一樁案例,不但確切說明了兩者的分際,也讓我們很清楚地看到,接受適當的治療後,一個病人能夠產生多麼大的變化。綽號「飛基」、年僅十九歲的李曉基,從十五歲開始就已是精神病院的常客,他有品行障礙、反社會人格與躁鬱症,不僅是偷竊、打架的慣犯,更濫用多種毒品,雖然在醫院時已經成功戒除毒癮,卻因毆打醫院職員,被判傷人罪而入住小欖。

 

飛基其實也知道他的行為有問題,也說過「不想再這樣下去」,甚至試圖拿床單上吊自殺過,可是卻又控制不了自己的暴力衝動。治療遲遲沒有成效,因此何醫師在經過一番研究,並與飛基深入面談後,決定放手一搏,改用一款強效藥物為他治療。這款藥物因為副作用較多而較少人使用,但飛基已經試了非常多的藥物,對他的情況都沒有幫助,何醫師覺得不妨一試。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

僅僅幾個月的時間,飛基的病情就大有改善,幸運的是,也沒有出現十分嚴重的副作用。後來刑期結束,飛基轉往青山醫院(精神科醫院)觀察,在那裡也表現良好,他還特別寫卡片向之前打傷的職員道歉,大家都覺得他「好像完全變成另一個人」。幾年之後,何醫師還曾在路上偶遇回歸社會的飛基,欣慰地得知他有了一份正常的工作,受到老闆重用,也交了論及婚嫁的女朋友,人生已然大幅轉變。

 

當然,並非每一個病人都能像飛基這樣完全康復,得以重獲新生,還是有些病人的情況是人力所不能及的。不過,何醫師也指出,有許多案例是在病人犯案之前,就已經有病徵表露出來,可是病人身邊的家人、同事,甚至是社工、醫護卻沒有察覺。她感嘆地說,只要有一個人及時帶他去接受治療,可能很多憾事就不會發生了。

 

其實很多時候,人們之所以會感到害怕、會產生誤解,都是因為不瞭解的關係,閱讀《誰是被害者?》,除了可以知道「司法精神鑑定」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外,對於精神疾病也能夠增加不少認識。或許哪一天,就因為這些知識而成功拉了誰一把也不一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