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黑道名帖008】台美混血狂徒:美國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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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十五神虎幫

1980年代,台灣對外貿易成長驚人,熱錢大量湧入台灣,股價不斷地往上攀升,準備迎接20世紀末的最高點。那是個美夢成真的年代,累積財富只要一夕之間,彷彿只要敢衝,所有的慾望都有實現的可能,也因此促進了酒店、賭場、舞廳等成人娛樂業的盛行,各方黑道控制著地下社會,壁壘分明,不容輕易撈過界。

此時,一名混血兒面孔的男子卻殺出重圍,打破了一切的規矩。

18歲的林博文,綽號「美國博仔」,是台中當地的角頭「十五神虎幫」的一員。他是駐台美軍遺留下來的私生子,混血兒的外表在幫派中相當顯眼。

台灣啟示錄截圖

有一次,他聽從老大的命令去搶賭場。賭場鬧事的人多,根本就沒人把18歲的混血小鬼放在眼裡,但這次不一樣了,因為這次他手上有槍。在槍枝的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年紀、輩份,只要你開槍沒人敢說二話,賭場的人乖乖的把錢交了出來。當年的賭場現金流大,幾十萬的現金就在林博文的手上,林博文圓滿完成任務,讓老大滿意。但他自己卻習得了更重要的一課:只要有強大的火力,你沒必要在其他人的底下當顆螺絲釘。

於是,林博文開始獨立行動,他找了幾個信得來的朋友去衝賭場,越搶越大。想要闖出名堂,除了要有氣魄,還要花力氣在對的地方。他專挑大角頭的地方動手,一進門就開槍,要是對方不聽話,他就拿出手榴彈,大不了同歸於盡。搶到最後,只要在賭場報上他的名號,對方都會乖乖的把錢拿出來。這種不把任何人放在眼裡的猖狂行徑,讓他成為各大幫派的眼中釘。

賭場被搶了,黑道也自認倒霉,不會報案。就算你在地底下鬧得腥風血雨,這都不是警察能插手的事。但林博文偏偏好死不死就沒把其他人放在眼裡。

1982年4月23日,林博文在台中市千越百貨公司門前,光明正大地綁架富商鄭國興,被依擄人勒贖通緝。

 

自由時報提供,千越大廈現況

逃亡期間,他只要缺錢就再回去搶賭場,甚至回頭搶自家人十五神虎幫的場子。這下形同跟道上所有幫派宣戰,十五神虎幫找上了「憨虎」(王寶童,23歲),想要解決掉這顆不定時炸彈。

1984年1月12日,憨虎和小弟「耐龍」(藍榮哲,22歲)完全沒有注意到自己已經被林博文盯上。他們開著車,行駛到北屯路與文心路口時,突然被人攔了下來。憨虎一停車,就是一陣槍林彈雨,林博文帶著四個小弟,分持左輪、散彈槍猛轟了二十多槍。

自立門戶

林博文自立了「後龍十五神虎幫」,並被警方列為十大槍擊要犯通緝。

 

十五神虎還運作中

生在台中、長在台中,卻一直格格不入,常常被人喊做「阿斗仔」的美國博仔,這下再也沒有人敢看不起他,他也沒必要融入別人的幫派,他為自己創造了歸屬。

在短短一年內,警方大動作十次圍堵林博文,卻總是無功而返。林博文老是早警方一步得到消息,等到警方趕到現場,林博文已不見蹤跡。另一方面,黑道仍沒有放過林博文,持續派人追殺他,但一樣毫無進展。

1984年11月12日,中華民國內政部在警政署宣布開始執行「一清專案」,針對當時國內主要的幫派及不良份子進行掃蕩,行事猖狂的槍擊要犯林博文自然也被列為檢肅對象。

11月14日下午,刑事局接獲線報,得知了林博文躲藏的地點。線報的來源正是同樣在追殺林博文的黑道份子。

原來,黑道派出了底下所有小弟,鋪下天羅地網要查出林博文的藏身處,最後發現林博文和同夥石中信時常出沒在白雪大舞廳,並跟店裡的舞女十分要好。他們跟蹤和林博文往來密切的舞女晶晶,找到了林博文就躲在台中向上路的民宅,而同夥石中信則是和舞女吉莉,同居在西屯路惠安巷。

林博文雙槍對上警方震撼彈

1984年11月15日 02:30AM

在台中市中港路消防大禮堂,刑事局召集台中縣、市刑警隊員61人,設置臨時指揮中心,編組並實施勤教。警員們裝備了0.38的左輪手槍、卡賓式的衝鋒槍和震撼彈等,指揮中心裡氣氛沈重,因為在他們面前的是,火力可能比警方更強大的槍擊要犯。

1984年11月15日 04:00AM

行動正式開始。

警方兵分二路,台中縣刑警隊長洪旭派隊來到了向上路的林博文住處,而台中市刑警隊長謝銀黨則來到西屯路周邊,負責緝捕石中信。兩隊各自部署暗哨,預定在六點整,兩個地點同時發動攻擊,不讓任何一方有機會通風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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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天光未亮,向上路的林博文住處卻發生了突發狀況。

安靜的住宅區,突然被大批警力進駐,引來附近的狗群狂吠。無法制止的狗叫聲殺的警方措手不及,也喚醒了睡夢中的林博文。林博文抓起手邊的槍枝和手榴彈就往外跑去,穿過二樓的石棉瓦屋頂,企圖從屋後逃亡。但部署在後方的警員李德川機警發現,抓住林博文,林博文手持雙槍,反手就對警方予以回擊,另一名警員趕緊上前對林博文開槍,阻止林博文逃亡。

預定行動的時間未到,槍聲就先劃破空中,其他隊員也趕緊往聲音傳來的方向支援。

此時的林博文被警方包圍,縱使持有雙槍,仍寡不敵眾,身中槍傷,臥倒在地。林博文正準備拉開手榴彈,跟所有人同歸於盡,但台中縣刑警隊長洪旭卻在此時上前,試圖緝捕林博文。林博文趁眾人不注意朝洪隊長開槍,命中隊長的左胸。洪隊長送醫不治,當場殉職。

另外一個緝捕石中信的現場,同樣傷亡慘重,最後出動了震撼彈,才終於逮捕石中信。

此次行動是台灣的緝捕行動中,首次使用震撼彈;洪旭隊長的死亡,也是台灣首次有隊長級的警官殉職。向上路和西屯路的槍戰,一共造成警方一死四傷,更把一個血淋淋的事實攤在陽光下:警方的火力遠遠落後於這些所謂的「槍擊要犯。」

向上路的現場,全隊只有四件防彈衣,於是洪旭隊長才會把防彈衣讓給部屬,自己在毫無保護的狀態下,面對林博文的奮力一搏。

而林博文則因為他身穿防彈衣,被人從鬼門關救了回來。據說,在醫師幫他插管之際,他還扯開管子,要醫師不要救他,但醫師仍將他送進手術房,治療槍傷。在槍戰四個月後,林博文被判處死刑定讞,這才真真正正地迎來了死亡。

1980年代,是什麼事情都有可能成真的年代。在短短三年間,老是被人喊做「美國博仔」的林博文從無名小卒到被列榜通緝、槍決伏法,一切有如夢幻泡影,轉瞬即逝。

作者:吳岱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