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林來福的後續報導

唐嘉邦/調查員 檔案調閱5603次

最後一案

  「鬼見愁」林來福殺人物無數,遭到警方嚴厲緝捕,斷其金源,只好重新幹起擄人勒贖的舊業。但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1990年11月,林來福自殺害香腸攤老闆開始,憑著手中的鮮血縱橫江湖四年後,總算踢到鐵板,被警方逮捕,隔年5月遭判處死刑。臨刑前,他穿上西裝,與腹中懷有身孕的女友在獄中完婚,算是給了對方一個名份。

  除此以外,關於林來福,還有一些其他的後話及軼事,讓我們一一道來。

  先讓我們回到1990年上半年,這個時候林來福還沒被逮,他還在策畫著下一次的犯罪。

  當時資金來源被斷的林來福,犯下了幾件擄人勒贖案,在這些案子中,不免需要中間人傳話折衝協調,其中一人便是雲林著名的老大「黑松」蔡永常。但不知為何,林來福與蔡永常為此發生了衝突,這名已不在乎手上多幾條人命的亡命之徒,決定要對在道上份量極重的蔡永常不利。

  1990年初,蔡永常手下的頭號戰將張火生於嘉義縣六腳鄉的「假期飯店」遭林來福等人槍殺,再度震驚全台。警方擔心依照蔡永常的個性,絕對不會善罷干休,必定會對林來福下達追殺令,若是不能早日緝捕林來福到案,江湖恐怕會掀起另一波腥風血雨。

  於是,繼斷絕林來福的金援之後,警方決定進行下一步的動作,就是先陸續斬斷林來福的黨羽,削弱其實力。

  1990年2月初,台中縣警局豐原分局先是逮捕了林來福的貼身保鏢黃根旺及李春福。不久後林來福集團的軍師「黑狗」潘旭晃在台北被抓。差不多在同一時間,從林來福集團自立門戶的「黑牛」黃鴻寓也在台南落網,一時間林來福的身邊頓時減少許多戰力。

  但林來福可沒打算束手就擒,而且依舊不斷犯案籌措資金以便潛逃出境。這次林來福的黑手竟然伸向地方官員的頭上。8月12日晚間,林來福令手下另一大將李佳璋,打電話至雲林縣北港鎮鎮長詹春長的家中恐嚇。他在電話中告訴鎮長,因為在跑路中需要錢,要求詹春長支付一千萬元做為跑路費,但詹春長表示家中沒有那麼多錢而加以拒絕。

  就在掛上電話約五分鐘後,一輛BMW轎車來到詹春長位於北港鎮文昌路的住處。兩名男子下車後不囉嗦,持著烏茲衝鋒槍朝著一樓客廳開槍掃射,人正在客廳的詹春長長子與次子紛紛遭到射傷。

  10月29日上午,林來福在台中縣大里鄉益民路綁架一名賴姓股市大亨,並向賴某的家人勒贖三千萬元的贖金。同時,林來福還砍斷賴男的一根右手指頭寄回賴家,隨著指頭的還有一封信,他寫著:「我是林來福,這次真的火大了,若不付贖款就準備收屍。」

  可能是之前被冒名過後,林來福擔心自己的「商譽」受損,為了證明自己確實是貨真價實的林來福,他還在信紙上捺下自己的右手拇指指紋「以昭公信」,後來經警察比對後,確定是林來福本人的指紋。

  這名賴姓股市大亨的家屬擔心肉票安危,並不太願意配合警方辦案,乖乖地交付贖款,賴男遂於11月4日獲釋。

  所幸這次犯案已是林來福最後的瘋狂,警方經過長期的追蹤埋伏,得知林來福窩藏在台中市一處民宅內。考慮林來福集團的火力強大,若是貿然攻堅,恐怕會造成嚴重傷亡。因此,警方決定等林來福外出時再一舉擒獲。

  1990年11月16日,林來福夥同小弟陳慶明駕車外出,警方覺得時機成熟,遂展開行動。林來福的座車在台中市文心路、青海路口等紅綠燈時,三輛警車突然駛近將其包圍,車上警察迅速下車包圍,並對空開了三槍示警。

  林來福見狀原本還想用隨身攜帶的手槍反抗,不過警方動作更快,儘管林來福槍已上膛,但還未擊發就被大批員警持槍抵頭,於是只好乖乖就逮。

  警方搜索林來福座車,打開後車箱一看嚇一跳,裡面竟有7支短槍、3支長槍、兩件防彈背心、2個手榴彈,以及500多發子彈,儼然是座小型的行動軍火庫。

  林來福落網後,面對警方偵訊大致上都還配合,一一說出自己曾犯過的案子,有些案件警方已知曉,但還有一些卻是初次聽聞,而且因為他殺的人太多,很多案子連林來福自己都已經記憶模糊。

電影《十大槍擊要犯之殺生狀元》飾演林來福的演員橫眉豎眼,與本人形象不同。
圖片截自《十大槍擊要犯之殺生狀元》

生前與阿桃完婚

  林來福有一名女友「阿桃」,在逃期間許多事務都是由她出面負責張羅,有時她也會負責開車載著林來福以躲避警察追緝。「阿桃」之前與林來福已育有一子,林來福被逮時還懷著第二胎。

  警方一直想找到「阿桃」,不過卻沒有她的下落。直到林來福落網三天後,「阿桃」找上了某報的警政記者,在記者的陪同下才向刑事局投案。

  警方清查林來福從四年前殺害香腸攤老闆後,共犯下了100多起的案子、殺害27人之多。檢方起訴後,法院很快便判處死刑定讞。

  林來福在獄中向獄方提出了最後一個請求,希望能和女友「阿桃」完婚,給女友一名名份,也讓自己孩子認祖歸宗。於是兩人在獄方同意下,於台中看守所完成婚禮,至今在網路上還能找到當年林來福在獄中穿著西裝,腳上卻仍銬上腳鐐,準備參加婚禮的新聞畫面。

  婚禮當天的林來福心情很好,甚至還笑著對電視台記者侃侃而談自己結婚的心情:「如似坐船看海,就是起起伏伏、搖搖擺擺,心情起伏不定就對了。」

  就在林來福與「阿桃」完婚後不久,他即被押上刑場伏法,得年僅32歲。

  林來福死了,但故事還沒說完。林來福集團還有一些後話及當時的軼事,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話題。

盜亦有道

  之前曾提到1989年10月11日雲林縣大埤鄉代表會副主席李繼明遭林來福綁架,勒贖三千萬元後,曾有過一段「退款」的情節,這是怎麼一回事?

  其實這個過程在案發當時知道的人並不多,不過1994年5月24日的《中國時報》披露了這個故事。

  事情是這樣,當時林來福本來開價五千萬元要李繼明的家屬付款,李家找了一個地方人士居中協調,最後決定交付三千萬元裝在袋子裡付贖。李家人湊足錢後準備交款,這名中間人在與林來福做最後聯繫時,又再「砍價」一次,再向林來福殺了五百萬元。可是李家人當時為了救人心急如焚,並未從交給中間人付款的袋子中取回五百萬元,最後仍是交了三千萬元給林來福。

  林來福收到錢後釋放了李繼明,這時李家才發現自己這邊多付了五百萬元,於是請中間人再度連繫林來福,問說那個五百萬元能不能退回。

  沒想到林來福還算是挺講信用的,說好降價五百萬元,他也不占對方這個便宜,同意李家拿回這筆錢,於是便有了「退款」的這個插曲。

  於是,李家這邊仍是由這名負責聯繫的中間人去台北取回退款。不過,林來福很清楚即使是退款,也要注意警方的行動。他另外安排了交付退款的人,以及隱密的交付地點,同時現金還不帶在身邊,必須另外有人去取。經過半天的折騰,才取回三百萬元的「退款」。

  等一下,不是說退五百萬嗎?怎麼又變成三百萬了。

  沒錯,因為林來福那邊表示,在安排這些事情時,也是另外找中間人來做的,其中的兩百萬元必須要作為「手續費」扣除。中間人哪敢和林來福討價還價,三百萬就三百萬吧,連忙點清取回雲林交差。

  沒想到這兩百萬元的差距,後來引發了一陣風波,有人懷疑是李家找的這名中間人私吞了這兩百萬元,導致他的住處在事隔數月之後,還遭人開槍恐嚇。

  林來福集團覆滅後,其成員幾乎都被判死刑遭槍決,唯一例外是軍師「黑狗」潘旭晃。潘旭晃雖然也被警方依殺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但後來皆因查無實據獲判無罪。不過,他仍因另涉流氓感訓案入獄。

  潘旭晃不愧是會動頭腦的「頭殼組」,竟然在入監之前,弄了個保外就醫,從此在外面繼續趴趴走。

  然而,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潘旭晃以為自己可以保外就醫賺到了,沒想到該來的還是躲不過。

  三年後某天深夜,他與友人在雲林虎尾吃完消夜後,遭到仇家伏擊,四名持槍歹徒對他連開數槍,當場死於亂槍下。或許,他不要申請保外就醫,待在獄中反而能保住一命。 至此,林來福集團唯一躲過法律制裁者也命喪黃泉,雖然費時曠日,而且死傷甚鉅,但這樣的結局,隱然有股歹路毋通行的警世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