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遠的警世歌謠】 基隆七號房分屍案 (二)散落在眾口間的真相

路那/調查員 檔案調閱895次

在靈堂事件發生三天後,10月25日,屋良靜的家中遭搶了。她被搶走許多值錢的物品,幸運(或者不幸)的是,屋良靜看到了搶匪的臉──是吉村的長子,年方14的克之。

一定是宮氏那個賤女人,唆使兒子來搶我的!──屋良靜對著吉村哭訴。

面對心愛女人的哭泣,吉村那消失已久的男子氣概終於不合時宜地甦醒了過來。他並不反省自己才是造成兩個女人彼此怨恨的元兇,而是和淚如雨下的情婦屋良靜一同憤恨地咒罵宮氏。

「鬼婦」。他們說。一口一個的,宮氏在吉村的心裡,從甜蜜的情人、辛勞的糟糠妻,一變成為阻礙了他和屋良靜幸福生活的惡人。吉村從來沒想過,如果他和屋良靜之間沒有宮氏的存在,吉村依然酗酒玩女人,假以時日,屋良靜或許也將踏上宮氏發狂的道路。

摟著心愛的女人,聽著她的低聲哭求,吉村決定要永除後患。

這家人平靜得不尋常

基隆天橋町三河內刑警,覺得基隆市天神町九十七番地的吉村家有些不尋常。長年來,這間房子都是町內最為吵鬧的一家人──他三不五時便得趕過去處理一些從雞毛蒜皮的事情發展出來的吵架或全武行,對這附近已經熟得不能再熟了。這間屋子少有兩個禮拜不出事的狀況,然而,最近卻相當平靜。

三河內刑警和同事森刑警討論到這事,森刑警說,是啊,很奇怪,他們家的長男克之君最近去中南部校外教學,家裡人是少了點,但不至於這麼安靜。

說起來,我已經好一陣子沒有看到吉村太太了。三河內刑警說。森刑警仔細想了一下,也點頭同意。然後他的聲音一頓,這樣說來,我想到了另一件怪事──前幾天半夜2點時,我接到報案,說這家裡發出慘叫聲。當時我以為吉村家又在鬧事,沒有什麼後續的動靜,也就沒有介入了。

三河內刑警與森刑警都相當清楚,吉村家前一陣子那鬧得所有人雞犬不寧的三角關係;此時,一陣不祥的預感在兩人之間傳了開來。

──莫非?

──我們先查查看吧。從吉村太太的行蹤開始。

「那女人只是離家出走」

面對刑警的訊問,曾經當過警察的吉村,相當冷靜地回答三河內與森刑警,說他因為和宮氏吵得太厲害了,宮氏決定離家出走,在前些日子離開了家中。不,他不知道宮氏去了哪裡。

刑警們開始調查基隆、台北的旅店與小酒館,為了以防萬一,也調查了回日本本土的乘船名單;同時,在和宮氏家鄉三重縣警察打了照會後,亦沒有獲得宮氏返鄉的情報。

他們沒有在任何地方找到宮氏的名字,或是曾經看到宮氏的目擊者。

隨著宮氏自殺或遇害的可能性越來越高,搜查方針也緩慢地跟著改變。刑警們開始以吉村宅為中心,在山中、運河與基隆港內各處查找有沒有無名的屍體。

剛好孩子們都不在家的那天

三河內與森刑警開始訊問吉村與他們的3個小孩。吉村堅稱不知道宮氏去哪裡了,長子克之在那幾天到中南部修學旅行;那麼12歲的次子正之和18歲的長女時子呢?

──爸爸讓我們去基隆座看電影。

小孩子們這麼「剛好」地,在母親失蹤的那日都不在家?是巧合,抑或有人刻意為之?

此時,三河內和森刑警已經確信宮氏生還的可能性越來越小。搜查方針也徹底地由「找活人」改為「找屍體」了。

他們決定搜查吉村宅。

是蓄意,還是無心之過?

警方的搜查行動相當有斬獲。透過子女們的供詞,他們發現宅內有許多物品,比如棉被、厚重的衣物等可以拿來包裹屍體的東西消逝無蹤。加上吉村閃躲的態度,與不成立的不在場證明,警方判斷,宮氏已被狠心的丈夫給謀殺了。

搜查會議上,他們甚至討論到了吉村殺死宮氏的方法。

──是絞殺還是扼殺?

──吉村的手上與身上沒有傷痕,應該是絞殺。

刑警們的腦海中,不由得浮出宮氏被她自己鮮豔的和服腰帶纏住脖子的模樣。

警方提訊吉村。在多次詢問後,吉村先是說,若妻子遭到殺害,那麼最有可能的兇手,是與他在工作上有嫌隙的田村或海關的所長,為了報復他、陷他入罪,而殺害了他的妻子,並試圖嫁禍給他。警方雖然不相信,但仍做了簡單的調查,證明這個說法過於無稽。接著,面對堅不吐實的吉村,他們決定跟監他。

被跟到受不了的吉村,向警方承認殺害妻子。但因為警方尚未找到屍體(我丟到河裡,天曉得漂到哪裡去了!),吉村因此說他沒有謀殺親妻,純粹是兩人吵得太激烈,他一不小心從毆打變成毆殺,是傷害致死。

──能以傷害致死罪結案就好嗎?吉村這樣問道。

他或許是希望警方看在昔日同僚的情分上,網開一面吧。然而從無到有,辛辛苦苦將案子建立起來的基隆市警方,又怎麼會為了一個多年前便已離職又無甚交情的轄區麻煩人物,而放棄這個案件的真相呢?

警方加快了打撈屍體的步伐,一方面也不放棄繼續訊問、對吉村施壓。

「妳的消失,對我(們)不是最好嗎?」

吉村最後終於在警方的訊問中敗下陣來,承認自己謀殺了宮氏。他說,屋良靜和他一起策畫,他們準備了數個汽油桶,買了新菜刀,在絞殺宮氏後,支解了她的屍體,分為四肢、軀幹與頭部等,將屍體與石灰、棉厚棉被一同塞到4個汽油桶裡,封好,雇了三輪車丟到白砲台那邊的海裡。

──我一邊將刀子切入她的喉嚨,一邊祈禱宮氏能夠成佛。

吉村在自白書裡這樣說。

基隆署署長聽到這份自白書,對顯現其中的殘酷感到震驚不已。這件案子,從兩個刑警的疑惑,一路發展到現在,已成了足以震撼日本本土的殘酷案件。

他們一定要盡快找到屍體。

死要見屍

在確定屍體被拋到海上後,搜查進度變得飛快起來。很快地,在潛水夫與漁夫的協助下,警方找到了那4個被丟棄的汽油桶,也找到了當初吉村和屋良靜雇用的三輪車夫。

他們將汽油桶打撈上岸後,打開密封的桶子,一陣腐肉的味道隨即傳出,眾人紛紛掩鼻走避。直到好一陣子過後,才能探頭檢視桶內的狀況。

他們在桶子裡看到了女性的四肢和軀幹,以及一顆被剃成了光頭的頭顱。

──吉村在自白書中說,他在分屍時,遵照了家鄉的習俗,將屍體的頭髮全部剃掉後放入棺中。

那大概就是宮氏的頭顱了吧。眾人這樣想著。但這仍需要最後的科學鑑證。

他們找到了天神町為吉村夫婦看牙的牙醫,請他比對過往的記錄與頭顱牙齒的狀況。

「這就是吉村太太的牙齒沒錯。」牙醫師這樣說。

罪證確鑿。基隆警察署逮捕了吉村與屋良靜。案件宣告偵破。

殺人惡鬼與魔女的真面目

等到基隆署公布了他們的調查結果,可想而知地,全台的傳媒都為之轟動了起來。

昭和九年11月初,《台灣日日新報》和《台南新報》紛紛以「基隆分屍案」作為標題,詳細報導了這起堪稱日治以來最兇殘殺人案的前因後果。《台灣日日新報》或許由於本身官報的性質,不好意思講得太多,但《台南新報》可就一點都不客氣了。不僅以「惡鬼」、「魔女」來形容吉村與屋良二人,更有靈異傳說的報導,最後還以「各報所報導。其內容。互有出入。由警察之手而檢察。至於豫審調書記錄。記載甚詳。案件重大。自送付公判以來。法院主審判官。尚奔走於台北、基隆間。或遠自高雄。極力搜查證據。及參考事情。以便於公判。在街談巷議。幾無日無之。而在新聞紙上。既為一種絕好材料。故不憚煩而為和盤托出焉。」為由,連續刊載了八回的案件整理來回顧此一事件。

在傳媒的推波助瀾下,本案的審判湧入了爆量的人潮,人人都想一睹殺人惡鬼與魔女的真面目,同時聆聽堪稱世紀判決的本案判決結果。

根據《台南新報》的報導,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認為「無同情餘地。吉村勿恨他人。對過去之犯罪。總要有一回之清算。故為求吉村死刑。屋良無期。」同時,檢察官也找出了吉村初到台灣、在澎湖任職時期的惡劣行為,作為他人品不佳的佐證。

兩人的辯護律師雖極力抗辯,但最後仍以吉村死刑、屋良無期徒刑為一審判決結果。

吉村後來在獄中嘗試自殺未果,最後遭到槍決。屋良則在服刑一段時間後出獄,回到日本,不知所終。

至於宮氏與吉村之間的3個孩子,應該帶著滿心的傷痕,回到三重縣老家了吧。背負著父親聯手情婦殺害母親這樣悲慘事件的他們,之後過著什麼樣的人生呢?

我們不得而知。

從獵奇到勸世的人心流轉

《台南新報》對此案的評語如下:

對此案。若照一般公平之評判。當十月二十六日。宮氏不該於春子喪中。爭門踏戶。春子既死矣。既死使罷(按,「使」當為「便」之誤)。何必侮辱其神主。無論何人。亦看不平。吉村受屋良一拜不可堪。殺意遂決。吉村所惡者在剜肉分屍。屋良所惡者。亦在此也。屋良一聞吉村移屍到而答以「好極了」此句言。及劈頭「恨之一刀」。俗人所謂死二回。性之殘忍。莫此為甚。然□一面。而溫順可人。不過最毒婦人心。故非常人所看得出。戀愛無常。而恨亦深。故一般性慾犯罪。乃多逸常軌。吉村欲轉嫁責任於死者在法庭上。可謂是孤無奈。兩被告人之冤孽。莫非前世做來的。故吉村亦心心念念非殺妻不可。渠有警察經驗者故深知湮滅證據方法。而不知善惡到頭終有報。風波一起結局。自己命在旦夕。妻死子散。舉家族各自漂流。屋良無期。似過於重。吉村尚有二審。今年末過得去。明年末恐未必。世間家庭上之不知如吉村者尚有幾多。故無論男與女。妻與夫。總要有反省。(《台南新報》,1934/12/26)

顯見《台南新報》對屋良不乏同情之意,其連載剛開始時的短評,也認為吉村與屋良兩人的手段雖極端殘酷,「然其動機卻有同情點。」提出了男女雙方「總要有反省」的建言。

另一方面,《台灣日日新報》的報導,卻呈現出不同的觀點。報導認為吉村「態度頑冥」,認為吉村聲稱自己的動機是「妻抱病。不能滿自己慾望。乃求外樂。且妻罹神經病。對妾暴行。故不得已殺害。」這樣的說法,是「欲轉嫁其罪於本妻。」

無論如何,儘管兩報對案件的態度與對吉村的供述所採取的看法大相逕庭,兩報對於宮氏為人的報導卻是相當一致,沒有見到描述宮氏為人和善的報導。與此相對的,是幾件對宮氏不利的事件,如宮氏偕長子到屋良家中搗亂、宮氏踐踏春子牌位等,在各報上均已被視為是事實來登載。亦即,雖然在新聞形象中,吉村與屋良各自被冠上了「惡鬼」與「魔女」的名號,但受害者宮氏卻也並非是純然無辜的形象,至少也被劃入「妒婦」之林。

這樣的形象,在民間的記憶中慢慢地被扭曲為更符合傳統「人設」的狀況。基隆分屍案過於驚悚,也因此「膾炙人口」。到了戰後,這個案件依然深深地留在台灣人的腦海中。1950年代,這個故事被拍成了台語電影《基隆七號房》,很快地,在1958年,嘉義新環球出版社又將之改編為歌仔冊,出版了《基隆七號房慘案歌》。之後,陸續有兩、三個版本的歌仔冊出現在市面上。這個戰前一度轟動台灣的案件,在電影與歌仔冊等大眾傳媒的描繪下,又重新站到世人的眼前。

然而,脾氣凶暴的宮氏,在後來的改變中,慢慢地被改變為溫良恭儉讓的賢妻。於是無論是電影或歌仔冊,它都呈現出來的是一個標準的「狐狸精害美滿家庭破滅、魯男子因色誤入歧途」的故事。這樣的故事顯然更加地符合我們對三角關係的想像。

這樣的想像,顯示了對於1950年代的台灣大眾而言,引人入勝的並非兇手的身分或其人一家複雜之感情糾葛,也非涉案的一男兩女其心理之轉折或案件本身的偵查經過,而是在於謀殺手法的駭人聽聞──亦即,對於「駭人聽聞」此一驚悚的追求,才是電影《基隆七號房》與歌仔《基隆七號房慘案》之所以為人津津樂道的原因。

這是一個有意思的時代遺跡,但或許是時候做出些新的改變了,不是嗎?

【遙遠的警世歌謠】 基隆七號房分屍案 (一)舊愁、新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