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成為我自己:不存在的洛克斐勒先生(上)

顏九笙/調查員 檔案調閱575次

 

很多人都曾經夢想過當一個「不是自己的人」,但卻很少人能真的實現這個夢想。詹姆斯・菲德列克・米爾斯・克拉克・洛克菲勒先生,是那個可以辦得到的人。

 


1.

伯斯與女兒。

2008年7月27日,一個離婚男子帶著女兒走向波士頓公園,來監督會面的社工跟在後頭。男子停下腳步,介紹起路邊的某棟歷史性建築物,社工很自然地跟著回頭看——這時男子突然把社工撞翻在地,同時牽著女兒跳進等在一旁的黑色SUV車裡。社工攔車不成,眼睜睜看著車子絕塵而去。女孩的母親珊卓拉・伯斯(Sandra Boss)早就擔心前夫可能綁架女兒,還另外雇用了私家偵探暗中監視,沒想到還是出事了,她絕望地對警方說:「你們永遠找不到他們了!⋯⋯他不是他自稱的那個人。

這是什麼意思?

伯斯的前夫有個非常氣派的名字:詹姆斯・菲德列克・米爾斯・克拉克・洛克菲勒(James Frederick Mills Clark Rockefeller)。他所屬的洛克菲勒家族在十九世紀末以石油起家,再跨入金融業與其他領域,至今仍然富可敵國,形同美國貴族。伯斯在1993年就認識他,然而一直到2006年打算離婚時,她才發現丈夫滿口謊言,來歷不明。離婚後她跟女兒定居倫敦,只在規定探視期間才帶女兒回波士頓,卻還是對前夫心存忌憚,畢竟這個男人能夠長年頂著別人的身份過日子,如果他要搞失蹤,誰抓得到他?

所幸預言並未成真,這個綁架案成為全國頭條,巴爾的摩某家房仲公司的老闆與員工,認出這個綁架犯自稱「奇普・史密斯」(Chip Smith),犯案前就在當地買下一棟房子還有一艘遊艇。綁架案發生後一週,警方就逮捕了「克拉克・洛克菲勒」,平安帶回女孩。警方早已查到他不屬於洛克菲勒家族,但他到底是誰?

兩週之後,FBI與麻州警方共同宣布,這個男人叫做克里斯提安・葛哈斯雷特(Christian Gerhartsreiter),1961年生於德國巴伐利亞邦的小城伯根(Bergen)。1978年他入境美國時還帶點德國口音,然而十五年後,他已經可以讓所有人相信他是含著金湯匙出身的百分百美國富豪子弟,靠著別人的錢過自己美好的小日子。

如果他沒犯下綁架案導致身份暴露,他的人生簡直就是騙徒的美夢成真。

 

2.

十七歲德國小鎮青年克里斯提安聰明而自視甚高,一心想要成名發財,酷愛音樂與黑色電影,最愛希區考克,夢想是到美國去當電影導演。有一對住在加州的美國夫婦,艾爾默與珍・凱倫(Elmer and Jean Kelln)在德國旅行時巧遇克里斯提安,到他家住了一晚。他們覺得這位年輕人親切有禮又健談,然而不知怎麼的,他似乎把家人當成空氣,這讓珍覺得不甚自在,然而他們還是跟克里斯提安交換了聯絡方式。他們不知道克里斯提安利用這個資料申請赴美簽證,聲稱是凱倫夫婦邀他赴美。對於父母,他則聲稱他在紐約市找到一份DJ工作;在他能自立以前,家中會每個月寄錢給他。

克利斯提安熱愛的黑色電影。這類電影的背景常設於犯罪與弊端叢生的社會中。

克里斯提安到了美國沒有去投靠凱倫夫婦,反而找上一位康乃狄克州青年彼得・羅卡普里歐(Peter Roccapriore)。他也是在德國旅遊時遇見了克里斯提安——當時克里斯提安宣稱他父親是賓士汽車公司高層。克里斯提安在彼得家裡住了幾週以後,搬到康州的小鎮柏林(Berlin),以國際交換學生的身份進入當地的高中(雖然他在德國早已高中畢業),並且住進一戶姓「薩維歐」(Savio)的寄宿家庭。克里斯提安很快就變得難以相處:自抬身份、抱怨女主人的廚藝與生活環境,某日天寒地凍,他明明坐在客廳看電視,卻對按門鈴的聲音充耳不聞,女主人回家時發現小女兒已經在門口挨凍發抖許久,一怒之下叫他滾蛋。(薩維歐家的小女兒暱稱是Snooks,多年之後,「洛克菲勒」不知出於何種心態,竟然也叫他的寶貝女兒Snooks。)下一個收留他的學校圖書館員也跟他不歡而散,因為克里斯提安打電話到德國跟南非(他宣稱母親是南非人),卻不肯付越洋電話費。

威斯康辛大學史蒂芬斯角分校一景。

克里斯提安接著申請進入威斯康辛大學史蒂芬斯角分校,一開始主修政治,說父母是外交官,他則是波士頓上流社會子弟,所以每天都吃波士頓派。一學期後他轉到威大的密爾瓦基分校,改修傳播學,把名字縮短成克里斯・葛哈特(Chris Gerhart),修了些電影課程,還娶了老婆:他在1981年2月與人假結婚,4月拿到綠卡,接著就毫不留戀地離開了大學,準備「重新做人」。在他摸索新身份的期間,他終於到加州找凱倫夫婦小住。1978年他還是個留長髮戴墨鏡的時髦嬉皮,1981年就改走常春藤名校學院風,仍然夢想著進入電影圈。他沒有隱瞞他改名換姓的打算,凱倫太太很納悶,凱倫先生卻不以為意——這裡是加州啊,好萊塢有一大堆明星另取藝名,有什麼奇怪的?

 

3.

第一代蒙巴頓伯爵路易斯·蒙巴頓。小編評語:真的是很帥。

葛哈特搬到加州的聖馬利諾,自稱克里斯多佛・蒙巴頓・奇切斯特(Christopher Mountbatten Chichester),英國貴族蒙巴頓伯爵的外甥/姪子輩。(蒙巴頓伯爵是何許人?各位如果移駕去看一下維基百科上的條目,就會發現這位伯爵大人年輕時酷似雷恩・葛斯林,高富帥兼戰功彪炳)。克里斯多佛還宣稱第一個單人駕帆船環遊世界的法蘭西斯・奇切斯特爵士是他祖父。(葛哈斯雷特直到詐騙生涯盡頭,都很迷戀帆船水手的浪漫形象,然而他不會開船。)

「克里斯多佛・奇切斯特,第十三代從男爵」在1981年遷居到聖馬利諾,先加入當地富豪名人聚集的救主教堂(Church of Our Saviour),以完美的衣著、談吐跟舉止,加上淵博的知識(那是個沒有網際網路的時代,他一向是圖書館常客,以此自學成才),還有看起來很厲害的身份(名片,以及生動的背景故事),成功博得新相識的好感。只要有一個體面的人接受他,把他介紹給別人,不久之後大家就會基於對朋友的信任,而把這位陌生人納入信任範圍內;換句話說,這位騙徒寄生於人類的善意、互信與虛榮心之上。

擅長航海的奇切斯特爵士(Sir Francis Chichester)。

當地的富太太都很喜歡這位好青年,可能還暗地裡贊助他。沒有人知道他確切的職業是什麼,但他對外宣稱他是電視節目製作人,住在豪宅裡,甚至偶爾讓人把他送到某豪宅附近——只是他從來不邀人進屋。然而他真正的住處(從1982年底開始)絕非豪宅。他的房東是一位長年酗酒的老太太露絲・梭胡思(Ruth Sohus),暱稱迪迪(Didi)。迪迪跟養子約翰(John)住在主屋,奇切斯特則住在獨立的客房。身高165公分的約翰是個害羞內向的阿宅,興趣是科幻小說、桌遊「龍與地下城」還有電腦(這也是葛哈斯雷特本人真正的強項),他的真命天女是一個身高182公分的女孩琳達(Linda),她在科幻小說專賣店工作,跟他興趣相投。他們在1983年結婚,然而迪迪一直不喜歡這個媳婦,時常藉故干擾他們的隱私,夫婦倆巴不得早點存夠錢搬出去。在1985年2月8日,書店老闆發現琳達曠職,打電話到梭胡思家,迪迪說這對夫婦去了法國巴黎。然而琳達卻告訴好友蘇・卡夫曼(Sue Coffman),他們夫婦得到一個機密性質的政府工作,必須立刻去紐約報到,她養的六隻貓只好暫時寄養在貓旅館,不過她會很快回來——她跟蘇早就約好要一起去鳳凰城參加某個科幻小說大會。

接下來的兩個月,琳達工作的書店接到兩通電話:一通是一家洛杉磯的百貨公司打電話來查核琳達過去的工作記錄,因為琳達到百貨公司求職。另一通來自信用卡公司,琳達申請了信用卡。琳達沒有回來接她的貓,但在收容期限截止前,另外有人代替琳達領走了貓。面對琳達的親友或來訪的警方,迪迪都堅稱兒子跟媳婦在從事秘密任務,無法直接聯絡。就在警方上門之後,琳達工作的書店、迪迪還有蘇・卡夫曼各接到一張明信片,夫婦兩人宣稱他們在巴黎。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沒有人再接到這對夫婦的消息。

在梭胡思夫婦離家之後,梭胡思家有些變化。有一天奇切斯特邀請朋友來主屋玩桌遊,迪迪不在場。來訪的朋友發現後院剛被挖過,她問奇切斯特怎麼回事?奇切斯特說是水管出了點問題。迪迪讓奇切斯特開約翰留下的皮卡車,奇切斯特就不時開著這輛車去找凱倫夫婦,宣稱他終於打入電影圈,就要功成名就了。有一天凱倫夫婦的兒子韋恩稍晚一點到家,看到家門前停了一輛陌生的卡車,車裡有個高大的女人似乎在哭。韋恩要進門的時候,正好看到奇切斯特出來,那輛車跟那個女人似乎就是他帶來的。這女人是誰呢?⋯⋯

約翰夫婦失蹤五個月以後,熬不住的迪迪自己去報警了。現在她真的很擔心。之前奇切斯特告訴她,約翰夫婦在為法國的達梭航太公司工作,奇切斯特的家族也擁有該公司的部分股權。所有要傳遞給約翰夫婦的消息與信件,都要透過奇切斯特來傳達。可是,現在連奇切斯特都不聲不響地失蹤了,還開走了約翰的皮卡車!

她要往哪裡找兒子跟媳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