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昌年命案】央行副理捲款失蹤?屍塊深埋水泥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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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我也想發財!」張昌年的盜金,與凶手們的合議

1956年春天,汪震去拜訪老朋友張昌年的時候,聽說了他現在負責保管央行美鈔的職務。

「昌年,你想發財嗎?」汪震問道。怎麼不想?張昌年不僅有一妻三子,他和妻子的母親也都還健在。雖然靠著他的薪水與政府的津貼,一家人過的也是不錯的日子,但人往高處爬嘛。更何況張昌年正在為了他替親戚的錢被倒,要賠償的事情而煩惱呢!

汪震告訴他,基隆在10月會有一批走私的黃金進港。如果能先買下來,低價脫售,肯定能狠賺一筆。唯一的問題,是他沒有資本。但,張昌年那邊可不是有白花花的現成美鈔嗎?

「我管的這些美鈔,雖然可以拿出來用,但必須原物歸還,不能變賣。」張昌年雖然很心動,但想起自己的責任,還是不敢輕易答應。

「這樣吧,我朋友是上海實業公司的,如果你拿美鈔來當抵押,從他那邊拿新台幣現鈔去買黃金,之後把黃金賣掉,再拿新台幣把美金贖回來還?」汪震很快地便想出了變通的方法。而張昌年這邊想想,好像也沒什麼不可以的──反正美金還是會回到國庫的嘛,他不過就是借來當個抵押罷了。

誰知道汪震的「走私黃金」根本就是個騙局。他的目的,只是要確認張昌年是否能不動聲色地取出兩萬美金現鈔而已。因此他對張昌年說,上海實業公司的現金現在不夠了,不如先把這筆錢揣著,看看有什麼其他投資標的。

轉個身,汪震就約了小金先生在今日二二八和平公園附近的三葉莊咖啡館相聚。他對小金說,有一個走私商人身上有美鈔萬餘元,想要偷渡出境,要小金幫他找船,順便規劃一下黑吃黑,搶走他身上一半美金的事情。

 

位於中商堂對面永綏街上的朝風咖啡館本來是日人經營的Blue bird喫茶店,1949年以後,由徐朝鳳接收,搖身一變成了第一個開張的咖啡店,也是唯一一個撥放西洋古典音樂的咖啡店,因而廣受樂迷喜愛。知名的文人商禽、子敏、指揮家陳秋盛等,均曾是座上客。此圖攝於當時的「朝風咖啡室」臨時錄音室內。前排坐者右起:雪蘭、嬌英。後排站者右起:日籍技師檜山保、蘇桐、陳曉鳴、鍾福財(知名演員矮仔財)、黃韻科。(圖/鄭恆隆)

汪震和小金商量謀財事宜的三葉莊咖啡館,以及三人和張昌年會晤的朝風咖啡室,都是當時文人雅士熱愛相約的場所。文人雅士在享用美妙的音樂與美味的咖啡之時,恐怕不會想到不過幾座之遙,就有人認真地在討論經濟犯罪又或謀財害命這種令人不寒而慄的計畫吧?

聽汪震說了這些事情的金明時,當時寄居在賈麟書家。他很快地就和東道主分享了這個情報。兩人商量後,認為很難找到走私船,而如果單純的黑吃黑,則又怕之後張昌年不甘心而前往報案。

「我看,只有殺了他。」賈麟書和金明時這樣說道。他們在商量時用的是浙江腔的國語嗎?或者是浙江方言之一的吳語呢?無人知曉。唯一可確認的,是三人很快地擬定了謀殺計畫,並且劍及履及的付諸實行。

 

VII. 從萬盛里到和平東路:謀殺之旅

決定要謀殺張昌年,並談好款項分配比例(汪得一半,金和賈再平分剩下的金額)後,汪震選定了公館附近的室內作為行兇場所。10月26日,他們在三葉莊會合後,一同到萬盛里125號看房。此屋的屋主龔斌,乃是台大的僑生。這棟位於台北景美間公路(今羅斯福路五段附近)左側,距離萬盛橋招呼站的房子,因為對龔斌來說上課不太方便,因而決心出租或轉售。金明時等人則看上了它有庭院、獨棟、寧靜的特點,立刻租了下來。

根據《中央日報》記者的報導,這棟房子的配置是這個樣子的:

 

房子共有三間,彼此都有門可通。旁邊一間三個榻榻米的房間是廚房,也就是兇犯分解屍體的地方。另外兩間各六個榻榻米大,前面一間是臥房,記者去時,裡面還擺有木床,書桌及衣櫥。後面一間是客室,除四隻木椅,一個茶几,及屋角的一個長方桌子以外,別無他物。張昌年被害的地方就在此。

 

這樣的配置,其實有些奇怪。因為一般來說,臥室會在會客室的後面,然而在本案中,一進門先看到的卻是臥室。對此,當時的警方推測,因為後面一間「比較清靜,而且不會被路人看見」所以才被拿來布置成客廳,以供謀殺之用。由此,可以看出汪震等人的處心積慮。

但他們的講究還不只這樣。汪震等人為了能夠順利謀殺張昌年,除了注重室內配置的細節外,更彼此約定要「除去杯盤,不倒茶水,以免動作時落地發聲,及購備晚報雜誌,讓其埋頭閱讀,以防注意。」至於凶器,由金明時與賈麟書兩人負責購買,他們可說是「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在萬盛里的五金行買了一條棉繩,羅斯福路三段的木店買了一支木棒,又到永樂市場買了一把刻骨尖刀。為了處置屍體,金明時又跑到延平南路,買了硫酸、硝酸、鹽酸各一磅,想要溶解屍體。但後來因為他們先用豬肉做實驗,發現行不通,遂打消此念。看到這裡,實在不免俗地想說,這些兇手做普通工作的時候有這麼認真就好了。

這下子萬事俱備,只欠受害者了。而張昌年就在二十年同窗好友的引導下,一步步地走向死亡陷阱。最後,按照賈麟書的說法,他們三人以張昌年為圓心,分立三角,汪震負責指揮,他一指示,賈麟書便拿出木棒,往張昌年的後腦猛打,金明時則負責從背後架住張昌年的兩臂。待張昌年昏厥後,金明時、賈麟書兩人再用棉繩將之勒斃。為了怕張昌年未死,金明時最後踏上屍身背脊,以兩足蹂踏的方式,再度確認張昌年的死亡。

「就像在屍體上跳舞一樣。」賈麟書供述道。

 

VIII. 劇終與餘波

隨著兇手一一就逮,案情也逐漸地明朗。這起轟動一時的案件,更有媒體全程跟進其審判的狀況。在隔離偵訊下,兇手們開始彼此互咬的戲碼,也在世人的面前上演。當年的新聞熱度,熱到了為怕開庭時旁天者太多,必須用身分證來換旁聽劵。最終,三人全被判決共同強劫而故意殺人成立,被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此外還因教唆違反政府依國家總動員法所發禁止黃金外幣自由買賣之命令,處有期徒刑一年。

事件看似到此結束,然而關於人的事情,永遠不會那麼簡單消失無蹤。當賈麟書遭捕後,他所留下的四個子女一下子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僅有一女成年的賈家子女,未來要往何處去?於是可能令現代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情形發生了:不僅社會局介入協助,更有熱心民眾捐款給加害者的子女,希望能保得他們日常生活無虞。一向被今人視為嗜血怪獸的報刊,則溫情地呼籲「罪不及妻孥」,要大家「寄以深切同情而伸援手」。這樣溫馨的場景,也出現在律師的任用上:賈麟書長女曾向台北律師公會請求撥派律師義務辯護,這個要求遭到律師公會的拒絕。然而看到這個消息,另一位律師葉萱便決定伸出援手。

當時的社會儘管有著許多缺陷,但或許在某個程度上,確實是一個比我們今日要更有同情心的社會。

當然,當時令人瞠目結舌的事情也不少。比如在開庭時,汪震的妻子汪俞婉娟以自稱「準未亡人」的身分,向旁聽席的觀眾發放〈呼冤書〉。而為了反制此事,被害人張昌年的遺孀張莊璋濃則向大眾分發〈天下奇事狀〉。〈呼冤書〉中記載著六個疑點,最後表示「汪震該死,但求死而無冤,婉娟應苦,但求苦得清白」而莊璋濃的訴狀,則開頭表明「天下奇事:死者無冤,殺者有冤?」攻防不只在法庭上展開,在法庭外也是廝殺的相當熱烈。

但,在所有的事中,最荒唐的,莫過於案發後隔年(1958年)4月,考試院呈報出來的1956年中央各機關考績了。該項考績不僅遲送,更被指出在報告中被判了死刑的殺人犯汪震,與貪汙犯陳奮克都超過八十分,因此被列為「優良人員」。此事雖然引來總統府震怒與監察院的調查,但你知我知,這些調查從來也不曾改變什麼。畢竟,國民政府「官官相護」的傳統如此優良,又怎麼能為幾個敗類,就此認真整肅,以致失去自己的保護傘呢?

 

IX. 你以為就這樣結束了,但54年後,最讓人驚訝的事情才浮出了水面

張昌年事件,很快地就被之後發生的孫伯英命案,以及更轟動的瑠公圳分屍案給蓋了過去。逐漸地,大家已經不太記得這起發生在今日公館商圈周遭的戰後第一起分屍案。或許也因為如此,當年的知情者決定,他可以把真相講出來了。

2011年,商周出版了一本不怎麼受到大眾矚目的回憶錄,《周阿姨的故事》不太為大眾熟悉的作者周敏,本身是湖北大戶人家的二小姐,祖父與許多國民黨要人,如蔣中正、賈景德、喬義生等交好。生在這樣的富貴世家,周敏日後從事的,卻是令人意想不到的職業:間諜。

正是因為這個職業,讓這本乍看之下平凡無奇的回憶錄,曝出了一件沒有人想像的到的荒唐事──戰後首件分屍命案,它的時間點,極有可能並非我們現在記憶的1957年,而可能是此前的1955年。

周敏在〈中央銀行出納科副主任張昌年挾金失蹤案〉一章中,是這樣寫的:

 

民國四十四年,中央黨部副秘書長周宏濤調我到基隆稅捐處,擔任處長室秘書,因為中央銀行業務局出納科副主任張昌年於民國四十三年底挾金失蹤。

 

為什麼張昌年的失蹤,會導致周敏被周宏濤調到基隆?周敏將他當時所聽到的情形給記了下來:

 

據說,由於張昌年的太太莊璋濃對他太兇了,為了躲避太太,他偷了中央銀行的金條、美鈔要偷渡到大陸去,卻在漁船上被殺害了。張昌年的舅舅是總統府侍衛長俞濟時,由於偷渡的漁船是基隆稅捐處主任秘書汪震幫忙處理的,也是涉案人,俞濟時因此懷疑處長易南凱也涉案,非槍斃他不可。周宏濤與易南凱是武漢大學的同學,就請侯庭督打電話給我,讓我到基隆稅捐處調查易南凱,以及基隆稅捐處到底還有誰涉案。

 

這段料實在太勁爆了。首先,俞濟時是誰?總統府侍衛長就是蔣介石的心腹,而其伯父俞飛鵬更是蔣介石的親信與後勤總管。是誰有這種熊心豹子膽,讓這樣一個大人物的姪子遇害?汪震和張昌年是同窗二十年的好友,不可能不知道好友家中有這樣的親屬關係。就算如此,他還是為了區區兩萬美金,衝動下手?從這個觀點來看,汪震作為主謀的說法,突然之間就有了些許可疑之處。而汪震一開始關於偷渡離台的自白,竟巧合的與周敏聽聞的說法有諸多雷同之處,這又是怎麼回事?如果事情並非如汪震所說的,是想要偷渡,那麼俞濟時又為何大動肝火,要徹查基隆稅捐處?

其次是關於時間的問題。周敏非常清楚明白的指稱張昌年的失蹤是在1954年的年底,而非案件爆發的1957年。她更直接寫下「這個案子始終秘而不宣,直到民國四十六年十一月二日才透過台灣省刑警總隊,向媒體發布張昌年於十一月一日攜公款失蹤的新聞,十一月十四日下午四時即宣布偵破,說其結交近二十年的好友汪震得知張昌年經管公款兩萬美金,即夥同金明時、賈麟書擬謀財害命。」

周敏有可能記錯嗎?為了證明她絕對沒有誤記,她提出了一個令人難以反駁的證據──她正是因為偵辦此案,而認識她日後的夫婿。而當案件登上新聞版面之時,她做裔太太都已經一年多了。

提出張昌年命案另一個說法的周敏

如果周敏的記憶無誤,那麼問題就會變成政府為什麼要隱瞞這件案子長達一年之久?是偵查遇上瓶頸,又或是有其他「不方便說」的理由呢?張昌年案衍伸出了美鈔黑市兌換的議題。而在兇手被抓後不久,警方就宣告破獲國府來台後史上最大宗的私匯私兌案件。會是因為要佈線抓人的緣故嗎?或者有更多超乎我們想像的黑幕在命案的脈絡之下運作呢?

這一切仍有待日後更詳細的追尋。然而在讀完此章之後,令人感到難以置信的,卻是當時政府一手遮天的能耐──那必須要有多少的知情者願意配合啊?偵辦人員與受害者遺屬不消說,這可是連加害者、其親友和媒體記者都必須要一同共演的大戲。而最後的一個問題,就是為什麼要大費周章的演出這樣一場戲?為何不能開誠布公地和民眾說,此案我們已經偵辦了一段時間,出於偵查不公開的因素,因此到破案後才能公佈?有什麼樣的理由,要讓已經發生過的事情再重新發生一遍?當年曾經歷過張昌年事件的長輩們,可能到現在都還不知道,真實版本的《楚門的世界》,曾在他們的身邊活活上演。

若這種事情都能造假,那麼當時還有什麼事,能夠確鑿無疑地被確認為真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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