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鯛民訴訟疑案專題】鯛民祖先的日常:「徐進來還我牛!!!」

戴維森/調查員 檔案調閱287次

「台灣鯛民」一向是出名的刁,不過你是否有想過,「鯛民」是怎樣練成的呢?疑案辦調查員戴維森,將以【台灣鯛民訴訟疑案專題】,帶大家回到清代台灣的鯛民社會,從訴訟檔案中看我們的鯛民祖先,如何把官府刁得不要不要!


大家常用「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來感嘆治安日益敗壞,不過呢,因為「大家」六十年前這樣用,五十年前這樣用…….到今天也還這樣用,龜毛的調查員難免會想:那到底世風什麼時候好過呢?古時候的人心到底是怎樣呢?

於是調查員決定將時間拉回到古早古早以前的清朝,看看到底我們的祖先平常都在幹什麼,是溫良恭儉讓的「您先請!」「您才先請!」,還是……其他令人意想不到的狀況呢?不過,當你看到這篇的作者是戴維森,大概可以預料一定又有ㄎ一ㄤ事,好,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家中有屋又有田,生活樂無邊,誰知那…

光緒三(1877)年七月二十三日(農曆),在淡水廳竹南二保後壠庄(今苗栗縣後龍鎮)這個村莊的某戶人家裡,有個十多歲的小女孩噙著淚急忙衝回家。

「嗚嗚嗚嗚,阿爸~~~~,人家給我打~~~」啊,不是啦,這位名叫李桃涼(娘)的小妹妹想說的是她被人家打了。

「誰打妳?那家裡的牛呢?妳早上牽牛出去,牛怎麼沒回來?」

「牛……,牛被徐家牽走了,他們說牛踩壞他們徐家的秧苗,要我們用牛賠,嗚嗚嗚嗚……。」

「蝦密!!這太超過了,是踩壞一甲田那是地牛翻身吧嗎?要賠也要先跟我們討論啊,怎麼可以又打人又要牛,我找庄正去跟他們講。」聽到這邊,這位住在中壢的李姓客官…,喔,是住在竹南二保後壠大庄的李成家先生再也按耐不住,決定前去理論。

但,去理論就有用的話,調查員就不用寫這篇了。

徐進來還我牛!(本圖片水牛非當事水牛)

「同知逮林(大人)啊~~~~~!」

兩天後,結果李成家去了淡水廳衙門,狀告徐進來打人還佔牛不還。李成家說道:

「我一直都安分守己地當個農夫,事發的那天早上,他按往常,叫女兒桃涼去村子外放牛吃草,但牛不小心就踩到人家的田,損壞秧苗,誰曉得田的主人家居然一連來了徐進來父子兩個大男人,把我女兒拳打腳踢一番,還把牛搶走。

事發之後,我找庄正王先一起去理論,他們怎樣都不肯還牛,說踏壞秧苗就是要拿牛來賠。這中間我又找了鄉保等人前去作證,看秧苗損壞狀況:一、二、三…,總共也才損壞三十八叢秧苗,鄉保、庄正說這種事情時常發生,我們貼點錢給你作為補償好了,別討牛了。但他們把我女兒打成重傷,萬一有個不測,我這個做父親的要怎麼辦才好啊!

大人啊,您一定要替我作主。」

不過,當淡水廳同知陳星聚大人才正要仔細詳讀這份狀紙時,那個傳說中A走人家牛的徐進來也遞了狀紙來,他如果真的A了人家的牛不就超爽的嗎?為什麼也要來告狀呢?我們來聽聽看後壠徐先生的說法。

你才鯛,你全家都是鯛

後壠徐先生在訴狀上寫道:

「我們兄弟平常很努力安分地耕作,誰曉得事發那天,我妻子謝氏去巡田水時,恰好看見有頭牛不受控制地弄爛了我家田中三百多叢的秧苗,我們喊半天找不到人(Anybody’s Cowwwwww),就先把牛牽給庄正,但庄正知道是李家的牛,就不想理我了。

誰知道那天李家就烙了十幾個人來到我家,把我弟徐阿連、我妻子謝氏、我父親徐佑打得遍體鱗傷,不僅如此,他們仗著自己是拳師,會Chinese Kung-fu,點了我弟胸上的血路,這些刁民還聲稱點了血路之後,徐阿連三個月後性命難保(調查員:原來金庸寫的都是真的啊)

大人啊,我弟真的好慘啊,你看他眼白有那麼粗的血絲,就是被點血路傷及內臟的證明啊,還請大人明察,拘捕兇手到案。」

莫非李家有不世出的大俠?

奇怪的是,在這份狀紙上,徐進來所羅列的李家十幾人,包括李昌、李媽喜、李有孝、李尚佳、李河、李協、李玉,卻偏偏沒有李成家。是因為仇家的名字跟佛地魔一樣不可說嗎?不過這也可能是李成家使用了傳說中的別名大法吧(見蕭蔭案

無論如何,我們還是先看看同知陳星聚大人怎麼說吧,畢竟要從這些各說各話的控訴中理出頭緒,他想必相當傷腦筋。看完了兩邊的訴求後,大人先傳喚了相告的兩造:李成家、李桃涼、徐進來、徐謝氏到淡水廳衙門來審訊,以釐清事情真相,到底事情的真相是兩邊加起來除以二,還是會有其他超展開劇情呢?

再亂吉你就知道我的厲害

在審訊前,大人一方面先差仵作向受傷的徐阿連、李桃涼、徐謝氏三人驗傷,另一方面他也對李成家先放牛踩爛田,又不服鄉保、庄正調解,一逕殺到衙門來告的行為相當感冒,於是先當庭啪啪啪李成家了一番,那是笞責的聲音,請各位不要想歪。

同時調查員要說明一下為什麼大人要這麼兇猛,一升堂就先揍李成家。古代並沒有現在這種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分立的概念,縣官通常至少身兼行政、司法兩種職務,如果有時遇到民變,還會加上軍事,比如說在1862年時任淡水廳同知的秋曰覲,正是因為遇上戴潮春事件而不幸陣亡。

在各種事務大鍋炒的狀態下,其實地方官的日常是相當忙碌。再者,傳統儒家思想向來厭惡人民興訟、善訟。所以在當時,如果隨意亂告,小則會被地方官退件、書面斥責,大則像這則案件中的李成家這樣被大刑伺候。

縣官:先把亂訟鯛民炒成鯛魚片再說啦!

好,讓我們回到現場。笞責結束時,想必現場目睹過程的原、被告兩造也都驚呆了,於是開始和盤托出一些沒有寫在狀紙上的狀況,包括像李桃涼在牛被徐謝氏搶走時,其實先跟徐謝氏先打了一架,雙方因此受傷。還有在此案發生之前,李成家曾向徐家借過五銀元,但有天李家的豬毀壞了徐家的財物(所以這是李家牲畜的特殊技能吧),豬被徐家用鏢插死,在地方父老的調停下,最後以抵銷欠款的條件,了結此事。這時大人也得到驗傷的結果了,大人便根據訴狀和驗傷結果開始審訊。

當大人看了驗傷的結果之後,調查員似乎可以想像大人應該會忍不住翻了翻白眼,讓雙眼得到充分的運動。因為雙方先前在狀紙上呼天搶地,痛訴傷勢如何慘烈,但事實上,當中號稱被點了血路、最嚴重的徐阿連,身上也只有一個胸口上微紅的拳傷而已,其他的李桃涼、徐謝氏則分別是輕微擦傷、挫傷。由於傷勢都相當輕微,大人並不打算追究雙方互毆的刑責,只是再度斥責李成家做賊喊抓賊,毀壞人家東西居然先發制人告狀,並且也命令徐家歸還牛隻,要求雙方簽具切結書了結此案。

在這個案子當中,兩邊的狀詞可說是「人有多大膽,話有多唬爛」,口沫橫飛地說自己找了庄正勘查、被烙人打、踩爛多少叢秧苗、被人點穴命在旦夕…云云,盡可能地將說法寫成對自己最有利的走向。畢竟這是人之常情,而且那時候沒有偽證罪的觀念,知府大人就算想要查證,也不一定有那個人力可以實行,就算有,也可能遇上剽悍的鄉民把差役趕走(大人表示QQ)。在時間、人力、公權力都有限的狀況下,在台灣的鯛民社會該怎麼判案,真的就很考驗知府大人的經驗跟智慧了。

在當時,雖然隨便亂吉、吉吉復吉吉雖然可能會被大人痛揍一頓,但這樣拿雞毛蒜皮小事去告的案件還不少呢!比如說下次要講的「你詛咒我我就告你」,到底是什麼樣的荒唐事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