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課程紀要-【真實或虛構?─結合歷史研究與文學想像力的寫作可能】蘇碩斌

檔案調閱254次

時間:2018年2月11日

講題:真實或虛構?─結合歷史研究與文學想像力的寫作可能

講者 ▏蘇碩斌(臺大臺文所教授)

在這堂課中,蘇碩斌教授首先揭露自己的後現代立場,認為沒有唯一的真理,歷史即是文學,所以每個人都可以用自己的觀點來詮釋歷史。

對應到創意性非虛構寫作,他認為要把小說的技巧應用在非虛構寫作上面,作品才會好看。他特別強調說明三種技法的運用:人物角色化、劇情式寫作、運用場景。


非虛構寫作有沒有truth?

在歷史學方面,我們在真實、事實、史實間,我們要不要設定一個truth?一旦宣稱自己是truth,你就是宣稱別人是false;但如果我能看到我的事實,當然你也可以看到你的事實。對我來說,truth這個東西沒有辦法由人來宣稱,她是上帝的事情,所以我反對宣稱truth。當你不能宣稱真理,別人寫完《終戰那一天》,你當然可以再寫,你可以換一個角度換一批材料再寫,你可以提出跟他相反的角度,甚至別人再來挑戰你。這就是所謂後現代的態度,後現代世界觀。「後現代史學」不相信中心,要讓中心崩潰,世界才有希望。後現代史學是弱者的思想,全世界如果到處都是弱者,大家都相安無事,我有所不足,我只要做我自己該做的事,不用想辦法壓住你,這是一個新的世界圖像。

你可以把這個精神留著,抓住精神,把格式換到非虛構寫作。非虛構寫作我們只能回到一個事實,我們沒有辦法掌握真理,如果沒有放棄真理的想法,我們沒辦法做非虛構寫作。


歷史跟文學的真實性位階

海頓.懷特(Hayden White)的《元史學∶十九世紀歐洲的歷史想像》(Metahistory: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提出「歷史若文學」(History as Literature),並非文學向歷史靠近,而是歷史本來就是文學,主張抹去文史的界線,讓研究與書寫再次合而為一。歷史跟文學真的存在真實性高低的位階嗎?海頓.懷特的方法告訴你,所有的歷史再怎麼研究都是文學,都沒有真相可言,每個人努力在自己的研究範圍宣稱得到什麼事實,而不是宣稱得到什麼truth。歷史書寫的要素,需要論證argument、情節employment、還有就是一定要有史觀,就是海頓.懷特說的意識形態ideology。用海頓.懷特這本書來論證,今天你在做研究的時候,就大方地相信你的相信,寫你相信的東西,因為沒有絕對的真理,所以研究者就可以用他的觀點去詮釋歷史,坦然面對你的史觀,就是你的意識形態。


創意性非虛構定義

「真實的故事,好好地講」

我們今天提倡的是美國90年代中期以後的「creative non-fiction」,創意性非虛構。它跟非虛構的差別,不是把非虛構加進來,非虛構早就有了,散文就是非虛構,其實國外沒有散文文類,就是non-fiction。creative non-fiction不同於其他的非虛構,大家現在如果查creative non-fiction,就會查到美國的CNF協會,查到Lee Gutkind,查到他的著作《You Can't Make This Stuff Up》。他被稱為整個美國非虛構寫作的創始人、推動者。他在大學裡面教書,教的就是creative non-fiction(創意性非虛構寫作),就是把拿到的材料,想辦法變成一個有小說性的東西,把小說的技巧移到非虛構題材,傳記、報導、人類學、歷史學等等。創意性非虛構不是純靠技巧,不是按照時間序就可以,小說有太多的技法。所以creative non-fiction不同於其他的非虛構,這是我最近才體悟到的,我相信很多台灣在做非虛構的人還不這樣覺得。


創意性非虛構技巧

寫小說不外乎三個技巧,第一個「人物角色化」,要讓自己的角色有血有肉。在歷史裡面叫做人物,在小說裡面叫角色,其中有幾個不同層次,作者、敘事者、角色,這三者是完全不一樣的,敘事者就是我,就是第幾人稱的設定,小說攤開來是用誰的口吻在講,那是敘事者,敘事者不一定是主角。要分清楚敘事者跟角色的差別,敘事者就是作者,但作者不一定是角色本人。

人類學常會把兩個人物合在一起寫,叫做併合。那有沒有研究倫理的問題?當然有,但在非虛構裡面她才好看。不只非虛構寫作在跨越,歷史也常常在跨越,有些材料當作沒看到,有些材料補進來,這些都是寫作的技巧。

第二個就是「劇情式寫作」,就是「故事」。你要讓故事從頭到尾都是清楚的,你要解決什麼問題,在故事線裡一定要出來。故事一定要有起伏,有起伏的意思是說問題一定要解決,製造懸疑就要處理,這就是劇情。

第三是「運用場景」就是每個小段落最好不要亂換場,如果你的技術不夠高明,不要亂換場。換場就是時間跟空間的問題。利用場景的調度,壓縮資訊,不重要的東西趕快讓他過。

用開場的寫法來講,有戲劇性寫法dramatic,跟摘要性寫法summary,所謂summary的寫法就是一開場就是整個大場景出來了,另外一種就是從一個小事情來誘引你覺得這個人的生命經驗很奇特。description描寫,描寫就是細節;敘事narrative就是總結,敘事有助於發展劇情,選幾個有潛力發展的事件序列化,但不是要按照時序,這就是故事線。故事線一出來,我們就要來設定讓什麼場景先出來後出來,裡面的描寫多少敘事多少,這就是我提到的從故事線到情節。其實小說就是在調度這兩種寫法,兩者一定要搭配著寫,這是節奏的問題,節奏就是由這兩種寫法搭配而來。

結構部分,原則上一本書如果十萬字,分成八到十章,每一章裡面大概八段。所謂結構就是八段式的組合,由八個單位所組合,怎麼調配順序,就是結構的事情。結構出來之後,每段裡面一定要有快有慢,這就是細節,這就是情緒,就是讓人感動的東西,也是推進、劇情。如果沒有結構,故事會一直在原地打轉。所以富察最討厭意識流,台灣的問題就是想要推進故事又想要意識流,這就是寫作難看的原因。

你可以寫你的家族史,但那就是你的家族史,你怎麼讓你的家族史變成一堆人的家族史,你就是要把你的家族史的意義往上提升,所以個人的生活一定要進到群體裏面。通常我們寫個人就要寫到群體,寫群體就要寫到個人,交叉運用,這就是技術。

對話描寫的部分,對話可以增加臨場感,通常歷史材料很難有對話,我的方法就是大量地用小說,你可以從各式各樣的資料蒐集對話來增加臨場感,信件、報紙、日記、回憶錄等等,日記裡面有很多獨白很好用,小說是對話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