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密室殺人事件──真相遲到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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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iver

密室與自殺

2006年4月11日,汐止一間公寓飄出了瓦斯味,鄰居立刻報警,警方和消防員趕到後破門而入,震驚地發現三具屍體,而大門深鎖的室內,連窗戶的隙縫都被布條堵上。

死者是蔡婷宥和她的兩名女兒,衣著整齊地躺在床上,甚至連棉被都蓋得好好的。

乍看之下,是單純不過的自殺案件──母親意圖自殺,並且帶著兩名女兒一起走,一場令人遺憾的人倫悲劇。自殺動機或許是和丈夫不合,據查,蔡婷宥和外遇的丈夫分居已久,感情因素或經濟壓力都可能逼得她走上絕路。

由於瓦斯爐上還放著熱水瓶,警察初步研判是母親讓瓦斯爐的瓦斯外洩,導致三人中毒身亡。

不過,在法醫驗屍報告出來以後,案情卻180度大逆轉,兩名女孩體內驗出可用做迷幻藥的乙醚,甚至就連母親也有,而她的嘴邊還有遭到悶住的痕跡,三人真正的死因都是窒息而死,體內一氧化碳含量,未達致死標準,極有可能都是他殺。然而,若真的另有兇手潛進來殺害這一家,偽裝成自殺現場,那麼,他又是怎麼離開的?現場門窗都封得死死的,可說是推理小說之中才會出現的密室。

蔡婷宥的父母都認為女兒不可能自殺,更別說還連累兩名幼女,和三人關係融洽的鄰居也不覺得蔡婷宥曾經展露出輕生的跡象。儘管人證、物證都指向他殺案件,警調單位無論蒐證或是調查都顯得緩慢且被動,最終這起「密室殺人」被擱置了一年多,差點要沉入未解案件的檔案堆中。

 

密室殺人是無解還是不想解?

人稱「松哥」的林宏松檢察官,幾乎要被三百多份的卷宗淹沒,這些檔案全都是前手移交給他的,雖然他打算從急件開始處理,但他唯獨注意到這份擺了一年的非急件檔案。

那份檔案彷彿不時地溢出淡淡的茉莉花香味,令他不由得翻閱起來,這是一對姊妹和他們母親的解剖報告,三位都被認為是他殺,這樣一起滅門凶殺案卻被壓在檔案堆之中,令他百思不解。

茉莉花香味來自一個小瓶子,由於三人都是被乙醚迷昏,瓶子作為裝乙醚的容器,當成重要證物和卷宗一起擺放,但小瓶子就只是用來裝茉莉花精油,現場也找不到任何乙醚或是殘留乙醚的容器,換句話說,這樣犯案工具或許被犯人帶走了。

東森新聞 密室 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綜合種種線索,這毫無疑問是一場他殺案件,林宏松認為無論如何都應該給家屬交代,於是決定重啟調查,但可惜的是,承辦的汐止員警並非這麼想,他也遇上重重阻礙。

首先是案子擱置超過一年,就算重回現場,能不能找尋到證據都是未知數,另外,案件重要關係人,死者蔡婷宥的丈夫張鶴齡前往中國,無法傳訊,幾乎沒有可以突破打擊點。

汐止分局的員警在態度上更是消極,畢竟當初停止搜查的也是他們,現在突然要重啟自然是提不起勁。警方想破了頭,依然無法對怪異的「密室」現場能提出有效的解釋。

當初從三名死者的人際網路過濾嫌犯時,警方發現蔡婷宥交友單純,嫌疑最大的是有外遇,也有家暴案底,和妻子感情不睦的丈夫張鶴齡。雖然重新調閱他們一家先前保的保險,並沒有可疑之處,但對林宏松來說,案子沒破,就無法置之不理。

然而,警方卻以「父親不可能殺害骨肉」為由,排除張鶴齡涉案,並且在他殺可能性極大的前提下,粗糙地將案子視為自殺案,汐止分局在今後的偵查中,並未能成為林宏松堅實的助力。

眼看案子要辦不下去,人手嚴重不足,再怎麼樣都需要一名幫手。焦急的林宏松想到一個人,那便是從前合作過的刑事局公關室主任李泱輯(當時是副隊長)。

 

重啟調查不嫌晚

林宏松找了李泱輯商量,詳細說明了這一起困擾他的案件,後者一聽便知有問題,脫口而出:「我如果是家屬,一輩子看不起警察」,一口答應和林宏松一起調查,僅有兩人的搜查小組,就這樣憑著一腔熱血而成立了。。

但是時隔甚久,人證物證都已經翻爛了也找不出什麼頭緒,這個兩人小組還是只能針對死者的人際關係重新檢驗,而最有重新調查價值的對象,當然也還是只有丈夫張鶴齡。

蔡婷宥主要的收入是販售自製精油和直銷商品,職場不曾與人結怨,她與親友的交際關係,還有孩子們的校園生活,都相當單純。

唯一有問題的關係就是張鶴齡與蔡婷宥,這對名存實亡的夫妻關係。張鶴齡已經搬出去和情婦同居,然而縱使兩人關係已如此破裂,他們依然沒有離婚,從任何角度來看,張鶴齡確實有犯案動機。

雖然能輕易鎖定張鶴齡,但事情不是那麼簡單,重啟偵查的當下在中國的他,該如何傳喚過來?而且就算真把人請來,若重建不了犯案過程、提出證據,就算張鶴齡真的涉案,也無法起訴他,遑論定罪。

既然這樣,就只能一步一步來,既然無法從頭號關係人身上挖掘線索,那麼就回到現場,重新檢視汐止分局員警們的盲點。

 

密室的破綻

李泱輯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找消防員還原現場真實的情況。

一問之下,果然發現了「密室」的破綻。當時,破門而入的消防員確實發現門窗都鎖緊,唯獨陽台是沒上鎖的,只要有心,可以垂吊繩索,從陽台出入這間「密室」,尤其現場正好就在頂樓的下面一層,從頂樓翻入並非難事。

另外,嫌疑人張鶴齡做過裝設冷氣系統的工人,習慣垂吊在室外,肯定有能力使用這種手法作案,過去生活在那間屋子裡的時候,他也親自架設了曬衣用的鐵架,能夠從陽台通往頂樓。

破解了密室之謎,接下來就是要尋求現場證據。令人遺憾的是,汐止分局沒有完善的保存證據流程,搜查小組幾乎找不到任何堪用的證據,雖然有留存當時偵訊張鶴齡的筆錄,但他的態度就是一問三不知,對案情毫無幫助。

搜查二人組於是拜訪死者鄰居,就是那位聞到瓦斯味並且趕緊報案的女士,想從她口中探聽點蛛絲馬跡。

這位古道熱腸的女士,雖然一開始對於警方消極的辦案態度頗有微詞,但看在兩人的熱誠上,可說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由於她和死者一家感情不錯,偶爾會照顧那對姊妹,所以她可以概述死者一家的近況,認為母親的精神狀況穩定,不太可能自殺。女士還補充一個重要證據:一捲照到可疑人物的綠影帶。

兩人搜查小組相當驚訝也興奮,這項證據會是一個突破點。據女士所說,她親自向大樓管理員調閱監視器,從錄影畫面中發現一名戴著安全帽、身穿雨衣的人在案發前一天經過樓梯間。最後,她將這捲錄影帶交給派出所員警。

李泱輯趕緊去找那捲珍貴的證據,就算當時收下錄影帶的員警已經調走,也硬是將他請回來找。好不容易從抽屜翻出那捲影帶,結局卻令人大失所望,證物保存不良導致磁帶損毀,無法讀取出畫面。

不死心的李泱輯,自掏腰包將錄影帶送修,結果依然令他遺憾,還是無法撥放畫面,白花了四萬事小,好不容易盼來的線索又斷了,才是令人頭痛。

雖然機會渺茫,但他們決定換目標,改從張鶴齡的外遇對象下手。搶走蔡婷宥丈夫的女人蘇玉真,或許知道些什麼內情。報案的鄰居女士當時也提供了張蘇兩人的外遇情事,因為張蔡兩人為了此事吵架的時候,可把整個社區都鬧得風風雨雨,人盡皆知。如果真的是因為外遇的關係下手,按照常理推斷,張有涉案,蘇可能也會有所關聯,或知道些什麼。

理由也相當勉強,但林宏松還是「基地台訊號顯示,蘇和張兩人在案發前一天有過碰面」為由,打算在她身上賭一把,和法官申請到了監聽許可,開始全面調查蘇玉真的生活。

同一時間,也主動打電話給人在中國的張鶴齡。

 

搜查雷達外的女人

有過幾次婚姻紀錄的蘇玉真,由於她頻繁的更換男友,也經常同時和多名男性交往,在和有婦之夫張鶴齡交往時,更是不顧旁人反應,格外的高調,在社區可說是小有「名氣」。她或許是多情、不畏世人眼光的女子,不過此刻,她的生活被「專案小組」打亂了。

張鶴齡的妻女在家身亡,雖然案情可疑,但沒過多久,調查卻無疾而終,張鶴齡也與她分手前往中國,原本認為兩人緣分已盡,這起案件不再和自己有關,誰知道檢方竟然會在事隔兩年後重啟調查,而且和過去不同,不僅介入她的生活,甚至還傳喚她。

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她非常討厭張鶴齡的亡妻蔡婷宥,因為蔡曾為了反擊她這位「小三」,打電話向她的前夫告狀。不過一直以來,她都不曾被盯上,也以為事情早已過了,兩人調查小組的舉動讓她有些慌張。她不斷打給張鶴齡卻都連絡不上,加深了她的不安。

蘇玉真依然維持著原本的生活,周旋在數名男友之間,不過除此之外,她也透過關係去找司法警察,希望能夠學習到如何讓「測謊」不靈驗的方法。她明白若是真的被找過去偵訊,這是她必須熬過的一項關卡。

不只是避開測謊而已,為了讓自己可以順利的對應偵訊種種提問,她甚至上網查了查詢「乙醚」在生活中的運用,然而,她的自作聰明卻成了最大的破綻。

這段時間,專案小組不只是監聽,也24小時跟監,她為了擺脫嫌疑的所作所為,全看在眼裡。

一開始被傳到警局時,蘇玉真用各種理由推託,到最後甚至還展開逃亡。不得已被抓到局裡,她否認所有犯罪事實,連張鶴齡她都辯稱不認識,但是取得搜索票後,員警進到她的房子,查扣與張鶴齡的親密合照和個人電腦,當場戳破她的謊言。

就因為她的網路搜尋紀錄,替撲朔迷離的案情照下一道曙光,會知道要去搜尋「乙醚」這樣關鍵證物,可以確認她絕對和案子有關。

 

「虎毒不食子?」

雖然張鶴齡是嫌疑最大的嫌疑人,但是專案小組依然很在意他的動機。依照鄰居和蔡婷宥父母的證詞,這對夫妻除了感情不睦,也曾有肢體衝突,若張鶴齡對妻子的不滿,逐步升級成殺意也不意外。可是,要是他是真凶,為何要殺害兩名女兒?

由於動機實在是百思不得其解,專案小組決定放棄揣測,專心將辦案方向放在如何讓張鶴齡回台。他們使出了簡單但有效的方式,偽裝成保險人員致電張鶴齡,要他在保單過期前回國領保險金,這點果然吸引他上鉤。

張鶴齡一回台,專案小組立刻限制他出境,並帶著搜索票上門。原本他也和蘇玉真一樣,認為風頭早就過了,所以才敢回台灣,想不到還有這個不願放棄二人調查小組。警方向他表示若是願意接受測謊,就會讓這起案件具結,不再干涉他的生活,於是他也同意了,乖乖進入刑事局接受偵訊。

接觸張鶴齡時,警方同步向蘇玉真施壓,任一方都可能會是案件的突破口。張鶴齡再度接受測謊,不過他態度非常強硬,否認所有問題,警方於是將重點目標轉向蘇玉真。

警方調查蘇玉真時,曾找出蘇玉真詹姓密友,向警方表示她曾應蘇的要求,準備一支手機、一輛小貨車供張鶴齡使用,還有,蘇玉真曾經和張鶴齡去購買乙醚。這些證詞便是警方最後的王牌。

那輛小貨車在蔡婷宥死去的隔天被張鶴齡賣掉,或許曾被當成作案工具。警方仔細調查蘇、張兩人的手機訊號後,發現他們兩人訊號在案發當時重疊在一起,代表她們那晚兩人通話許久。

警方放棄偵訊張鶴齡,全力對蘇玉真施壓。首先揭穿她的謊言讓她心生動搖,「提醒」她很有可能會吃上偽證罪;接著出示搜尋紀錄,詢問她為什麼要查乙醚的作用;最後再用張蘇兩人的通訊紀錄,補上致命一擊。

警方策略奏效,蘇玉真終於願意透漏她對案情的認知,但也希望適用《證人保護法》減刑,轉為汙點證人。專案小組當下實在太缺直接證據,案件很能回到死胡同,於是林宏松以檢察官的「權限」同意她的要求。

於是,蘇玉真坦承乙醚是和張鶴齡一起向屏東一位網友購買的,警方也尋線找出那名網友,證實她的說詞。為了測試乙醚的效果,他們到寵物店購買小白鼠來做實驗;為了從頂樓垂吊到屋內,到登山社購買繩梯。蘇玉真提到的種種細節都符合案情和警方的預測,破案的曙光令他們振奮,然而,當她交代當晚和張鶴齡通話的內容時,連經驗老到的警員們都感到毛骨悚然。

 

殺人直播

根據蘇玉真的證詞,張鶴齡在案發當晚,一面打電話給她,一面動手殺害妻小。張鶴齡似是將手機塞進口袋,空出雙手,但沒有切斷通話,讓蘇玉真可以從電話裡聽見蔡婷宥掙扎的聲音、大女兒起床問:「你在幹嘛」,接著便是孩子的哭聲,以及一句:「我對不起你們。」

另外,蘇玉真還補上一些細節,例如張曾問蘇作案工具要丟哪裡、蘇玉真問張為何要向孩子下手,張竟然反問:「不然誰要養?」完全推翻了當年汐止分局虎毒不食子的推論。

蔡婷宥和兩個女兒慶生,死者家屬提供

蘇玉真證詞表明作案的順序,與張鶴齡作案的細節完全吻合,足夠讓警方建構作案的輪廓,有了這些證詞,剩下的就是讓張鶴齡認罪了。

李泱輯丟出了蘇玉真的證詞,在偵訊室裡撥放大悲咒,並在張鶴齡面前拿出孩子們的照片,想動之以情,並且強力喝斥他:「你究竟是人還是畜生?」

張鶴齡已經知道被蘇玉真出賣,關押、偵訊也已經令他身心俱疲,孩子們的照片更是令他瀕臨崩潰邊緣。

問完蘇玉真,先一步回家休息的林宏松,在半夢半醒之中,聽見了女性要他「起床」的聲音,驚醒過來的他,接到了李泱輯的電話,張鶴齡終於承認犯行,坦承殺死了妻子,卻依然堅稱孩子的死與他無關,不過,由於她們死亡的方式和母親如出一轍,皆是被乙醚迷昏後,遭摀住口鼻窒息而死,很難相信不是張鶴齡所為。

 

執行人與策劃者

張鶴齡在警方的陪同下回到現場,還原犯案過程。

事實上,真相和專案小組的推論差不多,化工背景的張鶴齡和蘇玉真準備了乙醚、在登山裝備店購買繩梯,當天駕著蘇玉真友人名下的車來到公寓,穿著雨衣、頭戴安全帽一路走到頂樓,拿出擔任過風管工人的身手,從陽台爬進屋內。

他使用廁所裡的毛巾,沾浸乙醚後,迷昏蔡婷宥,離開房間時打開瓦斯爐,放上熱火瓶,布置成意外。張鶴齡完全沒有提到女兒們,當警方在現場問女兒是不是同一種手法殺害時,他一如先前的反應堅決否認,直到案子進入審理程序後,他才表示當時大女兒目睹他行兇的現場,一時慌張,失手用同樣的方式奪去兩名女兒的性命。

張鶴齡在法庭上回擊蘇玉真,辯稱她才是主動提議的人,蘇玉真威脅,要是不殺了蔡婷宥,就要和他分手,並且協助採買乙醚、提供移動的車輛,不時催促張鶴齡動手殺妻。蘇玉真若是主謀,便可以解釋為何張鶴齡要在犯案時向她「報告」,原因就是要讓她明白自己的決心和進度。

張鶴齡從小缺乏管教、約束,性格上缺乏主見,容易順從,結婚以後,逐漸認為生活乏味。這樣的他和蘇玉真外遇之後,雖然開始了不一樣的刺激生活,卻被對方牢牢掌握,接受蘇玉真為他做的任何決定,即使她絲毫不在乎他的感受,持續在兩人的住處,與更多男性偷情,最後還以分手為由,要求他殺害妻子,親手摧毀自己的人生。

蘇玉真也許從頭到尾都沒有進到那間屋子,但是她教唆張鶴齡殺人、幫忙準備犯案工具、隱匿案情,在案子裡居主導地位,原本不該輕判,不過狡猾的她早一步轉成了汙點證人,最終也只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

至於張鶴齡,先前幾次審判都被判死刑,唯獨更五審時,法官認為他在犯下殺人罪行後,觀看電視上孩童畫面會有所抗拒、精神脆弱,並且具有明顯悔意,加上會犯下重罪,絕大部分因素是受到蘇玉真主導。法官作出結論,他並未泯滅人性,有回歸社會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

 

「密室」之荒謬

這起案子一直都缺乏實體的證據,導致專案小組花費更多心力破案,或許兇手確實深思熟慮,在犯案時非常小心,卻無法掩蓋檢方兩大失職。

首先,林宏松的前手檢察官和汐止分局的警隊辦案消極,無視他殺的情狀,擅自扭曲事實,導致這起滅門案幾乎要以自殺或是意外結案。張鶴齡有意地將案件布置成自殺案,讓現場呈現「密室」進而模糊焦點,增加辦案難度妨礙搜查,要不是後來專案小組拋下成見重新審視,他差一點就達到目的。

第二失職便在於證物保存。鄰居提供的錄影帶,警方沒有妥善保管,使得寶貴的錄影帶毀壞,在證物保存制度以及人員操作上都有疏失。縱使是十多年前的案子,但直到現在,依然常見證物遺失、遭到盜賣的新聞,檢方證物管理或許需要更加完善。

東森新聞,主謀蘇玉真

檢方雖有不周全之處,但也不可忽視林宏松檢察官和李泱輯主任,兩位憑著一股職業的使命感,出色偵破這起延宕兩年的命案,兩人精彩的布局能力、推理能力和熱情,終究讓真相大白。他們不只保全了警方的顏面,最重要的,還是帶給死者家屬安慰,讓正義得以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