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犯罪故事》第一季】真實喧騰的辛普森殺妻案如何被搬上小螢幕

Maple/調查員 檔案調閱763次

觀眾不管對於真實犯罪案件或是動作/犯罪劇情片其實都有著不變的愛好,人們談論著的「八卦」背後都是為故事和其中的人性細節感到著迷,是以不管是真實犯罪事件、真實感情緋聞,乃至新聞中被放大的各種政治人物或市井小民的「特殊言行」,往往都會成為眾人熱議的焦點。

說起犯罪故事、真實案件改編之影劇,說實在歷來的改編層出不窮,而就如同台灣觀眾熱愛《台灣變色龍》,美國觀眾對於各種罪案紀錄片、說書、影視同樣樂此不疲,近期最知名的真實案件改編影集之一,無疑就是當紅節目總籌萊恩.墨菲(Ryan Murphy)繼《美國恐怖故事》後開創的《美國犯罪故事》。說起來也十分有趣,《美國恐怖故事》其實就是拿美國本土知名靈異傳說作為改編基底,跟台灣的《紅衣小女孩》有幾分相似。不管是恐怖或犯罪,都是把已然「紅過」、為大眾熟知熱議的故事改編為影視作品,等於原本的概念已經包含了確定吸引觀眾注意的元素和知名度,就看在編劇製作的角度上怎麼去把上好的食材炒成一盤上桌佳肴。

O. J. Simpson, 1990

而經典的《美國犯罪故事》第一季就選擇了美國最知名的名人謀殺案之一:辛普森殺妻案疑雲,作為改編標的。辛普森殺妻案發生在1995年,當年的知名球星兼演員O. J. 辛普森前妻遭到謀殺,而辛普森成了主嫌。這個案件既是疑點重重的疑案,又有著名人、情殺乃至種族等元素,在社會上自是引起軒然大波,熱潮比起台灣當年的白曉燕命案有過之而無不及。當年據聞在超強律師的辯護下,原本被認為殺妻(據當時白人都認為他是真兇,黑人則多認為他被誣陷)的辛普森未被定罪,而殺害辛普森前妻的兇手是誰也始終未能真相大白。

於是在改編時考驗編劇的地方就來了,這個案子沒有破,但在一般犯罪影視敘事的結尾高潮都是揪出真兇,那麼《美國犯罪故事》在忠於事實的前提下,該如何保留這個案件的高潮起伏,創造出扣人心弦的劇情與角色,但最後又不能讓觀眾一無所獲或期待落空呢?

其實劇組選擇這個案件進行改編不只是因為它的戲劇性,更因為他們找到一本足以據以改編的詳實報導文學著作:由《紐約客》記者兼資深法律分析師傑弗瑞.圖賓編著的《逃離人生:公眾與O.J.辛普森的對決》(The Run of His Life: The People v. O. J. Simpson)。從最後改編的結果來看,顯然書中詳實的考證以及對涉案各關係人的採訪等資料,都成為劇本的養分。

因此劇中不是只探討辛普森有沒有殺妻、殺妻的可能動機或偵察過程為何,而是將本案的法庭對決過程、以及媒體如何介入這個案件的各個層面,都如實地呈現出來,比起傳統的犯罪偵探類型,它甚至更接近《我們與惡的距離》般把偵辦、法律定罪、定罪過程中每個不同個性不同立場參與者的角度與情緒轉折都細密地建立了出來。劇中幾個最重要在推動劇情的角色除了小古巴古汀飾演的嫌疑犯辛普森之外,另外兩大看點其一即是認定他是犯人、一心要定他入罪的女檢察官瑪莎克拉克(莎拉保羅森飾),以及辛普森辯護律師勞伯特沙皮洛(約翰屈伏塔飾),兩大陣營的交鋒鬥智鬥力還要比氣長。

最有趣的關係莫過於辛普森和其辯護律師間關係的處理,究竟辛普森有沒有殺妻恐怕除了他自己沒人知道,那麼他的辯護律師究竟是相信他無罪、還是明知有罪仍然為錢辯護呢?大家都知道最後的結果辛普森獲判無罪,那麼在過程中如何去挑戰辛普森到底有沒有罪這件事,除了認定他有罪的檢察官立場外,辯護律師究竟怎麼看,就成為讓事件保有疑案歧義性但又能維持懸疑的關鍵之處。劇中辯護律師沙皮洛前後幾次希望與辛普森「坦誠相見」,想知道他究竟有涉案沒涉案,才能為他做出最適當的決定,幾次辛普森都咬定自己沒有殺人,但隨著證據的揭露,兩人關係的改變,每一次辛普森告訴沙皮洛他沒有殺人的時候,在不同觀眾眼裡看來可能都有不同的解讀(甚至也讓觀眾能維持著懸念:在劇中會不會後面就安排一個「真相大白」的橋段)。

如此一來,即使最終辛普森沒有被定罪,殺妻案的兇手仍然不明,我們仍然看到檢律雙方對於案件細節的各種偵察與反駁,猶如參與了案件現場的種種細節,也將辦案劇中大家所矚目的偵辦手法、角色動機及性格等元素,都搬演得十分精彩,不會讓觀眾覺得無所適從,反而讓人更覺得這真是部講犯罪心理講得面面俱到、處處值得玩味的精彩作品。

由《美國犯罪故事》第一季的成功來看,第二手的紀實採訪記錄實不可缺,在立體化角色以推動情節這一環,若沒有對涉案各關係人深入的了解,只「按圖索驥」照著案件發展,就往往會成為流水帳,甚至可能比新聞還不精彩,實案改編的一大門檻就在於此,事實上改編精彩實案的國片《失控謊言》就有些落入這個圈套,把案件的梗概都演了出來,幾個精彩元素也都有掌握,但缺乏對涉案人心理跟個性的深度挖崛,就讓人覺得似乎稍微搔不到癢處。

由此看來,實案改編影視中間,田野調查或訪談報導仍是不可或缺的珍貴資源,若能透過田野與資料的耙梳先有完整的報導文學,在編劇轉化為影視劇本時就能較為水到渠成、血肉紮實。反過來說,已有紮實報導文學底蘊的著作,或許也能成為故事改編的一大「IP」來源,期待台灣能在這塊有更完善的生產鏈,才能更有系統孵化更多接地氣、又能確保對觀眾吸引力的影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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