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藝苑殺人事件】家庭悲劇成警方鬧劇,犯罪天才的全島大逃亡(下)

路那/調查員 檔案調閱1904次

4. 「犯罪天才」全島大逃亡!!

上篇說到,當時的台灣是一個仍在戒嚴中的島嶼,黨國的警總、軍隊、特務機關等等在各處佈下天羅地網,監控著島嶼人民的一舉一動。照理來說,在警方已經確認他逃到中南部之後,王文敏應該跑不了多遠。

但王文敏硬是從案發的六號硬生生地躲到了八月底。在案發不久,警方找不到王文敏,認為他已經南下躲藏之後,台北市刑警隊長王中平對媒體放了非常霸氣的話,要王文敏的親屬、朋友、同業不得協助他逃亡,違法嚴辦。還說,「已經透過省刑警大隊八號分機的指令,佈下天羅地網。」儼然隔沒幾天就能找到兇手投案的氣勢。

這個「八號分機」又是什麼?

原來這個分機,在當時是能以有線和無線電波連結全省二十六個警察機關聯絡中心的警察電訊所長途電話台的分機,看起來好像厲害到爆炸。因為它的功能是傳遞犯罪情報與協調警局調度,久而久之就成了警方犯罪通報系統裡的專有名詞。也因為這樣,「八號分機」從本來的警用電話分機代號,後來演變成警用頻道收音機的代號。這個頻道平常播的是警察廣播電台,但如果遇到警方發布重要通報,那麼收音機會自動切到通報頻道,然後以「高分貝音量」播放通報的內容──在這個案子裡,那就是王文敏的長相與特徵。

試著想一下那個場景吧:所有警察的收音機與無線電同時轟然而鳴,大聲地播放著「王文敏,163公分……」的場景。確實是有點嚇人。可惜,這樣的奇景在現代再不復見,因為這個「八號分機」大概在1990年代被更先進的通訊設備取代了(不過代號倒是留了下來。「八號分機」現在指稱的是刑事警察局的「犯罪偵防指揮中心」這個機構)。

懷抱著對「八號分機」這個通訊系統的信心,省刑警大隊長林永鴻帶著資料南下坐鎮,但警方不僅連個影子都沒看到,還被逼得懸賞三萬元給發現王文敏行蹤的民眾。然而即便重金以求,王文敏卻像是人間蒸發一般,怎樣也找不到蹤跡。8月29日的報紙社論,甚至已經出現了〈如果七彩藝苑兇徒終不能捕獲〉的悲觀報導。這篇文章中提到,隨著時日的遠離,民眾已經漸漸地將逃離天羅地網的王文敏視為「犯罪天才」。社論甚至表示「有能力與有膽量從事兇殘的犯罪者,其為狡猾多智的人乃是意料中事。警察所要對付的犯罪者十之九都是聰明機智的人。低能兒犯罪率是極低的。」

……為了替警察找藉口,連「罪犯都是聰明人」的這種話都寫得出來。真想問一下當時的主筆,若真是如此,那麼為什麼聰明人都跑去犯罪了呢?難道犯罪比較好賺嗎?若真是如此,這個社會也太有問題了吧!

幸好,警方的臉只要再多丟個兩天就好。

8月31日的晚上,王文敏偕同劉網從新竹搭了一輛計程車到台北市,找到市警局刑警大隊長王中平投案。

第一次犯罪就能找到刑警大隊長投案,王文敏也著實不簡單啊。我總覺得一般兇手應該連到底是刑警還是員警負責辦案都搞不清楚吧?這該叫「第一次投案就上手」嗎?

王文敏的投案,是如其所言,「由於警方追得緊」嗎?或許是吧,但警方可能是透過中間人來「緊追」的。還記得警方曾懸賞三萬元的獎金嗎?這三萬元,最後還是發給了一位「無名英雄」。這位促成了王文敏投案以拯救警方顏面的無名英雄,「姓名絕不能公布」。這可奇怪了。畢竟王文敏一不是黑道大哥,二不是政商名流,他連埋屍都要找姻親來幫忙,不過是一介小小的自營商,照理來說沒有報復的能力。那麼這位「無名英雄」隱姓埋名的原因又是什麼呢?他是黑道大哥,還是政商名流?

我們不得而知。

5. 羅生門的家庭暴力悲劇

王文敏落網後,警方發現他其實有著一串不短不長的犯罪史:他有詐欺和傷害的前科,更曾打過父母。王文敏與許絹的婚姻,始於13年前。當時兩人在台中認識,之後很快地就結了婚。婚後三年,王文敏發現太太和中醫師有曖昧關係,後來一家子便搬到了台北,王文敏也自行開業。雖然以同行評價來說,王文敏是個有點微妙的人,好像有點太愛說大話了。然而在台灣經濟逐漸起飛的60年代,他的生意依舊蒸蒸日上。家裡最小的三男半年前才出生。儘管兩人打打鬧鬧,但似乎都挺在意對方的。

落網的王文敏,不意外地抗辯說,他沒有殺人。他說,他承認殺了妻子許絹,也埋了屍體。但學徒陳國房的命案可不是他做的。對陳國房拳打腳踢到殺死他的,正是之前喊冤的江金根。

原來,一切的事端,要回到陳國房被王文敏叫進去對質的那個晚上。

8月3日的晚上,王文敏因懷疑許絹與他人有染,再度毒打她,並將她的頭髮剪短,希望能以此阻止她出門。接著將陳國房喊到房裡對質,因陳國房說,他曾看到老闆娘與老闆妹夫通姦。老闆的妹夫,就是江金根的哥哥。也在房裡的江金根一聽,大怒,說,「你才和阿嫂(許絹)通姦,現在想賴在我哥哥身上!」隨即狠揍陳國房。陳國房不敢回手,但被揍得哀聲連天。王文敏害怕被聽到,所以就將他的嘴蒙住,繼續打。許絹看事態嚴重,跪下來為陳國房求情,卻沒想到也同樣被摀住嘴打。

打著打著,人就死了。

王文敏說,他承認許絹是死在他長期的凌虐下,但阿房絕對是由江金根動手的。

這份供詞,同樣疑點重重。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儘管王文敏信誓旦旦地說陳國房是被江金根毆打至死,但法醫的驗屍報告卻指出他遭到勒斃。於是,兇手儘管到齊了,然而對於真相的爬梳,卻正要開始。

死者王許絹

6. 想要跳脫家庭桎梏,卻反而身陷囹圄的女性

在王文敏之外,與他一同逃亡的劉網,也成了熱門人物。她為什麼寧願拋夫棄子,和既不高又不帥,還剛剛殺了老婆的王文敏亡命天涯,就算丈夫楊甘泉在報上熱情呼喚說既往不咎,還拿著孩子做親情威嚇(再不回來,只好把他們送到育幼院)也都無怨無悔?甚至在與王文敏一同投案後,據警方的說法,她關注王文敏的情況,也比關注楊甘泉與孩子們來得要更熱情?

楊甘泉與劉網,並非奉父母之命結婚。據楊甘泉的說法,他們實際上是戀愛結婚。然而就在生下第五個孩子的1967年,劉網提出了離婚,她甚至願意給楊甘泉五萬元做為離婚條件。

儘管楊甘泉聲稱自己每天忙著做生意,早上七點出門,晚上十點回家,然而在家裡以製作假髮為業,一邊還要帶楊甘泉獨自帶了幾天就嘰嘰叫說帶不來的五個孩子的劉網,賺的錢其實比楊甘泉多非常多。

放在現代,劉網的形象或許不難勾勒:嫁了一個經濟上沒有能力(還會賠錢),情感上又沒有無法給予支持的老公,唯一的功用就是讓她不斷地生下必須由她扶養但只能冠丈夫姓,在當時的法律上從頭到腳都屬於老公的小孩──這種賠錢生意,難怪富有生意頭腦的劉網難以忍受。在劉網離開家的這幾日,楊甘泉擺書攤的生意必須暫時停止,他是怎麼度日的呢?他先賣了家裡的收音機,接著準備要賣掉劉網的衣櫃和一些衣物。

這種上不了廳堂、下不了廚房,不帥就算了,還連笑話都不會講,只會讓妳覺得很煩的老公,到底是要來幹嘛的?

但劉網終究難以擺脫「靠男人」的想法。她試圖離婚,被丈夫拒絕,然而她卻也沒有動力就此離家。她不再和丈夫說話,然而木訥遲鈍的楊甘泉對此並不在乎,因而也不會因此而感到難受。難受的只有她自己。到了最後,她終究是必須靠著已成亡命之徒的王文敏登高一呼,才得到了擺脫一切的勇氣,奮不顧身地去做一場註定會破滅的夢境。

7. 混亂的事件落幕,黑色記憶長留影視作品

王文敏落網後,10月18日首度召開旁聽庭。庭上湧入大批好奇的民眾。王文敏在庭上翻供,說他否認自己承認殺了王許絹。他說,王許絹可能是因為前幾天被他毆打,剛好在那天內傷致死。至於陳國房則是江金根殺的。江金根還主張先分屍後焚屍,最後才決定將屍體埋在店內。王文敏這番供詞,等於複製了之前江金根第一版的說法──他不是主謀,只是協助埋屍。

王文敏父親投書媒體,勸解兒子投案的信

然而王文敏的說法可信度實在太低。陳國房到底是不是江金根殺的,又是怎麼殺的,尚且有辯論的空間。唯獨王許絹這條命,是穩妥妥地架在了他的背上──其他人沒有動機也沒有機會,更別提假設王許絹是被他人所殺,那麼作為丈夫,若是雙手乾淨,當發現自己妻子被殺,反應竟然是埋屍而不是報警,顯然不合情也不合理。

六年後,王文敏的父親王棉發請來了台大醫院的醫師為他做精神鑑定。鑑定的結果,是王文敏有妄想症,兇案係因此而發,但王文敏的病情還不到精神疾病的層次。這個檢定結果,無助於王文敏的死刑判決。在纏訟多年後,王文敏最終伏法。

江金根的命運就較為多舛了。他在台北地院的初審時獲判無罪,並獲保釋;二審時改判無期徒刑。之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達六次之多。在這六次中,第一次和第二次判決無罪,第三次和第四次判決無期徒刑,第五次無罪,第六次無期徒刑。就這樣,來來回回纏訟了九年,案件經反覆審理十多次。終於在1976年3月,迎來了最終的判決──江金根殺人罪成立,應處無期徒刑

法院之所以做下這個決定,最重要的理由在於上篇前述的身材比例問題,使得江金根供述遭到王文敏脅迫一事難以成立;其次在於江金根與王文敏共同行動的過程中,他其實有許多機會可以離開,若他不是共同正犯,想要隱瞞自己的罪業,為何不像最後一次拔腿就跑,而是協助埋屍?然而最後一擊,則是江金根羈押於台北看守所時,曾和同舍被告夏宗言和楊振陽兩人分別表示「殺人案能判無期就好了」和「因為陳國房多嘴,所以用繩子把他勒死」的證詞。

至於無辜被捲入的劉網,則被台北地檢處依妨礙家庭起訴,判決有期徒刑5個月。劉網沒有再上訴。默默入獄服刑的她,在刑滿後誕下王文敏的孩子。據說她將這個孩子交給王家扶養,之後消失於人海裡,不知所終。

在多年後,命案現場的「七彩藝苑」早已被拆除。屋主與隔壁三戶一同重建,現址是一棟令人難以回想起那陰慘過去的現代大樓。唯一的遺跡,是刻意缺了51號的門牌號碼。號稱台灣版《恐怖蠟像館》的一代奇案,就此湮滅在我們的歷史中,不復記憶。

2016年,本案由導演樓一安改編成電影《失控謊言》。有興趣的讀者,不妨尋來一睹究竟囉!

參考資料:

《工商時報》

《聯合報》

《中央日報》

〈【重案實錄】勒斃妻子學徒藏地窖狠老闆帶小三亡命〉,《蘋果日報》,https://hk.news.appledaily.com/china/realtime/article/20141223/53258228

管仁健,〈管仁健觀點》一個用眼神改變輿論的少婦〉,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6-04-23/72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