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瑞徵槍擊案】立委慘死槍下,驚爆政商糾葛

傑克‧普羅塔/調查員 檔案調閱1706次

人們之所以想要「發大財」,無非是希望生活品質能夠藉此更上一層樓,讓自己與家人擁有更好的物質享受與資源。然而俗語說的好,福兮禍所倚,你可曾想過,「發大財」帶來的可能不是更好的物質生活,而是駭人的殺身之禍?

立委蕭瑞徵與他的妻子,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暗夜電梯兩聲槍響,稚子驚恐目睹浴血雙親

蕭瑞徵夫婦槍擊後的現場。(圖片來源:《聯合報》)

1987年1月21日晚上9點左右,立法委員蕭瑞徵的兒子蕭維昇在住家大廈九樓的走廊玩耍時,看到有電梯停在九樓。五歲的他知道是外出應酬的爸媽回來了,高興地去開走廊的燈。他在開燈的時候,聽到了兩聲「碰」、「碰」,「像是鞭炮的聲音」蕭維昇說。當他朝向聲音發出的地方看過去,卻看到一幅他無法立刻理解的景象:一向高大的父親蕭瑞徵以怪異的姿勢躺在電梯口,而他的媽媽林品貝則朝他走了過來。蕭維昇看到母親似乎想扶走廊上的立座菸灰缸,卻因力不從心而摔倒在地。

他嚇得去喊「歐巴桑」出來。那是蕭家的女傭。

奇怪的聲音,也驚動了同棟的鄰居。前往察看的鄰居,赫然發現那些聲響原來是槍彈擊發的聲音。蕭瑞徵夫婦滿身是血地躺在地上,他趕緊叫來救護車,將兩人送往台北市立仁愛醫院急救。

遺憾的是,在送往醫院時,蕭瑞徵的瞳孔已然放大,而儘管在凌晨時動了手術,取出自左後腦射入,卡在右前額頭骨的子彈,但蕭瑞徵依然宣告回天乏術,在隔日晚間過世。不幸中的大幸是,同樣頭部中彈(左前方中彈,子彈留在右後方)的林品貝,在取出子彈後,情況逐漸穩定了下來。

擋人財路?特權關說?中央級民代遭槍擊,殺機因何而起?

蕭瑞徵與林品貝夫婦。照片來源:聯合報。

這是台灣第一次有立委遭槍擊,該名立委更是因此過世。不難想像警方面臨的壓力。時任警政署副署長的陳立中,市警局長顏世錫,副局長吳德育和刑事局副局長佟繼澤都先後趕抵現場。現任新北市長的侯友宜,當時是台北市刑大檢扒組組長,負責帶隊持手槍逐層搜索兇手。搜索的過程中,找到了可能目擊行兇者的住戶。該住戶表示他看到兩名身材壯碩的男子在電梯裡神色凝重地說「他死定了」,並曾談論手槍口徑的話題。其中一人身穿黑色皮夾克與紅色襯衫。

專案小組很快地便展開了調查。

除了目擊者指稱的兇手外,專案小組亦開始探查被害人的生平與交友狀況。原來,立委蕭瑞徵其實是個話題人物。曾任雲林議員,並多次當選立委的他,行事作風相當大膽。他剛到立法院時,為了避免有委員找人代簽出席,親自站在議事廳門口「監督」簽到情形,這個舉動在當時引起軒然大波,他之後在審議法案時也都採取不妥協的態度,因此被人稱作「政治頑童」。

除了在問政表現上相當引人注目外,蕭瑞徵還有其他相當多元的身分:他是中國文化大學的副教授,並與茂霖農場、中國民意中心、警察之友會、青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等十餘個團體有關。在廣闊人脈的背後,是一樣甚囂塵上的傳言。傳說,蕭瑞徵除了認真質詢外,也不吝使用立委的特權,進行承攬工程、關說案件等活動。

對了,其妻林品貝是龐盛營造公司的董事長。而立委蕭瑞徵呢,則是常務監察人。

隨著受害者背景的一一釐清,案件的樣貌也逐漸明朗了起來。專案小組發現,林品貝的龐盛營造,最近因斗南田徑場的工程,而與包商李金原間產生了財務糾紛。

這會不會就是破案的關鍵呢?

失蹤的包商、隱蔽的殺機

遭槍殺後送醫的兩人。圖片來源:聯合報。

原來,兩年前為了雲林縣斗南鎮田徑場的擴建工程,包商李金源結識了蕭瑞徵夫婦。由於林品貝的營造公司擁有承攬工程所必須的證照,因此李金原提議,向蕭瑞徵借牌,以承包斗南田徑場擴建工程。蕭瑞徵夫婦同意後,李金源便籌了1000萬元作為押金,順利標得工程。沒想到在得標後,雲林縣政府要得標者提出4300萬元的保證金(總工程款的半數)才願意能簽約。無力支付的李金原將消息告知蕭瑞徵後,蕭瑞徵決定自籌保證金。雲林縣政府順利簽約後,蕭瑞徵隨即將此一工程轉包給加大營造廠施作。

但是蕭瑞徵沒有將李金原的1000萬押金還給他。不僅如此,李金原為了這個案子先期投入的整地與搭建工寮的費用總共400萬元,也宛如打水漂般一去不回。李金原沒有那麼有錢。他的1000萬,是借來的,每個月光是利息就要60萬元。等到他開口向蕭瑞徵要求款項時,他已經付出超過900萬元的利息。

那可是1987年的900萬元。這筆鉅款似乎成了最有可能的動機來源。被害者蕭瑞徵的母親,雲林縣議員張春連也表示說到與人結怨,大概就是這個土地糾紛。為了解決這個土地糾紛,半年來他的兒子與工程承包商李金原斷斷續續談判過,案發當天下午約四點也有談判,但到六點結束時沒有結果,因此雙方相約晚上九點繼續談判。

李金原是否是因為這場糾紛懷恨在心,導致槍擊案發生?案情發展至此,李金原已成了破案的關鍵人物。專案小組隨即往雲林找人,結果卻撲了個空。李金原的家人卻表示19號他離家後就沒有跟家裡聯絡。

突然失蹤的包商,會是破案的關鍵嗎?專案小組開始派出人員分赴桃園、雲嘉、高屏及台北地區,全力追查他的下落。而一介平凡的包商,在沒有親友奧援下,竟然能躲過警方的天羅地網,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因此,傳出了有黑道在掩護他的傳聞。

2月初,高雄刑警大隊接獲線報,指稱李金原因過往工程的地緣關係,極有可能藏匿於高雄。高雄刑大根據線報,在李金原好友家附近埋伏數日後,終於在2月9日上午發現李金原的行蹤。案件的真相,會就此揭曉嗎?

陳情不成,引發殺機

涉嫌殺害蕭瑞徵的李金原。圖片來源:華視。

李金原被捕後,很快地交代了他的犯案動機。原來他並非一開始就打算採取如此激烈的作法。李金原在與蕭瑞徵協調不成後,他開始寫多封陳情書,分別寄發給總統府祕書處、立法院、監察院、雲林縣政府、雲林縣議會等地,指控稱蕭瑞徵利用權勢與詐術,吞沒李金原應拿到的一千萬元押標金,但令人遺憾的是,這些信都宛若石沉大海,沒有什麼回應。

雪上加霜的是,因為李金原的到處散發陳情書及指控,再加上其他議員據此在縣議會抨擊,蕭瑞徵不甘受辱,向台北地方法院指控李金原涉嫌誹謗,最後李金原竟被地方法院判處八個月的有期徒刑。

「有一次我去找蕭委員談判,蕭委員說如果我不服氣,可以拿槍殺他,若沒錢買槍,他要借錢給我。」李金原認為蕭瑞徵欺人太甚,在21號與蕭瑞徵夫婦談判又未獲結果的情況下,債務重重又無法藉由正當管道解決的李金原失去了最後的理智,決意遵照蕭瑞徵的話去做。他要買槍殺他,報復這個害他背上巨額債務的人。

1987年5月4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法官認為李金原的生活尚未陷入絕境,沒有鋌而走險的必要,且不循民事訴訟等正當途徑解決,竟然訴諸私力救濟,罔顧法紀,所以判了李金原死刑。同年高等法院更審改判李金原為無期徒刑,仍褫奪公權終身,刑庭認為,李金原是在鉅債逼身,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喪失理智而犯案,衡情尚堪憫恕,所以改判為無期徒刑。同年12月17日經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李金原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破壞了美滿家庭的兩聲槍響,是小人物的憤怒之歌

表面上,蕭瑞徵槍殺案只是又一起工程糾紛。但若認真去梳理此案的脈絡,則會發現,這兩聲槍響之所以響起,是小人物心中憤恨無法藉由合法管道紓解,只好盼望以非法管道私行正義。私刑正義是非法的,我們可以責怪當事人「明明還有其他管道」、「並不是只有這條道路」,但絕非這樣就結束了。面對此類案件,我們也必須回過頭來認真思考,這個社會是不是真的如此不正義,逼得人民寧願自己動手也不相信公權力呢?

否則,一聲槍響絕對不會是結束,它只會是另一個案件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