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號水門案】本省少女殉情記,悲戀中的不單純真相(上)

路那/調查員 檔案調閱8007次

現在的台灣媒體不管報導甚麼樣的自殺事件,肯定都會加上警語:「自殺不能解決問題。」是的,無論你多愛一個人,也不值得為對方賠上生命。大哭一場,明天還是很美好。

不過你知道嗎?1950年代的台灣媒體,可沒有這種觀念。曾經有一起「殉情」案件,被報章雜誌吹捧得宛如「羅密歐與茱麗葉」,還造成模仿效應。更奇葩的是,這起殉情案很快就被揭露出不單純的內幕……「十三號水門案」的真相,就讓疑案辦帶大家一探究竟。

十三號水門外的少女遺體

陳素卿遺體與現場照片

1950年1月13日早上六點,住在台北市涼州街的農夫陳坤地按照習慣,巡視自己在水門外的農地時,突然發現堤邊有個怪怪的「東西」。他好奇地走上前去查看,沒想到這一看不得了,原來那個「東西」竟然是個死去的女子。陳坤地趕忙到鄰近的迪化街派出所報案。此時,無論是陳坤地還是值班警員賴諸隆都沒想到,這個發現,將讓他們成為台灣史上著名案件「十三號水門案」的歷史見證人。

趕到河堤的賴諸隆,如陳坤地所言,在河堤旁邊看到一名女性俯臥在地,頭上套著棉繩,明顯已經死亡。他的眼睛順著那棉繩的來路一直往上看,發現棉繩繫在堤防的石墩上。死者的身邊有著以白報紙包好的紅布一包,兩本日文書與一本中文書。現場看起來疑似自殺,但仍需等刑警與法醫前來相驗。賴諸隆於是回報派出所,等待檢察官、刑警與法醫抵達現場。

下午四點,台灣省警務處刑警總隊技士陶鳴義與法醫葉昭渠抵達了現場。就他們的檢證,死者係以一條約一公分粗的白色棉紗繩,一端綁在河堤石柱上,一端綁在脖子上,然後自河堤跳下,因腳離地約還有半公尺的距離而死亡。按照葉昭渠日後發表的說法,因遺體出現了臉部瘀血、瞳孔散大、舌頭突出於齒列外、肛門有脫糞等狀況,可推斷死因為窒息。另外,從鼻孔口腔中並無土砂與其他異物,頸部無勒痕與爪痕,衣物之間無浸水,胸腹部亦無飲水痕跡,另無其他防禦傷痕看來,這名女子係在生前有意自殺而亡。

年輕生命選擇自我了結,總是令人悲傷,但終究是常見的悲劇。案子本該就此結束,然後遭到遺忘。然而,在遺體身旁找到的兩封遺書,〈致台灣廣播電台 張白帆先生〉與〈致陳素娟〉,卻使得這起案件成了1950年最受矚目的社會案件。

跨越語言障礙的少女之死,轟動全台

為什麼兩封遺書會造成轟動呢?原因無他,只在於兩封信實在是寫得太好了──當然,如果你今天來讀這封信,可能覺得「這封信有好到這麼誇張嗎?」畢竟,這封遺書左右不過是一封感情豐富(甚至有些過甚)而文筆流暢的信件而已。

但別忘了,當時可是1950年。距離台灣回到中華民國的懷抱,不過5年,而在這短短5年間,台灣這塊土地先後經歷了1945年日本人離開、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與去年(1949年)的中華民國大遷徙。台北從台灣省的首善之都,一躍而成為「中華民國臨時首都」。這樣翻天覆地的變化,不僅對於甫到貴寶地的外省新移民而言難以適應,對於世代定居本地的本省居民來說,更深有目不暇給之感。

對於本省居民來說,當時最難適應的一件事,就是學習「新國語」了。身在日本統治之下的台灣,所謂的「國語」一向指的是日語。在日語之外,本省居民依其出身家庭的不同,在家裡與村落中各操其母語(台語、客語、布農語等原住民語言)生活。當共同的語言從日語改變為以北京語音為基準的普通話時,這樣的語言轉換,即便對於知識份子而言,都是一件莫大的苦差事──你就想想,如果今天越南突然拿到外星人武器統一全球,然後要你五年之內學會越南語吧。辦得到嗎?

最好是有那麼簡單啦!因此,在台灣文學裡,從戰前跨越到戰後寫作的本省人作家,和日本原裝壓縮機的變頻冷氣一樣稀少。即便被稱為「跨越語言的一代」的作家們掙扎地學會了中文,他們辛苦寫出來的作品,放在長期使用普通話寫作的外省作家的作品旁邊,看起來也簡直像是小孩子的習作。這就是本省作家群在戰後遇到的艱困境遇──因為語言使用經驗基礎的關係,作品無法達到中文的審美標準而遭到棄置不顧。而部分外省作家群與其審美觀繼承者,也可以理所當然地說:不是他們有歧視,是真的沒有好作品呀!本省作家要加油唷!

就連專業作家的境遇皆如此了,普通本省百姓的文筆狀況可想而知。陳素卿的遺書,要放在這樣的時代脈絡下去閱讀,才能理解為什麼這封遺書「轟動武林,驚動萬教」,連時任台大校長的傅斯年都為此悲嘆,而出面與各界勸募,要替陳素卿在台大校園裡找一個埋骨之地──因為這封感情充沛、文筆流暢的中文信件,完全不像是一個接受多年日文教育的本省女性寫得出來的。

這名本省女性不僅年輕可愛,還堅貞如玉,怎能不讓人愛憐呢?陳素卿在信裡說道:她有這樣的成績,完全拜她的前男友、已經結婚的張白帆所賜。可憐她一片癡心,但卻要被逼著與不愛的表哥結婚。為了維護自己的愛情與「清白」,同時不阻礙張白帆的前途,陳素卿決定以死明志。這封遺書的最後,是這樣寫的:

張,我要自殺的時候,一定要先去見你最後的面影,張,如果人死了真正會變成鬼,我一定要常常去看你的,張,我是永遠愛你的,如果人死了真正會變鬼,等我們都做鬼的時候,你再愛我好嗎?

但是,張,我要你很幸福的活下去啊!

有多少人能不為這樣的癡情與大愛動容呢?

台版羅密歐登場:癡情已婚男子張白帆

在警方通知後,趕到現場的張白帆,跪趴在陳素卿遺體上慟哭。這個畫面,加上媒體全文披露的遺書──在那個缺紙印報紙的年代,媒體卻願意全文刊載,這可是個了不得的成就──讓陳素卿殉情案一躍成了當時最受矚目的社會案件。陳素卿的遺體,在其家屬的要求下,在14日入殮火葬,15日,男主角張白帆在極樂殯儀館為之設壇追悼,還在陳素卿的相片上橫寫「千古情癡」四字,並哭紅了雙眼。各界名流雲集,為之燒香致祭之外,也深覺張白帆這個癡情男兒真是有情有義。張白帆在陳素卿死後,還在報紙上發表了一首〈我將遠揚〉,表達他在遭逢巨變後的想法,獲得了不少好評。

16日,台大校長傅斯年發起為陳素卿在台大校園內設置紀念碑的提議。之後,不僅有評論以「中國的羅密歐與茱麗葉」來比喻陳素卿與張白帆的戀情,更有人提議案發的1月13日應該被定為「愛情節」,以紀念這對鴛鴦的故事。而棒打鴛鴦的陳家,以及傳說中「本省家庭不願與外省人通婚」的「省籍歧視」,也成了社會上眾人交相指責的對象。年方19的陳素卿之死,對於同年齡的少女而言,更是深具影響──在一個月之間,因受到陳素卿之死的「激勵」,因感情問題而自殺的女子,竟已達到15個人之多。

越想越不對勁:報紙柯南的進擊

然而,當一群人被陳素卿流暢的文筆與張白帆深情的面容感動時,卻也有另一群人覺得事情並不單純。為首的,就是陳素卿的父母,以及沒有拿到頭條的日報記者。

陳素卿的父親陳永裕向警方表示,陳素卿用她比較熟悉的日文都寫不出文筆這麼好的文章,更何況是中文?還寫了十頁?現場留下的兩本日文與一本中文的書籍,也都並非她所有。最詭異的是,另一封給「陳素娟」的遺書裡,是給她妹妹與雙親的遺書,但素卿的妹妹明明叫「素絹」。陳素卿的中文好到能寫十頁遺書中沒有一個錯字,但卻會寫錯親妹妹的名字?

除了父母之外,另外因被新成立的記者俱樂部「欉康」,而漏掉此則新聞的《台灣新生報》,其記者也發揮了偵查功力,提出了許多問題,比如只有高中畢業程度的陳素卿,是怎麼知道「狐狸精」這種外省罵人用語的?陳素卿又為什麼要到河邊上吊?要上吊,山裡不是比較方便嗎?人都到河邊了,為什麼不跳河?(這實在讓我想到了嘉義蘭潭發生過的攜子自焚案啊。)

警方也有很多疑問,比如時值戒嚴時期,在路上行走一定要帶身分證,可陳素卿的遺物中卻沒有身分證。她的證件去了哪裡?而她上吊用的繩子,並非全新,又是自何處而來?於是,謀殺或加工自殺的傳言開始不脛而走──有人說,凌晨時刻在水門附近看到張白帆的身影;有人說,那繩子是張白帆家的。

張白帆在這個事件中,扮演的真是一個痛失女友的不幸男主角嗎?贏得一片讚頌的「感人」殉情故事,開始蒙上了一層誘騙加害的陰影。

儘管遺書經筆跡鑑定,確認是陳素卿的筆跡,且報刊上仍是一片傳唱之聲,但市民議論紛紛的聲音,卻也越滾越大。2月12日,甚至有127個市民,以「王加農」為首,在報紙上刊登請願,認為驗屍檢察官對於陳素卿一案並未盡責,因而「為求公正計,主張採行陪審,邀集本省各界士女組織陪審團,公開嚴究,務求水落石出不容馬虎了事。」

在這樣的民意壓力下,警務處長王成章與副處長兼刑警總隊長的劉戈青不得不出來指揮大局,針對「十三號水門案」展開全面的調查。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