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版開膛手傑克?】性・暴力・種族・政治:十九世紀的德州斧頭殺人魔(下)

顏九笙/調查員 檔案調閱594次

上一篇文章中提到了奧斯汀市換掉了原本的警察局長,由密蘇里大學畢業的前德州騎警詹姆斯・路西(James Lucy)取而代之。一上任,斧頭殺人魔就送給他一份「大禮」--那是在同一個晚上前後被襲擊的兩名被害人。路西能揪出這個和開膛手傑克一樣瘋狂而熱愛嘲諷警方的兇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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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珊・漢考克(Susan Hancock)的屍檢報告(節錄)。圖片來源:Travis County Archives

24日深夜快要12點的時候,木匠摩西・漢考克(Moses Hancock)聽到奇怪的聲音,走到妻子蘇珊(Susan)的房間(她睡在隔壁),發現床罩、床單被拉出來,衣櫃裡的衣服也翻了一地,窗口有血跡,蘇珊本人則不見了。他跑到院子裡去,發現蘇珊全身是血倒在地上(後來發現她頭部有斧頭砍出兩道傷口,右耳被棒狀物貫穿),他彎腰去看傷勢時,聽到有人翻越後圍牆逃走。其他人趕來救援搜索的時候,附近的一位少年在蘇珊房間窗外不遠處找到兇器之一:染血的斧頭。警察來搜索現場,正忙的時候留守人員又來通報了,距離蘇珊遇襲大約一小時後,另外一處也發生案件:當地知名建築師的兒子吉米・菲利普斯(Jimmy Phillips)跟妻子尤拉(Eula)在臥房被襲擊。吉米的右耳上方被斧頭劈開,他倒在床上動彈不得,他還在襁褓中的兒子則毫髮無傷,行兇用的斧頭就放在床腳;尤拉被拖到後院,睡衣捲到脖子處,頭上挨了兩斧頭,被發現時血跡還沒乾,但她當場死亡。兇手還做了一件前所未有的事:在尤拉胸口放了兩塊柴薪,腹部又放了一塊,她的雙臂向外展開。

根據兩地的距離與案發時間間隔,警方研判兇手應該有馬匹。這次兇手又留下一個血腳印,所以之前被逮過的那些倒楣「嫌犯」——偷雞賊湯森、伍茲、小賊麥克——又被抓來比對腳印,還是全部不吻合。聖誕節前發生這種兇案,全城沸騰,而且這次殺到白人頭上了!接下來幾天不少民眾湧上街頭抗議,要求市政當局拿出有效對策。羅伯森市長決定捨棄剛上任的警察局長路西,再度雇用偵探。這次他學乖了,決定打電報到芝加哥,請全國知名的「平克頓偵探社」來解決問題。然而市長不知道,平克頓偵探社有兩家:大家知道的那一間,威廉與羅伯特・平克頓兄弟(William & Robert Pinkerton)創辦的是平克頓全國偵探社(Pinkerton National Detective Agency),市長雇用的卻是麥特・平克頓(Matt Pinkerton)創立的平克頓美國偵探社(Pinkerton & Co. United States Detective Agency)。後者與出名的平克頓兄弟只是恰好同姓氏,刻意用類似的名字混水摸魚,的確也摸到很多魚——羅伯森市長不幸成為其中一條。這是無心之過,讓他付出慘痛代價。

另一方面,警方採取行動整飭治安,做法就是把遊民或「不受歡迎的壞份子」送到城市邊境之外,勒令他們不准回來;市政府、州政府跟地方賢達在白人婦女被殺以後,以賞金鼓勵線報。被逼急了的市長甚至聯合市議會頒布「安息日法規」,要求各行各業星期天早晨9點到下午4點都不營業,酒吧沙龍則星期天全天不得營業,大家乖乖上教堂讀經,企圖用宗教力量來抑制犯罪。這些招數或許有點安慰作用,對於實際找到兇手當然沒什麼效果。

兇手到底是什麼人?從案件發生以來,有過許多不同的理論。黑人社群中還保有巫毒信仰的人覺得這是邪眼或惡靈作祟,準備了對抗邪惡的幸運粉末跟黑貓骨頭來避邪。迷信當然不是黑人社群的專利,也有白人相信,有某種讓人忍不住想殺妻的「瘋狂」邪念在人群中「傳染」,從黑人那裡禍害到白人頭上了。還有人指出,案發時間通常都是在月圓前後,是月圓引人發瘋。話說回來,當時奧斯汀市除了鬧區街道以外,大部分地方沒有路燈,夜間一片漆黑⋯⋯月圓前後自然光照是否稍微好一點,方便歹徒下手呢?案發時間集中,會是因為這麼實際的原因嗎?

一開始只有黑人受害者的時候,某些白人還提出千奇百怪的陰謀論:黑人幫派份子集結起來聯合犯案;黑人勞工運動份子慫恿黑人女僕集體要求雇主漲工資,不加入聯合行動的黑人女僕就會被殺雞儆猴;黑人宗教狂熱份子為了整飭黑人女僕的道德、要求她們私生活檢點,所以殺死那些有婚外關係的女僕⋯⋯這類怪理論,在出現白人受害者以後當然就垮了。

州立精神病院現在是州立醫院了。當時的院長艾許利・丹頓(Ashley Denton)費了很大的心思對抗外界對精神病患的汙名化。圖片來源:Austin State Hospital@wiki

還有人懷疑兇手是不是從州立精神病院溜出來的精神病患。州立精神病院的院長艾許利・丹頓(Ashley Denton)上任後致力於人道對待病患,並且與「正常人」的世界建立友善互動,因此特別降低了病院周圍的圍籬高度,1885年2月甚至還刻意在院區內舉辦愛女的婚禮,請各界賢達到精神病院來觀禮。丹頓在面對外界質疑的時候,說明該病院在先前一年內只有一個病患逃跑過,而且被逮回來了。警方其實也抓過一些真正的「瘋子」,但當然沒查到任何結果。

不過,還是有些人比較有概念。聖誕夜的慘案引起全國媒體注意,東岸的大報也派人來採訪了。報業大亨普立茲的報社《紐約世界報》(New York World)也派了特派員來採訪,當時還不習慣讓記者在報導上署名,所以我們不知道這位撰文者是誰,但他為此案寫的七千字長文頗有見地。他注意到許多犯案手法上的共通性——所有受害人都來不及呼救;兇手下手雖然兇殘,卻有很明確的目標,他真正想殺害的就是現場的某一個人,其他人的死活他不在乎,只求癱瘓他們的行動。這位匿名記者敏銳地指出,這個兇手無法以傳統的動機解釋,這不是「壞黑人」組織起來的幫派犯罪,而是一個「狡猾的瘋子」,「有強大的力量、腳步輕盈迅速、又有優越的智商」,能躲藏在人群中不被發現,只殺必要的對象,「這個人很可能賦予歷史一個新的犯罪故事——史上第一例,一個為了滿足個人激情的殺人犯」。

而這個新品種(?)的殺人犯,把他的斧頭劈向白人婦女的同時,竟然也意外地劈開奧斯汀市政治圈的黑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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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拉・菲利普斯(Eula Phillips),十七歲時便慘死於自家後院。她也是已知的斧頭殺人魔最後一名受害者。照片來源:Find a Grave

一開始的報導裡,聖誕夜的兩名受害人都被描繪成「完美」的受害人,尤其是年僅17歲的少婦尤拉,被描繪得有如早夭天使。但接下來就超展開:有一位私家偵探湯瑪斯・貝爾斯(Thomas Bailes)向警方指出,尤拉不是她表面上看的那個樣子。尤拉生在富裕人家,然而未婚先孕,所以早早成婚。她丈夫吉米雖然是知名建築師之子,也有木工專長,卻有酒癮,酒後就有暴力傾向,尤拉跟小姑阿黛莉雅曾經因此被迫逃家。為了戒酒,夫婦兩人曾經到外地友人家中暫住幾個月,然而一回到奧斯汀,吉米故態復萌。婚姻不幸的尤拉開始紅杏出牆,至少有三個情人,還常常去當地聲名狼藉的幽會賓館——而她遇害當晚,也去過那個幽會賓館,似乎有人跟她在一起。這個內幕一爆出來,首當其衝的就是挨了一斧頭的鰥夫吉米,他被當成理所當然的嫌犯;還臥床不起的他被「逮捕」了,有個警察在他家裡監視著他。

吉米被捕後,也有別人爆料說漢考克夫婦也有婚姻問題。漢考克太太有個已婚的姐妹瑪麗・法威爾(Mary Falwell),在收拾蘇珊遺物的時候,赫然發現一封未寄出的信件,藏在一盒人造花底下。蘇珊在寫給丈夫的信裡,說她要帶著兩個女兒搬家,因為她再也受不了他飲酒無度之後的行為了。漢考克先生酒後也會用粗言穢語招呼老婆。漢考克先生本人到底有沒有看到這封信呢?如果他看到了,是不是會殺老婆洩憤呢?結果漢考克先生也被捕了。

所以,真相是⋯⋯兩位互不相識而有酗酒問題的人夫,不約而同在聖誕夜裡決定模仿斧頭殺人魔,砍死自己的老婆?或者,真相是⋯⋯某個很忙的兇手,先砍殺一個女人,然後再騎馬(按照案發間隔來看,他得騎馬)跑到城市另一頭,去砍死另一個女人?兩種說法各有其古怪之處,而兩位人夫被控謀殺、被警方監視,並沒有讓奧斯汀市民覺得比較安全。警方也還在調查其他線索。他們想起了之前調查過的馬來西亞廚師莫里斯,然而房東說,莫里斯離開了,說要搭船去英國。

接下來,尤拉案又出現更驚人的發展:羅伯森市長請來的「平克頓」偵探收到爆料電報,指出尤拉的三位情人裡,有一位是「知名政治家、現任州政府官員,即將問鼎州長職位」,此人知道尤拉之死的內情。對於奧斯汀人來說,這個描述跟直接指名道姓差不多:準備競選州長的州政府官員,不就是州政府主計長威廉・史萬(William J. Swain)嗎?

命案與性醜聞當場變成政治風暴,史萬當然嚴正否認,同時指控他的競爭對手羅斯(Sul Ross)抹黑他,然而傷害已經造成,原本佔盡一切優勢的史萬,開始節節敗退。原本的有力後盾、現任州長艾爾蘭遲遲不表態,史萬只能一邊競選,一邊祈求吉米・菲利普斯的「殺妻案」快點開庭審判,結果最好對他有利。然而審判一直到5月下旬才開始,充滿各種爆炸性內容。大家最「期待」的部分,就是幽會賓館的女性經營者,惡名昭彰的梅・托賓(Mae Tobin)女士,在當局不追究她拉皮條包庇色情交易的保證下,親自出庭指證尤拉的三位神秘情人是誰:一個是州教育廳長、一個是新州議會大廈建設委員會的秘書、一個是史萬的部下——但史萬本人不包括在內。然而這是托賓知道的部分,如果還有她不知道的部分呢?如果托賓沒說實話呢?所以托賓的證詞並沒有讓史萬擺脫醜聞的影響。

漢考克案發生後當地媒體的報導。「血!血!血!」從斗大的標題中,不難看出時人的驚恐。圖片來源:REVIEW: THE MIDNIGHT ASSASSIN

另一方面,托賓證稱不知道尤拉在遇害當晚到底跟誰在一起,所以她的證詞對於解決命案並無貢獻。法庭上的其他證詞,也無法證明吉米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戴了綠帽,而且還有三位醫生作證說,照傷口狀況來看,吉米不可能把自己打傷;吉米的腳印也跟現場的血腳印不合。旁聽者都以為吉米會被無罪開釋,誰知陪審團的裁決結果竟是吉米有罪,要到州立監獄服刑七年。群情大譁,報紙上甚至有人揣測陪審團受賄,吉米的律師也立刻申請上訴。

審判之後,史萬不但沒有擺脫嫌疑,對手還指稱他徇私雇用自己的兩個兒子、挪用公物來做競選物資、甚至受賄。艾爾蘭州長最後沒有表態支持他,史萬在民主黨提名大會裡痛失黨內提名,州長當然不必選了,他從此退出政治舞台。(卸任的艾爾蘭州長後來也沒好到哪去:次年他競選參議員意外落馬,也從此脫離政治圈。)

1886年11月10日,上訴法庭判定吉米・菲利普斯的審判中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他有罪,案子退回地方法庭重新審理。羅伯森檢察官決定讓吉米保釋回家,吉米接下來一直安分度日,找不到把柄的羅伯森只好在1987年3月灰溜溜地放棄再起訴吉米。吉米後來帶著幼子遷居到喬治城,替一家椅子工廠工作,甚至還再婚了,生下四個小孩,一家人組成家庭樂團,在附近地區進行業餘表演。(誰想得到他的後半生居然變成《真善美》的情節呢?)

1887年6月,摩西・漢考克的審判開始。他的律師也是吉米的辯護律師,也姓漢考克,但兩人沒有親戚關係。約翰・漢考克(John Hancock)沒收摩西半毛錢,因為他覺得檢方的起訴毫無道理,讓他義憤填膺。飽受打擊的摩西變本加厲地沉浸酒鄉,甚至說出一些對自己不利的話——好比說,他對於命案當晚發生的事情講出一套完全不同的故事,說他看到兩個人站在倒地的太太面前,其中一人還掏槍要他不准過來。他的律師竭力為他辯護,說不一致的供詞是喝醉酒的胡言亂語。摩西的長女也為父親作證,承認他酒後確實會罵人,但從不曾打過老婆小孩,也不曾看過那封信,沒有殺人動機。律師甚至提出一個新的嫌疑犯:在案發後兩個月,有個黑人廚師艾爾金(Nathan Elgin)酒後攻擊婦女還襲警,結果被警方射殺,他少了一根腳趾的特殊腳印,疑似符合尤拉遇害現場的血腳印。然而警方表示,無法確定那個血腳印是不是真的少了一根腳趾,或許只是邊緣模糊掉了?結果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審判無效。後來檢方也放棄再起訴漢考克,漢考克搬到別的城市去度過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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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市長找到了冒牌的「平克頓美國偵探社」(Pinkerton & Co. United States Detective Agency)。圖為這家偵探社在1913年時於《先驅報》上刊登的啟事。圖片來源:Library of Congress

奧斯汀在聖誕夜的兩個命案之後,確實是平靜下來,沒再發生其他騷擾事件或斧頭命案——但這表示斧頭殺人魔收山了嗎?也許不是。1886年1月31日,奧斯汀附近的城市聖安東尼奧發生一個命案,一位黑人女僕派蒂・史考特(Patti Scott)被斧頭砍了三下。頭號嫌犯是在跟她鬧離婚的丈夫,但這位丈夫身上沒有血跡,還有不在場證明。誰幹的?1887年7月13日,一個滿月之夜,在奧斯汀以北的甘斯維爾(Gainesville),白人少女珍妮・瓦金斯(Genie Watkins)到友人曼咪・波斯特維克(Mamie Bostwick)家作客,結果半夜波斯特維克太太被奇怪的噪音驚醒,赫然發現歹徒跳窗逃逸,躺在床上的兩名少女被斧頭砍成一死一傷,傷口都在頭部。這又是誰幹的?《紐約世界報》的不知名特派員也去採訪了,覺得犯案手法模式都跟奧斯汀案的兇手很類似。奧斯汀的兇手被趕到甘斯維爾去了嗎?羅伯森市長當然矢口否認,說兩邊的案子沒關聯。但是,他之前犯的無心之過在這時被捅出來了:奧斯汀案件的受害者家屬(可能是菲利普斯或漢考克家的人),寫信給正牌的平克頓全國偵探社社長威廉・平克頓,請他提供對於奧斯汀案件的調查意見。平克頓先生自然回信表示,他從來沒派人去奧斯汀調查此案。羅伯森兩度僱請偵探解決此事,結果兩度雇錯對象,浪費公帑,下回市長選舉當然再沒他的份,他也從此退出政治舞台。

德州斧頭殺人魔似乎從此消聲匿跡。然而在1888年,因為開膛手傑克案,海洋彼端的英國警方曾經短暫地考慮過,是否有個來自德州奧斯汀的可疑人士渡海到倫敦犯案?某種程度上說,這是個很自然的心理,當地人總希望犯案者是「外人」,「我們」自己人不會這麼野蠻凶暴,美國人比較沒文化,「他們」什麼事都幹得出來。開膛手傑克的熱門兇嫌候選人裡,不乏其他「非我族類」的外籍移民。以現代人的後見之明來看,兩個連續殺人案的作案模式完全不一樣,怎麼會牽扯到一起?斧頭殺人魔絕大多數時候都是就地取材,拿別人家的斧頭砍人,然後隨手棄置,再加上少量自備刀械,出手迅速,通常很快脫離現場;開膛手傑克的興趣卻是花時間去給受害者開膛剖腹,甚至還順手帶走一些器官,還會幹出寫信跟媒體喊話的行為,斧頭殺人魔卻完全沒有跟群眾互動的興趣。然而在那個時代,很多人一輩子沒聽說過這麼兇殘又沒有明顯動機的案件,如今沒隔幾年卻接連出現兩個,難免會想在一塊。甚至也有做心理學研究的專家鼓吹這種理論:有個美國神經學兼心理學者查爾斯・史皮茲卡(Charles Edward Spitzka),就認真在公開演講中鼓吹奧斯汀斧頭殺人魔跟開膛手傑克其實是同一個人。他覺得開膛手傑克的犯案手法實在太純熟,以前肯定練過⋯⋯也許就是在奧斯汀?

而英國警方在追查開膛手案線索時,確實曾經收到這麼一條密報:有個來自馬來西亞的廚師,從美國渡海來到英國,他喝醉酒以後就很兇暴⋯⋯這是否讓人想起奧斯汀那位神秘消失的莫里斯?然而英國警方找不到這個廚師,後來就放棄了這條線索。

從此之後,奧斯汀斧頭殺人魔陷入沉睡,關於他的記憶也被視為奧斯汀不光彩的一頁,而被深深埋藏。進入20世紀末,或許時間過去得夠久了,對於「女僕殲滅者」或「午夜刺客」的歷史興趣再度抬頭,甚至進入通俗作品裡,變成小說與電視劇的靈感來源。在原始調查不完善,現存資料不足又不見得可靠的狀況下,要破解這個歷史懸案,幾乎可以斷定毫無可能;這個案子劈開的19世紀末美國眾生相,似乎是更恆久的歷史遺產。

 

參考資料:

  1. Hollandsworth, Skip, The Midnight Assassin: Panic, Scandal, and the Hunt for America’s First Serial Killer, Henry Holt and Co. (April 5, 2016)。本文大部分資料出自此書,此書引用資料出處明確,「應該」比較可信。
  2. Hollandsworth, Skip, “Capital Murder”, Texas Monthly, July 2000.
  3. Kevin Fullerton, “Killer Reputation: Austin’s Polite History Is Marked by Spectacular Murders, Unanswered Questions”, The Austin Chronicle.
  4. Galloway, J. R. The Servant Girl Murders. 這個網站作者也出了本關於此案的書,基本上是資料集(與案件相關的當時報紙文章),網站裡有他整理的案件相關者資訊,還有受害者住處地圖。他也自行調查了受害者們的親屬關係與後代情況,某些調查結果跟The Midnight Assassin不一樣,我只好再找其他來源比對
  5. Childs, Allen, Sixth Street. Arcadia Publishing (2010)。靠著google搜尋,找到這本照片集裡的某一頁,意外地確定卡林頓家原來有兩兄弟。參考資料1只提到一位,3提到的卻是另一位,讓我一開始以為人名弄錯了。
  6. Servant Girl Annihilator維基條目。比對這個條目跟Hollandsworth的書,會發現一件事:有個被列為重傷的Clara Dick,完全沒出現在書裡。按照條目的註腳,這位受害人的名字出自參考資料2,問題是我「現在」(2018年12月)搜尋該文,沒看到這個名字。所以這表示什麼呢?Hollandsworth後來查證時剔除這個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