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電鋸殺人魔》這部經典的恐怖電影衍生了眾多系列作品。但你知道嗎?德州其實早在19世紀末期,就出現了一個令人聞之喪膽的斧頭殺人魔。算算時間,這名從1884年年底開始他謀殺大業的兇手,時間甚至比1888年在倫敦肆虐的開膛手傑克還早。向以剽悍聞名於世的德州人,該怎麼對付這名神出鬼沒的新型殺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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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好恐怖片/血腥虐殺片的朋友,對於《德州電鋸殺人狂》系列應該不陌生。但老話說得好,事實比虛構更離奇,比起電影產物,從1884年12月30日起,在德州首府奧斯汀肆虐將近一年的斧頭連續殺人魔,或許還更戲劇化。兇手的殘暴讓全城長年陷入恐慌,連帶引起的骨牌效應,甚至造成種族關係緊張、性醜聞與政治風暴接連發生,導致好幾位德州政壇人物黯然下台。
在1888年開膛手傑克案發生時,奧斯汀的案件曾經短暫引起英國警方的注意,也有人討論過兩案是否有關連,然而多年之後,兩案的知名度顯然差異極大。為什麼?筆者微微懷疑,有一小部分原因在於⋯⋯名稱。奧斯汀案的不知名兇手,在名作家歐亨利(O. Henry)筆下被稱為「女僕殲滅者」(Servant Girl Annihilator),不過他當時尚未成名,只是在寫信給朋友時順手這麼一寫,當時的人當然不知道這個稱呼;另外有家報紙稱呼兇手為「午夜刺客」(Midnight Assassin),氣勢不錯,但辨識度與區別度略差(各位去Google一下便知,打這個關鍵字會找到的不見得是本案相關資料)。
另一個讓此案知名度偏低的可能原因,在於此案的現存相關資料有許多缺漏模糊之處(好比說有些資料指稱有受害者被性侵,卻不知證據何來?),甚至連受害人的身份資料與親屬關係,都有不清楚的地方。為什麼?因為大部分受害者的社會地位很邊緣,當初的調查可能就不確實。
噢,對了。除了最後兩名死者以外,其他死者都是黑人女僕或廚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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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開端是1884年除夕夜的凌晨4點多,一位黑人男性造磚廠工人華特・史班瑟(Walter Spencer)驚慌失措地到主屋求救。他跟身為女僕兼廚子的女友茉莉・史密斯(Mollie Smith),住在茉莉的主人霍爾(William Hall)家後面的僕役小屋裡(這是當時常見的配置),睡到半夜突然有人重擊他的頭部,他昏迷過去,醒過來的時候發現女友不見了,於是光著腳、渾身浴血去主屋向雇主求救。霍爾不在家,開門的是霍爾的姻親湯姆・查莫斯(Tom Chalmers)。查莫斯看了看他的樣子,叫他先去包紮傷口,跑掉的女人嘛,明天天亮再找就好了。儘管驚恐的史班瑟再度懇求,查莫斯還是把他攆出去,關門回房睡覺。
以現代人的角度,我們很難理解怎麼會這樣處理。但以那時的奧斯汀來說,雖然南北戰爭打完、黑奴解放都20年了,白人還是很「自然地」不把黑人的命當一回事。倒楣的史班瑟再去找附近的一位醫師斯坦納(Ralph Steiner)求救,斯坦納幫他包紮了傷口,然後就把他打發走了。一直到天亮以後,一位黑人僕役去後巷撿柴火,才發現茉莉的屍體躺在那裡:頭被劈開、身上跟手腳都有亂砍的刀痕。7點半左右,斯坦納醫師才打電話報案,但他只說發現女性屍體(也許是不想讓女接線生聽到?),沒說是謀殺案(而且還特別慘烈),讓趕來的第一個警察大吃一驚。當地唯一有偵辦暴力案件經驗的警察,錢納維爾(John Chenneville)警長,慢一步才帶著他的尋血獵犬趕到。可是呢,因為現場周遭已經被來幫忙或看熱鬧的人踐踏得一塌糊塗了(這種狀況在後續案件裡不斷重複),獵犬啥也沒找到。砍傷被害人的斧頭,倒是就直接扔在被害人房間的床腳邊。
一開始所有人都以為這個案子很快就會偵破。最可疑的對象,不就是死者的男友或前男友嗎?然而茉莉的前男友布魯克斯(William “Lem” Brooks)有不在場證明:當天凌晨4點他還在兩哩外工作,擔任舞會的舞步提示員。他被抓起來盤問一頓,實在問不出東西,只好釋放。史班瑟也被懷疑自導自演,但實在缺乏證據,於是案情陷入膠著。但反正這是黑人社群自己的事,白人社群不太在意。在奧斯汀市的黑人牧師領袖,向州長請願要求改善火車的黑人鋪位安排時,某家報社居然順口奚落,這位牧師如果把他的努力放在壓制黑人種族的「謀殺本能」上,更能夠服務他的同胞。
接下來,在3月份,發生了一連串黑人女僕被攻擊未遂的事件,其中一起事件裡,女僕還遭砍傷頭皮,幸好是輕傷。到了3月19日,有兩個來自瑞典的女僕在僕役小屋裡遇襲:有人在屋外開槍,她們逃到主屋去躲藏,以為安全以後回到小屋,結果又被去而復返的攻擊者槍擊,其中一個人被槍打中背部。這一連串事件裡,攻擊者或開槍或丟石頭,目擊者不確定此人的種族——白人、黑人、黃種人的說法都有。
大家慢慢意識到這些攻擊事件全衝著僕役階級來,大部分白人的想法是,這是不守規矩的「壞黑人」幹的,所以把那些「素行不良」者趕走就好。從3月最後一週開始,市議會決議以一晚2美元的價格雇用臨時的巡夜者,又隨便逮了兩個慣竊來問案,結果當然不了了之。到了4月27日,市議會決定解散夜間巡邏隊,誰知道才過了兩天又出事了:29日晚上,先是一位德國女僕遇襲,歹徒闖進去摀住她嘴巴、把她摔到地上去,但接著不知怎麼被嚇跑了。稍晚一些,又有個女僕被拿剃刀的男人狹持,但有人撞見,所以女僕逃過一劫——這位女僕說,來襲擊她的男人穿著⋯⋯女裝。(無法確定是受害人看錯,還是歹徒真的有此癖好。)30日晚上,有個女僕住處的窗戶被人扔了大石頭。一小時後,另外一戶人家的黑人女廚師被一個男人攻擊,她的雇主發現以後把歹徒嚇走,然而幾小時後,歹徒去而復返,扔石頭進窗戶裡洩憤。歹徒很忙,警方也很忙:他們又抓了幾個有前科的黑人去關小黑屋。當時某些牢房地面有用水泥固定的鐵環,嫌犯會被鐵鍊鎖在鐵環上刑求拷問,不過沒人招供,攻擊也暫停了幾天——一直到5月6日,一位女僕伊萊莎・謝利(Eliza Shelley)遇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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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利為一位姓強森的醫師工作,育有三名幼子,最大的才7歲,母子四人一起住在小屋裡,丈夫在坐牢。6日清晨六點多,強森醫師出外購物後,強森太太聽到謝利的孩子們在哭叫,打發姪女去察看,結果嚇壞了小女孩:謝利的頭被斧頭砍傷、兩眼中間被鐵棒或螺絲起子之類的東西貫穿,身體上下有多處刀傷。謝利7歲的長子供稱半夜被一個臉上罩著布袋的男人搖醒,不確定種族,但小男孩猜想是白人。男人問他,他媽媽把錢藏在哪裡,然後命令他把頭塞到枕頭底下,不准偷看,否則就殺了他。然後男人還說他第二天早上就會搭第一班火車逃往聖路易。小男孩回頭去睡覺,不知道母親發生了什麼事,他的弟弟們則沒有醒來過,直到天亮他們才知道母親死了。這番供詞裡充滿各種離奇之處:兇手為何對小男孩透露出這麼多不必要、可能也不真實的訊息?小男孩沒聽錯嗎?歹徒到底是怎麼做的,能夠讓睡在同一張床上的三個小孩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死者也沒有發出任何聲響?然而小男孩在被警方訊問、還有報社記者多次盤問時,說法始終一致。
在這個命案現場,採集到一枚血腳印,歹徒似乎是赤足犯案。事後有傳聞指出,謝利與另一個叫做普朗瑪(Ike Plummer)的男子有感情糾葛卻不歡而散,普朗瑪想借錢未果,就殺了謝利——然而普朗瑪的腳印跟現場的血腳印不合。
接著,在5月22日,發生了第三個命案。一位黑人廚子艾琳・克羅斯(Irene Cross)被斧頭砍成重傷,右手幾乎被砍斷,頭部的傷口從右眼直切到右耳,她的雇主從酒館回家時,赫然發現她躺在院子裡。克羅斯沒有當場死亡,一直到25日清晨才過世。她12歲的姪子睡在同一間小屋的隔壁房間,他說在攻擊之前,有個男人恐嚇他不准出聲,然後就進了克羅斯的房間;他只待了幾分鐘,然後就衝出門跑到後院裡。這小男孩的目擊報告包括攻擊者的族裔、體型、衣著與帽子顏色,詳盡到讓記者生疑:小屋裡一片黑暗沒有照明,時間又短,到底為什麼能看那麼清楚?
6月份也發生了針對女僕的零星攻擊事件(開槍、丟石頭等等),奧斯汀市的黑人女僕人人自危,有些人被嚇到辭職遷居他處,還留著的女僕們晚上不敢睡在小屋裡,寧願在雇主家的廚房打地鋪,或者幾個人擠一間房間。警方又找到了新的「嫌犯」,這回是一個以手腳極輕聞名的偷雞賊奧立佛・湯森(Oliver Townsend)。警方的思路非常簡單粗暴:既然一連串命案的兇手不知怎麼的總是能夠殺得無聲無息,那他肯定輕手輕腳的慣竊吧?乍看很傻,但當時的人對於連續殺人魔這種類型,是完全沒有概念的——怎麼會有人不為了錢、也不是為了報仇,去殺根本不認識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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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8月30日凌晨,第四起兇案發生了。這次的受害者是一對母女,女僕瑞貝卡・雷米(Rebecca Ramey)跟她11歲的女兒瑪麗(Mary)。這次侵入的攻擊者自備一根棍棒(犯案後就直接留在現場),先一棒敲昏了瑞貝卡,她醒過來時女兒消失無蹤;她發出呻吟,被雇主偉德(V. O. Weed)夫婦發現。偉德與鄰居一同出去搜尋失蹤的瑪麗,結果在後院的棚屋裡發現她。歹徒用鐵棒之類的細長物體,從她的左右兩邊耳朵各戳進去一次,傷及大腦。她在天亮後死去。
瑪麗是所有受害者中最年幼的。而且,這對母女有比較特別的背景:瑞貝卡・雷米是寡婦,但她的娘家在當地黑人社群中很有地位;她有兩位兄弟,一位是奧斯汀有史以來第一位黑人市議員亞伯特・卡林頓(Albert Carrington),另一位叫做愛德華・卡林頓(Edward Carrington),是奧斯汀首位黑人地主,有自己的店舖。在這一連串案件中的黑人受害者裡,只有小女孩瑪麗有照片傳世,而且她白天會去上學——可以想像,憑著母親娘家的財力與社會關係,她本來可能有更加美好的未來。
這個案件引起的反應當然非同小可。奧斯汀白人群眾再怎麼樣心存僥倖,也很難容忍類似案件一再發生,警察局長古魯姆斯・李(Grooms Lee)的面子很難看,八成無法續任。在奧斯汀市,警察局長(Marshal)是由市議會聘用的。李局長並不全然無能,是很擅長文書處理的官僚,辦案卻不在行;更糟的是在雷米案發生當天早上,他因為睡過頭,案發後7小時才到場——其他警察因為並不指望他對辦案有啥幫助,所以也沒特別叫他!黑人社群則在瑪麗的舅舅——市議員卡林頓的帶領下,集體向德州州長與奧斯汀市長請願,但遭遇冷處理。州長艾爾蘭(John Ireland)自稱得了登革熱無法接見,市長羅伯森(John Robertson)也避不見面,不希望別人認為他受到黑人意見影響。但羅伯森也知道,案件不破終究會損害他的政治前途,當年12月就要選舉了呢。所以市長決定雇用偵探來幫忙:休士頓的諾堡商業偵探社(Noble Commercial Detective Agency),派了他們的王牌漢尼西(Mike Hennessey)帶兩名助理來奧斯汀明查暗訪。漢尼西架勢十足地調查了一個多月,表示進展良好,然而就在他抽空回休士頓一趟的時候,非常會掌握時機(?)的斧頭殺人魔又出動了。
先是9月27日,有兩個女僕碰到歹徒威脅要入屋殺人,她們尖叫嚇跑對方。然後在28日晚上,有一位女僕聽到外面有人在橇窗戶,她大叫求救,歹徒逃逸。再過一小時多,一家報社的發行人鄧罕(W. B. Dunham),聽到後院僕役住處有模糊的哭喊聲。他以為是他家廚子葛雷希・范斯(Gracie Vance)在跟男友歐蘭治・華盛頓(Orange Washington)吵架,就叫他們安靜點,但過了一會就發現呻吟聲更明顯了——這天晚上為了安全睡在范斯住處的別家黑人女僕露辛達・巴迪(Lucinda Boddy)血淋淋地出來求救。她被斧頭敲了一下,屋裡被斧頭敲了兩下的華盛頓死了,另一個睡在此處的別家黑人女僕派西・吉布森(Patsy Gibson)也敲了一斧頭,范斯則不見蹤影。攻擊她們的斧頭就放在床罩上。警方到場以後,沿著血跡追蹤到隔壁人家後院,發現范斯的屍體。她被一塊磚頭重擊多次,身上只有一樣東西沒沾到血:用銀色鏈子拴在腰際的一塊懷錶。
那塊懷錶不是她的。第二天有位農夫來報案,說他家的瑞典女僕害怕遇襲,晚上都睡在主屋,白天才回僕役小屋,結果那天發現房間被翻得一團亂,一塊懷錶不見了。那塊懷錶後來到了死去的范斯腰上。警方照例想從被害者既有的人際關係裡找嫌犯。他們找到一個據說追求過范斯的男子達克・伍茲(Dock Woods),但他有不在場證明。有人作證案發時他待在工作的農場裡。
從休士頓匆忙趕回的漢尼西,調查了幾天以後,開記者會宣布他有「重大突破」。他找到一個神奇目擊證人強納森・崔格(Jonathan Trigg),湊巧聽到偷雞賊湯森(前面登場過)說要殺死瑪麗・雷米。而在范斯案發生當晚,崔格又聽到湯森跟一位同夥說要去殺范斯。這位同夥是誰呢?漢尼西說,他去醫院跟重傷的巴迪還有吉布森談過了,巴迪說她在被攻擊時看到伍茲了!伍茲就是那個共犯!他在農場裡的不在場證明是假的!是他去偷了那支懷錶,想向范斯獻殷勤不遂,就跟湯森一起殺了范斯跟她男友!
這個充滿巧合的案情說明太侮辱奧斯汀百姓的智商,很快就被查證的記者們撕成碎片。首先,崔格「剛好」是漢尼西下榻旅館的服務生,多巧啊。記者們再去探望巴迪與吉布森,發現她們傷勢嚴重到根本講不出話來,無法指認伍茲。漢尼西還是堅持他的說法,甚至還加碼,說警方之前就抓過又放掉的一個小賊麥克(Aleck Mack)也是共犯,甚至說動李局長授權抓人,結果當然什麼也沒問出來。麥克一被釋放就去報社投訴他被刑求,李局長當然否認,但少不了名聲受損。好死不死,漢尼西的助理居然在酒店裡喝醉酒鬧事,市長與市議會終於忍無可忍,跟漢尼西解除了合約,不過他們已經撈了一筆。
這時候市議會宣布懸賞250美元給提供破案定罪線索的人;有線報指出,有個來自馬來西亞的廚師,人稱莫里斯(Maurice),喝醉酒以後相當凶暴,半夜會在街頭遊蕩,警方病急亂投醫,派人跟蹤莫里斯,然而毫無成果。市民的恐慌越演越烈,11月時市長不得不發表演說,說有信心此案會偵破,因為「沒有人能強大到一直保守這樣的秘密;某個有罪之人遲早會良心發現」。然而有罪之人顯然沒有良心發現,市民的恐慌也沒有停止。11月底,檢察官詹姆斯・羅伯森(James Robertson,對,他是羅伯森市長的弟弟)突然決定起訴第一個命案裡死者的男友史班瑟。又沒有出現什麼有力的新證據,為什麼過了一年才突然要起訴他?是為了替兇案找個替死鬼,幫市長哥哥挽回名聲嗎?沒有人知道。結果在12月8日的市長與市議員選舉中,羅伯森市長僥倖擊敗對手連任,唯一的黑人市議員、死者瑪麗的舅舅卡林頓倒是落選了,敗給一名白人。奧斯汀市此後直到1971年,才出現下一個黑人市議員。卡林頓的落選,某種程度上是被遷怒了——卡林頓家族似乎有人懷疑害死瑪麗的人是白人;而許多奧斯汀市的白人覺得,這一連串兇案都是不乖的黑人自己互殺,這證明了黑人果然比較次等,不能太自由,也不該給他們太多公權力,因此他們聯合抵制卡林頓,讓他落選。
史班瑟的審判在選後開始,雖然陪審團的種族比例嚴重不均(只有一名黑人),羅伯森檢察官提出的論據還是太過薄弱,陪審團一致決定史班瑟無罪。一切又回歸原點,連任的市長與市議會決定把李局長請走,改聘新人。雀屏中選的是一位前德州騎警詹姆斯・路西(James Lucy),此人以智勇雙全聞名:槍法甚好,而且是密蘇里大學畢業生,辦過許多關於土地詐騙的複雜案件,大部分都能成功定罪。他在12月22日走馬上任,斧頭殺人魔也沒讓他等太久,24號聖誕夜就幹了兩票大的。
沒有錯,兩票。
而且這次在兩個不同地點慘遭殺害的兩名女性,都是白人。
新任局長路西會如何偵辦這個棘手的案件呢?他的上任,會為這個案子帶來什麼樣的變化呢?奧斯汀的市民們都屏息以待。
在網路與書海中追蹤血跡的大型貓科動物,除了打獵以外的時刻都處於節能省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