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匪落髮記】人比鬼更可怕

戴維森/調查員 檔案調閱572次

「離家出走的少年的,你要去那,厝內煩惱的老爸在甲你找~紡見(不見)的囝仔要叨找,紡見(不見)的囝仔要叨找,紡見(不見)的囝仔要叨找~~」

1990年代沈文程〈紡見(不見)的囝仔〉這首歌反映了那時候在經濟快速成長之下,家長忙於拼經濟,沒時間管小孩,缺乏正當娛樂管道的青少年聚眾鬧事、飆車、離家出走的社會問題。而在那時候,其實也有為數不少的兒童、青少年,因為綁架,而成為另一種「紡見(不見)的囝仔」。

1990年3月中,這時的報紙社會版,除了震驚國際的井口真理子事件,另一半的版面則是高雄的一起少年綁架案。調查員原先為了井口真理子事件,查閱這段期間前後的新聞,但意外看到更多、更多、更多(因為真的很多,所以說三次)的綁架案,內心不禁感嘆:8、90年代的日常真是令人不寒而慄!

那一年3月13日下午,就讀高中的19歲少年陳信憲跟同學放學後正要騎機車回家,然而到了停車場,卻怎樣都找不到自己上學時停的機車。正當遍尋不著時,旁邊卻突然來了個三十多歲的男子,先說自己是附近的警察,知道他車子被偷到哪裡去,要陳信憲跟他一起去牽車子。內心焦急的陳信憲聽到這消息喜出望外,想都不想就跟著走了。身旁的同學卻覺得這男子的說詞和行徑都相當突兀、詭異,恐怕絕非善類。但既然陳信憲都願意跟著去了,他也只好先記下男子的機車車牌號碼。

果然當天晚上,陳家就接到了勒贖的電話:「拿一千萬來換你兒子性命!」只是此時可憐的陳家人,並不知道就算他們給了一千萬,也換不回兒子性命。而綁匪也不知道,當他那天下午拐騙陳信憲時,旁邊的同學也默默地記下車牌號碼,並且派上用場。

根據同學所記下的車牌號碼,警察很快地就找到了13日下午假扮警察的31歲男子洪添佑。

當警察找上門時,洪添佑很快就坦承自己是因為做生意失敗,所以鋌而走險綁架房東的小孩陳信憲。但對於陳信憲的去向,洪添佑卻推得一乾二凈,說是另有兩名共犯把人載往北部去了,人不在他這邊。

急著幫家屬確認陳信憲去向的警方,正尋思如何突破困境時,卻突然發現洪添佑的後腦勺有一道不自然的剪痕。這個發現也讓警方的心涼了半截:台灣民間相傳剪頭髮可以驅邪避鬼,但洪添佑這時想驅的邪、避的鬼,難道是他們正要找的陳信憲嗎?

想到這邊,警方就話鋒一轉,問洪添佑是否已經將陳信憲撕票,如果是的話,屍體又在哪裡?

經過一番斡旋,洪添佑才終於承認自己殺了陳信憲,把屍體丟到愛河裡面。為了洪添佑的供詞,案發前一日在愛河打撈出井口真理子案兇器的高雄潛水俱樂部,又趕忙連夜下水找屍體。

但當潛水俱樂部的人員在愛河水中找了大半天,卻傳來一個讓人髮指的消息:有民眾在高雄市澄清路的果園發現了陳信憲的屍體。這又是洪添佑為了拖延時間而掰出的謊言,而且為此還讓警方和協助搜救的民間單位疲於奔命,白白浪費龐大的社會資源。

當警方到達現場蒐證時,在陳信憲的屍體旁找到了一撮頭髮,算是證實了他們之前的推測。後續經過進一步的蒐證、訊問,確認犯案過程與涉案人之後,便將洪添佑與一同涉案的洪家姐夫、姐姐以勒贖、故意殺人罪起訴。

調查員在調查這起案件時,內心多少會想吐槽:兇手都可以掰出各種謊言來耍警察了,那為什麼要怕鬼怕到留下證據呢?不過想想對於很多人來說,面對警察的追查,不過就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但內心的自我譴責,則是永遠如影隨形。

[the_ad id=”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