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能破還是不敢破?】震驚全台的八德鄉滅門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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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的桃園縣八德鄉(今桃園市八德區),還未迎來台灣「經濟奇蹟」的洗禮,沒有林立的工廠與嘈雜的城鎮,只有安靜的農家和綠林。在如此「窮鄉僻壤」之地,實在很難想像,會有什麼富裕人家特地置產居住。

但偏偏就有這樣的一戶出現在八德鄉間。

外省家庭葉震一家五口所住的大宅,在貧窮的八德鄉中可算是鶴立雞群的豪宅了,占地150坪,前後院寬敞,房屋除了綠色大門微微褪色,其他部分都十分整齊漂亮。1949年,葉震一家來到台灣,選擇此宅作為他們反攻大陸前的生活之地。男主人葉震平日在台北公司當總經理,週六才會回家。他擁有一妻一妾、一女一子,還聘用了一位本省籍女傭。如此經濟條件與社會地位的外省家庭,為什麼會選擇八德鄉這種地方安家立命,實在是個不解之謎。

幸好這種不協調對於他們的人際關係來說,並不是什麼障礙。葉家兩位太太都能與本省籍鄰居交好;每天早上,就讀初中二年級的長女葉亞麗,也都有幾位好友會來特別來敲門,要跟她一起上學。

1956年12月12日這天也不例外。

血跡斑斑的雙十二

穿過前庭嫻靜的花卉草木,大溪中學的初二生呂貴娥在葉家大門口佇足,敲了敲門。屋內悄然無聲。她再敲了敲門。

完全沒有人回應。

這太奇怪了。每天早上7點左右,呂貴娥都會來葉家找朋友亞麗一起上學,照理來說,葉亞麗早該起床備好書包,等著要跟她一起去學校了啊。即使葉亞麗不舒服、不能去上學,她家還有母親、阿姨、下女……這些人怎麼都不來應門?

疑心的呂貴娥忍不住好奇地往門縫中窺探。儘管視野受限,但擋不住葉家長廊底端的景象映入眼簾──那是一團倒在地上的人形,覆著血,到處都是血。呂貴娥很快認出,在紅色血汙下的那張臉,是在葉家幫傭的18歲下女邱玉。

等到她意識到自己看見了什麼,從她喉嚨中發出的尖叫聲已經震動了附近的鄰居。鄰居婦人趕來探視,發現狀況不對之後,立刻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一家五口,三種死法:刺殺、勒斃與擊殺

寧靜的八德鄉並不常發生這種事。派出所警員來到現場,深深被現場的恐怖情狀給震懾住了。他們一意識到事態非同小可,已經超過一般鄉下警察能處理的範圍,就立刻通報台灣省警務處的刑警總隊;總隊長李葆初也旋即帶著督導馮丹白、法醫楊日松前趕到現場。

如目擊者所見,下女邱玉倒在走廊,額頭上有鐵鎚重擊的傷痕,脖子上也有繩索勒痕,死狀悽慘。然而她並不是唯一遭逢不幸的受害者。

47歲的葉家女主人陳綺嵐就倒在與邱玉相隔一扇門的後方,穿著染血的睡衣,胸口被捅了十幾刀;房屋右側的臥房住的是葉震33歲的二房謝如姬,與葉家大老婆命運相仿,同樣身中超過10刀,倒斃在臥房地板。屋子左前方的臥房床鋪上,躺著一具遭勒斃的3歲男孩屍體,那是葉家的養子,葉益羣。左後方的隔壁臥房倒著男孩無血緣關係的大姊,14歲的葉亞麗,她遇害時身上仍穿著睡衣,再也來不及換上制服,跟朋友去上學了。

一夕之間,住在八德鄉大宅的葉家一家四口與倒楣的幫傭,全部死於非命,沒有留下半個活口。從身上的睡衣來看,她們恐怕是在夜裡遇襲,幾乎來不及掙扎、呼救,或許根本不知道家裡發生了什麼恐怖的事,便魂歸西天。

屋中極度凌亂,被害者的鮮血灑滿了家具跟地面,到處都是翻箱倒櫃的痕跡。警方從現場跡象初步研判,用來殺害屋中五人的凶器至少有三種:分別是刺殺葉震兩位夫人的尖刀、用來勒殺邱玉及兩個未成年兒童的布條,以及搥打邱玉頭部的鐵鎚。警方在庭院中的井底找到了行兇用鐵鎚,至於邱玉頸部纏著的布條,則是從她的布裙撕下來的。

用了這麼多種凶器,殺害了這麼多人,是何方兇手如此凶殘,又如此大膽?畢竟要在這麼大的宅邸中行兇,又一次殺害五個人,儘管被害人都是婦孺,恐怕也非一人能獨力、輕易完成。因此,警方認定這起恐怖滅門血案,應該至少有兩到四名兇手,他們趁著夜色翻過庭院籬笆,在籬笆上留下一道壓痕,並在庭院泥地上留下數道腳印,然後出於某種凶殘的理由,分別持三種兇器將屋中五人予以暴力殺害了。

那個殘酷的理由,究竟是什麼?

悲痛欲絕卻拒絕配合的倖存者

八德鄉的葉家五口,一夕間慘死家中;男主人葉震因平日住在台北,逃過了死劫,卻必須留下來面對這悲痛的慘劇。葉震聽聞妻妾兒女慘死的消息,宛如遭受雷擊,趕回家中,在親友的陪伴之下崩潰痛哭。

接著,12月14日,葉震就在台北市的極樂殯儀館將四位死去的家人火化,承載著一樁滅門慘案證據的四具屍首,就這樣成了四罈骨灰。至於下女邱玉的遺體則由其父收殮,葉震支付了殯葬費用。這天,距離命案發生日,還不過兩天而已。

照理來說,發生如此重大的命案,調查方面不會讓家人這麼快取回遺體下葬,更何況還進行火化,將所有可能仍未取得、還需要反覆鑑識的法醫證據,全部銷毀了。這可是會阻斷葉震為妻兒討公道的可能性啊!是調查人員沒注意到,還是葉震有什麼宗教信仰上的堅持,才會做出如此不合常理的舉動?

難道,葉震本人也不想知道真相嗎?

更奇怪的是,葉家親友看到調查人員詢問葉震家中是否有財物遺失時,男主人竟支支吾吾說不清楚。身為一家之主,會不清楚自己家裡有哪些貴重物品嗎?更何況,這些財物很可能就是行兇動機,若不能搞清楚兇案前後的財物清單,調查人員要怎麼破解這樁謎案?

或許,葉震真的太傷心了,他傷心到一句話也不想跟調查人員說──即使這些資訊有助於早日破解命案──又或許如葉家親友推測的,葉家上下財物都是大太太陳綺嵐在管理,葉震確實不知情吧!

悲痛的男主人,所作所為卻有許多怪異的矛盾。不只當事人如此,就連調查人員的態度,也是神神祕祕。

裡裡外外、上上下下都「無可奉告」

滅門血案爆發後的13日,記者們便前往當地派出所打聽更多資訊。刑警總隊長李葆初和桃園縣警察局長劉子英坐在裡面,顯見這起案件多麼受到當局重視,他們看見記者來訪,露出微笑,客氣地招呼他們,然後表示:「一切無可奉告。」

無論記者們怎麼問,都問不出個所以然,在警方高層的笑臉背後,藏著一個撬不開的祕密。

往正面想,或許是這些警官非常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吧!──但看看這個年代的報紙如何報導其他刑事案件,實在讓人有點難以相信警方不是大嘴巴──不過,戒嚴時代的警方在遇到這類重大案件時,通常態度會比處理市井小民兇殺案來得更加謹慎,特別是上級施加壓力的大案,那就更不能隨便跟記者亂說了。

不過,雖然警方心裡苦,警方都不說,記者們還是可以自己當福爾摩斯,從少數線索做推理調查。

首先,因為滅門命案的做案手法相當兇殘,讓人不免懷疑是「仇殺」。針對這種可能性,《聯合報》記者們試著從葉家生活情況推論:葉家平時與鄰居親友相處愉快,五位死者本身結仇惹禍的可能性較低;若是兇手報復的對象是男主人葉震,又為何挑選在葉震不在家的時候殺害他的眷屬,而非他本人?再來,記者認為行兇團夥使用的凶器繁雜,甚至還包括從被害人身上撕下的布條,顯示行兇者的手法欠缺周詳,通常仇殺者會事先縝密規劃行兇計畫,因此《聯合報》記者認為這起命案不是仇殺。

那麼,最有可能的動機是什麼呢?來看葉家在八德鄉的狀況,在這貧窮的鄉間,他們擁有一棟這麼大的樓房,還是「有車階級」──就連他們來往的朋友也多半是開車出入的──想想,這一年還是1956年,台灣有多少家庭開得起自己的黑色小轎車?更何況還是在當時相當貧窮的八德鄉。因此,記者推斷葉家應該是樹大招風,劫匪覬覦其財物,因而惹上滅門之禍。

然而這個推論並無實據,而且案件本身仍有很多難解之處。比方說,葉震不願向警方透露家中的財物狀況;這些資訊有幫於警方更快釐清作案動機是否為搶劫殺人,葉震的隱瞞顯得不合情理。再者,搶劫變成殺人雖不奇怪,但連三歲幼童都不放過,是否太過殘忍?以一般的搶匪心理來說,應該會先試圖制伏屋中成員,但在幾位成年死者的身上,卻沒有看到束縛或被制伏的痕跡。

乍看之下,八德鄉的葉家滅門血案很像入室強盜失風殺人,但再仔細思量,許多矛盾之處,又尚待解答……

虛晃一招的破案曙光

就在此時。

「我們抓到疑犯了!」命案發生不過兩天,一直保持神祕態度的警方,就宣布已經掌握兩名疑犯?難道是因為胸有成竹,才「無可奉告」嗎?這些疑犯是否就是真兇?

這兩名被警方宣布逮捕歸案的疑犯,實際上在命案發生隔天的12月13日即落網,其中一人帶了一封沾有血跡的信和兩把鑰匙,說話支支吾吾,解釋不清血信的來歷;另一人是中年外省人,離開八德鄉的住所跑到彰化,身上也有血跡,警方還找到一把疑似兇刀的小刀。憑這兩位疑犯與八德鄉的地緣關係、上述的少量線索,以及「可疑的行跡」,偵辦警方信心滿滿地對記者表示,只要核對疑似兇刀的刀型和嫌犯身上血跡的血型符合,就可以偵破這起滅門慘案了。

那麼,事情有像警方所想的一樣順利嗎?

從媒體在命案數日後陷入的長期沉默來看,顯然這兩位疑犯的比對結果,只能帶領警方走向死胡同,而不是他們期待的破案邀功之日。兩位疑犯的姓名從未在媒體揭曉過,這也就表示警方的調查無法證實他們與命案的關聯,只好低調地另尋他線,不再多提這起挫敗。

在媒體閒得發慌的時刻,他們不免注意到那個充滿矛盾的葉震,顯出了更詭異的疑點。

警察不肯說,但媒體挖出來的事

命案發生之初,葉震悲痛逾恆,面對調查人員詢問家中財物,一點線索也提供不出來;葉家親友自然幫忙解釋,說是葉家財政均由大太太陳綺嵐掌管,葉震不知情也是理所當然。

不過,命案隔年的1月4日,《聯合報》記者卻得到了截然不同的情報。

《聯合報》報導道,葉震在命案發生後曾進入現場,並在其妻房間的沙發裡取出一袋黃金珠寶。咦,不是說葉震不管錢,根本不知道家中珠寶放置的位置嗎?這袋珠寶又是怎麼蹦出來的?

莫非──是媒體變成「製造業」,憑空製造出來的假新聞?

面對這項指控,《聯合報》在1月6日立刻予以反擊,宣稱經過更詳細的查證,確定了葉震真有返家取財的事實!《聯合報》還補上許多細節,像是葉震是由刑警總隊長李葆初陪同進入命案現場,打開了陳綺嵐房間的上海訂製沙發中的特製機關,拿出那袋珍藏財寶。報導還說,這袋珠寶裡面至少有一顆四克拉的鑽石!

對《聯合報》的說法,葉震似乎並沒有特別跳出來反駁。如果這個消息是真的,表示葉震對自家財物絕非一無所知,甚至還可能隱瞞資訊。若八德鄉滅門血案是一起搶劫殺人案,那麼葉震又為什麼不盡早清點失竊財物,也方便調查人員搜查被竊物品與匪的下落?報導也說,二太太謝如姬遇害時,身上的手表與戒指等貴重物品仍在,葉宅的財物到底是否真有遺失?又遺失了多少?莫非……滅門葉家的兇手,並非為了錢財而來?

葉震悲傷的沉默,警方神祕的微笑,背後究竟藏著什麼不可告人的祕密?更怪的是,種種說不通的疑點,竟然與多年前的另一起慘案不謀而合……

五年前的高雄郭家滅門血案

1951年7月3日晚上,擔任高雄縣反共保民動員會秘書的郭令望,在高雄市區與朋友吃飯,又跟警察局課長張禮一同看了場電影,才盡興搭車回到高雄縣鳳山鎮(今高雄市鳳山區)的家。但誰能想得到,等著他的竟不是溫暖的家與妻女的擁抱,而是此生最悲慘的回憶……

晚間9點25分,郭令望抵達家中──他家是棟占地40多榻榻米的日式平房。一走進家中,他便被眼前情境嚇呆了──他的妻子劉志琴與長女、三女都被刀砍死在前面的臥室中,血肉模糊;次女在另一間臥室重傷倒地,剛出生不久的四女則從嬰兒床上被人拉出,倒斃在地。

郭令望隨即將次女送醫,用盡最後希望,只祈求能保住愛女的一口氣。然而,年僅六歲的小女孩左耳後方和天靈蓋上各中一刀,傷勢過重,在第二天清晨就過世了。她沒有留下任何遺言或線索,讓父親得以為她們討回公道。

究竟這樁慘劇為什麼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悲痛的郭令望只表示非常意外,他想不出自己與誰有深仇大恨,非得奪其妻女。唯一讓他可能遭人怨恨的,就是到台灣之前,在故鄉江蘇打游擊,殺了三名悍匪。然而,無論是這條舊恨,還是命案現場的跡證,最後都無法幫助警方破案。現場不僅沒有留下任何一枚指紋腳印,就連凶器廚刀也是用郭家的,錢財大概損失了1,000元左右,除此之外沒有遺失任何財物珠寶,倒是少了一把左輪手槍。儘管官方動用了高雄縣、市警局的警力,並在案發數天內搜遍附近酒家旅店,依然無法找到兇手。

儘管線索稀微,此案還是留下了一些蛛絲馬跡。警方調查發現,用來殺害五位被害人的凶器不只廚刀,還有一把鐵鎚,這點與五年後的八德鄉滅門血案不謀而合。另外,有鄰居表示,當晚曾經看到四名壯漢出入郭家,證明了警方對命案兇手至少有兩名以上的推論,也與八德鄉滅門血案狀況相仿。

殘暴多元的行兇手法、晦暗不明的行兇動機,以及外出逃過一劫的男主人,種種巧合,令人充滿不寒而慄的聯想。1956年殺害八德鄉葉家五口的兇手們,會不會就是1951年、在鳳山鎮屠殺郭家五口的同一批人呢?對照郭家小女兒被從嬰兒床上拖出來殺害的凶殘事實,葉家的3歲養子同樣遭逢厄運。如果兩起案件都是盜匪集團所為,他們搶劫殺人,有必要殺害這麼幼小的嬰孩嗎?如果是同一個盜匪集團,他們的活動範圍又怎麼會從高雄大老遠跑到桃園縣?

兩起滅門血案,相隔五年,卻有諸多難以解釋的詭異巧合。真的只是巧合,抑或者,這一切其實是有關聯的呢?

口徑一致的七人強盜團

儘管《徵信新聞》等媒體,指出了鳳山郭家血案與八德鄉滅門血案的諸多相似處,警方卻沒有從這個方向去調查。郭令望與他妻女的冤屈,被提起之後,很快就被再次遺忘;但葉震一家的血債,調查人員並沒有放棄尋找應該償還之人。

就在命案發生9個月後,台灣省警務處處長郭永出面宣布:他們找到了!殺害葉家五口的兇手,果然如調查人員所推測的不只兩人──事實上,他們一口氣抓到了七個!

根據省警務處底下刑警總隊的說法,原來他們早在1957年2月,就鎖定一位名叫袁中古的搶劫犯,此人住在八德鄉的霄裡,有地緣關係。接著,警方調查袁中古的犯罪人際網絡,發現他與住中壢的流氓穆萬森有聯繫,而袁中古又供出了吳整墻、王洪吉、秦同餘、周平跟周金榮等五人。像綁粽子一般,警方抓著一個,一連抓出了後面長長一串。他們抓獲整個「集團」並予以審問之後,斷定穆萬森就是冷血謀劃搶劫殺害葉家五口的主嫌,在新竹地檢署對他提起公訴,並將穆萬森以外的六人送進軍法審判,宣告本案終結。

正義勝利,邪惡落敗……了嗎?穆萬森等人是否就是滅門葉家的兇手?先讓我們看看警方整理出來的犯案過程吧。

據警方說法,穆萬森的供詞是這樣的:他在命案發生前一年,看見葉家大小出入穿金戴銀,遂起謀財邪念。接著,他騙他的共犯小弟袁中古、吳整墻等人說:「我欲為友人報仇,需殺八德鄉葉震全家,事成將予數萬元之酬金。」一聽到大哥要替人報仇──其實更是為了那數萬元酬金──袁中古等人還不馬上答應。於是這個犯罪集團成型了。

穆萬森不僅囑咐袁、吳等小弟們去買凶器,還叮囑他們:「一定要把葉震全家殺光。」不能有所遺漏,也不能留下凶器,更不能濫取財物。如果個人被抓,後果自負,不准把其他人供出來。

看到這裡,細心的讀者應該就會覺得怪怪的了,你一定會好奇,這群人到底是去幹什麼的?穆萬森說是要劫財,卻又在事前規劃要把葉震全家殺光光,還囑咐小弟不能留下活口;通常來說,搶案變成命案,往往是因為搶匪害怕證人指認、遭被害人阻撓或激怒等臨場因素,畢竟搶劫的主要目的應該是為了錢,而不是為了殺人吧!搶了錢就跑,避避風頭可能就過去了;一旦出了人命,還是高級外省人的人命,警方還不追殺你到天涯海角?為什麼一群搶匪在事前討論的不是珠寶放在哪裡,而是決定要把現場每一個人殺光光呢?而且既然要搶劫,為什麼還要特別掰一個「為友人報仇」的理由來騙小弟?

行兇動機還不是最矛盾的,供詞中的行兇過程更是充滿怪異的組合感。穆萬森等七人翻牆進到葉家行兇,各自分配殺害對象,依照每位死者的設定予以殺害。在這個過程中,秦同餘不僅掉了一把凶刀在二太太謝如姬的房間裡,還因為他穿的帆布膠鞋染血太多,臨場「換了一雙皮鞋」,把膠鞋拿給吳整墻,再轉交周金榮。完事之後,眾人將行兇用的鐵鎚丟進葉家水井,再關好門窗、翻出籬笆,揚長而去。

前面穆萬森才叮囑大家「不能留下凶器」,結果這群小弟不僅留下許多凶器,還留下一雙染血膠鞋;說「不能濫取財物」,但小弟秦同餘就拿了一雙皮鞋,皮鞋還剛好合他的尺寸。難道他特地帶自己的皮鞋來現場換?未免太細心了吧。

不過,調查人員顯然一點都不在意這些矛盾,認為供述前後十分合理,而且穆萬森的六位小弟異口同聲,供詞「完全一致」,與事實「完全相符」,還一致表示「完全不用現場演示」,就這樣違反穆萬森的最後一個叮囑──「不准供出其他人」,接受了整團準備上法場的命運。儘管穆萬森從頭到尾都極力否認自己犯下搶劫殺人案,但法院還是依據六人的供詞,將他判處死刑。

這個犯罪集團,殺人殺得零零落落,還留下如此多的疑點跟矛盾。這麼蠢的罪犯,活該被槍斃,你說不是嗎?

就連民意代表都不相信破案了

當時便有一群人,站出來說:「不是。」他們旁觀整起案件的發展,發現警方調查有很大的問題,所謂「兇手」,更是充滿爭議。他們選擇相信高呼無罪的流氓穆萬森,而不是正氣凜然的中華民國刑警、檢調跟司法體系。

他們,可不是普通小老百姓。他們分別是當時的國大代表富伯平、立法委員梁肅戎,以及立法委員李公權,全部都是位高權重的民意代表!這表示,這起案件的詭異發展和諸多漏洞,就連當權派都看不下去。這三個人放下民代身段,宣布他們願意以律師身分,為死刑犯穆萬森義務辯護。

判決逆轉的時刻,是否要到來了呢?八德鄉滅門血案的真相,究竟是什麼?穆萬森、袁中古、吳整墻等人,確實是前科累累的流氓。不過漏洞百出的調查結果,卻無法證明他們就是殺害葉家五口的兇手。

事實上,從「嫌犯供詞」中,就可以輕易抓出許多矛盾與不自然處。在當時的台灣社會,恐怕也不只有富伯平、梁肅戎跟李公權三位民意代表看出本案的問題,看看《聯合報》跟《徵信新聞》的追查方向,就知道記者們八成也對刑警總隊的「破案」是怎麼回事,會有不同的看法吧。只不過,沒有公權力的記者與平民,怎麼可能跟龐大的黨國警政體系抗衡呢?刑警總隊說這群人是,就算他們心裡清楚不是,也很少有人敢站出來公然反駁。

現在,或許就是穆萬森翻盤的唯一機會。

刑求疑雲罩頂,疑犯全面翻供

穆萬森一直高呼無罪,不過另外六個「小弟」都說他就是主謀;到底誰說的才是真的呢?答案是……小弟們也都翻供啦!從最開始刑警總隊抓到的袁中古到吳整墻等人,統統推翻了原先的說詞,表示他們沒殺人,對葉震一家毫無所悉,甚至連一聲「大哥」都沒叫過穆萬森。那麼說穆萬森教他們如何如何殺害葉家的說詞呢?當然都是警方拷問之下,不得已才說出來冤枉穆萬森的。

唯一一個沒有翻供的小弟,就是那個「在現場換皮鞋」的秦同餘。為什麼他沒有翻供呢?原來,早在刑警總隊宣布破案之前,秦同餘早就已經是個死人了!

省警務處處長郭永的說法是,秦同餘在被捕的某天凌晨2點,突然嚴重腹痛,送醫急救無效身亡。袁中古在這過程中也曾得到「急性盲腸炎」,經過緊急手術才保住一命。

不過,他們身上的毛病,真的是「肚子痛」嗎?根據穆萬森等人後來的證詞,這些損害他們身體健康的因素,就是來自刑警總隊亟欲陷其入罪的刑求。秦同餘可能就是被刑求過度,當場死於拷問之下。二審時出庭的證人官家良、官修齊等,也作證說穆萬森並非那麼晚才被刑總逮捕,而是早在案件剛發生時就被拘留一週。期間穆萬森也是遭百般拷問,只是穆知道不能認罪,打死不入陷阱,第一次沒有就範才被放走,如今又被袁中古等人害到判死刑。

原來,先前提到警方最先逮捕的兩位疑犯之一,就有穆萬森啊!究竟是因為他是真兇才遭針對,還是因為警方只是想趕快在附近找個有地緣的流氓來頂罪?富伯平等人持續深入追查,找到更多說不通的疑點,更加證明穆萬森很可能就是個倒楣的代罪羔羊。

首先,葉家到底有多少財物被搶,那些財物又去了哪裡,葉震本人到底知情多少,已經是個問爛的老問題了。然而這正是最要緊的關鍵:既然法院和調查人員認定本案的行兇動機是強盜殺人,但這些被告不但宣稱沒有從中拿到任何報酬,也沒有銷贓紀錄,尤其是根本沒有確定葉家的遺失物品清單,也無從追查其流向。葉震隱瞞情報和後面的取財事件,加上謝如姬手上原封未動的手錶和戒指,更使「劫殺」一說毫無說服力。

再來,在穆萬森等人疑似被屈打成招的供詞中,有提到「葉太太(陳綺嵐)的屍體朝天很難看」之類的敘述。然而現場的紀錄卻顯示,陳綺嵐遇害時是面朝下、俯臥在地。長女葉亞麗的死狀也有同樣問題,被告們也聲稱把「大小姐殺死於床上」,但葉亞麗的屍體卻是俯倒在地的。會產生這些矛盾,若不是穆萬森等人殺到「記錯了」,就表示人根本不是他們殺的。回想一下,刑警總隊說犯人們表示不用現場演示,恐怕也是警方害怕一帶人到現場就露出馬腳吧。

富伯平等人還找到許多矛盾,像是七個人聲稱的行兇日期各自不同等等,以上種種,足以打腫刑警總隊的臉,證明穆萬森等人並非滅門血案兇手。

在二審庭上,看到整個審判風向大逆轉,一直被指隱瞞情資的葉震,激動地向法官表示:「我是苦主,我又不是被告,全家慘死我為什麼要隱瞞?」眾人看著他的痛苦,也是深受觸動,知道他失去家人的悲傷一直很真誠。然而,對於法官、辯護律師那方面想求證的資訊,葉震仍然不願透露,只說希望法院秉公處理。

高等法院秉公處理的結果,就是接受了富伯平等人的辯護,宣判穆萬森無罪釋放。原本注定要上刑場的穆萬森,在一干民代的協助下重獲自由,當下心情肯定快活。相對地,一直渴望還給全家人公道的葉震,卻要眼睜睜看著「兇手」無罪走出法庭,心情不知道如何痛苦。

另一個臉色難看的單位,就是負責偵辦的刑警總隊。法院判決等於是當眾打了他們的臉,把他們好不容易搞定的「破案」,認證成律師所主張的:是刑求與捏造的產物。這麼嚴重的滅門血案破不了,本來已經夠羞辱了,後來抓到的「真兇」竟然還被認定無辜?

不用想也知道,調查人員對這番結果有多麼不高興,他們期待穆萬森去死的程度,說不定還遠超過苦主葉震。然而,檢察官再次上訴尋求更審的結果,穆萬森依然獲判無罪。畢竟整個調查報告前言不搭後語,矛盾太多,穆萬森又有國家級的民意代表當義務律師,要再讓他入罪,實是難上加難。

該怎麼辦呢?難道只能看著穆萬森「逍遙法外」了嗎?難道只能放著八德鄉滅門血案永遠成為自己紀錄上的一塊汙點嗎?咬牙切齒的調查人員們,怎麼也想不到,獵物竟會以另種方式自投羅網。

命中註定背負死刑的男人

你或許會以為,穆萬森走過生死難關,卻突然得到貴人相助,應該會好好珍惜得來不易的自由跟生命,安分守己度日吧!然而現實世界的劇本,從來就不是讓善惡分明的「好人」、「壞人」角色,按照童話般的情節演出。

穆萬森或許在八德鄉滅門血案是完全無辜的倒楣鬼,但他也不是個單純好人。1961年5月22日,穆萬森在基隆市的海軍聯誼社舞廳前面,用刀刺殺了藝名「依銘」的舞女呂翠華。

呂翠華年僅27,曾與穆萬森同居,據穆萬森表示,自從他在八德鄉滅門血案中無罪釋放、重獲新生,就與呂翠華在南機場附近同居。呂翠華後來移情別戀,又為了錢跑去當舞女,大大刺激了穆萬森的占有慾,變身成為「恐怖情人」。他喝醉酒,帶刀到了呂翠華工作的舞廳,等她唱完歌、下舞台的時候,拿刀把她狠狠刺死;呂翠華身邊的男友為了保護她,也被捅了幾刀受傷。

穆萬森當場被捕,酩酊大醉的他似乎還不清楚自己的處境,大聲嚷嚷著:「我是男人,我不殺她才怪咧!」

此時他才想到,自己隔天還要為八德鄉滅門血案再次出庭,才比較冷靜下來。他請刑事局副局長代為通知他的律師:「告訴他,我犯了這種事。」穆萬森沒搞懂,這下子,不管富伯平、梁肅戎跟李公權是多麼厲害的律師,都無法救他了。而且他們原先是因為看不下警方的調查瑕疵,打抱不平才跳出來為無辜者辯護;但現在的穆萬森,只是個當眾殺害前女友的殺人犯,不再是值得被維護的對象了。

刑警總隊與檢調單位為穆萬森安排的槍決命運,終究成真,而且還是穆萬森為自己找回來的。

1962年6月7日凌晨,槍聲響起,八德鄉滅門血案中的「主嫌」穆萬森就這樣伏法了。不過,送他上路的罪名,是他在眾人面前犯下的呂翠華命案,而不是八德鄉滅門血案。即使在最後一次審判,穆萬森依然在八德鄉滅門血案被判無罪。反正他逃不過槍決,無論是不是八德鄉滅門血案的兇手,也都不再重要了。警方與檢調單位的面子也不再那麼難看。辯護律師跟同情穆萬森等人的社會輿論,也無置喙餘地。

隨著穆萬森死去,喧騰一時的八德鄉滅門血案從此沉寂,鮮有人再提及葉家五口的冤屈。有苦說不出的葉震,據說之後隱姓埋名,到了香港定居,沒有再回台為妻兒爭取正義。警方不破案、檢調不追案、連被害者家屬都不再追問,但這就代表八德鄉滅門血案,真的告一段落了嗎?真相可以不見天日,但疑點可不會被遺忘。關於葉震與葉家血案的傳聞,在那之後反而傳了開來。

被「家法」處理掉的叛徒

原來葉震的「有苦說不出」,是真的說不出,而非蓄意隱瞞情資:葉震在來台之前,並不只是單純的公司經理,他那在八德鄉間明顯招搖的萬貫家財,其實是因為他曾擔任國民黨最大情報頭子──戴笠將軍的會計!

哇,原來葉震的後台如此之硬,但如果是這樣,那他的家人為何還會被殺害呢?

據說戴笠在身邊留有一些「小金庫」,結果這筆私房錢全被會計葉震給侵吞,導致戴笠死後,他的家人一時生計出現問題。戴笠的舊部把事情全看在眼裡,對葉震非常不認同;只是葉震也知道如何明哲保身,躲到了當時掌握保密局的毛人鳳身邊。舊部因此也難以報復葉震,只能靜待時機。

1956年12月11日,毛人鳳突然「心臟病發」猝逝,葉震終於不再有靠山了。那一夜,一群彪形大漢闖入葉家,用盡極殘暴的手法殺害了屋中所有人,就是12月12日早上被葉亞麗同學目擊的「八德鄉滅門血案」。葉震因為在台北工作逃過一劫,但失去所有家人的他,也等同受到了超越失去生命的打擊,對於那批舊部來說,「仇」也算是報了。

而真相就是這樣嗎?

沒有人能夠百分之百肯定。畢竟,職業特務可不會留下證據,更不會受到黨國戒嚴體制下的執法與司法機關正常調查。我們恐怕很難知道,那一晚究竟是誰奪走了葉家五口的性命?是狡猾逃脫死刑卻又自毀前程的穆萬森,還是國民黨軍統局在執行傳說中的「家法」?而這「家法」,是不是也用在了五年前的郭令望一家身上?葉震的沉默,是不是因為他知道殺害妻兒的兇手是誰,卻永遠不可能指認?所有的疑問,都湮沒在黨國體制的暗影之中,即便發出聲響,也聽不見回音。

這座島嶼的陰影,會有消散的一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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