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私影少女被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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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9日,是旺角砵蘭街195號垃圾站的清潔人員「娟姐」陳麗娟永遠難以忘記的日子。那一年的6月到9月,香港的天氣異常炎熱,到11月都還可稱為「溫暖」,12月的氣溫卻一下子降了下來。

垃圾站的女屍

旺角砵蘭街195號垃圾站_棄屍地點(取自google街景)

早上八點,一名矮小的男子靠近娟姐,問她借一台手推車。他說,自己住在附近的酒店,有些東西要丟掉,但東西太多,搬不動。男子年約三十,看起來臉色尚算老實,娟姐也就拿了一架手推車借他。男子並未食言。大約十五分鐘後,手推車上載了一個大的紅白藍塑膠袋。男子將它推到了砵蘭街垃圾站內。

清潔工要男子自行將垃圾搬進垃圾子母車內,但男子不停地喘氣,喘得令人擔心他是否真能完成這項任務。娟姐看著氣喘吁吁的男子,想著不然幫他一把吧?兩人協力,終於將袋子推入子母車內。男子像是完成一個重大任務般,心滿意足的離開了。然而好心幫忙的娟姐,卻覺得那個袋子實在太奇怪了--沉的要命,但手感卻軟綿綿的?裡面裝的到底是什麼?男子獨自搬運時,娟姐曾問過男子,裝的是磚頭嗎?男子說,「佢唔係啊,係雜物嚟!」

兇手用以搬運屍體的手推車_梁芷君攝

雜物?什麼樣的雜物會那麼大一包,既沉重又軟綿綿的?娟姐起了疑心。她等男子離開後,用水果刀割開塑膠袋。一看,哪是什麼雜物?那分明是個人!曾碰觸過那個袋子的娟姐無法忘記那令她起疑的觸感,那絕不是什麼人體模特兒這類看起來驚悚實際上無害的玩意。

娟姐的驚叫引來了同事的注意。她向主管報告,由主管報警。警方與救護人員很快地便趕到了,時間是八點四十分。

探員到場調查,死者頭部被兩個黑色垃圾膠袋包裹,五個黑色垃圾膠袋包着腳部,盛載屍體的膠袋亦有血跡。

法醫傅家聰中午到達垃圾站檢驗屍體,屍體是年輕華裔少女,身材偏瘦,少女下半身赤裸,肛門有血,大腿等位置已出現屍斑。

雙手放在頭前面被多層膠紙捆綁,姿勢有如仍在母體內的胎兒,腳踝被膠索帶索着,頸項被三條膠索帶緊纏,勒到皮膚表層。

法醫估計少女已死去一天,從傷勢看來,死者可能因口鼻被膠紙覆蓋導致窒息,也可能因被膠索帶勒頸或被人用手勒頸致死,若用單一方式,一般會在數分鐘後死亡,若上述多個都採用,則可能加速死亡時間。

法醫估計死者先被人用鈍物多次擊打頭部,再用膠紙封住口鼻,但因有虛位,仍可透氣,勒在頸上的三條膠索帶,相信是致命兇器。

探員從娟姐口中得知,疑人在附近的酒店居住,分散人手調查在垃圾站附近的六家酒店,根據疑人離開方向,搜集店舖的閉路電視,知道尼龍袋由一名男子,由廣東道的豪畔酒店抬上手推車,運到垃圾站。

火速逮捕

救護人員證實,袋中的女子已無生命跡象。法醫勘驗,指出她的雙手被多層束帶綑綁置於頭前,腳踝也被束帶綁著,頸部更是被三條束帶緊纏,勒到皮膚表層,身體已出現屍斑。由於距離男子離開的時間還不久,娟姐對男子的形容相當精確:矮個子、持有紅白藍塑膠袋、自稱住酒店。根據這三個線索,警方展開了地毯式的搜索,調出鄰近街區所有的監控影像,發現男子的出發點應該是在三個街區外的廣東道豪畔酒店。他們在豪畔酒店找到了有類似特徵的住客。一名男性很快地被鎖定了,那便是37歲的無業男子劉璋輝。

劉璋輝的住家,就在距離豪畔酒店處不遠的甘芳街。鎖定了劉璋輝後,警員在下午1點45分抵達他家門前。劉璋輝約在兩點半時返家。警方上前逮捕他時,他毫無反抗,同時對員警說:「我知錯,我錯手殺死對方,深感後悔。」

被捕至旺角警署的劉璋輝,對他的犯行供認不諱。他說,對,是他殺了那個少女。他不知道少女的名字,只知道她的網名叫「小B」。他們是一個叫做「遇見」的APP上認識的,之後交換了微信。

死者名為郭惠明,十五歲,是中泰混血兒,就讀於保祿六世書院。案發時,頗有語言天分(自稱懂廣東話、英語、泰語、日語與韓語)的郭惠明原本應就讀中四(相當於台灣高一)。然而她和家人鬧翻,遂輟學離校離家。

左為兇手_右為被害者

出走後的郭惠明,在旺角一家女僕餐廳做服務生,和男友阿樂同居。閒暇時,她喜歡從事角色扮演(Cosplay),逐漸引起喜愛攝影的「龍友」(香港對攝影愛好者的稱呼)注意,邀請她進行「私影」(即外拍)。微信即是此時期開通。伴隨著「私影」要求逐漸增加,外拍儼然成為郭惠明的副業,因此,當她接獲劉璋輝的私影要求時,也就不疑有他地答應了。劉璋輝出價兩個小時港幣五百元(約合台幣一千九百元),兩人約定於12月8日下午在旺角朗豪坊會面。郭惠明萬萬沒有想到,正是這個她推拒了兩次,最終接下的案子,讓她尚且年輕的生命在瞬間便劃下了句點。

 

自卑與色慾的聯手襲擊

到了約好的那天,劉璋輝從帳戶裡提了六千元(約合台幣兩萬二),提前到了旺角一帶。他嫌一般店家的睡衣太「阿婆款」,到了朗豪坊九樓的精品睡衣店,又覺得款式「太過性感」。尋尋覓覓,卻始終找不到適合的衣服。放棄了的劉璋輝,在與小B會合後,便帶她直接去買衣服。小B覺得那些睡衣太性感,一件都不想挑,她告訴被告,「我帶咗套聖誕衫出嚟影相」(我有帶聖誕服飾可供拍照),兩人便離開商場。

劉璋輝說,他聽說很多人被「放飛機」(放鴿子),所以他把相機放在家裡。劉璋輝要小B和他一起回甘芳街的住所拿相機。劉璋輝知道,同住的岳母與妻子在當時均不在家中。小B與劉璋輝的約定,拍攝應在公共場所,因此她一開始並不願意進入劉璋輝家。但在劉璋輝不斷地邀請與勸誘下,最終仍進到了屋內。劉璋輝得知小B帶了聖誕主題的衣服,要求她更換衣飾拍攝。但這也與當初約定好的不同,因此小B不同意。

此時,劉璋輝開始對小B訴苦。他說他「自揭瘡疤講起依家失業,之前份工好唔如意,同事有權力,所以自己只有齋做,同事唔滿意你,你做乜都無用!」認為他之所以失業,都是同事刻意的排擠。不知所措的小B只想著附和眼前的陌生男子,便也講了一句她做私影,別看錢好像很好賺,其實「我啲錢都係快來快去……」還沒付錢的劉璋輝,自稱聽到這句話不曉得是被觸動了什麼機關,「成世人嘅憤怒投射在一個人」,將小B當成了排擠他的同事,將自己從小到大的挫敗與憤怒投射到小B身上,開始襲擊她。

劉璋輝是覺得她得了便宜(覺得「私影」賺錢簡單)還賣乖(亂花錢),因而憤怒抓狂?抑或單純色慾大發又求而不得,故以攻擊的形式洩慾,只是以此說法希望博得陪審團同情,藉以脫罪?除了當事人外,還真的很難分辨。唯有一點是肯定的:劉璋輝並沒有「喪失心神」到分不出來眼前的是他慾望中容貌清秀的少女,而不是匯豐銀行那些嘲笑他個子矮、不認可他工作能力,他絕對毫無「性致」的中年男女同事們。

劉璋輝隨手抓了裝著番茄醬的玻璃瓶,對著小B的頭就是一陣猛打。遭遇小B反擊後,劉璋輝非但沒有停止,反而更加變本加厲,找了膠帶捆住小B的頭和手。被攻擊的小B一度求饒,說他對她做什麼她都會配合,只要他別殺她。劉璋輝拉開小B的絲襪,撫摸她的私處,又在肛門處塗潤滑劑,塞入鹿茸大補酒的瓶子,將酒液灌入。酒液漏出後,劉璋輝改將酒灌進小B的喉嚨,並將一個塑膠瓶蓋塞入她的肛門,試圖阻止酒液的流出。當他發現小B沒有醉時,他相當驚訝。

為什麼要用酒瓶?劉璋輝說,因為他覺得小B喝了酒之後就會失憶,會忘記他做了什麼,他老婆就不會知道。沒想到小B竟然意識清醒,絲毫不像劉璋輝預計的醉的一蹋糊塗,情急之下才鑄成大錯。

劉璋輝「情急之下」指的又是什麼?即他看著鐘錶,發現兩個小時已過,為了「不讓家人發現」,他用了三條索帶勒住小B的脖子,直到她失去了呼吸與心跳。接著,他將小B塞入一個螢光綠色的行李箱內,收拾好屋內與小B的物件,還不忘將她的手機用紅色塑膠袋包好再放入冰箱。接著把行李箱運出門。

當天稍晚返家的妻子與岳母,完全沒發現原本窄小卻也頗為溫馨的家中客廳,竟已在下午染上了命案的血跡。

棄屍用的行李箱與被害人衣物_凌沛恩攝_取自明報報導

棄屍前的獸行

將行李拖離住所的劉璋輝,很快地入住了甘芳街附近的廣東道豪畔酒店。酒店給了他四樓的房間。劉璋輝進房後,很快地便將箱內的小B抱到雙人床上。此時,劉璋輝想,既然已經如此,那麼一不做二不休,不如將剛剛沒有完成的事情做完吧--他便將小B的衣物除盡,開始姦屍。

完事後,劉璋輝將小B的衣物丟進外面的公共垃圾桶。接著開始看租房廣告,以藏起小B。然而,高額的租金讓他瞬間冷靜下來。他想到酒店一日的價錢是580元港幣,十日就是5800元(約合兩萬二台幣)港幣,他哪付的起?又前去看招租的房子,長租租金每月1600元港幣,短租2000元港幣,空間僅夠擺張床和電視機。劉璋輝想同房東講價,沒有成功,也就作罷。

劉璋輝再度回到酒店,看到床上的小B屍體,再度姦屍。然後他在酒店浴室沖了澡,緊接著打電話給太太,說他覺得太太工作辛苦,約她吃晚餐。劉璋輝與太太當晚約在油麻地港鐵站A出口附近的餐廳吃海南雞飯。

接著,劉璋輝回到家中,再度仔細整理環境。先將小B的各式物品蒐集齊後分散丟到公共垃圾桶中,接著再出門用晚餐。回家看電視時,太太發現他受了傷,劉璋輝說,他在樓梯間跌倒了。鬼使神差地,太太告訴他,「每晚都想見到你,搵唔搵到錢唔係問題,暫時無野做都唔係問題,要做個好人,你係屋企一份子,唔好要人擔心你……」她每天都很想見他,也不在乎他失業,要他放寬心,只要做個好人,別讓家裡擔心就好。

在劉璋輝失業後,包括房屋貸款內的家計都由太太負擔。劉璋輝的太太是否察覺了丈夫的不對勁,卻又不知道該從何說起?一番話說得劉璋輝夜半輾轉反側,然而大錯已經鑄下,他又有什麼方法呢?

警方帶劉璋輝至住所模擬犯行

棄屍之後,「我想做好人」

隔日早上七點半,太太出門上班。劉璋輝蒐集了黑色垃圾袋、紅白藍塑膠袋、A3尺寸的紙等,帶到酒店,準備棄屍。抵達酒店的劉璋輝發現房間內已有異味,源頭顯然便是小B。他用紙和塑膠袋包好小B後,行李箱已經塞不下她。因此,劉璋輝便前往砵蘭街垃圾站借推車棄屍,之後又回到酒店退房,再將行李箱打開「散一下屍臭味」。

在劉璋輝做這些事情的同時,小B的屍體已經被垃圾站的女工娟姐發現,引起一陣慌亂。在垃圾站報警與警方展開偵查的空隙,劉璋輝打電話給自己的媽媽,約她到大家樂餐廳吃超值早餐。劉璋輝想,如果可以躲過這件事,那麼「我想做好人」。他「有冇做番好人嘅機會呢?」

等他吃完早餐,在街上晃蕩一會後,他回到甘芳街,發現探員在門口等他。他也很乾脆地認了罪,要求逮捕他的偵緝警長陳定國稱呼他「輝仔」,說「今時今日,唯有接受呢個係自己做嘅嘢。」緊接著,倒出他從小到大的人生故事,彷彿這可以說明為什麼一個無辜少女小B會這樣不明不白地以備受羞辱的方式從這世界上逝去。

私影少女被殺案

儘管案件在案發兩日後便即時偵破,但審理仍需等到2017年12月27日才首次開審。過程中,劉璋輝的精神狀態似乎每況愈下。他拒絕承認警方的謀殺指控,希望改以誤殺罪受審。然而由於事證明確,控方不接受。2018年3月,陪審團一致裁定劉璋輝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若小B仍在世,此時她應剛成年不久。

在熱鬧街市發現妙齡少女的屍體本已夠聳人聽聞。少女所遭遇的不堪待遇更是引發眾多窺奇的目光。案發後,警方快速的破案雖令案情不至於有多過猜測的空間,然而不在大眾認知外的「Cosplay」、「私影」等娛樂活動,加上多少令人感到罪惡潛伏的網路世界,各種元素參雜再一起,不知情者於是多誤認與這些娛樂活動與色情間有著緊密關聯,甚至也有人惡意揣測小B是否本就在網路上兼職賣淫。凡此種種,均讓這個案件緊緊地抓住香港大眾的目光。圍繞著「私影」、「龍友」(攝影師)與娛樂的話題,也從未消退。